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801【樊楼之辩】
  樊楼。

  自从改成这个名字之后,文人就喜欢来此宴饮,商贾也跟着附庸风雅。

  一个大约四十岁的读书人,此刻拿着杂志,站在大堂里说:“这篇雄文,是苍虚子的新作,针砭时弊,句句入理……”

  明代小说作者,全部使用笔名,甚至连笔名都懒得留下,出版时只注明“某某编校”。如今刊物流行起来,除了诗词之外,其余文章也喜欢用笔名。

  这位“苍虚子”,鬼知道是谁,经常写文章指点江山。

  那读书人念道:“《礼记·内则》有云:子能食食,教以右手……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

  读书人害怕有食客听不懂,念完一段,便翻译一段:“什么意思?就是《礼记》定了规矩,孩童能吃饭了,教他们用右手。孩子会说话了,要教他们应答之礼。男童用唯,女童用俞。身上带的荷包,男童用皮革做的,长大了能够武勇;女童用丝帛做的,长大了能够纺织。到了七岁,男女就不该同席吃饭……到了十岁,男孩要离家学习诗书、算数,女孩要在家中学习做家务……”琇書網

  “这男人该做什么,女人该做什么,一出生就定下来了。圣贤传下来的道理,又怎会出错?”

  “当今圣天子,学究天人,悟出格位论。格位论的道理,我等读书人都赞同。格位论说,世间人格平等,但位格有不同。男女也平等,但司职不同。男为乾,女为坤,男为刚,女为柔,男主外,女主内。苍虚子先生,也认为男女该平等,但应该各司其职。男人在外面忙活,女人就该持家在内,如此夫妻和谐,才能家业兴旺。”

  “《易·家人卦》也说,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这女人出来抛头露面,既违背了《礼记》,也违背了《易经》。长此以往,男女之位不正,天地大义不存!”

  “而今,男童女童,共坐一室读书,此不顾男女有别,大大的有伤风化!又有女子为官为吏,整日与男人厮混,此非伤风败俗?这也就罢了,居然还有女子参加科举……”

  “嗙!”

  就在此时,一个年轻学子猛拍桌子,站起来指着那读书人大骂:“胡说八道,混账至极!”

  读书人被突然打断,阴沉着脸问:“阁下是谁?”

  年轻学子昂首挺胸:“在下唐甄,字铸万,四川达州人,成都大学毕业,乃本科的赶考士子!”

  中年读书人顿时有了话头:“既为赶考士子,那更该帮着我说话,怎能让女子占了科举名额?你不该来捣乱!”

  明代就已经出现女权思想,准确来说是平权思想。

  历史上,唐甄在满清做了十个月知县,干得不痛快便去经商,晚年不做生意了又去讲学。此君的“德位论”,跟赵瀚的“格位论”很像。

  他认为天地平等,众生平等,男女平等。

  天在地之上,是位不同。地在天之下,是一种谦让美德。夫在上,是位;妻在下,是德。夫妻之间,是平等的,应该互相尊重。夫妻关系,是社会的基础。丈夫不尊重妻子,就会家道不和。皇帝、官员、百姓也是平等的。皇帝不尊重臣子,官员不尊重百姓,此国必亡。

  唐甄指着对方,问道:“男耕女织可否?”

  中年读书人说:“正该如此。”

  唐甄又问:“你可去乡下看看,田野耕作之民,是否也有女子?”

  “这……”中年读书人辩解道,“田间女子,是去给丈夫送饭的,顺便帮一些小忙。”

  “你要么是自欺欺人,要么就不知农事,”唐甄丝毫不给其留面子,“别的地方我不清楚,但在我四川,根本没有男耕女织之别!到了农忙时节,农妇也要下田插秧,农妇也要割稻打谷,农妇也要挑粪浇地。蚕桑之事,男子也要采桑,男子也要喂蚕,男子也要剥丝。哪来的什么男耕女织?”

  中年读书人属于前朝秀才,圣贤经典读过许多,大道理也满肚子都是。可面对这种事实,他完全不知如何反驳,只能硬着头皮说:“川蜀之地,教化不兴,须当注意男女有别。”

  唐甄讥讽道:“注意男女有别,难道只能男耕女织?插秧时节就那几天,现在农民都分了土地,家家户户田多得很。难道丈夫插秧忙不过来,妻子只能在家干着急?为了所谓的男耕女织,把农事误了谁来负责?你去帮农民插秧吗?”

  “我……”中年读书人在努力回忆经典,想从圣贤书中找到反驳之词。

  唐甄却不给他喘息之机,继续说道:“你懂不懂什么叫世易时移?男耕女织,乃古之礼法。在下通读了历代农书,这种田的工具,是一直在变好的。古代农具简陋,耕田着实辛苦,女子力有不逮。而今农具精良,女子也能耕田种地,为何还要死抱着男耕女织不放?”

  中年读书人放弃了在男耕女织上挣扎,试图转移话题:“咳咳……农事辛劳,既然女子可以帮忙,那酌情违背礼法也是可以的。但男主外、女主内,万万变不得……”

  “荒谬!”

  唐甄再次打断:“女人插秧耕田,就说明女人也可主外。男人采桑剥丝,就说明男人也可主内!”

  中年读书人感觉抓住了漏洞:“男主外,女主内,关键在于一个主字。女人帮着丈夫插秧,但做主的还是丈夫,农活还是要丈夫做得更多。”

  唐甄笑道:“那女子也可参加科举啊,当今也没几个女子科举,也没几个女子做官。这科举的,做官的,还是以男子为主。这不跟妻子帮着丈夫插秧、丈夫帮着妻子剥丝一样吗?”

  中年读书人郁闷得快吐血了,气急败坏道:“科举与农事哪能一样?国家抡才大典,此社稷之基,万万不可胡来!”

  唐甄说道:“农为国本,农事也是社稷之基,与科举一般无二。阁下难道认为,农事不是社稷之基吗?”

  “我……你……”

  中年读书人很想晕过去,因为樊楼里的食客,许多都在看他笑话。

  另一个读书人看不下去了,站出来帮忙道:“《礼记》有云,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衣绅……女子若是为官,忙于案牍之事,又如何孝敬公婆?”

  唐甄反问道:“女子如果不做官,就能如《礼记》所言那样,每天鸡鸣之时,就摸黑起来伺候公婆吗?阁下的妻子,是否能够做到?”

  第二个读书人愣了愣,随即说:“吾妻甚贤,自能做到!你不要扯这些没用的,如果女子科举做官,又哪有时间相夫教子?”

  唐甄说道:“殷实之家,自可雇佣仆人伺候公婆,自可雇佣先生教习子女。贫寒之家,女子便不做官,也整日忙于生计,哪来的时间相夫教子?”

  那读书人大怒:“你胡说八道,就算是贫寒之家,忙于生计也该相夫教子。更何况,雇佣仆人伺候公婆,能跟自己伺候一样吗?雇佣先生教习子女,能跟自己教导一样吗?”

  唐甄负手而立:“在下两年前,就于成都大学毕业,一直在游历各地。特别是江南,纺织大兴,无数女子做织工。她们赚到的银两,远远多于丈夫,这已经不是帮忙了,而是真真正正的女主外!我去问过不少织工,她们没时间相夫教子,也没时间侍奉公婆。但她们同样家庭和睦,甚至公婆怜其辛苦,还会做好饭菜等儿媳回家享用!”

  唐甄环视四周,指着许多食客说:“你们这些人,只知抱残守缺,只知男女有别,只知寻章摘典,何曾去关心乡下农民,何曾去纺织工厂里看过?”

  “说得好!”

  又一个年轻学子站起来,朝着食客们拱手:“在下颜元,字易直,河北博野人。河北屡遭兵灾天祸,人烟稀少,百不存一。朝廷不断移民,鼓励开垦荒地。我河北的女子,不论是本地的,还是外省移民的,在乡下哪个不跟丈夫一起劳作?垦荒你们见没见过?累人得很,肩挑背抬,女子何曾躲避?便是河北的城里女子,也因人丁不旺,照样做着男子的活计。博野县城最大的酒家,便是一个妇人在经营,她的丈夫反而只能帮工!”

  颜元的思想,是从自身遭遇出发的,他在河北见过太多的人间惨事。

  因此在历史上,他说如果没有女子,人类就不能繁衍,夫妻之间应该是平等。还说只知道斥责女子失贞,男子搞婚外情也该谴责。这种想法的诞生,大概是因为河北战乱,失去贞洁的女子太多。

  这种平权思想的出现,一是因为生产力发展,女人可以做工,也可以干农活,经济地位必然带来家庭地位提升;二是因为改朝换代、战乱不休,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礼教束缚。

  赵瀚以皇帝的身份提出“格位论”,无疑又在其中浇了一勺油。

  商景兰就在二楼吃酒,笑着说:“说得好,可以结交一番。”

  刘淑英的目光,一直落在唐甄身上,说道:“天下也有好男儿,能为咱们女子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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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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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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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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