秀书网>修真小说>军门第一闪婚>621、他们都该死!
  任菲琳百无聊赖地躺在她那张两米宽的粉红色公主大床上刷朋友圈。

  她最近去相了几次亲,对方家境都还不错,长相也尚可——毕竟任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任菲琳曾经还差点嫁进成家。

  在为任菲琳挑选未婚夫这件事上,成烈的母亲苏旸一点都不含糊,几乎是倾尽了所有的力量。

  她到底还是不忍心看着任菲琳嫁个不中意的,尽管和任菲琳已经不复以往亲密,但还是对任母有求必应,帮着一起给任菲琳物色合适的男人。

  任菲琳自己知道自己长得美,单凭外形,很少有男人不喜欢她的。而且全承北都知道,她任菲琳先前是被她母亲作为成家长媳妇培养的,成烈的母亲也一直把她带在身边出席各种场合,任菲琳又擅长伪装成柔弱单纯的样子,所以,她虽然没能顺利嫁给成烈,但在承北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名声竟然也还不错。m.χIùmЬ.CǒM

  男人们都当她冰清玉洁,女人们知道她自恃清高,都和她没什么来往,任菲琳对待同性也一向是装得很小白兔,从不干那些明争暗斗的事情——毕竟她只看得上成烈,因此,私底下女人们提起她来,也不至于骂她或者嫉恨她。

  甚至有不少人同情任菲琳,觉得她为了成家大公子守身如玉二十多年,本以为青梅竹马郎情妾意,谁知道对方却突然娶了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人,一狠心把任菲琳给抛弃了。

  再看任菲琳弱柳扶风的模样,怎么看都是被欺负的对象。

  同性不将她视为对手,异性常常对她充满保护欲,任菲琳自认为做人还算挺成功。

  她不怎么爱抛头露面,毕竟身子骨虚,出去一趟就感觉浑身疲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家保养肌肤。

  被她请上门来为她服务的美容师们无不赞美她——她从小宛如温室里的花朵,娇生惯养着,且因身体不好,饮食上格外注意,护肤品化妆品等等又在十几岁时就用得起全球顶级大牌。

  任菲琳二十多岁的年纪,仍然冰肌玉骨,肌肤吹弹可破,一头秀发宛如瀑布,即便素颜,也是个十足的美人儿。

  任菲琳在成母面前装成已经对成烈心灰意冷的样子,让成母对她放下心来,她年纪大了,身边也没什么可以说话的人,慢慢地就又把自己的一些打算跟任菲琳撩起来。

  任菲琳从成母那里知道她仍然对唐笑不满意,倒不是唐笑人品多么糟糕,而且对成家整个家族来说,唐笑起不到任何作用。

  成家已经足够有钱,但是在权力上,成烈的父亲成宽仍想更进一步。

  这就需要更强大的力量作为支撑,当然,成家也不至于为了壮大家族就随便给自己家儿子娶个媳妇,在成母看来,能成为她儿媳妇的人,不仅需要背景强大,还要本身相貌能力出色。

  这样一来,像任菲琳这样的,都已经配不上成烈了。

  成母告诉任菲琳,在她眼里,全承北只有谢家姐妹配得上她儿子。

  任菲琳知道并且见过谢氏姐妹,对于她们的美貌智慧及家世,她不得不服气。

  以前成母还曾经想让她嫁给成烈,现在,随着成宽在权力上的的*越来越强,作为成宽妻子的成母,也逐渐对待儿子们的婚事更加慎重。

  成烽与谢玲珑的恋情让成母非常满意,虽然她明面上是说只要成家兄弟娶一位谢家女进门,但实际上,她心里仍然是打算让成烈与成烽分别娶谢琳琅与谢玲珑。

  不用说,这也是成宽的意思。

  任菲琳得知后,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深处却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笑唐笑,笑其他妄图挤进成家的女子,也笑她自己。

  亏她在抹黑唐笑及搞垮唐家上花了那么多人心思,折腾半天,唐笑根本早就已经自身难保了,即便她不想尽办法让她失去工作,让唐家欠下一屁股债,她也照样无法长久地做成烈的妻子。

  后来,任菲琳又得知,唐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大笔钱,把唐震天医院的那个窟窿给暂时填上了。

  本来她还有后招,要逼得唐震天必须低头找唐笑要钱,那时唐笑就不得不伸手找成家要钱,然后她再在成母面前煽风点火,让成母彻底厌恶唐笑及唐家人。

  在得知成父和成母早就预谋让成烈娶谢琳琅,并且谢琳琅自己也属意成烈之后,任菲琳就觉得自己再继续折腾唐家没什么意思了。

  她一面听她妈的话,老老实实地每周打扮得优雅美丽,以一种矜持高贵的姿态去相一次亲,一面想着自己的以后。

  以后,就真的跟成烈没什么可能了吗?

  面对谢琳琅这样的对手,她深知自己毫无胜算,更重要的是,成父成母已经不可能让她嫁给成烈。

  但是,纵然做不了成烈的妻子,她还是会常常想念成烈,希望能像以前那样留在成烈身边。

  她这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比成烈更加英俊更加迷人的男人了。

  他从小就是她的执念,当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为他着迷。

  任菲琳记忆里有一本书,书中的每一页都是成烈。

  翻开这本书,各种形态的成烈跃然眼前。

  十岁时,男孩有着乌黑的头发,白皙的肌肤,红润的嘴唇,挺翘的鼻梁,精致又美丽,像童话中的王子。

  十五岁,少年身量颀长,穿着白色t恤,骨骼匀称,常常一个人在夕阳下练习投篮,她抱着一瓶水站在篮球场外看他在阳光中奔跑跳跃,那扬起的黑发与被汗水浸染的格外动人的脸庞,令小小的她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怦然心动。

  二十岁,少年在军校念书,她每次偶然见到他,他身上都穿着军装,看上去十分英武,他身上早早地褪去了青涩稚嫩的少年气息,那宽阔的肩膀与高大的身材,让她格外想要亲近他,依靠他。

  ……

  他是她的,她迟早要嫁给他——这是她从小到大的信念。

  她太相信他与她之间青梅竹马的感情,太相信成母的诺言,以至于她总是不敢相信她的烈哥哥已经娶了别人。她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倘若接受的话,她算什么了?她这个人的一生还有意义吗?

  不过现在,因为谢家姐妹的存在,她不得不试着去接受,也许,她这辈子是嫁不成烈哥哥了。

  怎么办?

  要是他们都死了就好了——

  那些妨碍她嫁给烈哥哥的人,都应该去死。

  无论是谢琳琅,或是成父,成母,唐笑……这些人,都不该活着。

  她心里头恨得牙痒痒,盘算着要把一切拦路虎赶尽杀绝,表面上却仍然能够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悠悠闲闲地躺在床上玩手机,连家里的菲佣进来送刚泡好的花茶给她,她也能微笑着对她说一句“谢谢你”。

  她懒洋洋地支起身子,靠在床头,一手端着那杯花茶轻轻嗅着那袅袅的香气,一手浏览着手机上的信息。

  这一天是端午节,微信上不少人向她从祝福,她一概不理,单独给成烈发了个“端午节安康”,为了让对方看到自己美美的一面,还特意换了张头像——照片用的她前段时间拍的一张,照片上的她穿着一条民国风的白裙子,扎着两条辫子垂在胸前,手里捧着一本书,看起来别提多文静娴雅了。

  但是,成烈并没有回复。

  她心里气恼得很,以前成烈没结婚的时候,逢年过节总会问问她的近况,如果不忙的话,还会给她打电话,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个长不大的小妹妹一样,因为她身体不好,他对她格外关心。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不再关心她,连她的信息也不再回复,对她就像个陌生人。

  任菲琳怎么能不生气呢?

  她咬咬牙,往下翻了翻,无意间在一大堆未读信息中看到了一条来自严凌的。

  严凌的头像是他正在逗弄一只鹦鹉的侧脸,坦白说严凌长得还不错,但,有了成烈,任菲琳看谁都觉得看不上。

  严凌给她发了好几条信息,先是祝她端午节快乐,又是问她有没有吃粽子,接着又小心翼翼地询问她最近身体好不好。

  任菲琳嗤之以鼻,像这种备胎,她微信上有上百号。

  若不是因为他是成烈的朋友,她才懒得看他一眼。

  不过……

  她随手点开他的朋友圈,突然发现,严凌刚刚发的一张照片上,似乎有她非常眼熟的东西。

  那是严凌随手拍的晚餐,铺着暗蓝色桌布的餐桌上,两盘青菜,一盘粽子,一盘切开的咸鸭蛋,两碗蔬菜粥,两杯芒果汁。

  严凌配的文字是:过节也不能吃肉,嘴巴里简直能淡出鸟来~哎,谁叫我是某人的私人医生呢?

  任菲琳敏感地从照片中,看到了桌子另一端被模糊掉的一只手。

  尽管那只手只露出了手腕部分,但是,她可以从手腕上方卷起的衬衫袖子上分辨出,那是成烈。

  她见过成烈穿这件深蓝色的衬衫——

  或者说,成烈的每一件衣物,她都印象深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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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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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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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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