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害怕自己争不过沈飒,害怕她用尽全力,最后发现成烈确实已经爱上了别人。
那样的她,会变得多么可笑。
她才不要成为那么可笑的人!
唐笑咬了咬嘴唇,几乎在这一刻下定了决心。
回到住处,两人依然谁也不和谁说话。
房间安静得像坟墓——
唐笑想起来钱钟书《围城》里的那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嘴角溢出一丝苦笑,果然如此么?
她拿了睡袍去洗澡间沐浴,眼角余光看见成烈坐在沙发上看手机,不免又去想,是不是沈飒给他发了消息过来?
以前也没见他这么爱玩手机,现在有了沈飒,倒是离不开手机了。
唐笑在心里冷笑。
“哗哗——”
浴室的暖光灯下,唐笑仰起头,用温热的水流来冲刷脸上的疲惫。
她很想让自己像之前一样心平气和地去过好每一天,可是成烈回来了,她就没办法心平气和了。
真是奇怪,以前的心平气和,是因为有盼头,知道成烈迟早有一天会回来,所以安安静静地等在这里,等着有一天他突然出现。
当他真的出现了,他们才刚甜蜜几天,矛盾就发生了。
难道这就是命么?
难道她唐笑就不配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
唐笑伸手抹了一把脸,站在淋浴头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她已经过了为爱情撕心裂肺的年龄。
她不会躲起来一个人大哭,也不会当着成烈的面大吵大闹。
她只会难过,然后独自生闷气。
也许她应该去找成烈沟通,可是,眼见为实,他确实对沈飒照顾有加,那种温柔体贴是非常罕见的。
可见沈飒在他心目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那么,该说些什么呢?她凭什么要主动找他沟通?
是他的错,不是她的错。
唐笑是那种一旦认定什么,就一定会坚持到底的性格。
这次她既然认定了这件事是成烈错了,便绝对不会轻易向成烈妥协。
唐笑洗完澡,擦干净以后,便穿好睡衣朝外面走去。
路过客厅的时候,成烈放下手机抬眼去看她,她感受到他的目光,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而是故意目不斜视地朝前走去。
她不知道成烈脸上是什么表情,但这一刻她感到了一股报复的快意。
回到卧室,坐在床上之后,她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脑海中居然闪过了报复这样的字眼。
她居然已经变成了这么睚眦必报的女人吗?
唐笑忍不住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秀美的面容上闪过一丝迷惑和懊恼。
她是生他的气,但这不意味着她也要做出让他不爽的事情。
可是……
刚刚她已经下意识地在“报复”他了。
算了。
唐笑甩了甩头,心想,就这样吧,明天还要上班,什么都别想了,先睡吧。
至于客厅里的成烈——
她不由得朝外看了一眼。
从卧室的门并不能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成烈。
她收回目光,有点郁闷。
就算她生气,但心里还是想看到他的。
万一两人将来真的分开了,不是就看不到了吗?
他那么英俊、好看,倘若将来看不到了,难免可惜。
不过,正因为他英俊、好看,现在看得越多,将来就会越舍不得吧。
唐笑翻来覆去地想,翻来覆去的纠结,差一点就穿上拖鞋不顾一切地冲到客厅去找成烈重归于好——
尚存的理智制止了她。
唐笑,要点脸行吗?
他那样对你,你还沉迷于对方的美色,一点尊严都不留给自己吗?
唐笑在心里狠狠地骂了自己。
最后,她决定躺下来睡觉。
管他在客厅干嘛呢,给沈飒发消息也好,玩游戏也好,那都不关她的事。
反正他现在在休假,即便一整晚不睡,明天也有大把的时间补觉。
想到休假这件事,唐笑的心脏又紧缩了一下。
以前成烈也常常在休假中突然接到电话需要去出任务,这次的休假会有多久,成烈什么时候会突然离开,谁都说不准。
万一他明天就接到任务要离开了呢?
万一他明天离开,那么今晚就是他们能够在一起的最后一晚。
在这最后一晚,他们也还是要继续冷战吗?
唐笑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迟疑了。
很快,她翻了个身,强迫自己闭上眼睛。
别想了。
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
烦的是自己,那家伙没准和沈飒聊得正欢呢。
唐笑闭着眼皱了皱眉,拉上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脸。
一栋临海的别墅中,正举行着一场盛大的派对。
派对的主人是谢家的长女谢琳琅,承北炙手可热的名媛。
她今天身穿墨绿色鸡心领丝绒曳地长裙,衬得肌肤如玉,纤长的脖颈上佩戴着一串比钻石更加耀眼夺目的黑珍珠。
那张高贵典雅的面容上,化着精致的妆容,红唇涂成正红色,长发挽在脑后,发髻上同样点缀着黑珍珠,除此之外,身上再无一丝装饰。
她身材高挑、胸围傲人,即便脚上随意踩着一双黑色的低跟鞋,在人群中依然如同女王般熠熠生辉、引人瞩目。
所有的男人对她都是又爱又敬,所有的女人既嫉妒她,又都不得不承认,谢琳琅的确出色,令人难以望其项背。
而对谢琳琅来说,无论男人或者女人的目光,亦或是这场气氛融洽的派对——这一切,都无聊透顶。
她知道成烈回来了,此时此刻,她满脑子只有成烈。
在举行派对之前,她就派人给成烈送去了邀请函,可成烈只有简单的三个字,没兴趣。
他越是没兴趣,她就越是对他有兴趣。
谢琳琅琢磨着,最近一定要找时间去堵一堵成烈。
心里惦记着男人,派对中谢琳琅就显得格外的心不在焉。
好在,她一贯高傲,绝不属于平易近人的类型,当她摆出一副厌世脸时,基本上没有人敢靠近她。
这更加让谢琳琅感到索然无味。
也不知道是不是白天太过于忙碌,晚上又多喝了两杯红酒,她感到有些胸闷,便独自朝三楼的露台走去。
露台上空无一人,很好。
她端着酒杯在露台上的圆凳上坐下来,独自望向夜空。
闭上眼睛,凉风习习地吹来,似乎不那么闷热了。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风的缘故,当她睁开眼睛时,竟然感到眼前有瞬间的模糊。
这不是偶然,而是……
意识到什么的时候,谢琳琅马上想拿起手机联系妹妹玲珑。
可是伸手一摸,才发现自己因为穿着晚礼服,并没有带手机。
她起身,打算去叫人,但就在这时,一股巨大的晕眩朝她袭来。
谢琳琅身体晃了晃,努力地想要伸手扶住什么,但是四周空无一物。
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她感到浑身的力气正在飞速地流失。
很快,她的身体失去了重量,眼前什么都看不清了,她像是被什么拽着一样,不自觉地朝地上坠去……琇書網
“嘭——”
此刻的一楼灯火通明,舞池中,一对对光鲜亮丽的男女正紧拥着彼此旋转着身躯。
谢玲珑今天也有男伴,但并不是成烽,而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
对方好像姓凌,具体叫什么她也不记得了,反正是跟着某个导演过来混个混脸熟,正好被谢玲珑看上了,便一起跳几支舞。
她不讨厌对方,反正长得帅,个子也高,只是,这个小男生跳舞真的不怎么样。
“喂,你再踩我脚我要生气了。”
她皮笑肉不笑地说。
“对不起。”
那男生脸上完全没有小新人们惯有的讨好的神情,而是不卑不亢地说:“我刚学,请多包容,实在不行就请换个舞伴吧。”
谢玲珑看了他一眼,有点意外,但没有说什么。
这支舞结束后,谢玲珑便离开了舞池,那小新人也跟着一起离开。
“你叫什么?”
“凌夕。”
“灵犀?不错。”
谢玲珑点点头,傲慢地看了他一眼说:“你知道我是谁吧?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联系我。”
“谢谢。”
那名字叫凌夕的新人从善如流地点了点头,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
谢玲珑不由得又多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她发现他长得还真的挺不错的。
要是没有成烽,她兴许会考虑包养他。
从他的举止中她早就看出他出身贫寒,但是这不影响他长了一张贵公子的脸,尤其是举手投足镇定大方颇有风度,笑起来更加迷人。
这身材长相气质在电视上演个英俊多金的年轻总裁完全不成问题,分分钟迷倒万千少女。
若不是谢玲珑这样出身名门眼光毒辣的女人,其他人绝不会一眼看出他的出身。
“你以后会红。”
她朝他断言。
“是吗?”
他微微感到诧异,脸上露出一丝孩子气的好奇。
“相信我吧。”
她心情莫名变好,朝他眨眨眼,便转身离开了。
不久后,侍者送上了一张白金色的名片,上面写着谢玲珑三个字,还有一串联系方式。
搁着名片的托盘中,还有一只卡地亚最新款的手表。
“谢小姐说,您需要一只手表。”
身穿燕尾服的侍者客气有礼地微笑着。
“谢谢。”
凌夕接过手表戴上,然后拿起名片看了看,将它放进了西服口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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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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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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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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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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