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此为本书完稿以后新增的序言,原版未有】
大历1481年暨戈修革建国359年的仲夏之日,我,生于长于斯庭的戈苏尔贵族,11岁的马维骥·戈·斯庭德普·乞力马扎罗,第一次以往南的方向,离开了故乡。
在开始叙述正文时,我得先按照我们的习惯,来述说一下我那辉煌的家族历史,好叫各位读者明白,我是来自一个多么有教养的贵族家族。
我的祖族祖先乞力马扎罗,源自戈修革最繁荣的城市,同时也是我们戈修革的首都布苏克,他当年也是跟着“建国者”修革一世,一起为戈修革建立做出努力的豪杰。
而我的直系祖先则是德普,他在127年前作为乞力马扎罗家族的代表,在斯庭建立了乞力马扎罗家族的分家,斯庭德普。很荣幸的,我就是他们家族的后代,一个有着良好教养的贵族子嗣。
不才,我天生就可以免疫大部分隔音魔法,因此被斯庭授予称号,“小听风者”马维骥,在斯庭城内也是小有名气。天赋秉异的我,被家族授予了较为宽松的生活环境,可以拥有较少随从的在贵族区中自由行动。
我从小就喜欢四处游荡,家族的庭院是我经常去的地方,我也抓紧利用每一次外出的机会,前去郊外探险,我想正是我小时候的冒险经历,培养了我日后的兴趣。
不过,虽然小时候有去斯庭的郊外冒险,但是大多数时候都仅局限于斯庭,如果要论外出的话,那只有2次。
第一次是在我8岁的时候,为的是前往布苏克参拜乞力马扎罗的祖族。不过那一次参拜令我大失所望,祖族在布苏克的住所,居然还不如我们斯庭德普家族的住所,甚至在祭典中,祖族家族长居然还腼腆的向我们的族长要求资助。
撇开这一件惹人发笑的事情,路上的旅途以及繁华的布苏克,都给了我许多的震撼,“走的更远”这个目标从那时候起就开始盘旋在我的脑海之中。
第二次离开斯庭,是因为我到岁数了,10岁的时候是每一个贵族应该离开家族启蒙学堂,前往正式学院接受更好教育的时候。
如果询问我们戈修革最好的学院是哪一所?那么毫无疑问就是星启木学院。可惜我们家族无力将我送上星启木学院,除非我是以侍奉学员的名义进去,然而这种名义对我们这个家族来说又是一个耻辱,最后我去了戈苏尔祭司长区最好的学院,布苏克学院。wWW.ΧìǔΜЬ.CǒΜ
学院的前三年学习是比较宽松的,至少夏季的时候允许学生回家,因此在布苏克待了半年,11岁的我就回到斯庭度过暑热期休学。
休学时,在斯庭的道路上,我见到一群奇怪的商人,好奇的我跟上去偷听他们的谈话。他们或许以为自己使用了隔音魔法,就可以放心大胆的谈话,然而他们哪里想得到,我这个“小听风者”不需要使用特殊的魔法,就可以排除隔音魔法呢?
通过他们的谈话,我意外的听到,他们从一些戈赫蛮人首领哪里,听到一个叫做罗曼赫非的国家,他们正准备去罗曼赫非行商。
我正想偷听下去,可惜这时候被他们反应过来,我被捕了。此时我是用仆人的衣服,因此他们不知道我是贵族,以为我是哪个显赫家族的仆人。
面对凶神恶煞的商人们,我沉着的告诉他们,我今年13岁,是布苏克学院的侍从学员,学习过绘制地图,我可以加入他们,帮助他们绘制地图。
那群人明显对我的身份感到比较棘手,在我透露出愿意和他们同行,并且帮助他们绘制地图以后,感觉他们也送了一口气,于是在他们的安排下,我就离开斯庭,混入了他们的商队。
他们的头领是一男一女,是一对讲义气的头领,头领承诺只要我认证绘制准确的地图,最后就能好聚好散。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和对方都遵守了自己的承诺。
】
“那些敢和蛮人交易的商队,各个都是心狠手辣不讲道德的货色,即使你夸大了自己2岁,变成13岁,他们会相信你,还老老实实的带着你走?”斯庭德普家族当代家族长,按照辈分来说是马维骥的表哥,他浏览完这部分手稿以后,满腹疑惑的询问。
已经满头白发的马维骥面对疑问,笑着说道:“事实就是,他们最终遵守了自己的诺言,我回来了,不就是这样吗?再说了,大家看我的《远行记》,主要看的还是对罗曼赫非人这些异民族的记载,那些商人什么的,并不重要对吧?”
【而且,我还答应过他们,答应过那两个不老不死的怪物,绝对不会将他们的信息透露出去。对两个不老不死怪物的诺言,那是一定要遵守的啊。】
“好吧,那就这样吧,”对于这个并不重要的地方,斯庭德普的家族长也只是随口一提而已,没有放在心上。
对于斯庭德普家族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这本书啊,这个序为家族大大的长脸,以后凡是看过《远行记》的人,都会记住斯庭德普这个家族,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加美妙呢?
【
第一章:山间游记
第二章:赫非边界
上一章说道,我们在山间走了十多天,期间辛苦对于我这个11岁小孩来说,已经提过很多次了,这一章就不重复。
而经过十多天的艰难跋涉,我跟随着商会穿越7个戈赫蛮人的部落,终于见到了一处村庄。
是的,各位读者没有看错,一处村庄,不是蛮族那些简陋的木板垒子,而是有着村长居、简易围栏、周边有着田地的村庄!尽管那个村庄比不上斯庭周边的农田,但是比起之前见到的戈赫蛮族部落,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星神在上,星空无穷,我终于再一次见到文明的足迹!
到达村庄以后,商队老练的换上当地的衣服,然后开始进行贸易。这里只是补充一些补给,在城市的贸易才是大头。
【在此,马维骥十分遗憾的将当初草稿这一章的大部分删除掉,主要是梅依换上的衣服是一百多年前就过时的衣服,这起初引起了混乱。可惜为了给梅依等人保密,这一段有趣的情节马维骥不能写。】
商队的人用着他那磕磕巴巴的语言,在和村长进行一些交流,而在他们交流的时候,我则是在他们警戒范围之内,尽可能的浏览这个村庄。
初次见到异国的喜悦来得快,消失的也快,因为这个村庄除了祭坛与我们有所不同以外,其他的模样,与我们戈修革的村庄并没有什么不同,到处都是垃圾与米田共,畜生和人睡在一起,灰色与阴暗是这里的主色调。
在离开这个村庄以后,我们继续向前,据商队介绍,周边最大的城市,就是在西边不远处,依山傍水的哈里卡苏。
第三章:哈里卡苏—芬耐—迈拉多见闻
第四章:赫非的马车与人梯艺术【完稿后新增】
当树叶开始变成红色,那落下的树叶如同堕落的火海一般;当田野上的稻子变得饱满,被征召过来的农奴挤满了农田时,我开始明白,秋天到来了,我离开亲爱的斯庭,已经度过了一个季节。
此时我踏入的不再是赫非的村庄,商队的人告诉我,这里是罗曼赫非管辖的村庄,已经不再是赫非的领土,从这时候起,我明白我在赫非的旅途,要结束了。
尽管我在赫非只旅行过短短的一段路程,从哈里卡苏到芬耐再到迈拉多,赫非北边的赫萨夏山区以及南边的哈里卡沼泽我都没有去过,但是也是一段值得回味的旅途。
赫非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他们的出行不是用步,而是用马车。赫非拥有非常发达的马车技术,他们制造的马车不但看起来非常精美,而且坐起来十分舒服。
马车是值得夸耀的,但是有一点让我难以理解,那就是赫非上马车的人梯。
尽管贵族可以凭借着实力轻易的登上马车,马车又不高。但是他们偏不,并且发展出了丰富复杂的人梯艺术,各个贵族互相攀比哪一家的人梯摆弄的更有美感——当然我是看不出,一堆人挤在一起有什么美感可言。
后来我学会一些赫非语以后,曾经问过一个赫非贵族,攀比人梯艺术有什么作用。
那个赫非贵族饶有兴趣的向我普及人梯的历史,说在以前只有国主能用得起12人梯,但是现在所有贵族都可以用人梯。
并且他还高傲的告诉我,真正合格的人梯必须是12个级别相同的人组成,还让他心甘情愿的做你的人梯,这代表着你对仆人的掌控力,以及你的家族是否有足够的财力为你筹集人梯。
至于人梯的艺术,我感觉回答这句话的时候,那个贵族一脸惊愕,他说人梯搭成不同的样子,这不是体现出一个贵族的创造力吗?
后来我有到过罗曼赫非,根据我在罗曼赫非的经历,罗曼赫非对于马车同样痴迷,但是对于人梯却看的很轻,只是礼节性的一种行为,样式也不如赫非这里花样百出。
一个正式名称已经成为“罗曼赫非的忠诚附庸,赫非独立封国”的国家,不想着如何改变这种局面,反而开始研究人梯的艺术,还称为创造?果然,一个国家是不是强大,与其贵族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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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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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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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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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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