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弄潮时代>第二章 重新开始
  现在是1987年。

  赵红兵算着时间,抛开那些烦心事不提,能回到这个时代,让他万分激动,也很兴奋。

  上一世,他少年无知,入错行业,蹉跎十多年一无建树,直到90年代末期遇到家庭变故,才下定决心下海经商,从此发达,实现人生抱负。

  而这一世,他20岁的身体里藏着中年人的思想和见识,还有超前的眼光,如果还要再走那些注定前景不大的弯路、小路,那无疑是白费了老天让他重生的良苦用心。

  这一世,不再走冤枉路,不再走弯弯路,自己有经商头脑,又有后世的眼光和经验,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一定能创出一番更大的事业。

  当然,前程是远大的,道路是艰辛漫长的,他的起点低,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他需要从零开始,稳扎稳打,一步一步走向辉煌的顶点。

  因此,赵红兵从最初的兴奋冷静下来后,开始整理脑海中的记忆,以及目前可供利用的资源。

  这一想,就是整整一夜。

  直到天光放亮,他娘在外面叫道:“兵兵,快点起来给猪喂食,俺和你爹下地去了。”

  听到熟悉的叫声,赵红兵感觉眼角一热,险些掉下泪来,此时的母亲一定很健康很年轻,而记忆中的母亲早已满头白发,垂垂老矣,心情激动下,他几步并作一步,跑出门外。

  “娘,娘!”赵红兵动情叫道。

  赵红兵看到了母亲,母亲的形象就是典型的农村大娘,五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藏蓝色旧罩衫,精神抖擞,肩上扛着麻袋,手上还拎着一只长锄头。

  娘没有发现赵红兵的异常,摆摆手道:“把猪喂了,再将妹妹们叫起来,让丫头们做饭,俺和你爹去地里头看看,今年的山药蛋不太好,土里的东西全让草吸了。”

  赵红兵拉住娘的手,问道:“娘,日头大,我和爹去吧,你在家歇一天。”

  娘笑道:“你自小没干过苦,地里的活计还不如你弟在行,傻孩子,把猪喂了,要是觉得闷,就出去找同学玩玩,娘知道你心里烦闷,没事的,过几天你爹就去城里给你跑门子,一定给你安排个好工作。”

  赵红兵心中酸涩,没有再多说,问道:“爹呢,已经下地了?”

  “你爹天没亮就去了,日头大,干到半晌俺们就回来,让梅梅和花花把饭做好。”

  赵红兵答应一声,看着娘大步离去,心中百感交集,最亲的人永远是自己的家人,这一世一定要努力奋斗,为家人创造一个最好的环境。

  赵红兵熬了猪食,喂两头肥猪吃了,然后又从后院菜园摘了新鲜蔬菜,挑洗干净,把面粉和了,揉成精道的面团,才将两个妹妹叫醒,他做饭不行,没有两个妹妹做得好吃,所以最后的工序还得她们出马。

  两个妹妹,大妹叫赵红梅,十五岁,小妹叫赵红花,只有十一岁,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年纪小,但家务活已经样样精通,两个女孩起床后,先简单梳洗,然后开始收拾家里,打扫卫生,等这些活儿干完,才开始温习功课,写暑假作业,非常乖巧。

  赵红兵看着两个幼稚的妹妹,心里充满了温馨,他们兄妹的感情一直很好,以后赵红兵最落魄的时候,也是大妹二妹帮助了他,他南下广州做生意,启动资金就是两个妹妹一起给凑的,他事业最繁忙的时候,女儿一直寄养在二姑家,比她亲生的还要亲。

  到了上午快十点的时候,赵红梅说:“花花,娘快要回来了,咱们先把饭做好。”

  赵红花乖巧地答应一声,收起作业,手脚麻利地帮姐姐做饭。

  这个时代的文河县还很穷,除了那些城里人,农村人大多都是一天两顿饭,早上趁着天气凉快,下地干活,等忙到快中午就回来吃饭,晌午最热的时候在家休息,等睡起午觉,大人下地干活,小孩子们出去找伙伴玩耍,到了晚上七八点再吃晚饭。

  两个妹妹做着饭,赵红兵一脸笑容地在旁边看着,赵红梅嫌他碍事,叫道:“大哥唉,你能不能到屋里头去,或者出去走走,不要站在这里耽误我们做饭。”

  赵红兵笑:“梅梅和花花做饭最好吃了,哥想偷师,学点手艺,不要这么小气嘛。”

  赵红梅推开他,没好气道:“都要上班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哥你出去走走吧,你在家这么多天都快闷出虱子了。”

  赵红兵知道她是想让自己出去散散心,心里热乎,也不好多呆,不过出去走的话,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老家的一切除了亲人,其实都已经模糊,那些曾经要好的同学朋友,这时候回想起来,总是显得很生疏。

  赵红兵叹了口气,转身回了屋子,与其出去瞎溜达,还不如再考虑一下接下来的创业计划。

  对,就是创业。

  有了后世的经验和目光,赵红兵根本无法忍受去当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他迫不及待要大显身手,最重要的是,时间不等人,1987年,正是一个波澜壮观的大时代的开幕,如果他不把握住这宝贵的几年时间,那就太可惜太遗憾了。

  赵红兵在屋里考虑着事情,还拿着纸笔写写画画,正想着入神,门被打开,小妹赵红花走了进来,叫道:“大哥,玉珍姐过来找你,在院子里头呢。”

  听到玉珍这个名字,赵红兵猛地一震,急忙站起身从窗户向外看去,只见灶台那里赵红梅正和一个梳辫子的女孩说着话,这个女孩面色红-润,身形提拔,只是穿着宽大粗布衣裳,显不出美妙的青春身材。

  齐玉珍,这个人,这个名字,赵红兵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因为她正是自己的前妻。

  看到齐玉珍,赵红兵顿时发现自己疏忽了一件事,按照时间来说,当初自己在家等待分配,那一段时间正是和齐玉珍确立恋爱关系的时期。

  当初的他,既有失恋痛苦,又有未知前程的彷徨,正是心情最低谷时期,齐玉珍和他是同村,又是小学初中同学,赵红兵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自己,便在这个时候向自己主动表白,赵红兵正是心情焦躁灰暗,齐玉珍的爱犹如久旱甘霖,滋润了他干涸的心田,帮助他走出了这段困难时期。

  因此,即便后来二人闹到离婚的地步,赵红兵对齐玉珍一直都很感激,这个女人是他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助力。

  但是此时的赵红兵却没心情感激,要是记得不错,好像是前一天晚上,齐玉珍已经向自己大胆表白,自己当时是怎么应对来着?

  赵红兵仔细回忆着,当时的自己还是少年心性,虽然并不喜欢齐玉珍,但是在失恋的沉重打击后,还能收获一份真挚感情,肯定很得意,因此并没有选择拒绝,好像还拉了齐玉珍的手。

  该死的!赵红兵大骂自己,真是色令智昏,冲昏了头脑,也许就是这样,给了齐玉珍误会,觉得自己接受了她的感情,以后便常来找自己,也不避讳旁人,就这样慢慢将关系变成即成事实,而自己当初还在懵懂之中,先是没有在意,后来又习惯了齐玉珍的关心和爱护,就这样一步步顺其自然地成了夫妻。

  但是这一世,赵红兵不准备让自己重蹈覆辙。齐玉珍不是一个恶人,甚至说她有许多优点,比如自强、勤快、为人正直,但她也有致命的缺点,就是倔强偏执,性格很执拗,对于女人来说,这不是好的性格,不利于家庭和睦,试问一个比男人还强势的女人,有几个男人受得了?

  上一辈子,也许是缘分,做了十年的夫妻,无论结局如何,赵红兵很感激齐玉珍带给自己的温情,不过这一世,他决心放手,这既是对自己好,也是对齐玉珍好,一个破碎的家庭,给男女双方带来的伤害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想到这里,赵红兵对小妹说:“花花,你去告诉齐玉珍,我肚子疼,让她回去吧。”

  赵红花一愣,犹豫道:“哥哥,你不是挺好的吗,怎么会肚子疼?”

  “让你去你就去,小孩子哪来这么多废话。”赵红兵不耐。

  花花一撇嘴,蹦蹦跳跳地出了门。

  赵红兵从窗户看去,花花跑到齐玉珍身边,对着她叽里咕噜说了一顿,齐玉珍失望地看向赵红兵屋子,终究没有勇气跑进屋里。m.xiumb.com

  齐玉珍走了,赵红兵不管她是不是真相信自己生病,都不准备再见她,多年商场征战的经验告诉他,遇事必须果断,犹犹豫豫最坏事,两人只要不见面,时间一长,齐玉珍自然会忘了自己,开始新的感情。

  其实如果换做其他女人,最适合的办法是当面说清,不过赵红兵知道齐玉珍不是其他的女人,她很固执,只要认定的事,很难说服她,两人见面后如果发生纠缠,让外人看到反而更容易误会。

  看着齐玉珍离去的背影,赵红兵叹了口气,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一切重新开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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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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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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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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