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大自在天尊>第二百一十四章:金光蜂下,公子妙风!(第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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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瞥了林云一眼,普相道:“他都死了,用得着这么好的宝贝吗?你放心,事成之后,不仅妹妹还给你,宝物也少不了你的。”

  说完,普相扬长而去,只剩慧能呆立原地。

  眸有痛苦闪过,最终认命。

  转身,变换方向,拖着林云往后山而去。

  ……

  林云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他跋山涉水,艰难无比的前行着,每一步都耗尽了心力,每一步都有血珠洒落。

  不知多久过去,一股刺痛让他醒转。

  浑身上下止不住的痛,先前一幕犹若走马观花般在他脑海重现,林云总算认清了自己的处境。

  金身破碎、修为尽丧,他成了人人唾弃的佛门败类,一时间,林云心中凄苦,更多的却是悲凉。

  一股骨肉摩擦地面的剧痛将他拉回现实,强撑着疼痛难忍感觉,缓缓睁开了眼睛。

  入目的是一片血红,模糊的光景寸寸倒退。

  使劲眨着眼睛,总算看清,这是一处山峰,他正被人拖着往上走。

  林云一生刚毅勇猛,何曾受过这般折辱。

  可惜,他一身修为尽丧,受损程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喉咙干裂,口不能言,只能怒瞪双眼。

  一阵七转八折,似在翻山越岭,每一次起落,他浑身犹若火烧,每一块骨节与骨节之间剧烈摩擦,似随时会折断。

  约莫盏茶功夫,那股拖拽的力量停下。

  只听一道气喘吁吁,略显稚嫩的声音道:“林云师兄,我也只是奉命行事。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啊!”一声尖叫,那人似没想到林云还能活着睁眼,顿时被吓了个三魂出窍,双手下意识的前推,林云整个人好似腾云驾雾般飞了出去。

  不自禁的抬头,但见迎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光芒万丈,映照着这漫山遍野都镀了一层金光。

  风起,云动。

  整个峰顶景观突变,亿万金光随之涌动,波浪壮阔,犹若大海怒涛,浩浩荡荡、横无际涯。

  “金光峰?”林云瞳孔骤缩,怒喝道:“你敢害我……”

  沉闷的嘶吼犹若夜莺啼叫响彻云峰,随着身形下落,逐渐被亿万金光覆灭。

  金光峰、峰如其名,遍布金光。

  同天龙寺第一大寺的名头很配,亦被列为天下十大奇景之一。

  美丽的背后,往往潜藏了巨大的危机,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金光看似美妙,实则却很致命。

  它就是天龙寺‘戒律’中继水火棍、打神鞭后的第三戒,‘寂灭金光’。

  眼看离云海间的亿万金光越来越近,林云只觉胸口沉闷。

  虽然没有见到害他的人,却听到了那个声音正是属于慧能。

  他想不通慧能为什么要害自己,唯一确定的是自己必将十死无生。

  道道金光穿体而过,他清晰的感受到骨节破碎,骨髓中所含的玉液,纷纷剥离,此等痛苦,较之于先前所受的水火棍,更为恐怖。

  然则,他生性倔强,硬生生没有喊出来,也没因此而昏迷过去,只是面部皮肉骨骼因剧痛,彻底扭曲变形,再看不出一丝人样。

  剧痛中的他没有注意到,当血液玉髓混合趟过身体时,胸前撕裂的衣襟中,一道七彩玄光若隐若现。

  时光流转,犹若恒河亿沙,刹那即是永恒。

  他觉得很累,如果这就是佛说的彼岸,那他相信天尽头会是永恒……

  “哼!些许挫折,便要放弃生命,还谈什么彼岸、永恒,当真可笑可悲!”一道突兀的声音响彻脑海,林云轰然惊醒。

  眼前一黑一亮,再看时,已来到一处莫名之地。

  金石铺地、白玉为栏。

  广大无边、浩瀚苍茫。

  “这是哪?”先前那股撕裂般的剧痛在这一刻似已远离,他楞楞的打量着这处陌生的环境。琇書蛧

  “这是你的识海,用你佛门称谓,便是灵台。”一道嚣张冷傲的声音响起。

  林云望向自己,只见一道模糊光影,心惊之余,多了几分忌惮:“你是谁?”

  “我?我当然是我。”那道声音甚为不屑。

  林云大怒,喝道:“藏头露尾的鼠辈,滚出我的识海。”

  “好个狂妄小子,明明是你肉眼凡胎,不识我神通大~法,却来说我是鼠辈。”暗中之人,也不知是怒是喜。

  轻哼一声道:“也罢,便让你见见本座真身。”

  陡地,祥瑞大作,阵阵仙梵妙音低吟浅唱,万千云气滚动,一个白衣赤足青年,从中走出。

  每一步落下,自有青莲涌现,将其拖住。

  一路走来,洒脱飘逸,恍恍若神仙中人

  “你……是人是鬼?”林云一句话将青年惊的一个趔趄,差点从青莲上掉下。

  也不管什么风度气派,一个迈步,来到林云面前,指着他,几乎是用吼着道:“本公子这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翩翩美少年,你居然说我是鬼?啊!你居然说我是鬼……”

  “额!”眼看这俊美不似人间之物的青年,火冒三丈、满嘴唾沫星子,林云下意识退后一步,小声嘀咕道:“女人长成这般也就罢了,一个大男人……”

  “你说什么?”青年怒目而视,林云下意识闭口,忽而,似想起什么,惊异道:“你是谁?”

  青年哼哼两声,冷笑道:“你这榆木脑袋不是说本座藏头露尾吗?今日见着本尊,怎地不说话了。”

  “你怎么会出现在我识海?”林云面色陡寒。

  “你可以称呼本座为‘妙风公子’,至于为什么出现在你识海……”白衣青年重又恢复之前那副气定神闲、洒脱飘逸之态,四下一扫,满是讥讽道:“出现在这破地方有什么好稀奇的,本公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狂妄,若非我此刻修为尽丧,你以为我会饶了你。”林云冷冷的看着他。

  白衣青年似被林云强势击败,一脸无语道:“我说大哥,就你这半吊子水平,纵使全盛时期,你以为我进不了你的识海?”

  林云听着也有几分面皮发红,转而冷哼:“我密宗一脉,向内寻求力量,素以追求自身极限为宗旨,肉身练到极致自可移山倒海、摘星拿月,识海弱点也很正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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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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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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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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