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军门第一闪婚>903、他到底是谁?
  任菲琳感到痛苦极了。

  她索然无味地望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心里甚至涌起一股冲动来。

  她想要不顾一切地去找到她的烈哥哥,然后吻他,看着他的眼睛告诉他,她有多么多么的爱他。

  可是,那有用么?

  她不是没做过类似的事情。

  但是烈哥哥自从认识唐笑以来,就好像被那个贱女人蛊惑了。

  明明烈哥哥以前也曾经对自己温柔体贴,但唐笑一来,他对自己的那些好部都消失无踪了。

  她毫不怀疑,是唐笑从中作梗,破坏了她和烈哥哥之间的感情。

  她恨死唐笑了。

  在她内心深处,曾经无数次地诅咒唐笑去死。

  甚至,她偶尔会有付诸行动的念头。

  她的母亲曾一度表示一定要让她嫁进成家,哪怕是找人暗中除掉唐笑也行。

  但这是在谢琳琅出现在成家以前。

  从谢琳琅公然和成母在各个场合露面开始,她的母亲也渐渐明白,自己女儿是没戏了。

  成母也是很现实的。

  无论从哪方面看,任家都远远不能和谢家相比。

  在财力方面,谢家比成家还要雄厚,和谢家联姻,对成家的好处当然更大。

  于是,任家成为了成母的弃子。

  呵……

  每每想到此,任菲琳的母亲都要在她面前咬牙切齿地大骂成母一番。

  但那又有什么用?

  没用了。

  反正,她嫁给烈哥哥的希望,似乎是越老越渺茫了。

  而任菲琳对于周旋于各个相亲对象中这件事,也日渐感到疲倦。

  有时候她也忍不住想,是不是自己错了?

  或许,找个和自己相爱的人结婚,不论对方有没有钱,家世如何,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真心喜欢她的人吗?

  她除了长得还不错之外,身上又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呢?

  任菲琳太清楚自己了。

  她就是个天生的米虫,除了花钱,她还会什么?

  她什么也不会,而她花钱,也不过是为了吸引到更多肯为她花钱的人。

  如果没有人供养她,她根本没法养活自己。

  毕竟,她浑身上下都是继去年堆砌出来的。

  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苦,因为身体不好格外受到成烈照顾,到现在连一碗水饺都没自己下过。

  像她这样的人,活着还真是毫无价值啊。

  可她还是要活着,因为,烈哥哥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哪怕她不能够和他在一起,但怀揣着或许还能嫁给他或许还能见到他的希望,也算是她活着的唯一寄托了。

  一个穿着银灰色西服,打着花哨的紫红色领带的男人擎着高脚杯,笑微微地走到了任菲琳的面前。

  “任小姐,久仰大名,果然是天姿国色,美不胜收啊。”

  男人文绉绉地说道。

  任菲琳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嘴唇却习惯性地往上抬了抬,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谢谢。”

  她打量着眼前的男人,对方大约二十七八岁,一张硬朗的面孔,眉毛很浓,个子挺高,身材看起来也还不错。

  任菲琳注意到他的头发是精心打理过的,甚至还染了个不大引人注目的深棕色。Χiυmъ.cοΜ

  他的领带和鞋子样式相较于身上那套规规矩矩的银灰色西服来说,都显得格外的时髦。

  这男人身上有一种很奇怪的有点自相矛盾的气质。

  任菲琳不由得对他生出了几分好奇。

  “任小姐,应该没见过我吧。”

  见任菲琳好奇地盯着自己看来看去,男人微笑着说道。

  任菲琳充满歉意地笑了一下:“不好意思,也许见过……我记性不太好。”

  “没关系,我知道任小姐没见过我,哈哈。”

  男人爽朗地笑着说。

  任菲琳颇觉诧异,这个人一会儿文绉绉的像个书生,一会儿又爽朗的哈哈大笑,真是太奇怪了。

  “请问是……?”

  任菲琳在心里飞快地过了一遍承北的那些自己知道但没见过的公子哥们。

  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个人应该是谁。

  “我姓周,叫周文健。”

  那人将高脚杯伸向任菲琳的方向:“任小姐,很高兴认识。”

  任菲琳将手中的杯子和他轻轻碰了一下,低头抿了一口红酒,心想,周文健是谁?怎么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这个人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呢?

  她想不出周文健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说过。

  不应该啊,承北哪有她不知道的适龄公子哥呢?

  可是,如果对方真的是个籍籍无名之辈,她母亲也不会邀请他过来参加她的生日宴会了。

  能进来的,必定是有一定的家世背景的。

  那他到底是谁?

  任菲琳越想越迷惑。

  偏偏对方也完没打算和她解释——

  这也正常,谁会无缘无故地当着别人的面说自己是什么来历什么背景呢?

  任菲琳简直好奇死了。

  不过这一好奇,倒是使得她暂时忘却了那个让她欲罢不能又遥不可及的烈哥哥。

  “任小姐,我看精神不好,是不是这里太闷了?”

  那人一脸关切地问,但他说这话的语气却并不显得殷勤,而只是让人觉得真诚,就好像他们不是刚刚认识,是已经认识了很久十分熟悉的好朋友一样。

  “啊……那倒还好。”

  任菲琳摇摇头说。

  周文健对她的话置若罔闻,直接提议道:“我看外面景色很不错,今晚又难得的是满月,任小姐,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邀请一道去赏月呢?”

  又来了……这人又开始文绉绉的了。

  任菲琳好笑地想,怎么回事,这个人太奇怪了,该不会是有双重人格吧?

  即便是双重人格,怎么能切换得这么快呢?

  “任小姐?”

  “啊……好吧。”

  任菲琳点了点头说。

  她倒也没有多么想和这个周文健一起去赏月——这种附庸风雅的事情根本不适合她。

  她只是不愿意再像一件橱窗里的商品一样被母亲摆放在这里供那些男人评头论足了。

  她仰头望着眼前这个男人——

  长得不丑,气质也还行,虽然性格有点奇怪,但也还能接受。

  最重要的是,他看着她的眼神不让她感到色/情。

  很多男人一看见她,那眼神就黏糊糊的,简直让人想吐。

  “走吧。”任菲琳随手将高脚杯递给路过的一个侍应生,然后转身朝后门的方向走去。

  周文健笑了笑,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同样将酒杯递给侍应生,接着追随着任菲琳的脚步而去。

  楼上,任菲琳的母亲看到这一幕,不禁微微皱起了眉毛。

  任菲琳跟着周文健离开,不就意味着把其他人晾在大厅了么?

  可是,转念一想,她紧皱的眉毛又渐渐舒展开来。

  这个周文健,承北很多人都对他还不太熟悉。

  但是,要提到他的父亲周恒,那可就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了。

  周恒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商人,周家世代经商,积累到周恒这一代,财富自然不少。

  而周家每一代人都相当有经商头脑,似乎这种天赋也可以遗传一样。

  周家每一代掌门人,都会在婚后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不同于一般的富豪家庭,那些掌权者统统会有一个妻子和多名情人,然后在外面不停地开枝散叶,生下一定数目的后代。

  周家子孙不仅遗传了祖辈的经商天赋,连专情这一点目前看来也似乎是代代遗传。

  而周文健,就是周家新一代的继承人。

  原本,周文健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名叫周伟成,周伟成比周文健小五岁,一直是作为周家继承人被培养的。

  周文健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和他父亲和平分手了,这些年周文健跟随母亲在国外生活,从没在大众眼前露过面,回承北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不过,就在几个月前,周家出了一件大事。

  作为继承人的周伟成在高速公路上酒驾,不幸当场身亡。

  和周伟成一起出车祸的,还有车上的一位女明星还有两个周伟成的好友。

  除了那位女明星之外,其他人部死了。

  女明星自称是周伟成的女朋友,当晚大家在一起为她庆祝生日,周伟成一高兴,就喝多了。

  车上几个人都喝了酒,周伟成还算是喝得少的,于是他主动提出开车,女明星没劝住,只好心惊胆战地上了车,谁知道,上路没多久,周伟成看见路上蹿过一只野猫,为了躲那只猫,他猛打方向盘,谁知一下子便撞上了旁边的货车。

  货车司机只是轻伤,可周伟成这一车人死的死伤的伤,女明星侥幸活着,但脸上受伤严重,演艺圈估计是呆不了了。

  周家迁怒于她,女明星一夕之间爆出无数丑闻,更有人指出周伟成根本没跟她交往,是她自己找上门来赖在周伟成身边,希望周伟成能给她一点资源。

  于是,女明星彻底地断了后路,自此在大众眼前消失。

  周恒痛失爱子,差点大病一场,强撑着出席了爱子的葬礼,众人本以为周恒自此便要一蹶不振了,谁知道周伟成下葬一周后,周恒突然宣布要将大儿子周文健接回承北。

  周家无人敢反对,不仅因为周恒向来是说一不二的,更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周恒已经六十岁了,难不成让周恒再生一个吗?

  把周文健接回来好好培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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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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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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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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