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东海岸的部落,其脸型和五官,就明显带着黑人特征,只不过肤色更像黄种人,而个别聚居地还有阿拉伯特征。他们最正式的服装,直接就是阿拉伯长袍,甚至还有来自绿教的割礼存在。
邓有璋他们所在区域,属于萨卡拉瓦人的地盘。
萨卡拉瓦这个种族,人口数量不是最多的,但土地占全岛面积的三分之一。
几十年前,萨卡拉瓦人曾在西南部建国,名字叫马拉加西王国。但这个国家已经崩溃,分裂为两大结盟势力。两大势力之下,又有许许多多的小部落。
在流落此岛两个月后,大家都觉得回国无望,陆陆续续跟本地土著女子结婚。
他们把船上的火炮拖来三门,都是口径最小的炮。口径更大的,根本就搬不动,只能留在海边上风吹日晒。
香主李罗生变成大忙人,他把妈祖神位搬到村中,所有结婚的都找他主持仪式。那些棕黄色皮肤的土著女子,稀里糊涂跟着拜天地,只知道自己要嫁人,却不知道这样拜的意义。
如此又过了三个月,双方不断交流融合,互相学会一些日常用语,但更复杂的内容还是不知如何表达。
一天,幸存的土著男子,找到了邓有璋说事儿。
小伙子叫做喀罗,大概一米六的样子:“邓,走……”
“去哪儿?”邓有璋问道。
喀罗指着邓有璋的屋子,他进屋拿起一样就放下,再拿起一样又放下:“拿,走!”ωωω.χΙυΜЬ.Cǒm
见邓有璋还是不明白,喀罗愈发焦急,指着远处说:“走,那边。”
邓有璋朝着那个方向迈步,喀罗却把他拉住。回屋拿起东西,说道:“拿,走,那边。”
根本说不清楚,无论用汉话,还是这里的土话,都无法沟通这个重要信息——迁徙!
这里的地形是高原,而高原之上,又有许多平原、丘陵和河谷。土著属于半游牧半农耕,一个地方,只住一两年。
他们会搬到土地肥沃的河谷,烧荒种地,又带着牛羊,去附近的草地放牧。一两年,或者两三年,土壤肥力就不够了,需要前往下一个河谷烧荒。
土著们纷纷收拾东西,准备来一次迁徙。
妻子莫名其妙要搬家,中国丈夫们当然不肯,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稀里糊涂争吵。
幸存的成年男性土著,只有二十多人。他们熬不过中国男人,这个部落,已经是中国人在做主。
一个来自广东的海军士卒,抓起田里的土壤,找到邓有璋说:“本地人不晓得积肥,地力一年不如一年。这跟广东的过山瑶差不多,两三年就换地方,然后重新烧荒种地。得教会他们积肥,这田土也得平整,田里到处是石块像什么话?”
“我明白了。”邓有璋点头说。
屁大点的马达加斯加岛,有的部落已经搞出梯田,有的部落却还在刀耕火种。
这片河谷,在邓有璋看来还不错,迁徙之后还得费力开荒。
他把中国人都召集起来,分配任务之后,各自回家把老婆带出来。有人不但娶了老婆,甚至还附带便宜儿女。
中国人带头清理田地里的石块,土著也稀里糊涂跟着学。事实上,他们早就在整理田地了,只不过没有这样大规模集体劳动。甚至,草地里的牛羊粪便,也被陆陆续续捡回来堆积。
大大小小的碎石块,从田地里捡出来,集中堆放在村子里。
这些碎石块,可以用来砌墙。
乱七八糟的土地,被一块一块规整,邓有璋甚至重新分配了田产。规整土地之后,又把沤好的粪便,撒在土地里增加肥力,还混着许多草木灰。
如此折腾一个多月,又组织起来挖引水渠。
工程量并不大,主要是土著不会。甚至连挑水的木桶都没有,打水全靠陶罐,稻子也都是种植旱稻,大米产量远比水稻更低。
事实上,这里不适合种大米,因为年降水量比较少。
越往北边越糟糕,妥妥的热带草原气候,环境逼得土著们只能游牧。
不过邓有璋他们还算幸运,这里是热带草原气候和热带高原气候的交界带。萨卡拉瓦人之所以在南边建国,就是因为越往南越适合定居耕种。而最适合耕种的地方,是岛屿中部的高原地区,那里有个梅里纳王国,后来一度统治了全岛。
来到马达加斯加的第一年,基本上都是在搞基础建设。
河谷里的土地被平整出来,不断积肥进行耕种。引水渠也建好了两条,旱田被改造为水田,甚至连稻种都换了。少数没泡过海水的稻谷,被搬来这里育种,不再使用土著的垃圾稻种。
中国人惊喜的发现,这里没有寒冬,只要河流不干枯,就能一直种稻子,可以做到一年两到三熟。
船上也有小学毕业的文化人,一直在记录日期。
但中国历法在此不管用,都过年了天气还不冷。当然,也不是很热,全年气温在14到32度之间。
他们还发现,这里有明显的雨季。雨季持续四个月,降雨量明显增加,而且还不是整日下雨,不但不影响农业生产,反而有利于粮食的灌溉。
本地土著,就是在于雨季栽秧。既不育种,也不插秧,把稻种撒下去,等着淋雨之后生长,雨季结束就能收稻子了。
至于雨水较少的月份,土著们不种稻子,改种木薯之类的作物,白白浪费了三分之二的时间。
岛上岁月,转瞬即逝,一年很快过去。
已经没人抱有回国的希望,全部娶本地女子为妻。自负体力好的,有能力养活家人的,甚至娶了两个妻子,还养着妻子带来的儿女。就连那几个波斯奴隶,也被安排了妻子。
“今天,是我们来岛上一年的日子!”
邓有璋召集全体成员开会,土著们也来凑热闹,乐呵呵的看着他们。
邓有璋说道:“有的人,把老婆搞大肚子,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唉,别笑啊!娶妻生子,天经地义。咱们这里,十二岁以上的,男人有182个,女人有247个。无规矩不成方圆,但利规矩之前,得把身份给安排好。承蒙诸位兄弟厚爱,我邓某人自封为总督,统管这里的大小事务。”
“我再任命贺文鹏兄弟,担任这里的总司令,负责训练指挥军队。任命李罗生兄弟,担任这里的大管家。咱们的村子,正式取名为大同村,今后大了就叫大同城!”
“建制了就要收税,粮食按田亩大小来收。至于牛羊,按牲畜数量来收。收上来的赋税,不是我的,也不是哪个当官的。咱们建立仓库,今后要打仗,要搞水利,或者赈灾,都从仓库里支出!大家都盯着点,谁要是敢贪墨公粮,就丢进海里喂鱼去……”
一番讲话,众人都鼓掌欢呼,主要是刚刚收了稻谷,粮食可谓非常充裕。
土著们也彻底服气,虽然不理解外来者的行为,但粮食确确实实在增产。他们把外来者,当成神灵派来的,甚至积极学习说汉话,觉得汉话是一种神的语言。
接下来便是庆祝活动,首先祭拜妈祖,接着又朝东边拜皇帝。
土著们已经知道,妈祖是个伟大神灵,皇帝则是天空之子。
折腾到傍晚,各自回家休息。
邓有璋娶了两个老婆,一个二十多岁,还带着俩便宜孩子,如今又怀胎四月了。一个十多岁,是死去族长的女儿,除了肤色黑些,也算是小美人儿。
反正女多男少,只要女方同意,那就随便纳妾。
男人们的任务,除了劳作和训练,剩下就是赶紧造人。他们的数量太少,得多多生育后代,才能在这里发展壮大。
又过数日,探险队回来。
队长郭通说道:“往北边走,大概十二天的路程,那里有一个土著部落。我们去年探查过,没有发现人烟,应该是最近半年迁徙过来的。他们种地很糟糕,但牛羊数量很多,草原上大片大片的牛羊。”
“有马没?”邓有璋问。
郭通摇头:“没马,只有牛羊。这个部落,攻击性很强,见到我们就持矛冲来。我害怕出现意外,就带人回来了。对了,我还暗中观察过,这个部落有奴隶存在。不管是放牧,还是种地,都使用了不少奴隶。”
“放牧,蓄奴,迁徙,那就跟蒙古人差不多,不过他们没有战马,”邓有璋说道,“这种部落,不能任其发展壮大,得带兵过去打一场。他们的奴隶,救回来编户为民。再抢一些女人和孩童,如此就能壮大我们的人口。”
邓有璋的适应力很强,已经彻底转变思维,大同军的很多规矩不能要了。
整个马达加斯加岛,都处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越是强大的部族或国家,奴隶数量就越多。
比如中部高原的梅里纳王国,就是目前岛上最强大的势力,采用贵族、平民、奴隶三级社会构架。
邓有璋不打算蓄养奴隶,但劫掠人口却是必须的。特别是北部草原地区,种粮食种不出来多少,那里的部落反而会侵略。那就主动出去,减少敌方的人口,增加自己的人口。
来到马达加斯加的第382天,邓有璋率领一百大军出征,走出了他们扩张的第一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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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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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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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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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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