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股杀戮征战的血腥味直扑鼻端,差一点影响到了自家心志。
“这是张翼德的桓侯枪。”
赵云脑海里只闪过这个念头,就见直刺咽喉的那一点金芒,突然间晃动了起来,晃出一个脸盆大小的光圈,正好把自己的银枪拦挡劈了开去。
金枪有如游龙,用一种诡谲灵动的姿态,穿过防线,轻飘飘的就落到了自己的肩头。
轻若鸿毛,重若泰山。
喉头森冷如冰,肩膀一沉,巨力压下,赵云差一点连人带马扑到在地。
好在,那枪锋只在他的肩头停了一瞬间,就嗖的一声收了回去。
萧南笑道:“赵将军,承让了。”
这一招三式,清楚明白,就算是远远观战的一些小兵都看懂了。
先是以霸王枪的山崩之势崩开梨花枪,再以桓候枪的虎扑之势当头刺落。
在赵云用尽全身解数抵挡的时候,猛虎化为游龙,一穿而过。
若非手下留情,这最后一枪落点,应该就是赵将军的咽喉所在。
“只是两马交错一个回合。”
山上众位江湖高手,越是实力强,越是能感觉出刚刚对战的精妙。
叶问天当即叹息了一声:“以猛对巧,举轻若重,如山峰倾颓,无法可挡,果然是能够从金兵大阵之中杀进杀出的人物。光这一手至刚至猛的枪法,天下已难逢敌手了。”
“会不会太过誉?”上官英老当益壮,眼里闪过一丝不服气。
若说终南神剑比自己稍稍强上一筹,他是承认的。
但是,如果说那冲阵的武将也能胜过自己,那是打死也不肯相信了。
或许打仗冲阵比不上对方,但生死当面,不限手段的话,他自认为一身登萍渡水的轻功和开山裂石的掌功,应该比对方还要强上一点。
“继续看吧,我就说梁兴当家的也开始忍不住见猎心喜了吧。”叶问天一点也不想跟身旁老头争论。
人家说老小孩老小孩,上官英年逾六旬,却仍然性如烈火,凡事喜欢争个高低。
与他争论,那肯定赢了也是输了。
寥寥几句话时间,赵云已经神情黯然的拔马退开。
他神情有些落寞……
平素里自问属于绝顶战将一员,遇到金人最厉害的武将,也不怵半分。
尤其是自豪于祖传的暴雨梨花枪。
他觉得如果公平对战,即算是有人能胜过自己,不到百招以上,根本就不可能。
“辱没先祖啊,这输得也太难看了吧。”
他心里有些难过,倒是没有失了礼数,坐在马上行了一礼,神情比先前更严肃一声,显然是多了几分敬重。
正待说上几句找个台阶下,就听到身后一声暴喝。
“杨将军好枪法,也接梁某一刀。”
喝声如雷,马踏流星,一道刀光盈盈丈许,划空留痕。
“惊艳一刀。”
这一刀从蓄势到出刀,斩得天空闷雷殷殷,空气都被斩出长长透明波纹。
给人的感觉似乎见证了千古兴衰,有着历史的沧桑。
刀光掩映之中,梁兴面色血红,发丝如针根根耸立,全身骨头喀啦啦爆响,身上筋络如同蜂鸣。
人与刀合,刀马如一。
威势无两。
“好一式春秋刀法,直如关二爷重生。”上官英老爷子拍掌大笑。
萧南漫不经心的眼神陡然变得锋锐,长长吸了一口气,气血沸腾中,心情也变得兴奋起来。
“这种爆发式的攻击,的确是有着独到之处。”
他心中转着念头,手中金枪却是毫不犹豫弹起半空,金光一动,有万千花瓣零落。
枪芒闪烁间,他连人带马,都化为一团金色丝网光幕。
那惊艳一刀春秋斩,落到光幕之上,就如落在细雨纱帐之上的蚊虫。
不能寸进。
刀芒前冲,其力无穷,枪势轮转,梨花如雨。
“好。”看到眼热处,赵云在旁大声喝彩。
只有他最是明白,这套梨花枪美到极处的森冷艳丽。
“接下来应该就是借力反弹,枪化流光了。”
他是这样想着,眼前却看到冰天雪地,朵朵梅花盛开。
没有什么一线流光,也并不显得阴柔刻骨。
那枪花轰的一声,就扩展范围,化做一片花海。
他甚至看不清楚对方的枪刃到了何方,只觉眼前万花迷乱,心意模糊。
还没等他看得明白,万千枪花徐徐消散在空气之中,眼角还留着残影,就见一柄金枪有如农夫手里的锄头,君王手里的印玺,自然而然的破开那道岁月春秋刀芒……
一枪点在梁兴的胸甲之上,稍停即收。
“最后这一枪是郭子仪的汾阳枪法?”
梁兴眼神怔忡的低头看看自己胸甲之上的那点白痕,怅然若失。
只觉得刚刚这一枪竟似如同日升月落,比起当年传说中的郭令公来,竟似还要强上三分。
“应该是前面的梨花枪和梅花蓄势,最后转为汾阳枪。以极巧之招化为极猛之力,刚柔合一,轻重随心,对不对?”
朝闻道,夕死可焉,身为武将,见到超出自己的见识的精妙功夫,那是如同饿了三月之久,突然见着大鱼大肉一般的心痒难耐。
不当面问个清楚,他是连觉都睡不着了。
这样想起来,自己一招三式败在对手的枪下,也不怎么难过了。
萧南看着梁兴眼神中那如同小孩般的振奋,心里也觉欢喜。
心知对方两人全都没有什么嫉贤妒能的想法。
这是真正的武将,心胸宽广得很,打起交道来也舒服得很。
他的目标虽然是想要折服对手,但是,却不能让对方记恨了去。
这时见着结果不错,心里高兴,也就不再端着,开口捧道:“我这杨家枪法,也是继承前人余泽,也谈不上有多厉害,主要练得精熟而已。倒是梁将军和赵将军两人,一身武艺非同凡响,杨某佩服得紧。”
“哈哈,过奖过奖了。咱们也别互相吹捧,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杨将军你能在金兀术的十万大军之中杀几个来回,我们这些人绑在一块也打不过你。来来来,军营虽然不能饮酒,但高朋到访,偶尔破一破例也无妨。”
“对,以杨将军如此气血勇力,小酌几盅应该没有问题。”赵云也是催马上前,热情邀约。
这时就不说什么不醉不归,请客喝酒还是可以有。
所以说,千言万语不如打上一场。
军中信奉强者,只要展示出别人望尘莫及的武道修为,自然而然就得到所有人的敬重,完全是发自本心。xǐυmь.℃òm
“两位将军如此热情,杨某本不当推拒,只不过,此来是因为弘文兄代为引见诸位英雄,同时也想结交一下北地英杰,喝酒之事不如暂缓?”
“如此也好,既是军师的提议,同去同去。他们都住在山上,说是军营之中规矩森严,不太自在。”
梁兴和赵云一点也没有介意的想法,当下几人下马,并肩而行,往那矮石山上行去。
这是以示亲近之。
的确有一些结伴访友的意思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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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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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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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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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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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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