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不知今夕何夕,身子一晃,差点掉下马,还是女将军伸手扶了他一把,他这才搓着眼睛避过并不灼热的阳光,打着哈欠,扶着马脖子坐稳了。
她没有半路扔了他,也没有一刀把他宰了,实在难得。
搓掉眼屎,看清马前被绑之人,白景源俩眼不由瞪成了铜铃!
【这是咋回事?】
看看日头,他也就睡了仨小时不到,咋就回到这野人聚居地来了呢?
昨晚还雄心勃勃策划着建城、花巨资采买酒水祭祀蠹虫的黄钩,这会儿怎么被绑成粽子跪在了马前?
再看周围,草棚大多被刀削成两截,断掉的芦苇杆和破碎的陶器满地都是!
聚居地的野人如同猪狗一般被骑马挎刀的军士撵到一起,男的一堆,小孩儿与妇人一堆。
见他看去,有认得他的,忙跪倒在地,哭得涕泗横流,哭求着:“仙童饶命!仙童饶命!”
听得人喊仙童,黄钩也挣扎着仰头看到了窝在女将军怀里的白景源,只当他与家里取得了联络,然后他家里要么联系了这个煞神替他报仇,要么跟凤凰台告了状。
虽早就想过这个可能,事情真的发生了,他还是接受不了!
明明一切顺利,他的城就要建成了,竟被这小儿破坏了!
心里一时既恨那几个负责看守仙童的汉子,又恨这小童狡猾,不由咬牙大骂:
“不曾想大事竟坏到你这黄口小儿手里!某家昨夜就该先把你料理干净!”
他早就猜到这小童来历不凡,没想到竟招来了任毅手下的骑兵!
任毅原名任沂,本是王后任袖庶出的姐姐,因其母本是沂水渔女,为了争宠,就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在任袖嫁到楚国之时,任沂就是她的陪媵,当时任袖还未到凤凰台,就先把陪媵撵了出去,然后谎称她死了,事后楚王知道,也只当她拈酸吃醋,并未与她计较。
哪知过了两年,后殳才发现,她之所以撵走任沂,不过是因为任沂极擅兵事,且像男儿一般渴慕建功立业,对生儿育女不感兴趣。
短短两年,任沂就靠着王后的侍卫和嫁妆,吸纳流民匪盗游侠,剿匪的时候顺便练兵、扩张,练出了一支足有两千人的骑兵。
后殳几经犹豫,到底还是没有跳出来当那根出头的椽子。
毕竟任袖是明媒正娶的王后,她的儿子将会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她再怎么养私兵,也不过是为儿子做嫁,断没有自己造自己的反的道理。
等到公子继位,按照传统,王的军队都该交给后家掌管,后家躺着等天上掉馅儿饼,多好!
于是就这样又过了两年,等各大世家发现的时候,王后已经生出了嫡长子公子白,还哄着心软的楚王给公子白封了封地,然后作为公子白的母亲,任袖理直气壮的帮他把钱收了起来。
至于这钱用来养兵还是用来买买买,只要她没大张旗鼓的养男宠,给大王织绿帽,那就谁都管不着!
于是,靠着封地,两千骑兵,两年后就变成了五千,其中,最精锐的一千甚至还配了甲!
各大世家再想解决,已经啃不动了。
何况谁家还没点私兵?凭啥王后就不能养兵呢?本朝还有王后亲自领兵作战的呢!
这才哪儿到哪儿?
至于任毅,连改个名字都这么敷衍这么侮辱人智商,原本以楚国四姓为首的世家集团很是不满,结果没几天,王后又哄得楚王给任沂封了个将军!
直接把她从私底下转到了台面上!
世家不满,找到楚王闹,楚王笑着摊手,一句“反正肉烂了都在锅里,他大姨闲着也是闲着,如此甚好”反复说,闹得世家没有脾气,只得认了。
只是从那以后,他们都默契的把任沂手下这支军队当成太子爷私兵,对任沂很是不客气。
为了掌兵,任沂手段越发狠辣,以前黄钩还在军中,自是对她了解得很!
白景源不知以上种种,见他误会,相当无语。
他倒是想给人引路!可惜人家没让啊!
显然这些人早就清楚这里的情况啊!你个憨憨!
说不定你干了些啥,全都在人家眼皮子底下,人就等着你把人聚集起来,好一锅端呢!
想到黄钩前阵子还在他面前沾沾自喜,说着他的伟大计划,白景源不由哈哈大笑,只觉心里端的是畅快至极!全然忘了前阵子他被黄钩吓得夜不能寐的时候了。
“哦?仙童?”
女将军饶有趣味的低头看了白景源一眼,看都不看跪在地上的黄钩,挥挥手,就有属下斩下了他的头。
她早就说过,这黄氏余孽是个无君无父的混账,早就该杀了的好,现在落到她手里,自是不再姑息。
斩了他的头,省得听他骂那些有的没的脏了耳朵。
虽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世界的粗蛮,白景源还是条件反射的扭头。
第一次看到尸体吓得半夜发烧,第二次看到惨死的粟,吓得他连夜奔逃,现在他干脆不看了。
见他扭头撞到自己怀里,女将军也不生气,反而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伸出手掌,推着他转回去。
白景源死活不肯,她也不怒,反而由着他。
不一会儿,就有从人摸清来龙去脉,过来回话:“回将军,这些野人说,此子生于大泽,是仙童。”
“生于大泽?”
这话在楚言之中,可不是在这大泽里出生的意思,而是指的由大泽孕育。
就像“大帝生于日”,“楚王生于凤鸟”之类的传说一样。
若是某一个人这样说也就罢了,这里大大小小近两千人,都这么说,那就有意思了。
女将军挑挑眉,却未多问,只吩咐属下驱赶野人,又拎着白景源换了匹马,往野人聚居地外走。
她怕王后那边撑不住后氏施压,只想早点办完抓野人殉葬的事赶回去。
白景源内心忐忑,以为她要问点什么,结果接下来两天,她都再没与他说过话,只在休息之时,将自己的饭食分他一份。
直到第三天晚上,他终于跟着任毅,来到了任袖面前。
任袖正坐在榻上拿着一卷竹简在看,见任沂领着他进来,盯着他看了许久,胸口鼓荡多次,这才稳住情绪开口:“汝为何氏子?”m.χIùmЬ.CǒM
她这一开口,却是说的大纪雅言。
原以为辛苦几个月,终于能听懂人话的白景源,顿时一脸懵逼满头问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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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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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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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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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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