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军门第一闪婚>1131、真是个好男人
  1131、真是个好男人“正常。1这小子今天肯定精心打扮了。”成烈嘴角牵起一抹弧度。“不会吧……”两人走到严凌旁边,唐笑一看,不得不承认成烈果然料事如神。她认识严凌这么久,还没见过他这么精致的模样呢。他今天穿着一套质地精良的深蓝色西服,内搭一件白衬衫配海蓝色格纹领带,头发应该刚刚修理后,显得十分清爽,一张白皙俊秀的脸庞带着笑,眉眼弯弯兼又唇红齿白,再加上他一米八五的瘦削身材,往那儿一站,竟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雅致。平时严凌在疗养院都挺糙的,每天白大褂随意一穿,平时戴着眼镜,笑容慵懒随意,除了工作时间,大多数时候严凌都给人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以致于唐笑虽然知道严凌长得不错,却不知他随便捯饬一下,就是个貌若潘安的大帅哥。再一想,成烈他那些从小认识的兄弟们,又有哪一个长得不帅呢?唐笑瞥了眼成烈,心里都有点儿怀疑成烈这家伙是个颜控了。“捯饬这么用心,打算抢婚?”落座后,成烈状似随意地对严凌说了一句。严凌登时要去捂成烈的嘴——被成烈往后一仰躲过了。严凌急得东张西望,生怕被人听见了。而严凌成烈唐笑三人所在的这一桌约莫都是任菲琳的亲朋好友,看着都脸熟,但也谈不上熟悉,除了一开始互相打招呼寒暄外,其余时间都在抱团各自议论八卦。见没人关注这边,严凌总算是松了口气,狠狠瞪了成烈一眼,他压低声音说:“瞎说什么呢,抢什么婚啊,以后人人都像你啊。”唐笑闻言,“噗嗤”笑出声来。成烈扬了扬唇角,揶揄地笑道:“我看你是有贼心没贼胆。”“……”严凌捂住胸口,一副受了重击的模样。“兄弟,别刺激我,我已经内伤不治了,你再这么扎我的心,我今天非死在这儿不可。”成烈斜眼看着严凌,淡淡地吐出四个字。“那就别怂。”唐笑是站在严荔荔那边的,但严凌若是真喜欢任菲琳,她倒也不会拦着。毕竟,强扭的瓜不甜,严凌真的在任菲琳这里没有任何遗憾了,没准也能真正打开心扉去接纳荔荔了。“是啊,喜欢就争取,怂什么?”“哎……可不就是怂么。”严凌无奈地垂下头,声音闷闷地说:“我要是不怂,早就上了,何必等到现在。”“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唐笑好奇地问。按理说严凌前些日子的颓丧应该与任菲琳快要结婚有关,可今天看到严凌,状态似乎又还不错。一时间她也闹不清楚严凌到底在想什么了。“现在啊……随其自然呗。”严凌苦笑着说:“抢婚是不可能抢婚的,我没这个胆儿,再说,人家老公家财力雄厚,又一表人才,比我严凌可是强多了,她既然已经找到了如意郎君,我何必再去破坏人家的婚礼,给人家添乱。”“所以,你今天还真是来吃喜酒的?”成烈瞟了严凌一眼,唇边带着三分笑意。“不然呢?”严凌一脸无奈,“这有什么好不信的,烈子,我承认,我没你有种,真心话。”成烈不置可否。唐笑却忍不住笑着插了一句:“严院长,我看在这方面,荔荔那小丫头都比你强呢。”“……”提到严荔荔,严凌登时无话可说。这时,婚礼台上传来司仪的声音:“大家静一静……”司仪的声音很熟悉,那张脸也很熟悉——是华国非常出名,国民度非常高的一位中年男主持人,他往那儿一站,端正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就让人倍感亲切。偌大宴会厅内渐渐地安静下来,严凌慢慢回头朝台上看过去,知道新郎和新娘快要出来了。他已经许久没有见到任菲琳,自然十分期待,任菲琳穿着婚纱的模样,他又曾在脑海中幻想过无数次……他紧张得心跳如擂鼓般,双手无意识地攥成了拳头。他望着婚礼台,眼中含着激动的泪水,不知道的,简直要以为他才是今天婚礼的新郎。司仪插科打诨了几句,乐队奏起了悠扬的曲子,伴随着动人的音乐声,通往台上的红地毯上空飘洒下无数的粉红色玫瑰花瓣,空气中顿时弥漫起一片馥郁的香气。“真浪漫啊。”唐笑仰头望着那飘飘扬扬的花瓣雨,情不自禁地感叹。成烈握住了她的手,轻声道:“这次回来,我给你补办一场最盛大的婚礼。”他的声音很低,却一下子攫住了唐笑的心神。他果然是快要走了。的确,她和成烈结婚到现在,因为成父成母的强烈反对,迄今没有正式在承北举办婚礼。她并不在意这些,只要和成烈过得开心就够了。她想成烈一定是担心自己看到别人的婚礼而难过,所以才对自己许下这种承诺。可是,她要的哪里是这个呢,她要的只是成烈平平安安的,一直都在。她维持着仰头望向空中的姿势,只是嫣红的唇角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而她身旁的成烈一直望着她,深邃的黑眸中,藏着满满的深情。过了许久,直到那些花瓣已经在地上堆积了薄薄的一层,乐队奏出的第一首曲目已经到达了尾声,她才轻轻地“嗯”了一声。成烈更紧地握住了她的手,她亦回握住他的。周围响起一片惊呼,只见新郎周文健已经从旁边走出来,站到了台上。唐笑这是第一次见到任菲琳的丈夫周文健,他身材高大,面目英俊,两道飞扬的浓眉十分醒目。没想到,这个周文健竟然毫无大多数富二代富三代身上的那种骄矜之气,整个人看着十分精神利落。旁边的严凌一看见周文健,眼神就黯淡了。来之前,他悄悄找人打听过,都说周文健是个刚刚接手他父亲公司的二世祖,任菲琳本不喜欢他,是他百般追求,砸了许多钱来讨好任菲琳的母亲,她才愿意下嫁——周家有钱,但毕竟是比不上成家的,任菲琳的父亲是去世得早,家里人丁稀落,才慢慢没落了。要是任菲琳的父亲和外祖父都还在的话,她也不至于这么仓促地出嫁了。听了这些说法,严凌便以为周文健是个纨绔子弟,不是脑满肥肠,就是油光满面。谁曾想,这个周文健不仅半点不像个纨绔,反而长相颇英俊潇洒呢?他身材高大,没有一米九也有一米八八,看样子是比自己还要高一点的。严凌被打击得体无完肤,忽然觉得自己今天费尽心思地打扮,简直像个笑话。他想逃跑,可又不自觉地把眼神朝红毯尽头瞟去——任菲琳还没出来。他真想看一看,自己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女人,穿上婚纱到底是什么样子。《婚礼进行曲》终于响了起来。台上的司仪说了什么逗得大家捧腹大笑,他一点也不关心。他只想早一点看到自己梦寐以求的那个女人。终于,盼星星盼月亮,盼到花儿都谢了的严凌,总算是盼来了红毯尽头那一抹纤细美丽的倩影。她披着洁白的头纱,穿着一字领白色纱裙,脚上踩着银色的高跟鞋,戴着白色蕾丝手套的双手中捧着一束绚烂的捧花,由两位年轻美丽的伴娘牵引着,缓缓地、优雅地,朝站在台上的周文健走去。周文健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司仪发出了惊艳的呼声,现场闪光灯闪烁不停,在场的周、任两家的亲朋好友以及全程直播婚礼的娱记都在记录这一盛况。周文健从不做亏本的买卖,他的婚礼,要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周文健,作为冉冉升起的新贵,不仅接手了周氏财团,还娶到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名媛。婚礼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司仪的插科打诨下,现场氛围十分热闹,欢声笑语不曾断过。但严凌的眼中再没有旁人。他呆呆怔怔地盯着任菲琳一个人看,把一切都给忘了。唐笑看到严凌的呆状,便示意成烈去看,成烈看了眼,对唐笑摇摇头,用唇语说:“随他。”也只能随他了。感情的事,旁人劝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新郎新娘交换了戒指,主持人隆重介绍了两人的婚戒,是由蜚声国际的意大利珠宝设计师亲自操刀设计,名副其实的鸽子蛋,戴在任菲琳白皙纤细的指间,简直流光溢彩,光芒四射。任菲琳看起来十分快乐,精致的面容上一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只是唐笑觉得,那笑容似乎并未到达眼底。不应该啊,她想。难道,任菲琳根本不爱周文健?可是,两人站在婚礼台上,又是如此的珠联璧合,郎才女貌。周文健举止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对待任菲琳体贴备至,仿佛爱她至深——任谁看了,都忍不住要夸一句,真是个好男人。唐笑凑到成烈耳边悄声问:“哎,你说,他们俩是相爱的吗?”成烈看了眼台上,十分无情地说出四个字:“与我无关。”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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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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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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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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