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今河南新郑市)曾经是韩国的首都,但是韩国是早已经在四年以前就被大秦首先灭掉的国家,也就是说新郑已经是和大秦成为一家人好几年的时间了。按照秦王嬴政的设想,现在就应该是一家亲的和睦了,为什么还要闹造~反?
所以,这个闹造~反的消息狠狠的给嬴政当头泼下了一盆冷水。
秦王嬴政开始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从此开始贯穿他的整个一生。那就是如何统治和管理好大秦这个前所未有的大国,实现真正的和平和统一。Χiυmъ.cοΜ
虽然现在大秦只是灭掉了三个国家,还没有真正实现统一,但是现在的大秦也已经是最大的一个国家。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有过如此辽阔的版图和如此多的国民。
嬴政现在所做的事情,是从来没有人做过的,他这是在开创、在发明,这是根本没有前车之鉴的。
所以,随着统一的脚步不断的向前,嬴政也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步走的小心翼翼,并且每一步都在总结,在思考。
嬴政选择了一条艰难的道路,一条全新的道路,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同时,他也就选择了艰辛的生活。
有史料证明,嬴政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帝王,他是一个工作狂人。这一种特性也贯穿了他后来的整个人生。
现在看来,嬴政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正是因为他做的事情是前所未有的,无数的问题和难题都在等着他,都需要他亲自去处理。
执掌这样一家大公司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领导,不是那么好当的。
也许有人会说,那是因为嬴政的野心和对权力的向往。而我却认为这是嬴政的理想和抱负。
权力?嬴政早已经拥有了至高无上的的权力。他就是当时最强国家的最高的领导者。在他的远远不止的一亩三分地上,他拥有着神一般的权力。从某种意义上说,统一全国和不统一全国在权力上讲,对嬴政来说都是差不多的。显然,对权力的向往不是嬴政要统一全国的根本动力。
根本动力在于嬴政的理想和抱负。作为一个男人的大理想、大抱负!
所以,请不要认为前文所说的嬴政想统一六国建立一个最为繁荣富强的国家,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是客套话、是书面话。
本书的作者不是一个喜欢喊口号的人,并且从来就对那些喊口号的人嗤之以鼻。本书的作者喜欢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再通过对人性的分析想尽量还原出一个比较真实的大秦,想尽力向各位看官展现出一个比较真实的秦王嬴政这个人。
当然,这是本书作者的一个比较虚幻的理想而已,没有实现这个理想,也请各位看官原谅一个曾经最讨厌历史,历史考试只得17分的只有初中文化的人吧。也可以嗤之一笑,就当打发了时间,本书作者也深感欣慰。
也许看到这里,看官会觉得书中的秦王嬴政和你印象中的那个残暴的嬴政有所不同,这就对了,请慢慢的看下去,也许本书会有一个答复。因为,人总是在因为一些人和事在不断的改变的。嬴政也是一个人,是一个凡人,他不是神仙,这也是作者说过好多次的一句话。这不是一本玄幻,而是一本历史书,既然是历史,就应该有着足够的尊重,当然你可以完全不用尊重作者,虽然作者很想、非常想、想的很的想赢得各位看官的尊重。但是,那也只是想而已,并不是想怎么就能怎么的。
就好像嬴政想要没有战争,然而事实却与他的想象完全背道而驰一样。已经统治了好几年的新郑开始有人造~反,这让嬴政开始思考一个更具有挑战意义的事情,那就是如何真正的实现和平和统一。
曾经的韩国首都新郑的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让嬴政知道了被灭的国家的残余势力对他的统一大业的破坏性。
敢造~反?想打架?在打架这个事情上,嬴政真的还没有怕过谁。于是,迅速派兵灭掉了新郑的造~反势力,最终把这笔账算到了曾经的韩王安的脑袋上。
韩王安被判处了死刑,韩国开始彻底灭亡,被断了香火。
这一次小小的造~反对嬴政的影响是有意义的。嬴政从这件事上知道了,并不是占领了土地就算是真正的统治了那片土地。他开始思考到底什么样的统治才是真正的统治。
也是在这一年,公元前226年,昌平君搬了家,搬到了楚国的首都郢(ying3)城(今湖北荆州)。
昌平君是楚国的公子,公子就是王的儿子,那个时候才敢称公子,不是后来的是个男人就可以叫公子的。不过现在的昌平君还在秦王嬴政的手下打工,并且是一名高级打工仔,他在处理嫪毐之乱的时候立了功,然后被秦王嬴政提升为丞相。
所以,现在的昌平君和嬴政的关系是极好的。嬴政也信任昌平君,昌平君在他的手下干了那么多年,嬴政认为昌平君是可以值得信任的人,所以让他回到了楚国,好做好楚国人民的工作,最佳的效果是想要得以和平解放楚国。
现在的嬴政还是很看重朋友的,虽然有了太子丹策划的荆轲刺秦事件,他还是选择了对昌平君的信任。
然而,后来的事实又一次深深的打击到了嬴政,让嬴政对昌平君的信任又一次成为了一个笑话。因为,昌平君刚刚回到楚国后不久,就开始反秦,这真的让嬴政感到很尼玛尴尬。
嬴政就这样又一次被伤害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被背叛,换作是谁也许都一样会对任何事的看法都发生改观吧。
换作是你,你也是一样的。秦王嬴政就在这样的一些事情之中渐渐的开始改变,他开始审视自己的为人,他开始怀疑身边的人。
信任这个东西,慢慢的成了一个帝王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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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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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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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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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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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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