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男人在宾馆一楼的沙发上坐着等,只是没看见季临。本来大家都在笑呵呵地唠嗑吹牛逼,不知道突然是谁喊了一句,几道目光齐刷刷看过来。
这一看,除了苏杰明只稍微晃了晃神,其余人全都呆住。
余繁初今天虽然化了很精细的妆,但并不浓艳。头发扎了简单利落的马尾,穿的也是基础款的针织衫和铅笔裤,外面套一件卡其色格子短羊毛呢,搭配一条纯色丝巾,看上去清新自然,却莫名的很让人挪不开眼睛。
有人吹了声口哨,打趣道:“小初今天怎么打扮得这么好看呢?是不是昨天被萧玥刺激到了?”
余繁初知道这群人中间有些个花花公子,但都是嘴上功夫,于是没介意,只朝他们笑了一笑,便把行李箱靠在沙发边。
“怎么着?我家助理不打扮就不好看了?”身后传来某人一贯的凉薄嗓音,虽然语气里浅浅地笑着,却依稀夹着不悦。
刚才那人立刻满脸堆笑:“我可没说,只是打扮了就更好看了。”
“那也收起你们猥琐的眼珠子。”季临对他们说话毫不客气,随即把手放在余繁初脑袋上,看起来似乎很粗鲁,实则力道很轻地揉了揉,“我的人,别打歪主意。”
“是是是,不敢。”
“再看就自觉把眼珠子挖掉行不行?”
“谁敢动您的宝贝助理,分分钟出门二百米。”
都是合作多年的熟人,大家当他是开玩笑,哄闹一阵就过去了,也没人往暧昧的方向揣度。
只有苏杰明神色不太自然,用手挡着唇,清咳了一声。
“萧玥还没下来?”季临坐到沙发上,懒懒地翘起一条腿。
“没呢。”余繁初坐在对面拿出手机,嗓音淡淡的,想起萧玥那满屋子狼藉心中也挺无奈,说道:“她可能还要一会儿收拾,我们要不要先把早餐点了?”
“行,那就……”季临抬眸,望着她的时候忽然顿了顿,目光一凝,“点吧,杰明你去看看菜单。”
苏杰明得令,起身就往餐厅去了。
季临收回目光,似乎很淡定,拿手机的时候表情却有些心不在焉,盯着屏幕愣了许久,才想起来上滑解锁。
刚才看见余繁初那一眼,他总算是明白这群男的为什么一大早都跟吃了兴奋药似的,那么丑态毕露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
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他词句贫乏的头脑里能想到的所有形容,用起来都略显苍白和庸俗。只有眼里的模样和心中的感觉是真实的,无需任何言语来刻画。
然而他们坐在这里,周围几个男人依然有意无意的、时不时瞟向他对面的漂亮女孩,季临逮着一个瞪一个,却无济于事。
作为男人,他们的脑子也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可作为视线焦点的余繁初呢,自顾自低着头玩手机,仿佛什么都不知道。
季临见她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心里越发噼里啪啦冒火星。
“出门在外一切从简,以后不用特意化妆了。”他忍不住凉飕飕道,望着余繁初,“你是来干活的,不是来比美的。”
余繁初抬起头,眨了下眼睛,很不理解这人为什么突然说这种话,好像她化个妆能坏多少事似的。要知道楼上那位可到现在还没下来,让一群人在这儿无休止地等。
几秒后,她也是目光凉凉的,轻轻扯唇:“哦。”
接下来路上的几天,她每天都化着精致的妆容,还一天比一天好看。
男人们都很高兴,除了季临。
-
路过西安的时候,有人提议停下来玩一天,季临同意了。
刚下榻酒店,萧玥就拽着余繁初去商场购物。
几天同住下来,余繁初发现萧玥这姑娘并不难相处,除了第一天彼此不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惯,闹了点小不愉快,后来也都配合她早早睡觉,不在房间里乱扔东西。
萧玥的确有点公主病,但心不坏,最多就是仗着自己长得漂亮家世好,娇气自恋了些,在男人面前有某种表现欲,尤其是在季临面前。
可季临丝毫不买她账,她渐渐也就歇菜了,安分地当一个美女子。
“看不出来,Lin那么冷淡那么凶,还挺关心咱们的。”萧玥回头看了一眼那两个被派来当保镖兼苦力的朋友,对余繁初挤挤眼道,“他应该是关心我。”
余繁初笑了一下,没搭话。
萧玥是女主演,算得上团队里顶重要的人物,季临关心她是应该的。
她默默压下心底莫名其妙的涩意。
两个人买了大包小包,那两位朋友脖子都快挂满了,多数是萧玥的战利品。余繁初莫名其妙的兴致不高,只买了一个毛绒背包,和想起来忘带的一次性毛巾。
晚上,他们开车去景区看表演,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
一下车,季临就用帽子和口罩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再加上是夜间演出,检票进场时天已经全黑,并没有谁发现这名天王大佬降临在人山人海的华清池。
演出是萧玥提出想看的,《长恨歌》的故事早已经深入人心,余繁初原本没什么兴趣,以为不过是当地政府让旅客多多掏钱的噱头,东西没什么新意,门票还挺贵。
然而事实证明,人生何处不真香。
壮丽恢弘的表演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临近结束时她眼眶湿润,心中悲伤难抑。
萧玥也在嘤嘤呜呜地哭,虽然化妆品防水没花妆,但两人都已经毫无形象可言了。
周围几个男人也不看戏,就看着两个女孩不停抹眼泪,还抱在一起互相取暖。一边可怜杨贵妃香消玉殒,一边吐槽唐明皇是懦弱无能的渣男。
在吐槽男人这件事上,女人们总能轻易达成一致,同仇敌忾。
“我跟你说,我EX就是个没用的东西。”实在没有新词来吐槽唐明皇,萧玥开始吐槽她前任,眸子里都在冒火苗,“我跟在一起还上大一,有天在学校后街KTV唱到很晚,十二点多才结束,从KTV出来的时候后街都没人。路上碰到几个小混混,见我长得漂亮,EX身材又挺瘦小的,看着也文气,就拦着我们想对我动手动脚。”
余繁初一边抽噎着一边问:“然后呢?”
“然后那个懦夫居然扔下我跑了!”萧玥愤愤地说。
余繁初一听,顿时眼泪珠子又往下掉,抱着她激动地问:“呜呜呜那你没事吧?”
“我没事。”萧玥凉飕飕地扯唇,满脸对前任的轻蔑和鄙视,“我跆拳道黑带,把那群人揍趴下了,第二天又把软蛋EX揍了一顿,分手,还在学校论坛写了一篇818,让他名声扫地。”
这结局着实没猜到,余繁初惊得张大嘴巴:“……”
脑子里瞬间晃过一些零碎的画面,是那日在音乐学院的小吃街,某人高大的身影挡在她面前,差点跟一群小混混干架的样子。
萧玥轻哼一声:“我最讨厌没担当的男人了!这种人配叫男人吗?比女孩子还不如!”
“就是。”余繁初回过神,认同地点点头,“我也遇到过这种没担当的男生,真是太恶心了。”
坐在她后面的男人唯一暴露在空气中的一双眼睛动了动,耳朵也隐约动了动,聚精会神。
“那个男生也是我大一的时候认识的,是学校的体育生,长得人高马大,篮球打得特别好,就看着挺有安全感。他追了我半年,很用心,我感觉人还不错。”
季临皱了皱眉,双眸变色。
“当时我都快要接受他了,结果有个高年级的学长找他,说要是把我让出去,就给他一万块钱。”余繁初攥起愤怒的小拳头,虽然对那人没什么感情,但想起这种可耻的行为还是十分生气,“你知道吗?他居然为了一万块钱就答应了!”xiumb.com
“一万块钱?”萧玥气的发笑,“他妈的是穷疯了嘛?”
“就是!”余繁初义愤填膺,“一千万还差不多,他也该分我五百万呀!但是他连五千块都不给我!”
季临:???
仿佛四十米长刀扛到半路骤然落下,他不是很能理解这迷之话题走向。
两个女孩说起这个就精力旺盛,一直吐槽到表演正式结束,观众退场。
因为很多散客要赶去停车场坐大巴车回市里,而车辆有限,退场后的景区不像排队进来时那么整齐,大家一窝蜂往外涌,一时间秩序有些混乱。
季临一行人尽量保持不走散,但走着走着还是被人群冲散了。
周围都是不认识的人,余繁初个子矮,没法寻找到同伴的方向,一时间慌乱不已。因为太过拥挤,连手伸到包里去拿手机都做不到。
她被人群推搡着往前,能保持自己不摔跤已经很不容易。
周围似乎也有很多跟她一样和同伴走散的人,陌生的叫喊声此起彼伏充斥着耳膜,她竭力分辨,却没有任何一道声音是她所熟悉的。
于是她试着放声喊,季临的名字到嘴边及时收住,换成了萧玥。
自然没有得到回应。
萧玥也不知道被人群冲散到哪里去了,想必境况不会比她好多少。
余繁初放弃了挣扎,心里仍旧是慌着,但也只能先出了景区再说。身体被压得很难受,在四周如群山耸立的高个子中间,呼吸不到新鲜空气也很难受。此刻她真的希望可以变成一只小鸟,脱离人群飞出去,甚至脑中晃过好几次这样的念头,宁愿自己今晚没有来。
这里晚上的星星很多,是她在城市里没有见过的,但此刻她也无心欣赏,一直盯着远处灯光耀眼的标志性建筑,心里企盼着企盼着,快点走到那里,再快一点,如果时间的进度条可以一拉到底就好了。
然而脚下依旧挪动得很慢很慢。
突然脚痛了一下,余繁初忍不住呻.吟一声,烦躁又怨怼地朝四周一看,踩了她的人却不知道是谁,也没有谁注意到她刚才发出的声音。
只是节奏这么一乱,险些被后面的人推倒。
身子不受控制地往一边歪,眼看着就要发生悲剧,忽然凭空伸出一只手牵住了她。
干燥温暖,宽厚细腻,只是指头上略有薄茧,磨得她手心微微发痒。
这只从没有触碰过的手,莫名让她觉得安心,哪怕是突兀的相握,她也并没有想要甩开。
下一秒,周围空气都染上熟悉的气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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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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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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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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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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