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哈马丹河坐船的时候,我就听艾丰奇人聊起他们的家乡,那是在大河彼岸的茂菟岛,据说全岛大小比罗曼赫非领土还大,只不过艾丰奇人只来得及占据南方,就被狼狈不堪的赶出茂菟岛。
按照商队原本的计划,是要到西瓦齐之后就往南,去南部和罗丁蛮人交换一些独特的商品进行转手贩卖,因此我起初很遗憾,这一次没能去茂菟岛。
但是幸运的是,到了西瓦齐的时候,商队领袖改了主意,他决定走更快捷的水路。
原来在西瓦齐修整的时候,从西瓦齐商队口中得知,1480年的时候,艾丰奇人在南方一处优良港湾新建立了一个港口托尼拉,所以我们打算先从西瓦齐乘船到利娜昂,再冲利娜昂转到托尼拉。……
……大河真的很大,这个时候我才理解为何艾丰奇人如此崇拜他们南方的这一条河流,这浩瀚的河流几乎都要让我以为他是海洋,结果因为这个问题,商队的两个领袖产生了一些争论。
女领袖认为这是一条河流,只不过比起我们之前所见过的河流,都要大上无数倍,因此被艾丰奇人怀着畏惧称为大河。
男领袖则认为这不应该被归类为河流,应该将他归入海洋的范围,因为茂菟岛没有和中土大陆有相连的土地,所以这所谓的“大河”,不过是处于茂菟岛与中土大陆之间夹缝的海洋而已。
女领袖反唇相讥,质问男领袖有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条河流?又或者是这么小的一道海洋?海洋应该是浩瀚无边、诡异莫测的,和真正的大海比起来,这一条大河充其量只能算作澡盆而已,如何能称作海洋?
男领袖对此反驳,河流应该有源头,有终点,而这所谓的大河不过是海洋的汇入,流入另一边的海洋,根本不符合海洋的定义。
接下来,两位领袖又就大河究竟是河流还是海洋而争论不休。不管大河归类究竟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大河是河流,那他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河流;如果大河是海洋,那他就是世界上最小的海洋。
不论如何,大河是地理上的瑰宝,是每一个旅人都应该到来的地方。……
……经过一个非常狭窄的地方,比起大河的其他地方来说,这里两岸,北边与南边的土地相隔是如此之近,不过几百米,我感觉等我从学院毕业的时候,可以凭借着灵力一口气飞过对岸。
根据同船的艾丰奇人介绍,这里是老利娜昂河口,是进出大河的必经之地,前边就有老利娜昂城,如果发动战争,可以随时封锁这个河口,瘫痪整个大河的航道。
这个地区的历史并不久,不过两三百年而已,因为艾丰奇人以前的统治中心都是在北边,殖民地也是在中土大陆。而利娜昂与艾丰奇的本土在北边隔着一大片森林,艾丰奇人到达利娜昂,还是通过西瓦齐的探索。
而随着艾丰奇人对他们的老敌人,芬诺的西部地区征服开始,利娜昂也逐渐走出半死不活的状态,开始逐渐繁荣起来。
想起老利娜昂河口的险要,我认为利娜昂会在艾丰奇的国家之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毕竟他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通过老利娜昂河口,就进入利娜昂港湾,艾丰奇人故国的领土,此时已经遥遥在望。……
第十一章:茂菟南方之地
……茂菟南方之地,一块并不大的地盘——大概也就比戈苏尔祭司长区大那么一些,却挤着3个国家,艾丰奇、芬诺和芬雷。
艾丰奇自然不用多说,芬诺就是艾丰奇口中粗俗不堪的野蛮人,可是根据我的了解,芬诺人可是比艾丰奇人早3百多年建立了国家啊。
至于芬雷,这是十多年前艾丰奇重返茂菟岛的成果,他们的统治者是昔日芬诺人的奴仆芬雷亚人,芬诺人与芬雷人的关系,大概是苏拉西人与苏希人的关系。
目前的局势是,芬诺人几乎丢掉芬雷山脉南部的所有领土,艾丰奇人从芬诺手上夺回他们曾经的家园,以及芬诺南方的一些港口——芬诺根本没有水军这个东西,和我们戈修革一样,然后芬雷人占据剩下的地盘。
在我拜访利娜昂的时候,我有见到一些芬诺人,但他们都是芬诺统治这片地区留下的遗民,真正的芬诺人已经撤往芬雷山脉以北,看起来这一次是无法见到芬诺人。……
……到达托尼拉的时候,已经是1483年的深秋,南方蛮人比不得我们定居者,他们这时候没有什么东西好交易,再加上商队担心我无法承受冬季在野外的旅行——要知道,再往南就没有官道了,于是我们在托尼拉暂时待下来,等待春天的到来。
托尼拉的港口建设完成距今不到3年,一切都很简陋,并且周边的罗丁蛮人对此虎视眈眈,充满着仇视,托尼拉还是十分危险的。
这里的罗丁人与在西瓦齐那边接触的罗丁人有很多不同,比如他们更难交流,对外来事物充满着敌视,因此在1483年的十二月,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在托尼拉防御罗丁人入侵的战斗,我亲手杀了一个。……
第十二章:罗丁人领地的旅行
……大历1484年的早春,顶着还有些冷峻的寒风,我离开了托尼拉,跟随商队在罗丁人的部落之中前行。
这是一片荒凉的土地,看不到文明的痕迹,没有高耸的城墙,没有整齐划一的田野,到处都是野兽,最多最多出现简陋的围栏和祭坛,这就是罗丁人的部落。
此前的旅行都是沿着官道前行的,哪怕官道维护的再破,那也只是商队的问题,人还是可以走的,然而现在每走一步都要和荒芜做斗争,这一切真是糟糕透了。……
……即使是从斯庭到哈里卡苏中间的荒地,也比不上这里的难走,要知道那里只有十多天的旅程,而这里却要走上好几个月,对我来说真是折磨……
……这里的罗丁人部落态度非常恶劣,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每一个不会说他们语言的人都是敌人,和戈修革那边的蛮族根本不一样,他们没法交流。……
……商队坚持走下去,女领袖根据一些信奉太阳的罗丁人来判断,在南方一定有信奉太阳的国家存在,天知道是不是这样。……
……我发烧了,烧的很重,大概是因为前几天在雨中前进,可这又不能怪我,女领袖说那里会爆发洪水,我们只能快点走。
幸好,女领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没有抛弃我,停下脚步来给我休息的时间,将我安置在山洞中给我恢复精力。……
……距离我生病已经过了一周了,如今精神终于恢复大半,我们的队伍又可以启程,多亏了星神的保佑……
……没错,女士的判断是正确的,这里的罗丁蛮人信仰已经改变,他们不再是信奉艾丰奇那里的神灵,而是信奉在艾丰奇惊鸿一瞥见过的太阳崇拜。……
……见到一群能交流的罗丁人,这让我仿佛回到西瓦齐,虽然这里的罗丁人信奉的是太阳而不是大河或者森林,不过至少这群罗丁人熟悉我们这种装扮。我很激动,因为这意味着南边真的有一个成熟的国家。
……星神在上,我看到了,那是整齐划一的农田,还有农民在耕地!文明!是文明!那美丽而又壮观的文明!
星神在上啊!历经几个月的艰难跋涉,我终于再一次看到文明的痕迹。
第十二章:拜雷赫—华耐—萨哈林—亚特见闻
……我跟随着他们换上当地的衣服,进入了许久没有见过的城市。
这里是崭新的文明,前所未见的文明,他们称呼自己的国家为亚约克多,而我进入的地区,是亚约克多中拜雷赫大省的首府拜雷赫。
……亚约克多人喜欢穿棕色的衣服,给人的印象就是以土黄色作为他们国家最常见的颜色,不单是普通的房子这么做,甚至连宫殿都是土黄色的,远远地看上去就是一坨XX。
作为一个戈苏尔人,我不清楚一坨和地上分不出来的颜色有什么稀奇,但是亚约克多人貌似非常喜欢。是因为亚约克多人崇拜太阳吗?那也应该是金色啊,为什么他们会大量的涂刷土黄色的颜料?古怪至今。……
……沿着海岸线走,一路南下,没能去内地看一下亚约克多的都城,这一点比较遗憾。不过至少有一点值得庆幸,如今我终于再一次走在官道上,而不是顶着杂草前进。……
……在华耐这里,我度过1484年的最后一天,迎来了1485年,体验到亚约克多人过年的方法,嗯,就是模拟太阳升起降落的模样,用魔法做出各种火光,足够确保此时的亮度让你无法睡觉。……
……走到亚特的时候,如果我们再想往前走就很困难了,因为前面正在打仗,前面的乐迪卡处于交火状态,处于封锁中。
据说在大历1481年,当我还在罗曼赫非的时候,亚约克多联合南方一个叫梅达斯的国家,一起对亚弥宣战,战争持续到现在。
听到这个消息,商队都很忧虑,对于我们来说,战争阻碍了我们出行,在亚约克多北边走还好,要是到达亚弥,那真是遍地烟火,有一大段都是不安全的路程,尤其是对于年仅15岁的我来说。
男领袖提议,说坐船从亚特直接航行到安全地带,可是亚约克多的海上航业并不发达,没有船只给我们提供航行。m.xiumb.com
至此,我们再一次陷入了前行危机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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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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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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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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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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