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寻常动辄几百上千年历史的寺庙,才有三百多年的小庙当真算不得老庙。
到底是先有庙再有的村,还是先有的村再有的庙,怕是连老庙村年纪最大的村长都说不清。
这一日,天才亮没多久。
一驾由三匹矫健良驹牵引着的马车缓缓前行,终于在太阳完全升起前,驶入了这座有着五千多人口的村落。
“姜大侠,你是说方才听到的钟鸣声,竟然是那梧桐寺内传出?”
姬小月打着哈欠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冲着车辕另一边正认真驭驶着马车的少年问道。
昨夜和姜小蛮聊到太晚,小姑娘还完全没有睡醒。
原本是想着白天在路上时,进车厢里小憩一会儿的。
可因为萧姑娘还在车厢里睡着,她如今又是男儿身份。
为了避嫌,也就只能跟着姜小蛮坐在车辕上赶路。
好在马车结实且不算颠簸,可以让她仰躺在还算宽厚的车辕之上。
姬小月脑袋下枕着的是她一路背着的小包袱,这般懒洋洋躺在车辕上,闻着早间空气中特有的泥土芬芳倒也别有一番享受。
一个人的旅途,或许会枯燥乏味。
但若是几个人一起,那便不一样了。
而沿途要说最让人欣喜的事,约莫就是姜小虫驾车,而她能陪在身旁。
这样的感觉,让姬小月乐在其中。
姜小蛮一边专心致志驾驭着马车或缓或快的前行,一边点点头,笑道:“那钟声确实是梧桐寺传来,我听湛海大师说,梧桐寺后山佛窟有一口赤铜巨钟,是梧桐寺初代主持以三万九千斤红铜铸成,悟禅愈深,就愈响。若是由得证佛陀果位的高僧去敲,甚至是连在边地之外北凉城里都能听得到。”
姬小月方才都快要睡着了,不禁咂咂嘴睁开一双大眼睛,有些惊奇道:“从锦城到北凉城,少说也得有七千多里的路程,那口钟当真有那么神奇?那从以前到现在,有没有谁当真敲的那么响过?”
姜小蛮低着头仔细回忆了下,有些不确定道:“湛海禅师说起过,除了那位一手创建梧桐寺的初代主持外,似乎并无第二个人能敲的那般响……”
姬小月眨巴着大眼睛乐呵呵道:“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也不知是真还是假。”
赶车的少年认真想了想,认真道:“应该是真,湛海禅师不是说悟禅愈深,敲钟时这钟声便是愈响么。所谓出家人不打诳语,如今我们都快要走出千多里地了,依旧能够听得见那钟声,就足以说明老禅师并没有乱讲。”
而且,姜小蛮听老僧提起过。
往后一年时间里,都会由老禅师亲自去敲响那口重量有些吓人的赤铜巨钟。
今日走出千里依旧能够听见钟响,由此可见老禅师境界与修为是有多高深。
“是真的!”
这时,两人身后车厢里传来一道极好听的声音。
姓萧的姑娘掀起帘子倚坐在车窗前,淡淡一笑轻声开口。
兴许是没有睡好的原因,姜小蛮总觉着今天的萧颖似乎比起昨天来,兴致并没有那么高,眼睛也有些肿胀。
萧颖伸出如葱一般的两只纤纤玉手捋了捋额前的碎发,看着两人柔声说道:“在中域,昌都城里有一座雷音塔,塔顶也有着这样一口巨钟,每日都由城中高僧去敲响它。寺内诸多高僧一人一天一值守,若是哪一日是昌都城中当代佛主来敲它,那声音足以飘扬万里,直至大虞皇朝皇都之中。”
“哦,这样啊!”姬小月坐起身点了点头,一双大眼睛盯着萧颖略有些白的脸庞,有些疑惑问道:“萧姑娘,我看你脸色不是很好,是不是没有休息好呀?”ωωω.χΙυΜЬ.Cǒm
轻轻摇了摇头,看了一眼背对着自己赶车的姜小蛮,萧颖抿住嘴唇笑了笑,道:“兴许是昨夜饮了些酒睡觉时又没能盖好的缘故,不碍紧的。”
姬小月蹙了蹙眉,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瓷瓶来,递到萧颖手里,严肃道:“这样可不行,萧姑娘,我这里有几枚百草丸,最是能祛寒气,你且服下。”
去接时,萧颖的手不小心碰到了姬小月的手,如同一只受了惊吓的猫咪一般,连忙将手缩了回去。
这让她整个脸都不禁红了起来,低下头懦懦道:“如此,谢谢姬公子了。”
姬小月乐呵呵晃了晃脑袋,笑道:“有什么可谢的,咱们是同伴啊!”
“嗯!”
轻轻嗯了一声,萧颖用力的点了点头。
她性子虽说算不上逆来受顺,但也算极其善良。
哪怕是昨夜偶然惊醒后,听到姜小蛮与姬小月的谈话,已然知道了那姜公子的父亲极有可能是自己要找的‘独孤翟’后。
也依旧不去刻意拆穿与说破,安静的去等姜公子找的合适机会来主动和她说。
既然已经知道所要找的人在哪里后,反而让她原本有些忐忑不安的心变得平静下来。
那封信,是娘亲托付给她的,萧颖并没有拆开去看。
不论如何,自然是要交到‘独孤翟’亦或者是‘姜耀’手中的。
但却不急于一时,她愿意去等。
娘亲说过,这世上有的人善于离开,有的人却善于等待。
而善于等待的人,往往一切都会及时到来。
想到这里,她心里面那块昨夜有些沉甸甸的石头也渐渐落到地面上,不觉轻松了不少。
姓萧的姑娘顺着姜小蛮的话接着说道:“禅宗敲钟讲究朝三暮四,一天合共敲响七下。梧桐寺里那口钟,方才敲响了三下。若是走慢些,等到了太阳落山时,还应该能听得见四声钟鸣。”
连幼时饱读杂书的姜小蛮都是第一回听说,不由偏过头问道:“朝三暮四?为什么一天会敲七下?”
姬小月也跟着点点头,一双大眼睛不免疑惑的看着萧颖。
浅浅一笑,微微顿了顿,萧颖缓缓开口解释道:“禅宗弟子,每日敲钟,一是为报时,二则是喻指钟鸣邪魔荡散。所谓朝三暮四,早间敲钟三响,傍晚敲钟四响,恰好与佛门七字真言暗暗相合。”
见两人似懂非懂,姓萧的姑娘以两只手杵着下巴,认真想了想然后说道:“禅宗弟子所修七字真言,又叫七字真经,是佛门一切神通之基础。所谓七字,妙谛传心,传说能荡除世间一切邪魔。平日间,禅宗弟子们每敲一声钟,心里便会默念一字真言,庇佑寺中僧众驱除一方妖邪。”
“萧姑娘当真博学,受教了。”
姜小蛮呵呵笑了起来,没有想到禅宗竟然还有这样的讲究。
这样一夸,反倒是让萧颖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红着脸轻声道:“姜公子谬赞了,我不过是出身在佛风浓郁的中域,娘亲与莫婆婆都很信佛,平日间接触禅宗会更多些。”
“但不管怎么说,你能够记住这么多东西,也已经很厉害了呀!”姬小月钻进了车厢里,与萧姑娘相对而坐,认真说道:“如果换做是我,哪怕天天去听,怕也是记不住这么多。”
听小姑娘这样说,姜小蛮没有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姜大侠,你是在嘲笑本公子么?”
姬小月非常不满,瞪了赶车的少年一眼。
姜小蛮哈哈笑道:“没,没有。只是忽然想起来一件别的有趣之事罢了!”
他只是忽然就想起,在樊城时,鬼婆婆与他说起过的一些话来。
那一日,姬小月还未痊愈陷入昏睡。
姜小蛮生怕打扰到她休息,所以就安静的蹲坐在草庐外等她醒来,便和一道在门外等小姑娘醒来的鬼婆婆聊了起来。
那天啊,鬼婆婆带着祥和的笑,看姜小蛮如看自己孙子一般,轻声和他将姬小月这丫头小时候的趣事。
鬼婆婆说,姬小月这妮子悟性很高,比起她年轻时候都还要高。
但却很懒,比她师门中最懒的那个师姐还要懒。
往往却是越懒的人悟性越高,学什么也越快。
就比如姬小月这丫头一般,自小就是如此。
只要是她想学的,诸如跟着鬼婆婆学那能飞檐走壁的轻功,还有跟着樊城那个女厨神学做菜,那一定学的很快。
但若是她不想学的,惫懒性格上来了,那当真是撒娇耍赖也不愿去学去记。
比如鬼婆婆那一身举世无双的岐黄炼丹之术,小姑娘三岁开始跟着学,到如今连最基本的药理知识都还未完全学会。
又比如说习武,明明身为姬家的子孙底子天赋都不弱,轻功一学就会。
可祖传的内功心法,练了十好几年,依旧是半吊子水平。
这死丫头,惫懒性格还真的和自己很像呐!
姜小蛮微微咳了一声,转过身看了一眼这会儿正兴冲冲和萧颖聊中域风土人情的小堂倌,眼角嘴角都是带笑。
姬小月似乎有所察觉,不由冲着那车辕前的少年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问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英俊不凡的公子么?”
姜小蛮点点头,乐呵呵道:“是啊,没见过这么漂亮好看的公子。”
旋即,他又偏过头去看姓萧的姑娘,道:“嗯,和萧姑娘一样漂亮!”
这反而让萧颖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红着脸把脑袋垂了下去,埋在腿上。
“要死啊你?哪有夸一个爷们漂亮的!”
“可是,我就是夸了!”
两个人争锋相对,一路斗嘴。
不知觉间,车子缓缓驶进那牌坊上刻着老庙村三个大字的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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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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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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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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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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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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