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兵听到谢天赐的话,只觉得这社会人还真是在一些方面太有趣了,道:“但是这事儿恐怕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做好的,你得有个长期的心理准备。
而且还有可能要在全国各地跑,不过费用方面我来出,你考虑清楚,事情做起来还是挺麻烦的。”
谢天赐拍胸脯子道:“事情越难办越好,容易办了也显示不出来我的能耐,最关键的是我心里边儿那股劲还是过不去。”
赵红兵就将之前阿芝的事情大概地说了一遍,谢天赐一边听着一边骂,等赵红兵说完了拍着桌子说:“马勒戈壁的,这什么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放心,阿芝就是我嫂子。
这帮狗日的,你放过了我都不能放过他们,赵哥你说,想让我怎么做?要不然把他老大弄出来给剁了,当太监吧!”
赵红兵找谢天赐说的事情,就是和之前阿芝出事的那个流氓有关。虽说深市这地方,他赵红兵已经算是有所成就了,而且阿芝的事情李国文处理的很好,就连深市市长都有所帮忙。
那个流氓,又被多加了几项罪名,从五年的刑期变成了十年。这还只是表面上的,在监狱里也被打过招呼了,会有人“好好照顾”他。
赵红兵也本以为这件事情就比结束了,但是当他回答深市,仔细回顾一遍的时候,发现了诸多漏洞。
他敏锐的感觉到可能不是意外,而是有人针对他来的。
通过日夜的筛查,他把目光放到了之前帮助警察端掉的一个赌博娱乐城有关的地下黑手组织上。
赵红兵的目光里充满了痛苦和自责:“那些人已经被抓的差不多了,也判了,还有三个在逃,我也不用把那三个人全都找着。
我就想找他们那个老大,一个脸上有着一道长刀疤,外号叫铁哥,真名叫吴剑,黑省人,曾经因为持刀抢劫被判一次。
据说出来后入了东北一个叫‘青龙帮’的帮会,在里面混成了什么大哥。总之还是挺厉害的,发展的很快,要不然也不会和地下娱乐城有合作。
而且现在全国好些大城市都有他们的分会,这次犯案的这些人就是咱们这儿分会的。阿赐,你听说过这个‘青龙帮’吗?”
谢天赐当然知道赵红兵说的,道:“我知道,当初我手底下几个小弟跟我说过这事儿,说东北‘青龙帮’的在咱们这儿招人,他们没去。
不过这个‘青龙帮’我是真的听说过他们不少事儿,道上有不少件大案子就是他们做的。
他们的堂主叫石天生,快五十岁了,以前杀过人,出了名的心狠手辣。还设置了私刑,专门对付自己人的。
他们的人要是犯错了,不是被剁手指就是被捅刀子。现在的帮众全国各地的加起来有好几万了,势力是真的不小。
而且这个石天生据说是个天才,他为什么叫天生?
因为他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被遗弃的,他娘老子什么都没给他留下。这名字他自己给自己取的,随的是孤儿院院长的姓。
这个石天生真是个聪明人,他是孤儿院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那可是新鲜事,而且不光光是孤儿院的大学生,还是那一片的第一个大学生。
可是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好的就不读了,找了一个人一起去了边疆,合伙做起了买卖。
具体做的什么也不知道,就知道很快就赚了一大笔钱。那地方一直以来就不是很太平,刚赚了钱差点没命,于是他就花钱雇了人当保镖。
两个人变成四个人,四个人变成八个人,久而久之的,就成了一个帮派。石天生是堂主,另一个大学生就是副堂主。
所以说,这个石天生不但心狠,而且还是个非常聪明的人,是个有文化的流氓,否则他也不可能把‘青龙帮’做得这么大。如果这个吴剑真的是‘青龙帮’的什么大哥人物,这件事儿恐怕就不那么好弄了。”
赵红兵听着谢天赐的介绍,对“青龙帮”有了一个初步的概念,同时对这个石天生也非常感兴趣,觉得这个人应该身上有不少故事。
如果两人之间没有恩怨,他还对石天生颇有好感,那是一种强者对于强者的欣赏。
不过如果真的是势力如此庞大的一个帮派,吴剑又是这个帮派里的大哥之一,地位肯定不低,阿芝的这个仇,恐怕就不是仅凭靠道上的人能解决得了的了。
谢天赐见赵红兵神色黯淡了下来,知道赵红兵有些灰心,站起身道:“赵哥,这件事儿就交给我了,他吴剑不过是大哥之一,就算是石天生做了这事儿老子也要想法儿把他给办咯。
赵哥,你放心,他‘青龙帮’又不是天王老子,只要没有三头六臂,我们就有办法。”
赵红兵通过谢天赐这个行内人了解了,就不能轻易让他去做了:“阿赐,看来这件事情比我想象中的要复杂,你让我再想想吧。”
谢天赐却着急了:“赵哥,别说了,我明天就带几个兄弟上去,先摸摸那个吴剑的底,看看他人到底在哪儿。我会机灵点,见机行事的,这件事儿你就甭管了。”
一边是对于报仇的渴望,一边是理性的现实,赵红兵犯难了:“阿赐……”
赵红兵真的没想到那个吴剑的背景这么深厚,当初开庭之后赵红兵找刘总了解过,赵红兵之前所说的有关吴剑的情况就是刘总告诉他的。
刘总也没有告诉赵红兵这个“青龙帮”是个什么规模的组织,因为他也不是非常清楚,只是知道个大概的。
赵红兵现在知道了“青龙帮”的规模就知道这件事太危险了,去“青龙帮”的老窝去动他们骨干的手,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嘛!
谢天赐在市里混得是不错,可和“青龙帮”比起来那可真是差得太远,太远了。wWW.ΧìǔΜЬ.CǒΜ
可现在劝不住谢天赐了怎么办?
说不好听点,谢天赐那是去送死啊,这不是害了他嘛!
赵红兵觉得自己对于阿芝的事情,太过于冲动了,应该全部打听清楚了“青龙帮”的情况再决定告不告诉谢天赐,可是现在……
和他不一样,谢天赐除了觉得任务重大,其他的却没什么感觉:“赵哥,别再说了,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我谢天赐这次铁定要做这事儿,别说那狗日的弄的是我前嫂子。
还害得你们俩因此而分了,就算是我一个普通朋友被他们害了,我也不能坐视不理。我谢天赐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仗着自己是爷们就欺负女人。
赵哥,再说你就是不拿我当兄弟了。这是我自愿为你做的事,来,喝酒,就当为兄弟我饯行!”说完,谢天赐端起自己的酒杯一口干了,将杯底冲着赵红兵,看着赵红兵。
赵红兵知道现在劝也没用,长叹了一口气,端起酒杯先干了。
琢磨了一阵,然后对谢天赐说:“兄弟,别的话我不说了,你一定不会出事,就算有个万一……
你的家我替你照应着,你一定万事小心,我在维多酒店摆着酒等你回来!”
“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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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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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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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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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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