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股杀戮征战的血腥味直扑鼻端,差一点影响到了自家心志。
“这是张翼德的桓侯枪。”
赵云脑海里只闪过这个念头,就见直刺咽喉的那一点金芒,突然间晃动了起来,晃出一个脸盆大小的光圈,正好把自己的银枪拦挡劈了开去。
金枪有如游龙,用一种诡谲灵动的姿态,穿过防线,轻飘飘的就落到了自己的肩头。
轻若鸿毛,重若泰山。
喉头森冷如冰,肩膀一沉,巨力压下,赵云差一点连人带马扑到在地。
好在,那枪锋只在他的肩头停了一瞬间,就嗖的一声收了回去。
萧南笑道:“赵将军,承让了。”
这一招三式,清楚明白,就算是远远观战的一些小兵都看懂了。
先是以霸王枪的山崩之势崩开梨花枪,再以桓候枪的虎扑之势当头刺落。
在赵云用尽全身解数抵挡的时候,猛虎化为游龙,一穿而过。
若非手下留情,这最后一枪落点,应该就是赵将军的咽喉所在。
“只是两马交错一个回合。”
山上众位江湖高手,越是实力强,越是能感觉出刚刚对战的精妙。
叶问天当即叹息了一声:“以猛对巧,举轻若重,如山峰倾颓,无法可挡,果然是能够从金兵大阵之中杀进杀出的人物。光这一手至刚至猛的枪法,天下已难逢敌手了。”
“会不会太过誉?”上官英老当益壮,眼里闪过一丝不服气。
若说终南神剑比自己稍稍强上一筹,他是承认的。
但是,如果说那冲阵的武将也能胜过自己,那是打死也不肯相信了。
或许打仗冲阵比不上对方,但生死当面,不限手段的话,他自认为一身登萍渡水的轻功和开山裂石的掌功,应该比对方还要强上一点。ωωω.χΙυΜЬ.Cǒm
“继续看吧,我就说梁兴当家的也开始忍不住见猎心喜了吧。”叶问天一点也不想跟身旁老头争论。
人家说老小孩老小孩,上官英年逾六旬,却仍然性如烈火,凡事喜欢争个高低。
与他争论,那肯定赢了也是输了。
寥寥几句话时间,赵云已经神情黯然的拔马退开。
他神情有些落寞……
平素里自问属于绝顶战将一员,遇到金人最厉害的武将,也不怵半分。
尤其是自豪于祖传的暴雨梨花枪。
他觉得如果公平对战,即算是有人能胜过自己,不到百招以上,根本就不可能。
“辱没先祖啊,这输得也太难看了吧。”
他心里有些难过,倒是没有失了礼数,坐在马上行了一礼,神情比先前更严肃一声,显然是多了几分敬重。
正待说上几句找个台阶下,就听到身后一声暴喝。
“杨将军好枪法,也接梁某一刀。”
喝声如雷,马踏流星,一道刀光盈盈丈许,划空留痕。
“惊艳一刀。”
这一刀从蓄势到出刀,斩得天空闷雷殷殷,空气都被斩出长长透明波纹。
给人的感觉似乎见证了千古兴衰,有着历史的沧桑。
刀光掩映之中,梁兴面色血红,发丝如针根根耸立,全身骨头喀啦啦爆响,身上筋络如同蜂鸣。
人与刀合,刀马如一。
威势无两。
“好一式春秋刀法,直如关二爷重生。”上官英老爷子拍掌大笑。
萧南漫不经心的眼神陡然变得锋锐,长长吸了一口气,气血沸腾中,心情也变得兴奋起来。
“这种爆发式的攻击,的确是有着独到之处。”
他心中转着念头,手中金枪却是毫不犹豫弹起半空,金光一动,有万千花瓣零落。
枪芒闪烁间,他连人带马,都化为一团金色丝网光幕。
那惊艳一刀春秋斩,落到光幕之上,就如落在细雨纱帐之上的蚊虫。
不能寸进。
刀芒前冲,其力无穷,枪势轮转,梨花如雨。
“好。”看到眼热处,赵云在旁大声喝彩。
只有他最是明白,这套梨花枪美到极处的森冷艳丽。
“接下来应该就是借力反弹,枪化流光了。”
他是这样想着,眼前却看到冰天雪地,朵朵梅花盛开。
没有什么一线流光,也并不显得阴柔刻骨。
那枪花轰的一声,就扩展范围,化做一片花海。
他甚至看不清楚对方的枪刃到了何方,只觉眼前万花迷乱,心意模糊。
还没等他看得明白,万千枪花徐徐消散在空气之中,眼角还留着残影,就见一柄金枪有如农夫手里的锄头,君王手里的印玺,自然而然的破开那道岁月春秋刀芒……
一枪点在梁兴的胸甲之上,稍停即收。
“最后这一枪是郭子仪的汾阳枪法?”
梁兴眼神怔忡的低头看看自己胸甲之上的那点白痕,怅然若失。
只觉得刚刚这一枪竟似如同日升月落,比起当年传说中的郭令公来,竟似还要强上三分。
“应该是前面的梨花枪和梅花蓄势,最后转为汾阳枪。以极巧之招化为极猛之力,刚柔合一,轻重随心,对不对?”
朝闻道,夕死可焉,身为武将,见到超出自己的见识的精妙功夫,那是如同饿了三月之久,突然见着大鱼大肉一般的心痒难耐。
不当面问个清楚,他是连觉都睡不着了。
这样想起来,自己一招三式败在对手的枪下,也不怎么难过了。
萧南看着梁兴眼神中那如同小孩般的振奋,心里也觉欢喜。
心知对方两人全都没有什么嫉贤妒能的想法。
这是真正的武将,心胸宽广得很,打起交道来也舒服得很。
他的目标虽然是想要折服对手,但是,却不能让对方记恨了去。
这时见着结果不错,心里高兴,也就不再端着,开口捧道:“我这杨家枪法,也是继承前人余泽,也谈不上有多厉害,主要练得精熟而已。倒是梁将军和赵将军两人,一身武艺非同凡响,杨某佩服得紧。”
“哈哈,过奖过奖了。咱们也别互相吹捧,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杨将军你能在金兀术的十万大军之中杀几个来回,我们这些人绑在一块也打不过你。来来来,军营虽然不能饮酒,但高朋到访,偶尔破一破例也无妨。”
“对,以杨将军如此气血勇力,小酌几盅应该没有问题。”赵云也是催马上前,热情邀约。
这时就不说什么不醉不归,请客喝酒还是可以有。
所以说,千言万语不如打上一场。
军中信奉强者,只要展示出别人望尘莫及的武道修为,自然而然就得到所有人的敬重,完全是发自本心。
“两位将军如此热情,杨某本不当推拒,只不过,此来是因为弘文兄代为引见诸位英雄,同时也想结交一下北地英杰,喝酒之事不如暂缓?”
“如此也好,既是军师的提议,同去同去。他们都住在山上,说是军营之中规矩森严,不太自在。”
梁兴和赵云一点也没有介意的想法,当下几人下马,并肩而行,往那矮石山上行去。
这是以示亲近之。
的确有一些结伴访友的意思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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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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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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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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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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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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