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西伯利亚,哥萨克的人数,绝对不止数百人。七十年前,第一批进入西伯利亚的哥萨克,就足有840多人。
在沙俄、波兰、立陶宛混不下去的,纷纷跑来东方探险。几十年来,即便人数不过万,至少也有好几千,不过冻死、饿死、被打死的也不少。
但这里是黑龙江流域,只有两三百个哥萨克(包括仆从军)。
而且,他们以船只为交通工具。即便这两年发了财,也仅弄到三十多匹蒙古马,那么村寨外的骑兵就肯定是敌人。
根本不用叶戈尔提醒,其余的哥萨克强盗,就已经朝斜前方冲出村寨。
哥萨克不是战士,他们都是强盗。
既然是强盗,肯定就以保命为主。别说遇到大股骑兵,就算遇到几百精锐土著,这些家伙也会有多快跑多快。
“包抄!
带兵而来的罗养桂,还没进村寨就分兵。
三百大同骑兵,迅速分成三队。一队绕向村寨东边,一队绕向村寨西边,一队由罗养桂带着直冲进寨子。m.χIùmЬ.CǒM
转眼之间,大同骑兵已经从少年面前冲过去。
在土著少年的眼中,这些骑兵仿佛神兵天降。他们的战马,是那样的高大威猛。他们的皮甲,是那样的精美坚固。甚至这些天兵,每个人脚上都穿着皮靴子。
“左边有敌人围过来!”一个哥萨克惊慌叫喊。
“右边也有!”另一个哥萨克喊道。
叶戈尔已经快吓尿,咬牙嘶吼:“全速冲过去,不要被围!“
他们跑不的。
各师下属的龙骑兵,或许还有人骑着劣马。但作为第一支骑兵师,战马全都是精挑细选的,要么是印度马的杂交后代,要么就是蒙古马中的良驹。
而哥萨克强盗们的战马,却是从布里亚特蒙古人那里弄来的。有抢劫所得,也有交易购得,是优是劣全凭运气。
在双方都全速奔跑时,明显能看出大同骑兵的战马更快。
“向右突围!“
“呜呜呜!”
叶戈尔拿出一根牛角号,猛拉缰绳开始拐弯。他不敢再往前冲,因为大同骑兵已经包抄过去,只能慌不择路的往东边的森林跑。
十多个哥萨克强盗,纷纷勒马变向。
有一个哥萨克,由于转向太仓促,战马收不住蹄子,直接失去平衡,连人带马摔倒在地上。这货挣扎着爬起,还没翻上马背,罗养桂就已经追上来,一枪将其挑飞两三米远。
叶戈尔见右侧有大同骑兵杀来,他下意识举起火绳枪。突然想起已经开过枪了,还没来得及重新填弹。
叶戈尔猛挥马鞭,胯下战马再次提速。
他这匹蒙古马,是投靠哈巴罗夫的时候,从哥萨克头目那里偷来的。虽称不上宝马,却也是一匹良驹,已经达到骑兵师的平均水平。
如果从上空俯瞰,就能看到叶戈尔一马当先……在逃跑。他的那些手下,被迅速甩出十多个身位。而左侧有大同骑兵杀回来,身后也有大同骑兵追击。
罗养桂一边策马疾驰,一边弯弓搭箭。
嗖!
一箭射中哥萨克强盗的后背,箭头刺穿皮甲。但马弓的威力不大,敌人伤而不死,箭矢在其背上摇摇晃晃,依旧还在继续逃跑。
咻咻咻!
砰砰砰!
弓箭和子弹,如雨点般飞向哥萨克强盗。
大同骑兵师的骑兵,一共有三种。
一种是骁骑兵,可远程放箭,可近战厮杀,甚至带着手弩和小圆盾。
一种是毅骑兵,可组织墙式冲锋,可远程放箭,传统的近战厮杀能力较弱。
一种是龙骑兵,主要使用火铳作战。
罗养桂带来的三百人里,其中五十人是龙骑兵,剩下的全是骁骑兵。这次属于远征,骁骑兵把铁甲脱了,只穿了一身皮甲过来。
叶戈尔听到枪声,下意识趴在马背上,扭头回去查看情况,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
经过箭矢和子弹的洗礼,他的十多个手下,几乎已经全军覆没,只剩两个幸运儿还活着。其中一个家伙,肩膀上还插着箭矢,随着战马起伏而不停摇晃。
“快跑,快跑!“
叶戈尔疯狂打马加速,终于冲进森林里,同时马速也自动减缓。
这篇原始森林外围,经常有土著活动,已经被踩出许多小路。叶戈尔沿着小路策马,不时回头查看,
只见一个敌人越追越近。
罗养桂的职务是骑兵团长,此次只带300骑兵,纯粹是远征的原因。
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匹马瓦里马和蒙古马的二代混血,已经勉强挨着宝马的边缘。此刻四蹄奔踏,仿佛在林间飞行,顶多半炷香的功夫就能追上。
叶戈尔又惊又怒,自知无法摆脱,竟然减速停下。
这个曾经的立陶宛农奴,举起自己的长矛,打马朝着罗养桂冲过去。
罗养桂也举起长枪,选择跟敌人对冲。
两匹战马交错而过,叶戈尔突然飞起来,落在地上摔得七荤八素,胸口皮甲的破洞处涌出大量鲜血。
在刺中敌人的瞬间,罗养桂就舍弃长枪。随即勒马回转,拔出腰刀冲来,趟地上的叶戈尔,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一刀砍中膝盖。
罗养桂翻身下马,捡起自己的长枪,不说任何废话,就狠狠扎进敌人的咽喉。
这股哥萨克强盗,就此被全歼,不费吹灰之力。
历史上,清军首次跟哥萨克作战,打得那叫一个丢人现眼。
当时哈巴罗夫抢劫村寨,驻扎在一个有土墙的寨子里。有20个火枪手、70个哥萨克流民、117个土著仆从军,还携带了三门火炮。
而宁古塔将军海色,麾下有600个八旗军,500个达斡尔土著,420个费雅喀土著,105个呼尔哈土著。携带六门火炮,30支火枪,12枚万人敌。
清军的兵力,是哥萨克的六倍。
且当时的满清,正是兵峰极盛之时。而周边土著,全在给清军通风报信,哥萨克被包围了都毫无所觉。
这一仗,清军竟然惨败…
明明已经包围哥萨克,明明哥萨克还不知道,清军直接夜袭就完事儿了。
可宁古塔将军海色,偏要大摇大摆列阵,然后用火炮轰击土墙。
把土墙多轰塌几个缺口,几面同时进攻,利用兵力优势就能搞定。海色偏要下令抓活的,且缺口只轰塌一处,就下令全军冲锋抓俘虏。
哥萨克把三门火炮,全部对准土墙缺口。
清军一拥而上,在缺口处人挤人,成了火炮的活靶子。
清军很快就被火炮给轰傻了,哥萨克趁机组织反冲锋。在混乱之中,包括八旗军在内,清军突然全军崩溃,阵亡676人。那些哥萨克强盗,缴获清军战馬830匹,火枪17支,火炮2門,還抢到大量粮食。
仅此一战,哈巴罗夫实力猛增,一人骑两马还绰绰有余。
这才是真实的八旗军,不要觉得他们有多牛逼,只不过明军比他们更烂而已。
“团长,还有活口。“
“带過来!“
一个中箭未死的哥萨克强盗,被押到罗养桂面前。
本来打算拷问消息,结果双方语言不通。
罗养桂觉得对方在装傻充愣,下令施以酷刑。但那个哥萨克,被活活折磨死了,依旧只是哇哇鬼叫着。
土著少年和族长鲍白,带着族中百姓过来,见面便给罗养桂磕头。
“起来吧,“罗养桂问道,“附近可还有罗刹鬼?“
鲍白说道:“还有,但不是罗刹鬼,而是罗刹鬼养的狗。罗刹鬼打服了两个达斡尔部落,有些胆小的达斡尔人,便给自己的仇人当狗。他们就在林子里,有抢来的粮食和妇女,还抢到一些野兽皮毛。”
“立即带路!”罗养桂说。
这些土著也不知敌人在哪儿,让被放回来报信的人质带路,可那里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土著少年组织猎人,一路探查森林里的痕迹,耗费了大半天时间,终于找到了敌人的踪迹。
十多个达斡尔土著,还傻傻留在原地,给哥萨克强盗看守抢来的牲畜、粮食、女人和皮毛。他们见大同骑兵人多势众,而且个个骑马,也不选择逃跑,当即跪下来请求投降。
仿佛逼问之下,罗养桂获得更多军情。
原来,哈巴罗夫的主力,并非人人带着火绳枪。哥萨克火枪手只有2多人,使用冷兵器的哥萨克有
100多人,剩下的全是西伯利亚土著猎人。
这些土著猎人,来自于不同的部落,甚至有贝加尔湖北边的土著,也有被哥萨克掳掠的蒙古牧民。这些人全部装备猎弓,有人带了刀,有人没带刀,面对大同骑兵的时候,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
罗养桂嘀咕道:“还真是一群强盗。这么弱的强盗,只有两三百个而已,竟然能够在黑龙江两岸横行霸道。本地的土著,都没有卵子不成?”
不是没有卵子,而是有卵子的要么被鞑子杀了,要么被鞑子抓去当兵战死了。
而且,哥萨克拥有大船,在黑龙江里来去如风。若有几个土著部落联合起来,带着上千大军出现,哥萨克立即就要坐船跑路,然后去另一个地方抢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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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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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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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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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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