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梅,你真厉害啊!”唐笑赞叹。这山鸡一看就不是好抓的主儿,就这彪悍的模样,平常人徒手能抓住它,真的算相当了不起了。
“小梅,你真是巾帼不让须眉。”金晓仪也冲小梅竖了竖大拇指,同时看了小张一眼说:“小张,你就接受事实吧,咱们小梅是真的很不一般。”
“可是……”司机小张还是有点不信,哪有山鸡往人身上撞的道理?还有,他记得这玩意儿一般不往山下跑吧?小张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可现在又实在不是扫大家兴的时候。
再说了,小梅抓到的这山鸡,待会儿肯定是做给大家吃的,他再这么质疑小梅,待会儿哪儿还好意思吃这难得的山鸡肉呢?
小张一不留神对上了山鸡惊恐的小眼神儿,抓着后脑勺“嘿嘿”地笑了:“小梅,这山鸡,你打算咋个做啊?”
“噗嗤……”在场的人都乐了,果然是吃货最大啊!这小张刚刚还一副要和小梅来场辩论的模样,没想到话锋一转就问起山鸡的做法来了。
不过据说山鸡肉质鲜美,这种生活在山区而非人工养殖的山鸡,光上更加想想就知道该有多美味了。
见大家都眼睛亮亮地盯着山鸡,仿佛它已经变成了香喷喷的鸡肉一样,小梅嫂子也笑了,她用方言跟小梅说了几句,小梅笑嘻嘻地对大家公布答案:“我嫂子说,她要用咱们这里秘制的方法来做这只山鸡,至于到底怎么做,大家就别问啦,就等着待会儿吃吧!”
众人的肚子早就已经**难耐,此时唯有连连点头的份儿,哪儿还敢质疑半分?
“小梅,那咱们就拭目以待了!山鸡啊山鸡,你今天可休怪我们无情啊!谁叫你大白天的撞到咱们这群吃货跟前来了呢?”金晓仪也不去管什么形象了,反正是在山里,放飞自我又有什么关系?
唐笑则是用同情的眼神看了眼那只兀自挣扎不休,却仍然无法逃脱小梅那双看似瘦小但力大无穷的手掌。<>
“山鸡啊山鸡,祝你早入轮回,来世不要做山鸡了,做只鸟儿吧,这样就更不容易被抓到啦。”
小张则是盯着山鸡看了半天,问小梅说:“小梅,待会儿这山鸡的尾巴毛能不能给我留几根?我想带回去给我老婆看看,哈哈。”
“行啊,那有什么问题!”小梅爽快地答应了,还不忘夸了小张一句,“小张哥,你可真是个好男人!”
小张憨憨地笑着挠了挠头,兴许是想到了自家怀着孕的老婆,整张脸上都充满了温情。
唐笑也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成烈,真希望能尽快见到成烈啊。可是她知道,就算她找到季晓茹他们从这里出去回到承北了,也还是很难有机会见到成烈。
她和成烈总是这样聚少离多,哪怕同样在承北的时候,成烈也还是要呆在部队。
唐笑以前很怕老,总想着人要是能一直年轻该有多好啊,可是现在,她居然有点儿想快点变老了。
等到她老了,成烈也老了的时候,部队总不会还需要成烈去带兵去执行任务吧?那时候,成烈肯定也能光荣退休了,她就能每天和成烈待在一块儿了。
想到变成老公公的成烈,还有变成老婆婆的自己,两人一起慢悠悠地沿着湖边小道晨跑,旁边还跟着他们将来养的狗的画面,唐笑刚刚才因为见不到成烈而黯淡下来的眸子,重新焕发出了光彩。
看来老去也有老去的好,至少老了,就能安安稳稳和成烈一起过日子了。<>唐笑美滋滋地想。
旁边的金晓仪看到小张和唐笑脸上的表情,心里微微有点泛酸,真羡慕他们啊。自己和裴远晟,将来会有结果吗?
她想,也许她自己的爱情,就像一棵注定不会开花的树吧。连花都开不了,又怎么可能会结出果子呢?
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留在他身边就好了。金晓仪想。
她不禁侧过头望向那扇窗,他已经在休息了吗?不知道有没有睡着,身体有没有不舒服呢?
三个人各有各的心事,有人幸福有人惆怅,但小梅却浑然不知愁一样,拎着山鸡就和她嫂子一道去了后院。
司机小张作为男人,义不容辞地跟过去帮忙,唐笑虽说是医生早就见多了血淋淋的场面,但杀鸡这种事太血腥,不看也罢。金晓仪呢,她心里惦记着独自留在客房休息的裴远晟,有心想去看看裴远晟到底有没有事,但一来不好意思当着唐笑的面儿过去,一来知道裴远晟喜静,休息时尤其不喜欢被人打扰,自己这么贸然去敲门,万一刚好吵醒了他怎么办呢?
犹豫来犹豫去,那目光都不知道在窗子上绕了多少圈,唐笑早就看了出来金晓仪的心不在焉,也大致才出来金晓仪一定很想去看看裴远晟,于是开口说道:“晓仪,你要不要去看看裴远晟休息的怎么样?他身体不好免疫力又差,万一睡着的时候被子没盖好着凉了,肯定又是一场重感冒。”
金晓仪明白唐笑这是故意给自己机会,感激地看了唐笑一眼,点点头说:“那我就过去看一眼,笑笑,你要不要去洗点枣子吃?舌山的冬枣很有名的,个大又甜,外头想买都买不到呢。”
“嗯,好,我去洗点枣子,待会儿咱们走的时候可以再向小梅的嫂子买一些,带着路上吃,要是碰上晓茹他们,也好给他们尝尝。<>”唐笑笑着说,“晓茹最喜欢吃枣了,也不知道她们路过这里的时候,有没有吃到。”
“晓茹有你这样的朋友真好。”金晓仪感叹道。
“你不是也有我这样一个朋友吗?”唐笑朝金晓仪眨了眨眼说:“快去吧。”
“嗯。”金晓仪抿着嘴微微一笑,似乎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模样。
唐笑望着金晓仪的背影,心想,要是晓仪能够留在裴远晟身边照顾他,他也能够接受晓仪的话,该有多好呢。
金晓仪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担心裴远晟已经睡觉了被敲门声吵醒,干脆伸手推开了虚掩的木门。
随着极其轻微的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金晓仪一眼就看到躺在上的裴远晟,他侧身睡着,修长的身躯竟蜷缩着,如同一个婴儿一般。
那羊绒毯覆盖在他身上,他的手指还紧紧抓着毯子的一角,俊挺的长眉微微皱着,看起来像是睡得不稳。
金晓仪站在原地停顿了几秒,突然感到有风穿过半开的木门吹进来,金晓仪担心裴远晟受凉,连忙转身关上门。
房间内就剩下一个她,还有一个睡着的裴远晟。
金晓仪轻轻地往前走了两步,房间很小,只两步,就到了裴远晟的边,伸手就是他的脸,他的手指。金晓仪手指动了动,始终不敢伸向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目光痴痴地凝视着他。
他睡着的样子,可真像个孩子。金晓仪心想,用这样的姿势睡着的人,一定是极其缺乏安全感的。听说裴远晟父亲早逝,和母亲也算不上亲近,再加上,他身上又有着从来不肯告诉别人的严重病情,这样的他,一定很孤独吧?
她多想走进他的世界,但是,他的世界始终对她冰封着,她根本无法靠近。
金晓仪的手指终于抬起来,在空气中,隔着几公分的距离,她沿着他的轮廓描画着他的脸庞。
他长得可真好看。
金晓仪的目光一遍遍拂过他的脸颊,她想,眼前这个人,她就算是看上一万年,也是看不够的。
只可惜,她能够这么望着他的机会,实在是少得可怜。
突然间,裴远晟轻轻咳嗽了一声,金晓仪吓了一跳,生怕裴远晟醒来,慌忙退后了一步。
她害怕被裴远晟看到自己那毫不掩饰的目光,为此她慌里慌张恨不能夺路而逃,万幸,裴远晟并没有醒来。
她悄悄呼出一口气,最后看了一眼裴远晟,然后转身朝外走去。
身后,裴远晟睁开眼睛,那目光是清醒的,清醒中,带着一丝漠然,与一丝无奈。
原本,对于金晓仪,他是打算绝情到底的,甚至刚刚他早就察觉到了金晓仪一直停留在他脸上的目光,那种黏/腻的情感让他厌恶到想要逃避,他犹豫着要不要干脆骂她一顿,用最冰冷恶毒的话语来气走那些企图关心他的人,这不是他最擅长的事情吗?
可是他还是犹豫了。
他将自己迟疑的原因,归结于自己已经在今天气走了唐笑,再也没有力气再来气走第二个人了。
于是,他只是咳嗽了一声,将原本就心虚的金晓仪给吓走了。
在外面刚刚洗完枣子的唐笑看到金晓仪神不守舍的表情,惊讶地问道:“晓仪,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金晓仪发着呆,闷闷地说:“他睡得很好,所以,我就出来了。”
唐笑看了看金晓仪,猜想她一定是有什么不想让人知道的心事,也就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两人搬了小梅的大哥自己做的两只小木墩,一起坐在门口吃枣子,舌山的枣子果然如金晓仪所说,香甜的不像话。
“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冬枣。”唐笑“咔嚓”咬了一口青翠的枣子说。
“我也是。以前只听人提起过舌山的冬枣,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到舌山来。”金晓仪手里拿着一只咬了一半的枣子,望着远方的天空,头顶的天是白的,远处的天边却是大团大团的乌云,看起来又像是要下雨呢。
不知道为什么,金晓仪对舌山的大雨,总有一些不好的感觉,还有先前听到的雷声,也让金晓仪感到不安。
不过,大家看起来都很开心,为了即将饱餐一顿和难得的休闲时光而兴奋着,她也就没有将这些担忧说出口。
其实,不只是金晓仪,唐笑心里也有着同样的担忧。
她一面庆幸山里的情况比想象中要好许多,一面又有点怀疑,下了这么多天的雨,真的一点事都没有吗?还是说,舌山深处的山民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气候,是他们这些外来人大惊小怪了?
她努力想要忽略掉这些不安,于是刻意转移话题道:“晓仪,你觉得住在山里好,还是住在城里好?”
金晓仪想也没想,也扬着唇角说:“当然是,住在山里的人觉得城里好,住在城里的人觉得山里好,像我,没别的什么理想,就只想将来老了,和自己爱的人一起住到山里去,过安安静静的小日子。”xǐυmь.℃òm
唐笑也笑了:“那正好,我们可以做个邻居。”
两人相视一笑,这时,一群孩子们闹哄哄地从门前的小路上经过。
泥泞的小道上,穿着老式胶鞋的孩子们有大有小,大的十四五岁,小的五六岁,这群孩子们一个个都挺高兴,因为他们中有好几个大孩子,手里都拎着一只扑腾不休的山鸡。
虽然听不懂这些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在说些什么,但从他们的语气中,唐笑能够听得出来,孩子们讨论的问题大概和他们先前讨论的差不多——山鸡要怎么做了吃。
“咦,真奇怪,今天山鸡们集体给人类送温暖啦?”金晓仪一边吃枣子,一边打趣道。
“哈,大概山鸡看天气不好山上不好找吃的,所以才跑到人类的地盘上,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人类的盘中餐。”唐笑也笑着往自己嘴里丢了一颗枣子。
“笑笑,这可不一定,越是这种天气潮湿的时候,蚯蚓虫子什么的越是满地爬,山林里不该没有山鸡们吃的东西。”金晓仪若有所思地说。
“你的意思是,山鸡们跑下来,还是跟气候有关?”唐笑皱着眉,脑袋里似乎闪过什么,但还来不及细想,就听见小梅招呼着:“唐小姐,金小姐,开饭啦!”
人未至声先到,最后一个字话音落下,两人才看见小梅笑的合不拢嘴的圆脸出现在两人眼前。
“嘘……”金晓仪赶紧将手指竖在嘴前,朝小梅指了指裴远晟睡觉的那间客房,“小梅,小声点,你那大嗓门,我怕把裴总吵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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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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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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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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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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