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初一皱了皱眉头“这刚要出发,就碰到这么倒霉的事情,真是不吉利。”
我却并不是很在意这些,提起装备就准备出发,由于有了之前的倒斗经验,这次瓦屋山又是高原密林环境,跟昆仑山和甘肃大戈壁不同,我们不需要携带太多的水和实物,所以我尽量将背囊空出来,带了不少驱虫的喷雾和自制的汽油瓶,以及医疗用品以备不时之需。
我们辗转了两次火车,又坐了长途大巴,最后拦下一辆村民的赶驴车,朝着瓦屋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行去,根据资料信息显示,这个小村庄是进入瓦屋山墓葬群的最后一站,过了这个小村庄,前面就再也没有人活动的迹象了。
驴车一路上,走走停停,赶车的大哥时不时的会问我们一些问题,大多都是些尝试,比如现在城里人都喜欢干啥?都喜欢听些啥哥?等等问题,很显然,他们所居住的小村庄信息比较滞后。
驴车走在泥泞的小路上,左边就是很深的山沟,右边则是高耸的山体,长满了胳膊粗细的小树,这里的空气很好,我和王初一并排躺在驴车上,享受这难得的时光。
“你们这些外乡人这些日子是怎么滴了,都跑到我们村子来咯。”赶驴车的大哥一脸笑容的说道。
“大哥,这些天有很多人到这里来吗?”我问道。
大哥甩了一鞭子,让驴加快速度,说道“可不是嘛,已经来过两拨人了,你们是第三拨了。”
说着就继续赶车,直到太阳快要落山了,驴车依旧在泥泞的小路上行进,这时赶车的大哥好像有些着急,不停的拿鞭子去抽打拉车的驴,脸上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
见他这幅模样,王初一就问道“怎么了大哥?看你很着急?”
那大哥看了我们一眼,说道“你们是外乡人,不懂我们这个地方,我们这里入了夜,是不能上路的,以前出过不少事。”
我不由得好奇起来,就坐起身子跟这大哥聊了起来,大哥也很热情,基本上我问他什么,他知道的都会告诉我,聊了一会,我才知道,他们村子地处偏僻,村里人很少会外出,如果谁要是想出村子,那就得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出发,而且还得在天黑之前赶回去,如果在镇子上有什么事耽搁了,那村里的人便会在镇子上住一晚再回来,一般都不会走夜路。xǐυmь.℃òm
因为这唯一的一条直通村子的小路,出过不少的事,两年前村里的壮汉,赶着驴车从小镇回村子,这汉子是他们村子里数一数二的打猎高手,身子魁梧,胆子也大,那天他就是因为儿子发烧,他着急回家,便走起了夜路。
像他这样常年游走在山林里靠着打猎卖钱过日子的猎户,自然是胆子大,不信邪,驴车一路狂奔,可到了第二天村子的鸡已经开始打鸣了,仍旧不见他人回来,他媳妇着急,就去找村里的大队长。
村里的大队长发动村子里的年轻小伙子去找,在路上照了大半天,最终在一棵树上找到了那大汉的尸体,当时所有人的吓懵了,那大汉的眼珠子没了,身体上全是口子,被撕的像个破布娃娃,驴子也死了,驴肚子被开了膛,内脏被挖了出来,就丢在树下。
当时在在场的人都给吓坏了,不敢靠近,最后村队长带着十几个小伙子,走到树下,想要把那大汉的尸体给弄下来,好回去村里下葬,却发现那驴动了,已经死透了的驴子忽然就站起来,挂着空荡荡的身体,往前走十几步,才又摔在地上,他们都看的真切,从驴肚子里跳出了一个黑色的物体,很像是个娃娃,一溜烟的就跑了。
村民胆子小,不敢过去追,只是把那大汉从树上放下来,带回村子,然后这事就在村里传开了,打那以后,村里就有了不走夜路的规矩,不过这些年,总有那么一两个不信邪的,着急回村子,便会赶夜路,不过他们无一幸免的全都死在了林子里。
说到这,那大哥猛地一指不远处的一棵树“看,就是那颗树,那猎户就死在那树上,后来村大队就让我们用红漆把那树涂成红色了,说是能辟邪。”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在林子里不太深的地方,有一颗及腰粗的大树,整棵树的树干都被人用红漆涂上了,显得十分的醒目,就好像是地标一样。
赶车的大汉不停的抽动着鞭子,一边让驴子再快些,一边说道“放心,到这里就离我们村不远了,天黑前肯定能赶回去,你们别怕。”
这大哥一边说着让我们别怕,一边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水,不知道是因为紧张害怕,还是因为长时间的挥鞭给累的。
这山里的太阳,说落就落,跟城市里不同,只要太阳一落山,很短的时间,这林子里就变得漆黑一片,驴车一直不停的往前赶,那赶车的大哥手里的鞭子更是不停的抽。
此时天已经完全的黑透了,我从背囊里掏出手电,帮着赶车的大哥照路,王初一则是从背囊里掏出火把点上,将驴车周围给照亮。
“驾,驾……”大哥喊话的声音都变了,听得出他现在已经十分的紧张。
“莫得事。莫得事,一会儿就到咯。”大哥操起本地口音安慰我们。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冲他笑了笑说道“没事的大哥,你别紧张,咱们肯定能回去。”话音刚落,忽然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我们的车旁。
现在驴车的速度已经差不多到达了极限,无法再提速了,隐约之间我就感觉一道黑影,正在车子的侧面,跟着向前跑,这黑影十分的灵活,也很狡猾,一直跟我们保持距离,躲在火把光亮照不到的阴暗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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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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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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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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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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