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听浪声,坐听云声,却有一番在路上的情趣。
出了老庙村再上了官道,一走便是百多里路。
姜小蛮驾驭马车的技巧愈发纯熟起来,哪怕是这会儿闭着眼小憩打盹,在小白的牵引下车子也四平八稳的向前走着,并无颠簸。
能上九州灵驹榜,‘的卢马’灵性自然没得说,最是通人性。
若说单论温顺与护主,比起那排在榜上第九以灵性而著称于世的‘赤焰银狐’,也不过就差了一丝一毫。
所以这会儿哪怕姜小蛮完全放手躺去车厢里休息,有小白在,也不怕车子会一个不慎滚落江中。
至于那两匹‘莽荒飞沙’,若是纯血的还需担心是否会服的卢小白。
但不过是杂血后裔,烈性固然有,也得在血统最为纯正的‘的卢’面前低下头颅来。
兽与人相似,对强者温顺而服从。
但凡兽群,都会有一头兽王存在。
马匹也自然不会例外,像是莽荒草原上野马群,都会有一匹最为猛烈的野马王存在。
而对于两头‘莽荒飞沙’来,小白如今便是它们的‘王’。
也不知是车轮颠到了石子还是别的什么,马车不禁摇晃了一下。
这会儿在车厢里安然而坐的姬小月与萧颖自然是没什么太大感觉,可却将姜小蛮从神游中给晃了醒来。
晃了晃脑袋,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
姜小蛮抬起头目视前方,眼下渐渐进入到了官道之上较为荒凉的一段路。
南域大夏皇朝的官道可谓四通八达,在五域当中应属第一。
可虽说如此,也依旧避免不了在鲜有人烟的地带,官道呈无人打理状态。
没人去打理,自然也就逐渐变得荒芜起来。
除了当地官府隔个一年半载会安排人手维护一番外,多半时间里,都与山间荒道并无多大区别。
最大的区别或许就在于,这些半荒芜半人烟的官道,因为南来北往客商间的车马走动,比起那些真正山间荒道来要更为平坦些。
这样的路段,对于以打劫往来各地行商过活们的山匪流寇们,无疑相当是天堂。
对于那些个寻常山匪路霸们,姜小蛮自然是不惧的。
相反,他多少还是有些期待,来那么一两伙贼寇们给自己练练手。
大侠嘛,哪有不荡寇除恶的理?
眼下渐入荒道,四下车马也逐渐变得稀少起来。
这样的路段,大多行商是不愿意走的。
一多半都是选择绕行到江边每隔数百里便会有一个的码头前,走水路北上或者南下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澜沧江边诸多大城小城,小多半都是从事与水有关的活计。
所以这些大码头小码头,水运也最为发达。
比起那些皇朝腹地大运河上的航道来,都丝毫不遑多让。
水运航道发达,这江上往来大小船只也就跟着发达。
像是那些往来五域的行商们,往往在陆上不好走时,便会选择连人带车马一同去码头上搭乘千丈大的楼船沿水路而行。
澜沧江上的楼船,多是参照‘三十六家’当中以机关术而闻名天下的墨家所设计的‘铁墨飞轮’而建造的,端得是雄阔无比。
原本,姜小蛮也是打算将马车赶着去离老庙村最近那处码头沿水路而行北上的。
毕竟朱雀城靠近莽荒而远离澜沧大江,从小可就没怎么正儿八经乘过几回大船。
也就是少年时,和陌离姐两人由爹爹娘亲带着,在朱雀城里那座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观雨湖’上乘着竹舟泛游过那么一两回。
对于乘船游江,于姜小蛮来说,无疑相当于当初未入江湖时,对江湖的向往一般,兴致勃勃。
姬小月同样如此,小姑娘自小在樊城里长大,可没真正出过远门。
溪流小河倒是瞧见过不少,鬼婆婆隐居的草庐外便有一条,最深处约莫能到小姑娘膝盖。
孩童时倒也在溪里撒着欢游过几回,可若说真正的江河也是在这次跟着少年北行遇澜沧时第一次见。
三人当中,要说对乘船最无所谓的便是萧姑娘了。
萧颖跟着莫虞从中域来南域时,便是顺着连接两域的淮水河上乘船而渡,一路南来。
而且,她多多少少有些晕水,一上船就会觉着浑身不自在。
哪怕是在如同平地一般的千丈楼船之上,也是如此。
眼下,离独孤吟与那北秦杀神之子十年之约,也不过只剩下了一个半月不到。
可一来一往再登船,比起陆路来,必然是要耽误不少时间。
又顾及到萧姑娘感受,三人最终决定还是走陆路。
那些对寻常客商来说的艰险,对姜小蛮来倒真是无所谓。
除非是真有那榜上有名的绝代大寇拦路。
不然还不是一枪挑翻的事,顺带着还能劫个富济个贫什么的。
虽然现在姜小蛮身上有了不少银子,足够他就算入了北秦也能嚯嚯好一阵而吃喝不愁衣食无忧。
可总没有谁会嫌银子多的理,能多弄些银子傍身终归是好的。
姜家,每一代都会有不少绝代的天骄出世,也出过不少头脑精明的生意人。
偌大的南域,可并非只靠武力便能稳固的了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尤其,是与其他四域打交道时。
有时候,商人的身份反而比起大夏姜氏子弟的身份来的更容易些。
在九州,管它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
只要对皇朝有利的,都有生意人敢卖,也都有生意人敢买。
这也就造就了姜氏子弟除了多有军伍强者外,商界骄子必然也有不少。
但很可惜,出身在边地朱雀城督军府中的姜小蛮,注定不会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
自小握惯了枪的手,又怎么抓的起那重不过百两的算盘。
而他,也根本从没想会做个很精明的生意人。
可是行走江湖,你想要当大侠扬名天下,却从来少不了银子。
没银子,你就穿不了出尘的装扮。
没银子,你就买不了那上等的马驹。
没上等的马驹,自然也体现不出你那出尘的装扮。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装。
还真没听说过哪个名扬天下的大侠,当真是一个穷光蛋呢。
哪个大侠出场时不是衣袂飘飘,长剑翻舞。
若是再来上一段红袖添香,那无疑是更好的。
出朱雀城时,姜小蛮还不以为然。
可自打离开樊城后,沿途,他却愈发的深以为然。
当大侠,还真得就是一个技术活儿。
可不光是凭一副上好的皮囊就可以的,主要靠气质。
而气质,却又得靠银子去衬托的。
这世上,长得帅的可多了去了,但长得帅又能怎样?
吃饭能用脸去付银子么?
喝酒能用脸去付银子么?
就是想要有那么一两个红颜知己,来一个红袖添香的美名。
除非是吃软饭,不然同样哪里会少的了银子……
没银子的话,如何在名扬天下这条路上走的更远?
有了银子,咱才能做一个有气质的大侠。
嗯,足够多的银子。
哪怕是如今姜小蛮身上已经有了足够多的银子,足够让他买最好的马,最出尘的行头,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馆子,喝最烈的酒。
可自从有了上次在樊城时,被姬小月那败家丫头坑到一路啃红薯到锦城的惨痛教训后。
他依旧会觉得太少,不够,远远不够。
所以,此次一路北行,只能靠非常规的手段来赚取银子。
姜小蛮转过头看了一眼车厢里,这会儿小堂倌脑袋靠在车厢左边窗子上睡得真香,姓萧的姑娘蜷缩在车厢另一头,身上盖着件白狐长袍眼睛轻阖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姜小蛮眼睛盯在那狐袍之上,心里暗暗道,“也不知是不是上一回听萧姑娘唱曲时,词曲中提到的那件!”
离开老庙村不久,便在驿站中将那两封费劲笔墨辞藻的信寄了出去。
一封给爹爹,一封给娘亲。
大夏的驿站,书信规格不同,所支付的银子也各有不同。
其中又以飞隼与苍鹰书寄价格最为高昂。
一封不到一两重的信,却是要实打实的一两黄金。
不过这速度比起寻常马匹来也当真快出不少。
飞隼与苍鹰都属天空霸主,尤以拿丹药熬养开了灵智的更是如此。
只要不出南域,早间寄出,收信人晚间便是能够拿得到。
至于其他四域,最慢也不过三天时间,只是价格上也得翻个五六番。
若是用寻常马匹来邮寄,最快也得要小半月时间。
虽说是有了银子,可姜小蛮在驿站徘徊了许久。
最终,还是决定用寻常马匹来寄这两封极度有可能引起家中世纪大战的‘家书’。
不过,给姜耀的那一封信,他最后还是决定用八百里快马去寄。
算起时间来,比起娘亲那一封多多少会早到那么几日。
这种事急不来,能拖则拖。
“爹爹,当儿子的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姜小蛮晃了晃脑袋,轻甩手中缰绳,低声自语飘扬前行。
靠水的地方总是容易起雾,秋天的澜沧江边更是如此。
若是岸边有青山时,山峰挡住了水汽,这雾就愈发大了。
荒道之上,皑皑白雾中,能做许多事情。
不适合商贾游人赶路,却极适那盗匪拦路做那无本生意。
姜小蛮的马车终是脱离了官道,进入了雾气弥漫的荒道间。
不知觉间,空气中的水汽也大了不少。
浓雾天不赶路,这是江湖上最浅显易懂的道理。
那身背枪匣驾驭着马车徐徐向前的少年,当然也很明白这道理。
不过,他并不在意。
甩了甩手中缰绳,由三匹良驹牵引着的马车在雾气中一路飞驰。
虽已入秋,可在靠山靠水的地方,这花却也依旧是开的极好。
花非花,雾非雾。
朦朦胧胧不能一眼看穿的感觉,可不就似这座水深无比的江湖。
先前,在老庙村时,他忆起了当日那个梦。
这梦中场景,自然也就回荡在脑海。
可这场梦却是断断续续,他只能想得起那天梦中那个本该叫作外公的老人与他传道授法。
但梦的前半段,却是怎么回忆都忆不起分毫。
可每当努力去回忆时,心头没来由的就升起一种悸动之感。
那种无力与荒芜的悲凉,几近让他窒息。
可偏偏怎么就是想不起究竟是为什么。
只觉有什么东西在身后逼迫着让他不得不一往无前,没有丝毫退路。
退了,或许就意味着会失去自己最为宝贵的东西。
姜小蛮不知道是什么,但却知道,那一定是足够让他心死而伤的珍惜事物。
好在他天性乐观,想不起索性不去想。
管他未来会面对什么,无非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强。
驾驭马车在路上,起初的新鲜劲过了后,无疑是一件枯燥而乏味的事情。
可对于姜小蛮来讲,却乐在其中。
感觉雾气打在脸上,凉凉却又舒畅的感觉。
他心里实在觉得愉快极了,得意极了。
这会儿,他只希望当真能在这雾里,碰见那么一两伙拦路大盗匪寇来,也好展示一番大侠之风。
这世上,有一种道貌岸然自以为是大侠的人,平生最喜欢干两件事。
一是劝凶寇从善,二就是劝青楼女子从良。
姜小蛮固然心思简单,却也不会是这样无趣之人。
若是当真遇上敢于现身拦路打劫的贼寇们。
他也只是想露露本事,抖抖威风。
大侠嘛,可不就得虎躯一震,盗匪贼寇们俯首称臣。
当然,若是真能被姜大侠吓唬住就此从善,那也是一桩美事。
所以说念叨什么来什么,平日间可千万别要瞎想。
马车在雾里走出还没百里地,果真便遇上拦路打劫的了。
不是一两个,不是五六个,也不是七八个,而是百多号人。
姜小蛮缰绳一甩,只觉着那雾气中人头涌动,当真是好多人。
“来得好!”
他解下身后枪匣,呵呵一笑,轻声说道。
修为入后天,这感知力自然超出寻常武夫不少。
哪怕是隔着十多米远,他也能感受得到,这群匪寇人虽多,却并无一个高手。
甚至,连修为入后天的都没有一个。
可纵使如此,单纯的劫富济贫话。
一人给自己贡献个十两银子,那也得有一千多两。
也活该这群盗匪倒霉,出门没看黄历。
遇见一心做着大侠梦的姜小蛮,那结局可不就得是打劫不成反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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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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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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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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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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