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之上,南离苏素手轻执白玉壶,凭栏独饮。
雨后的夜,终归是带着几丝寒意。
已是三更天,灯市欲眠。
丝雨如烟,整座城尽数掩在迷蒙雨色中。
偌大的城主府里,也就身后那间小楼还尚有灯火兀自亮着。
酒是好酒,很香,很醇,也很辣。
可入了喉,莫名有些酸涩。
饮罢一杯,她朱唇轻启,嗓音空灵。
“南国有朱雀,入骨相思知不知。
自春生,入秋藏。
寒来暑往,一别永年苍山难忘。
北国有佳人,此间相思几人知。
众里寻他千百度,夏有玉壶秦有月。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
看春花开又落。
听秋风吹着那夏月走。
冬雪纷纷,又是一年。
听醒木一声收。
说书人合扇说从头。
她等到,雪漫了眉头
……
……
记得那年你我年少,
青鲤碧藕绿荷莲。
我爱谈天你爱笑。
……
……
南枝向暖,北枝寒。
你执剑入江湖名扬天下。
我举杯立墙头仰首自北望南。
拂衣,抖落半身霜雪。
弹剑,恰作轻鼓奏。
奉君一言,已足够。
你说池中碧荷,锦鲤成双。
恰听得,相濡以沫不及相忘于江湖。”
月下,美人依稀。
素手轻抬白玉壶,琼浆如琥珀。
入喉,渐有几分醉意。
眼如星辰,眉如黛。
词曲婉转,嗓音如天籁。
世间万物,总归是不能太过圆满。
物极,则最易遭天妒。
所以一般来说,声音好听的女子,长相多少会有些不尽人意才是。
能入大秦今世‘美人榜’上前三甲,南离苏自然是极美的。
却不知,声音也是这般美。
“吱呀”一声,木门被推开。
“小蛮哥哥,你怎么出来了?”南离苏赫然转身,一双凤眸中带着几丝惊喜,一闪而逝,被她掩藏的很好,“小月姐姐,她,没事了吧?”
“夜里凉,也不多穿些!”少年将身上大氅脱下,轻轻披在南离苏身上,眉头微蹙,抬指点在南离苏白哲额头之上,“这般晚了不睡觉,一个人跑外边喝酒。”
指间冰凉,南离苏脸颊发烧。
收回手,柳小凡嘴角微翘,“不过,这词这曲真的很好听,叫什么?”
“是吗?我……啊……唔唔……”脑袋低垂,只觉脸颊似火烧,南离苏吞吞吐吐,小声道:“《青梅不负竹马来》……”
想了想,她又轻声补充道:“是我自己写的,曲儿也是自己编的。”
“我们的虎妞儿确实是长成大姑娘了,长高了,也变漂亮了。”向前,与南离苏并肩而立,凭栏远眺,柳小凡轻笑道:“我想,若是娘亲知道了,一定也会是极高兴的。”
“哪有,我还是我啊,一点也没变!”南离苏只觉心中莫名的小雀跃,侧过脑袋,看着身旁少年,娇声问道:“小蛮哥哥,林姨她还好么?这些年,我也好想你们!虽然祖父将小时候的记忆封存了,但我却从来没有忘了林姨,忘了小蛮哥哥,还有,还有,小红和小青!”
南离苏口中的小红和小绿,是幼时那方池塘中的两尾锦鲤。
捡到南离苏的那一年,林媚自朱雀城外寻回数尾锦鲤,放养在府中荷塘里。
其中有两尾颇为奇异。
颈生逆鳞,腹生爪。
一青一红,恰如青梅竹马。
“娘亲啊,她很好!”随手从身旁女子手中夺过酒壶,柳小凡仰起脖子灌了一大口,轻拭唇角,道:“女孩子啊,以后还是不要喝这般烈的酒才好!喝多了,伤胃…”
“小蛮哥哥,你…你…”南离苏本是想说男女授受不亲的,可想起从前在朱雀城时,似乎是自己总从少年口中抢糖吃,不由有些难为情,扭捏道:“这酒,是出来前从祖父那儿偷来的,平日间老爷子宝贝的紧。小蛮哥哥若是喜欢,等以后回族里,我再去多偷些。”
“你还真是个好孙女!”姜小蛮似笑非笑,抬指轻轻敲了敲南离苏的脑袋,“入北秦时便有听闻,南离老爷子最是记仇,我可不想被他惦记着…”www.xiumb.com
“老家伙敢!”
南离苏柳眉微竖,双手掐腰,颇有几分虎气。
看得出,那位在北秦跺跺脚这江湖庙堂都得要抖上一抖的南离老爷子。
似乎,对自己这孙女怵的紧呐!
“你不说,我都快要忘了。”指间轻敲白玉栏杆,柳小凡仰头看天,轻声道:“前些年朱雀城大旱,小青和小红,连同池中那些锦鲤一起被娘和爹爹放生到城中观雨湖了。”
“后来,爹爹又买来不少锦鲤放养池中,却似乎都不及小青小红那般通人性。”伸了个懒腰,少年吐出一口酒气,咋舌道:“当真好烈的酒,虎妞儿,你祖父这是什么酒?”
有些失落的“哦”了一声,南离苏轻拽裙摆,小声道:“这酒叫青梅煮雪,是我祖父他取昆仑雪域千年梅枝上细雪融水配上四时五谷,外加天山雪莲,酿制数年,待雪水成浆尽数融尽方成酒。”
说到这儿,南离苏趴在栏杆上,下巴磕在胳膊上,眸间渐生水雾,“听祖父说,这酒是他按照当年祖母留下的酒方酿制而成的,明明材料对待,可喝起来总觉少了些味道。”
少年微微一怔,“你祖母?”
“我没有见过祖母…”轻叹了一口气,素手托腮,凤眸中星光微闪,南离苏柔声道:“可听祖父说起过,他说啊,我祖母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子。那时候,他不过是千万大秦军中一个寻常武卒,而祖母呢,却出身显赫无比。偏偏到最后,万千才子俊杰没选,却是跟了他这个泥腿子出身的大老粗。”
“后来呢?”没来由的,柳小凡想起了一个人。
锦城,魏冉。
那个在雨天独自撑伞,却偏偏要将伞柄倾倚一侧的男人。
拨云见日,一日入王侯。
那样的男人,又怎会是寻常贩夫走卒,自然最得姑娘倾慕。
贵为一城之将,却在发妻亡后久不续弦。
同为军伍出身,将伴戎马,倾尽天下。
所求,不过一人相伴白首。
两个人,是何其的像呢!
“后来啊…后来荒兽进犯九州,‘龙城一战’,大秦八十万镇荒军损失殆尽。统帅镇荒军的,正是我祖母她的父兄。”
“然后,我祖母那一族便被安上了通敌谋反的罪名,罪诛三族。”轻酌一口壶中烈酒,复姓南离的姑娘眼角泪光闪烁,“那一年,祖父位极人臣,刚刚成为大秦武君。祖母她为了不株连祖父和爹爹,便留休书一封,挥剑自裁于阿房宫前。”
“从今以往,勿复再相思。相思自此与君绝,君莫思量我。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她人可!”南离苏轻声念道,声音很轻,“三十三字,这便是当年祖母给祖父所留诀别诗。”
沉默半响,柳小凡缓缓开口,“你祖母,是一位奇女子!”
诀别诗,合共三十三字。
字字决绝不复相思。
可整篇诗,却又句句透着相思。
难怪,江湖常言,‘女子无情时,负人最狠。女子痴情时,感人最深。’
世间万般,最难言语的。
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个情字。
女子如此,男子何尝不是。
江湖,庙堂。
沙场,边荒。
巨庙堂之高,处江湖之尊。
纵横沙场也好,手握天下全也罢。
男子留情,必近无情。
男子无情,心必有属。
“可好笑的是,等到将我祖母的族人押赴刑场时,却尽是些老幼妇孺。”小心翼翼将脑袋靠在身旁少年肩膀上,南离苏双眼微阖,“族中的男人们啊,老的也好,小的也罢。但凡超过十六岁的,全都埋骨龙城之外了。”
柳小凡眉头微蹙,终是没有推开。
手抚栏杆,身子有些僵硬,仍由身旁姑娘这般倚靠。
“更好笑的,是抄家时,在祖母族中却仅仅抄得纹银三千两。”靠着柳小凡肩头,南离苏唇角微翘,缓缓说道:“祖母族中祖训是苟利国家,不求富贵。所以从那时起,祖父便很少再去朝堂了,以商贾之道立族。后来,就连南离一族的族训都被他由‘大秦一统为仁,九州兴亡为义。’改作‘不披甲,不从军。兽走留皮,雁过拔毛,以义取利为信。’”
南离苏很喜欢少年身上味道。
世上,最好闻的味道,约莫就是自己喜欢的人身上味道。
“那个,虎妞儿,我……”
柳小凡想说什么,可不等开口,便被身旁女子抬手捂住了嘴。
“小蛮哥哥,就让我靠一小会儿。”轻轻拽着少年袖子,南离苏声音很轻,“我知道,天亮你就要走了,可有些话不趁着现在醉了说,我怕,我一辈子也不会说了。这些话,本来就是打算等南枝城事了后,去朱雀城寻你时要说的…”
“在族中时,我就在想,这么多年过去了小蛮哥哥会变成什么样子?”
“三年前,我听外边的人说,有个姜家少年,苍月一战名动江湖。我就是知道,那一定就是小蛮哥哥!”
“当时,我就和自己说,去找他吧!南离苏,去找你的小蛮哥哥!”
“我猜,这么多年不见,小蛮哥哥一定认不出我了!但我一定能认得出小蛮哥哥!”
不知觉捏紧了身旁少年的胳膊,南离苏喃喃道:“一剑染血斩王侯,我想,如今的小蛮哥哥一定特别帅气。就和那些个青衫仗剑走天涯的大侠们一般,腰间,一定会悬着一柄不世宝剑。怀中,一定会携着白玉雕刻而成的酒壶,打开壶塞就会闻到清泉酿成的酒香。”
听见南离苏这般说,柳小凡不由苦笑一声。
喉间,却似乎被什么堵住了一般。
想开口说些什么,又什么也说不出。
指入白玉栏杆一寸,安静地听着。
“我在想,小蛮哥哥一定还会和小时候一般,发间会带着边地雪水清洗过的味道,与朱雀城里常年的桂花香融为一体,一定还是和过去一般好闻。”
松开手,睁开眼。
转过身子,南离苏大胆地对上少年视线,认真道:“娘亲和我说,你若当真喜欢,就去南域寻他吧!你若不告诉他,那么他就一定不会知道有个女孩竟然会这般喜欢他!”
不等少年开口,她长舒了一口气,俏皮一笑,道:“可惜啊,终归还是迟了一步!若是再早三年出来该有多好。倘若三年前,我便离开姑苏城,去寻小蛮哥哥,苍月湖畔,替小蛮哥哥挡下那一剑的人肯定就是我。然后,等到了那时,我就能顺理成章理直气壮地赖在小蛮哥哥身边了。小蛮哥哥若是再遇到小月姐姐,最多不过借肩膀给她靠靠,和她说,小姑娘,你很可爱,我心里也挺喜欢你。不过,有个叫南离苏的小傻瓜,她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请你莫怪!我只是当你是我妹妹。”
背过双手,南离苏眼中雾气朦胧,嘴角带笑,轻声问道:“小蛮哥哥,那样…该有多好?”
她看着眼前少年,思绪慢慢回到彼年豆蔻。
那时,桂花开满树。
朱雀城里,桂花如雪落。
晕倒在路边,醒来时便已经是在朱雀城了。
林姨做的桂花糕很香糯,总是吃不够。
她记得,林姨说过,“花露,细粮,花间雪,这些都是做桂花糕的上好材料…”
所以学了这些年,她也只会做这样一道糕点。
过去独自一人流浪时被欺负惨了,防备心难免会很强。
那时的自己,不光脾气倔,还有些暴躁。
但自从到了朱雀城,认识了小蛮哥哥后,她就像是卸下了所有盔甲的刺猬,浑然变了副性子,变成了少年的小尾巴。
虽只有小半月时间,却莫名安心。
两个人在偌大的督军府里追逐嬉闹,天不怕地不怕。
两个人慢酌从小蛮哥哥爹爹那里偷来的桂花酒,喝得小脸红扑扑的。
两个人还曾攀上树梢墙头打桂花。
竹竿轻甩,打落一树满地才肯罢休。
那年,荷塘之畔,桃树下。
那个男童,轻啄她的脸颊,笑着说要娶她。
他当是年少无知时的玩笑。
却不知,她还在等。
南国有朱雀,入骨相思知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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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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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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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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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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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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