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爷看了看我,脸上表情变得十分痛苦,说道“你看那干尸的眼睛没有?”
我点了点头说道“他全身都干瘪了,唯独那眼睛还完好无损,我也觉得奇怪。”
七爷说道“这死祭尸,就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用湿牛筋勒住脖子,然后在头顶开一道口子,把水银灌进去,在人断气之前,把他拉到太阳底下暴晒,这时候脖子上的湿牛筋就会因为暴晒的原因慢慢的缩紧,最后就把人给勒死了,这人死之前双眼充血,水银因为压力的原因,就包裹在眼球周围,所以在他死后,虽然全身干瘪,但眼球得到了水银的密封性保护,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下来。”
说到这里,七爷咽了口唾沫,接着又说道“在佛教里,牛是能通神的动物,他们之所以要用牛筋来勒死这人,就是为了封住他的魂魄,让他永世不得超生,凡是被这种方法杀死的人,身上的怨气极重,就被称为死祭尸。又因为尸体的眼睛被完好的保存下来,一旦尸变,他就会攻击任何看到的东西,不仅力量大的惊人,而且速度也十分迅猛,在陕西的悬空墓里,我们就碰见过。”说着七爷抬头看了看王初一,叹了一口气,说道“四哥也是死在这死祭尸手里的。”
听七爷说完之后,虎子的表情也变得十分严肃,就问道“当时有几只死祭尸?”
王初一说道“一只。”
我心里一紧,心想这七爷的身手我是见过的,而且据说四哥的身手又在七爷之上,他们两个联手打一只死祭尸,还折了一个人,这死祭尸到底有多恐怖?我不敢再往下想,看了看墓道的边缘,就对七爷说道“不如咱们就回去吧,这墓太他娘的危险了。”
七爷阴沉着脸,看了看我说道“回去?万一另一只麒麟眼就在这古墓里,你回去了,咱们身上的诅咒怎么解?”
我一听心里也开始犹豫了,随后不禁暗骂,王八蛋金胖子,据我所知,这个世界上被麒麟眼诅咒的就只有四个人,七爷、四哥和鬼面阎罗三个人,因为不知道麒麟眼的厉害,在盗出麒麟眼的时候就被诅咒了,而我就是那个最最倒霉的倒霉蛋,被金胖子给耍了一道,才中了诅咒,现在想起来就觉着憋屈。
可转念一想,比起诅咒的话,显然是命更重要,人死了什么诅咒不诅咒的,全他妈去见马克思了,到时候仗着自己面相老,还能在地府里卖卖老资格。
可七爷却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看了看我,说道“这种死祭尸制作起来十分困难,不但手法十分考究,而且对人也很挑剔,必须是七月十五子时开鬼门时候出生的人才可以,我他娘的不相信他们能找来那么多七月十五子时出生的死囚来。”
还没等我说话,虎子就阴沉着脸说道“这可说不好,古代封建社会,权利全在皇帝手上,他老人家要是一声令下,找出百八十个开鬼门时候出生的人,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我听虎子说的也有道理,心里就开始犹豫,还是觉着不要过去比较好,保命第一,毕竟连一向贪财的虎子也打了退堂鼓。
七爷连连摆手,说道“刚才老白也推测了,这浮桥应该是被死囚压塌的,我估计只有刚才那个干尸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才顺利的通过了浮桥,然后被人发现,做成了死祭尸,扔回了古墓,其他的死囚应该都没能通过这座浮桥,被困死在了对面。”m.χIùmЬ.CǒM
虎子撇了撇嘴,说道“可万一老白推测是错的呢?这浮桥根本不是被压塌的,而是时间太久自己腐烂了呢?”
虎子和七爷各执一词,两人说的都有道理,也分不出谁对谁错,这时七爷看了看我和初一,就问道“你们俩是什么意思,是过去,还是回去,说说意见。”
原本一直安静在听他们两个说话的王初一显得十分镇静,抬眼看了看我,然后又看了看虎子,说道“我觉着老白推断的不错,七爷说得对,这死祭尸应该就这一具,我觉着还是过去探探。”
“你呢?”七爷问我。
说实话我现在内心是纠结的,既想要找到麒麟眼解除自己身上的诅咒,又害怕前面万一全是死祭尸,过去就是找死,一时间犹豫不定。
这时,王初一看了看我,说道“老白,难道你想一直这么下去?带着一副未老先衰的模样,苟且的活着吗?”
我几乎是抓狂一般的用双手使劲抓了抓头发。
虎子索性背靠着墙,说道“这次我听老白的,要不是我怂恿他去北京找装备,他也不会上了金胖子的当,中了这个所谓的什么诅咒。”
现在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了我身上,我抬头朝着墓道的前方看了看,一咬牙说道“他娘的,死就死,老子豁出去了,咱们继续往前走,从现在开始,谁要是再打退堂鼓,谁他妈就是孙子。”
虎子吹了声口哨,说道“得嘞,就等您这句话呢。”话语里充满了北京味儿,说出口显得十分俏皮,把紧张的气氛缓解了不少。
既然决定继续往前走,七爷就开始鼓捣装备,打起手电往对面照了照,几乎在手电灯光所能触及的尽头,能够模糊的看见对面的轮廓,看这距离,少说也得有两三百米,这么远的距离,想要过去,还真是件难事!
这时候王初一从背包里拿出一张复合弩,利索的在复合弩上挂了一只箭,箭的尾端连着登山绳。
虎子一看王初一手里的复合弩,就挑起大拇指说道“哎呀,我操,我操!大姐你这可够专业的啊?这种复合弩只有尼泊尔才生产,射程远,威力大,你是怎么搞到的?”说着虎子就想伸手去摸一摸这复合弩。
王初一瞪了他一眼,说道“我自然有我的渠道,不该问的别问。”
挂好了箭之后,王初一瞄准墓道对面的石壁,一下就将这弩箭射了出去,只听见“叮”的一声,弩箭插入对面的岩壁,一根登山绳就横在了悬崖上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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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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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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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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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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