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神的游戏之我是星球的远大意志>第三百五十一章:海外存远国·南岛迷梦(二)世袭与选王交错
  如今是大历1609年,格罗斯站在玛兹岛上最大的几座城市之一,泰姆的街上,这里是玛兰琦共和国的首都,黄金角的治所所在,繁华无比,街上人来人往,独特的异乡风情让格罗斯感觉宛如梦幻一般。

  当格罗斯走到泰姆的城市中心广场前,一位卫兵拦住了格罗斯,衡量了一下格罗斯的穿着,于是双手一伸一握,格罗斯知道,对方这是向自己要贿赂。

  格罗斯没有给对方贿赂,只是淡定的将身躯元素化,然后这个卫兵就吓了一跳,连忙退到一旁让格罗斯过去。要知道,身躯元素化,说明这个人是个术士,还不是那种拿兔子、蚂蚁充数的术士,能找到火元素进行融合,说明这人非富即贵,因此卫兵果断的怂了。m.xiumb.com

  是的,术士,在格罗斯于费力逊十四世学院的那二十年间,术士这个职业开始往外扩散流传,然而因为术士需要融合血脉,导致能玩得起术士的家庭,基本上非富即贵,穷人与其玩术士还不如老实去当斗士。

  因此在如今,身为一个有着珍惜血脉的术士,本身就是权利的象征,能打发掉一些缠人的小鬼。

  一走进广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放在广场正中央的一座大型雕像,那是一个穿着与玛纳达人迥异服装的雕像,如果走近雕像观看座基上文字的话,座基上雕刻着“伟大的航海家、共和的先行者、异国的圣贤,卢尔·法伊·卢尔·波旁冕下永垂不朽。”

  初次看到这尊雕像的时候,格罗斯被雷的不轻。

  什么?这雕像是卢尔?航海家卢尔?还有前面那几个头衔是什么玩意?航海家我懂,异国的圣贤……马马虎虎也当担的起,可是共和的先行者是什么东西?卢尔貌似就当过一个小官,而且从来没干过本职工作,把心思都用在航海上吧!

  看到雕像座基上的文字,格罗斯诧异的退后几步重新审阅了一下眼前的雕像,确实这座雕像人物所穿的衣服不是玛纳达人的衣服,但也不是波旁人的衣服啊!

  格罗斯可是纯生的波里斯居民,米斯广场上的卢尔雕像格罗斯也是看过的,虽然原来的雕像早就在二十四执政长之年中被砸掉了,可是费力逊十四世结束混乱以后,波旁人又复制了一套,格罗斯小时候还伫立在那呢。

  虽然在波旁岛战争的时候,貌似被波里斯人扛走了,反正现在不在米斯广场废墟上。

  是,卢尔那都近千年前的人物了,和格罗斯这时候的波旁人服装略有区别,但是区别再大也不至于区别到这个份上啊。

  重新看了看雕像,再看看周围的玛纳达人,最终格罗斯做出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猜测,这雕像应该是那群波旁人后裔根据祖先的传说,再结合自己的想象,最终弄出来的四不像。

  另外说起来,格罗斯现在脚踩着的广场,一副米斯广场的神似感也越来越浓了啊,既然玛纳达版米斯广场都出现了,那有没有大会宫?格罗斯望望四周,发现一无所获,当地的共和宫离广场有着一段距离。

  等等,哦,格罗斯明白原因了,卢尔是近千年前的人物,在卢尔还活着的时候,波旁还没有大会宫这个东西,脚下的广场抄袭的对象也不是米斯广场,而就是波旁的城市广场(这东西波旁现在还有),米斯广场和大会宫这东西是在卢尔死后三百多年才出现的,所以那帮水手后裔根本不知道。

  是的,水手后裔,六百年前的大历860年时,因为索斯王朝的倒台,作为索斯王朝仆人的波旁家族遭到了清算,被赶到了泰姆开荒,也就是格罗斯现在脚踩着这片土地。

  而六百年的时光过去之后,泰姆已经成为一个崭新国家,玛兰琦的首都,并且当地也不是再叫黄角湾这个老土的名字,而是叫做金角湾,从这个名字就可以感受到这一片土地的繁华。

  六百多年前的大历923年,玛纳达的法萨卡王朝与反法萨卡叛军联合赶走了兹拉以后,双方也没力气继续内战,于是争执了3年,最后法萨卡与叛军达成了妥协,即大历926年的“法萨卡妥协”。

  根据“法萨卡妥协”的条约内容,法萨卡家族放弃世袭玛纳达王的权力,让玛纳达王重新由各个贵族选举产生,而作为法萨卡家族放弃世袭权力的代价,法萨卡不但保留了许多土地,并且通过妥协获得了独一无二的旧王票,所谓旧王票,就是在选王时,法萨卡家族一票顶其他家族的许多票。

  就这样,法萨卡王朝结束了玛纳达68年5代王的统治,玛纳达迎来了第二次选王时代,玛纳达王由贵族民主推选。

  由于玛纳达已经三百多年没有进行过选王了,所以以前选王怎么操作,活着的人中没人知道,他们磕磕绊绊的选下去,出来的结果令人相当尴尬,第29代玛纳达王仍然是法萨卡家族,这等于是在选王中世袭。

  这结果一出来,其他贵族就开始闹,说这肯定是法萨卡旧王票闹得,所以需要更改。法萨卡家族一听这话,当即就mmp了,当初说好的给我旧王票,说好的皿煮选王,怎么现在选出来你们又反悔了?是想再打内战吗?

  于是双方就叽叽喳喳吵了半天,最后再次妥协,这个已经选出来的王,就先让他当着,但是下一个王可就不能这样了,既然你法萨卡家族不肯放弃旧王票,行,那我们反向思维,给其他贵族增票。

  他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大历936年,玛纳达颁布了《选王条例》,在法萨卡家族旧王票的基础上,又新增了索斯票、选王票、英雄票、将军票,分别由不等的家族把持,并且每一个家族只能把持一种特殊票,然后每种特殊票加值不同。

  尔后,《选王条例》又经过数次的修订,选王过程与票种变得越来越繁琐,导致计算票额居然成了一个专门的职业。当然,在这么做了之后,贵族们终于达成了目标,在第三次选王时成功将法萨卡赶下王位。

  什么?你选举的票数占据了微弱优势?不不不,你没有算上特殊票的加额。啥?特殊票加额到底怎么算?这个交给专业人士计算就行了,你只需要知道你选王失败。

  虽然开始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是选王制度还是就这么进行了下去,并且持续了169年,共选出13代玛纳达王。

  终结第二次选王时代的人,是玛纳达文明中重量级的英灵,被玛纳达人尊敬的称为“圣君”的存在,他的全名是莫来德·法伊·阿萨。

  莫来德出生于大历1026年,其非凡的手腕让他在学院时代就为人所熟知,38岁时就进入了玛纳达的核心统治阶层,拥有了选王的资格,被世人称赞为玛纳达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选王者,必定前途无亮。

  可是命运总是颠沛流离,命运总是曲折离奇。

  1070年时,玛纳达迎来了新一轮的选王,而44岁的莫来德参加了这一次选王。如果成功,他将成为二次选王时代里最年轻的玛纳达王,

  作为一个有着许多项能称得上史无前例(玛纳达范围)称呼的人,莫来德在前行的路上挤压了无数人的路,如今这些人聚集到了一起,为首的一个政敌,他也有选王的资格,而且已经快六十多岁了,准备了一辈子,这一次是他最后的机会。

  然后他们联手了,将莫来德排挤的直接失去了选王资格,而莫来德也不虚浮,1071年时直接拉开了玛纳达内战。

  玛纳达一爆发内战,一旁蹲着的兹拉立刻跟进,再一次入侵。

  原本兹拉以为,这一次内战会打许久,然后自己能从中渔利,然而莫来德不是当年叛军能比的,如今的玛纳达王也不是昔日法萨卡家族能比的,在有兹拉入侵的情况下,内战持续了三年就结束了,以莫来德的胜利告终。

  莫来德在一场决定性的法萨卡战役中战胜了对方,随即在索斯被战时选举为第41代玛纳达王。

  在战败以后,前玛纳达王仓皇逃到了兹拉控制的地域,毫无节操的卖国,请求兹拉入侵,兹拉愉快的答应了,于是在带路党的带领下,开始对玛纳达全面入侵。

  兹拉觉得玛纳达内战这么多年,再加上自己早就入侵了玛纳达,现在全面入侵,打赢肯定很容易的吧?结果兹拉就被莫来德一巴掌抽回来,等4年后入侵失败和谈时,还丢掉了相当一部分地盘。

  这就日了狗了,兹拉在战争结束以后就迎来一场大动荡,接着厄布斯王朝被推翻,也变成玛纳达的选王制度。

  而玛纳达却截然相反,随着莫来德不但一统玛纳达,还夺回了失去百年的失地,威望达到了顶峰,无数玛纳达人欢呼请求莫来德结束选王,重新世袭。

  面对玛纳达人的欢呼,莫来德谦逊的拒绝了,说“我自选王时代生,已熟悉这个时代,我是不会破坏选王制度的,”而更让玛纳达人感动的是,莫来德不但没有在任上破坏选王,甚至在活着的时候就主动禅让!

  主动禅让,是第一次选王时代才有的贤人旧事,第二次选王时代中,禅让还是首次出现,也就是莫来德这一次。

  明明大权在握,获得了史无前例的支持,却仍然“不愿”世袭,还发表了这种宣言,这感动了许多玛纳达人,因此在后世的玛纳达各种文字记载中,都将莫来德吹上天,称呼他为“圣君”。

  当然,玛纳达也因为莫来德而诞生了一句当地谚语,尤其是对于玛纳达王来说的谚语,那就是“如果神灵垂青我,那就让我做莫来德吧”,换成地球的话就是丞相的“若天命在我,我为周文。”

  是的,虽然莫来德本人没有结束选王,但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就进行了禅让,禅让后的选举中,他的儿子因为父辈的遗泽以超高票数当选,在加冕仪式上废除选王制度,开创了玛纳达的阿萨王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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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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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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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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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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