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她总是因为成烈而耽误自己的事,久而久之,恐怕会彻底地失去自我。有好几次,她
她固然爱成烈,但是,她也爱自己。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爱,还怎么爱别人呢。
爱情这回事说起来很复杂,可爱自己,就简单得多了。
而爱自己最首要的,就是做好自己的事。
因为想到家里有成烈在等着自己,唐笑这一整天都干劲满满,见到谁都是一脸灿烂的笑容。
病人和护士们纷纷猜测唐医生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好事,也有直接问的,唐笑也不隐瞒,直说自己常年出差的丈夫回家来了。
年纪大点的病人听到常年出差这四个字,就忍不住皱眉毛,然后有意无意地对唐笑报以同情。
可唐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同情的,甚至,她一点都不认为自己需要同情。
她有这么好的丈夫,她爱他,他也爱她,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她已经幸福得不能更幸福了,她有什么好值得同情的呢?
有好几次,她都忍不住想问一问成烈在家做什么,可是她还是忍住了。
不如把话留到晚上回家后再说,该工作的时候,就好好工作,她暗暗告诫自己。
唐笑不知道的是,在她一面想成烈一面工作的同时,在她的宿舍内休息的成烈,接到了一通电话。
电话是承北特种部队训练营内的医务室打来的。
医务室的人告诉他,沈飒请假出去了。
这没什么问题,在两人都通过审查后,沈飒完全可以休息一阵子。
但问题是,沈飒目前还有伤在身。
z国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两人从z国回来,也经历了很多的波折。
成烈身上只有一点小伤,在他看来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沈飒的一条胳膊被子弹擦过,掉了一块肉,脖子上也有伤。
她这个情况,实在不适合外出。
再说了,沈飒在承北没有任何亲人、朋友。
她一个很少和外界接触的女孩子,能跑去哪儿呢?
大家都知道沈飒这次是和成长官一起出任务的,沈飒出了问题,大家最先想到的也是成烈。
“知道了,我把她找回来。”
成烈没多余的话,说完后就挂了电话。
沈飒是他的兵,身上带着伤跑出去,他不可能不担心。
更何况……
他幽深的眼眸暗了暗。
脱下身上的家居服,正准备换衣服,才想到这里是唐笑的宿舍,只有一套他昨晚换下来的军装。
这套军装也被他早上和唐笑的衣服一起扔进洗衣机了。
总不能穿着家居服出门吧?
正想着要不要李肃送一套衣服过来给他,他随手打开了唐笑的衣柜。
没想到,她衣柜里面居然还有一套男款的t恤和休闲裤。Χiυmъ.cοΜ
再在鞋柜里找了找,居然还有一双白色运动鞋。
这女人……准备得还真够充分的。
成烈笑了笑,换上了一身新衣服。
对着镜子照了照,不觉哑然失笑。
原因无他,这一身衣服实在太不符合他的风格了。
t恤刚刚没留意,穿上才知道是非常淡的淡粉色。
淡粉色t恤的胸前,还印着两只憨态可掬的兔子。
要不是尺码刚刚好,他都要怀疑这是一件女款了。
再看看自己的脸——
成烈有种老黄瓜刷绿漆的感觉。
算了,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既然笑笑喜欢,他穿穿又何妨呢。
成烈穿上这一身新衣服出门。
成烈昨天从部队赶过来是开的一辆黑色悍马,这时候自然也是开着这辆车出去找沈飒。
只是在车库找着自己的车准备上车时,被旁边的人多看了好几眼——
他这一身,和这车有那么强烈的违和感么?
车上,成烈先是打电话回部队,找了沈飒的朋友李岩。
李岩也十分担心沈飒,可是对于沈飒到底去哪儿了,她一时也说不上来。
“沈飒在承北还有别的认识的人吗?”成烈一边开车一边问。
“没有,我真不知道……飒飒平时很少说话,对我说的也不多,不过我觉得以飒飒的性格,对我都这样,对别人肯定不会热情到哪里去了。我想不出来飒飒在承北还有别的朋友……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李岩认真地回答。
“知道了。那沈飒有没有提过,她有什么地方是一直想去的?”
成烈问。
“想去的地方啊……”
李岩想了想,叹了口气说:“说到想去的地方,那可就多啦……”
“没事,你一个个说。”
成烈沉声说道。
“飒飒想去的地方很多,因为她基本上没去过什么地方。当然了,我也一样……可我以前还是跟着我爸爸妈妈一块旅游过的,也去过一些名山大川之类的。飒飒就不一样了,飒飒她……”
“说重点。”
李岩闲聊式的说话方式让成烈皱了皱眉。
“呃……成长官,沈飒同志曾经说过,很想去长城、故宫、八达岭、颐和园、圆明园,还有……”
李岩开始回忆承北有哪些名胜古迹。
“你的意思是,沈飒什么地方都没去过?”
这个答案让成烈有点吃惊。
“是的,成长官。她……呃,没什么。我说完了。”
李岩还想说什么,怕被成长官嫌弃,赶紧打住了。
“知道了。”
成烈说完,便挂了电话。
沈飒没去过的地方太多了,要找起来,也比较困难。
成烈先打电话给李肃,让他派人去承北的各个旅游景点找一找,然后,开始思考沈飒最有可能去的地方。
他其实不太关注这个女孩的内心世界,毕竟,对他来说,沈飒只是他手底下的一个兵。
或者说,她是一个军事素质过硬,虽然稚嫩,但前途大有可为的兵。
这不代表,他对沈飒就会格外地注意和关心。
此刻突然生出一种后悔,就是没有在平时多留心一下沈飒的所思所想,以致于当沈飒失踪时,他竟然摸不出半点头绪。
沈飒也许是故意失踪的。
他想。
刚才医务室的人打电话来时,说到至关重要的一点,沈飒离开时没有带手机。
没有带手机,就无法定位。
她到底想去哪儿?
难道她不知道,这个时候不该到处乱跑么?
他们除去这一趟,除了他和沈飒以外,所有的弟兄们都牺牲了。
为什么其他人都死了,唯独他和沈飒活着?
为什么他们那么碰巧就到了z国边境的一个集体制毒贩毒的村庄?
为什么他们还刚刚好被这个村庄的实际负责人的儿子救了?
为什么他们能够逃过毒贩的眼睛,在销毁毒贩的大批货物后,还能活着归来?
这些没有哪一件是能够随便解释得清楚的。
换成任何一个人,碰上这种事,没个十天半个月的审查是出不来的。
成烈和沈飒能够在短短几天内时间出来,和成烈的父亲脱不了干系。
成烈不愿意他父亲插手,但事实是,他的父亲成宽不可能不插手。
而成烈在这些事情上问心无愧,又急于见到唐笑,便不至于那么刻板,不接受他父亲的好意。
这一次,在接到新任务之前,他可以给自己一个长长的假期来陪伴唐笑。
沈飒原本也可以好好在部队休养一阵,她想外出,只要等身上的伤全部好了,没人会拦住她。
可她到底为什么,要这么急着跑出来?
她在这个时候跑出去,还消失得这么彻底,难道没有想过回来后会面对什么吗?
成烈很少动怒,但此时此刻,还是烦躁得狠狠拍了一把方向盘。
完全没有头绪。
她到底去哪儿了?
这丫头,是不是这阵子对她太好了,让她以为他脾气好到能够包容她胡来?
z国发生的那些事……还没有完全结束。
然而,不论沈飒怎么想,这件事都暂时告一段落了。
成烈不能够保证,沈飒在这个时候离开部队,会不会遇上什么危险。
倘若她真的遭遇不幸,那他恐怕要愧疚终生。
是的,他对她已经足够包容了,然而,他认为,还不够。
毕竟,是他将她从平静的部队生活中带到了战场上。
是他让她看见了鲜血、毒品、子弹、战火、硝烟、生死。
他不应该选择沈飒的。
太阳慢慢下山了。
尽管已经是傍晚,但是,天色仍然没有黑下来,甚至,天边还挂着暖红色的余晖。
毕竟,快要夏天了啊。
唐笑喜欢夏天的原因之一,就是夏天的白昼相对来说更漫长一些。
她从小就喜欢白天,多于黑夜。
况且,能在白天和夜晚交汇的时候,和爱的人一起牵手散步,是一件多么幸福惬意的事情呢。
这一天的工作终于顺利完成,唐笑满怀期待地回到宿舍,却没有想到,那个小而温馨的宿舍内,并没有她想要马上见到的那个人。
打开门的时候,空气是安静的,不像是有人在的样子。
唐笑以为成烈在睡觉,尽管觉得奇怪,还是自我安慰,成烈辛苦了这么久,多睡一睡也很正常。
可是等到推开卧室门没看到人,床铺也整整齐齐的时候,唐笑着急了。
那一瞬间的心慌几乎令唐笑整个人颤抖起来。
他为什么不见了……难道是,又去执行什么任务了吗?
这一次,又要分开多久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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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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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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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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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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