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夏逍遥皇>第六章 赢公子执笔写轩辕
  入夜,凉如水。

  山间有雾,竹楼里隐有灯火。xiumb.com

  仰躺在竹楼顶上,柳小凡望着不远处那方瀑布怔怔出神,听见身后有声响,不由轻笑一声,问道:“这么晚了,青蝶先生还没睡?”

  “嗯,睡不着!”被唤作青蝶先生的姑娘跃上屋顶,脚步轻盈,浅笑连连,看着那斜倚在屋檐之上的少年,“我在想,白天妖公子说的话……”

  柳小凡直起身子,懒懒打个哈欠,没有转身,笑问道:“哪一句?”

  “当真不后悔!”

  “不后悔?”

  “是!”

  “我不太明白,纵使我能以族中之术医好那个姑娘身上道伤,可除非是我族祖皇出手,不然,那姑娘丢了的记忆终归是不能找回。”青蝶点头,与柳小凡并肩而坐,偏过脑袋,认真道:“她明明就已经忘了妖公子是谁,这般做,当真值得?当真不悔?”

  “约莫是三年前吧!初遇见那傻丫头时,我便曾向诸天仙神许过一愿,若那诸天仙神能庇佑她无忧度过此劫,我便此生不再吃肉。”柳小凡笑了,解下腰间那柄锈迹斑驳的长剑,指间轻轻抚拭过剑锋,轻声道:“后悔么?或许会吧!对于过去无肉不欢的我来说,长久不沾荤腥当真有些难熬。人啊,除了那些禅门大和尚外,鲜少有不吃肉的不是?”

  收回长剑,柳小凡仰躺下去,双手枕着脑袋,透过层层薄雾望向天穹之上的那轮弯月,道:“可后来啊,每当我看着那傻丫头脸上酒窝,就觉得只要能看上一辈子,似乎就算下辈子不吃肉也没什么难熬的。”

  青蝶微微一愣,旋即掩嘴轻笑起来:“出来前,我听族中那些个婶娘们说过,说九州男儿花花肠子最是多,嘴上都跟抹了蜜一般,可一定要小心不要被偷了心去。”

  柳小凡哈哈笑了起来,调侃道:“看来,你们族中似乎有不少姑娘被我九州男儿偷了心去?”

  “哼!”娇哼一声,兴许是觉着这山间的雾气有些碍眼,青蝶素手轻抬,微微一扬,便有风起,吹散了缠绕山间的朦胧雾气。

  “我们族中三祭祀姑姑的丈夫,便是昔日你们九州的一位大人物。如今,还不是一样对三祭祀姑姑百依百顺。”有模有样学着柳小凡仰头躺下来,双手枕在脑后,青蝶咯咯笑了起来,轻纱下的表情看得不真切,但想来一定极美。

  柳小凡嘴角微扬,翘起二郎腿,打趣道:“我猜,你那三祭祀姑姑的丈夫,一定是个傻子?或者,就是当年九州出了名的采花贼,定是当初在九州混不下去了,才被你家姑姑捎带脚的拐去顺势当了上门姑爷。”

  “你怎么知道?”青蝶姑娘瞪大眼,看着柳小凡不可置信,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又连忙捂住嘴唇含糊不清道:“柳小凡,你若是敢乱说出去,当心我割了你的舌头!”

  “还真是?”柳小凡嘴角微微一抽,噙着笑道:“呀!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最不受别人威胁,这可怎么才好?”

  “切!”青蝶姑娘不以为然,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有些玩味道:“在秦地,有谁不知,如今名声最盛的七位公子中,就属妖公子心肠最软。前些日子是谁被猎仙山的那位玄小郡主追杀了足足三千里,愣是连回头还手都不敢!”

  “我那是好男不和女斗!”柳小凡想要反驳,又有些心虚道:“姓玄的那疯丫头,如若不是看在我三叔三婶的面子上,我早就出手教训她了!”

  确是被追杀不假,可其中缘由却又不能太过张扬。

  猎仙山与赢氏一族向来不和,卸甲城更是因为某些原因超然独立在秦皇朝之外。

  直到现在,柳小凡都有些想不明白,玄知秋那死丫头怎么会一转身就变成了猎仙山上的小郡主。

  说来也是奇怪,也不知这位玄小郡主怎会这般敏锐,不过偶然外出碰上,便能第一眼便认出自己。

  虽说那死丫头还算厚道,看破不说破,可着实让柳小凡吃了不少苦头。

  “你三叔三婶?”似乎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青蝶姑娘翻身坐起,看着柳小凡,眼角微微上翘,柳眉轻挑,“可我怎么听说妖公子是被山中大妖抚养长大,除了如今那龙城之外雄踞一方的北荒青天妖王外,世上并无其他亲人?”

  “得了!”柳小凡并不反驳,轻笑道:“青蝶先生既然识我有赤子之心,就不难猜出我的身份,就不用这般调侃我了吧?”

  “咯咯,那也得你自己承认了不是?”话音落,青蝶姑娘却是怅然一叹,道:“说实话,我倒是当真希望你不是他。”

  那条斑斓大蟒不知何时攀上了屋檐,盘卧在青蝶姑娘脚旁。

  月光下,一双蛇眸宛若两个灯笼一般,冲着柳小凡直吐信子。

  “我说,你家这龙儿可真够记仇的!”柳小凡偏头看了一眼斑斓大蟒,又扭过脖子视线落回到不远之处的瀑布水帘之上,笑道:“若不是我现在吃素,当真想要尝尝拿《九州珍食榜》六膳之一的五彩擎天蟒炖蛇羹是何味道?”

  “嘶,嘶!”

  斑斓大蟒灵智不俗,再进一步便可化妖。

  似乎能够听得懂柳小凡的话,猩红的杏子吞吐不停,眸间蕴有怒色。

  若非顾忌先后两次在柳小凡手中吃了亏,当真要第一时间扑了上去。

  “你敢!”青蝶姑娘不乐意了,双手叉腰嗔道:“不许欺负我家花花!”

  “花花?”柳小凡撇了撇嘴,自语道:“这名字有够土的……”

  “我乐意!你管得着么!”青蝶姑娘耳朵可是很敏锐的,蹲下身自轻抚蟒头,将脑袋贴了上去,轻声开口:“柳小凡,我说出来你别笑话我,我没有父母亲人。从小,我便是被族中几位祭祀姑姑养大的。那时候,因为和几位姑姑们隐居山里的缘故,我除了花花一个朋友外,再不认识其他人了!后来回到族里,不知道为何,兴许是姑姑们在族中地位崇高的缘故,族人们都十分惧我怕我。所以这么多年啊,我还是只有花花这么一个朋友!”

  看着身前这个姑娘,柳小凡似乎有些懂了,为何在这个自称叫作青蝶的女孩身上会拥有这样多变的性格。

  初识时,抬手间以蛊术毒杀数十敌人依旧能笑魇如花。

  早先的狠辣,果决,后来的妩媚,俏皮,天真。

  说到底,不过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挠挠脸,姜小蛮认真道:“那个,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

  “我才不要呢!你都快要死了!”嘴里虽然这般说着,面纱下,唇角的弧度却调皮地上扬着。

  说完,青蝶又有些后悔,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般,十指缠绕,低着头,懦懦道:“对不起……”

  “谁说我会死?”柳小凡一跃而起,抬起手,屈指在身前姑娘额前轻轻一弹,哈哈大笑道:“你不是说只要我能弄来那两样东西,便还有一分机会能活下来嘛!这天下,我可还没看够,不会那么轻易死去的!”

  “嗯!”青蝶低眉咬唇,声音虽轻,却掷地有声,“放心吧!我不会让你死的!”

  “那说好,我可把这条小命交到你手里了!”柳小凡从怀中摸出一只白玉酒壶,上刻斩仙二字,拔开壶塞,豪饮一口,将酒壶抛给了青蝶姑娘,“百酒为浆,千酒成酿,我这壶中有美酒十万,尝尝?”

  “斩仙?”接过酒壶,指间掠过壶上斩仙二字,青蝶微微一怔,旋即将壶口置于鼻尖,仰头小饮,不由咂了咂嘴,合眸赞叹道:“我听二祭祀姑姑说起过,九州有壶名斩仙,须弥可纳百川,汇酒成江河,神仙亦可醉!能斩仙亦能醉仙,可与我族至宝比高!”

  “你族至宝?”

  “无尽酒壶,壶名倾仙!”

  ……

  ……

  夜入五更,天将明。

  南枝城,赢府。

  院落中,白发老仆伫立在自家公子身后,宛若雕塑一般。

  姓嬴的公子独坐月下,月光疏薄,透过树梢映在他的脸上,竟微微有几许霁色。

  石桌上,笔墨纸砚俱全,皆为上品。

  石桌下,黄泥酒坛堆叠在一起,酒香弥散扑鼻。

  酒算不得好酒,不过是那南枝城里家家酒楼都会有,一钱银子银子便能打来半斤的绿蚁酒。

  偏偏,赢公子甘愿去当那冤大头,让听雨轩里那个与自己总是看不对眼的柳小凡狠狠敲去大笔银子。

  斟满,饮尽。

  不多时,脚边便又多了一个空酒坛。

  细数一数,这一夜,姓嬴的公子竟是喝去了足足八坛。

  熟悉的味道在喉间转了几圈,这一坛饮尽终是有了醉的味道。

  这样的感觉,对赢公子来说是极为难得,也颇为受用。

  弃了酒坛,拭去唇间酒渍,赢公子手腕轻抬,执笔泼墨,咫尺成画。

  画上,是一执伞女子。

  紫裙翩翩,青丝黑发。

  女子嘴角微微扬起,脸颊两侧有一深一浅两个酒窝。

  画中是雨景,依稀能看得出执伞姑娘身后是一汪大泽。

  大泽并不平静,天穹之上是火光漫天,隐有刀剑争鸣。

  不得不说,赢公子丹青技艺很高。

  水墨之间,动中亦有静。

  身后的漫天火光,反倒是成了点睛之笔,将那执伞姑娘映衬的愈发俏皮起来。

  默然不语了一个晚上的老仆终是忍不住开口,“公子,老奴有些不明白,咱们大秦明珠无数,为何公子会对南枝城里这个出身不明的采莲姑娘情有独钟?”

  轻声一笑,赢公子放下手中狼毫画笔,道:“墨伯,你不觉得采莲很像一个人。”

  “很像一个人?”

  赢公子笑而不语,以手作笔,蘸着酒水,在桌上写下四个字。

  轩辕雨竹。

  很快,字迹便消失不见。

  老人微微一怔,很快释然,轻捋颔下如雪白须,笑问道:“公子的意思,采莲姑娘会是轩辕一族的后人?”

  “北海轩辕丘,九天蕴玄凰。凤求凰,王权可得,天下可倾。”赢公子点了点头,轻声自语。

  旋即,他又摇了摇头,轻轻一笑,如煦春风,“当然,我并不是因为九凤命格,才会这般放不下。”

  “那公子所为何?”

  九州三十六家中,墨家一脉如今辈分尚要高于墨门钜子半辈的老人,愈发捉摸不透身前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自家公子心思了。

  “有画无词,墨伯有没有觉得这幅画上少了些什么?”赢公子没有回答,看着画中的采莲姑娘出神,扭头冲着老人呵呵一笑,复执笔研磨,笔走龙蛇。

  须臾间,留字四行。

  青梅复绿蚁。

  犹记当年。

  樊城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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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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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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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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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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