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秋高气爽,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赶路。
姜小蛮将小白栓在马车之前,连同那两匹不久之前刚刚在坊市间买到的良驹一起。
三马齐头并进,速度算不得慢。
因为从铁衣门那里得来的三千两金票,可谓是问解决了燃眉之急。
还有那‘臭不要脸’的姜老六也算厚道,前后总共给了他这个侄子一万五千两银票。
有道是长辈赐不敢辞,当叔叔‘给’的,那就得拿上。
不拿,岂不是不给姜老六面子不是?
姜小蛮如今算是一夜暴富,至少,这次北行不会再为银子发愁。
出了锦城,沿着那条澜沧大江一路向北便是北地三州。
说实话,姜小蛮并不是太擅长赶马车的。
他会骑马,且骑术不错,那是自小跟着爹爹在马背上学出来的。
边地儿郎,要是连马都不会骑,是要被姑娘们笑话的。
他会练枪,且是那世间少有几个将不悔天枪掌握完全的。
一枪十二式,比起那先后两位军候来,是年纪最小的一个。
他也会做饭,虽然过来过去也只是跟娘亲学会了炖菜与煲汤,但无疑得到了忘忧郡主的真传。
但很可惜,姜小蛮并不会赶马车。
若是什么都会,那反而有些不通情理。
好在他学东西并不算慢,走出两三里地,跌跌撞撞也就学会了驾驶马车。
姬小月与萧姑娘一路上可谓是惊心肉跳,生怕这家伙会将马车一个不注意就赶进了道路旁那条一眼望不到岸的滔滔江水里去。
好在马车并不是那些个廉价马车,相反,不算那两匹据卖马掌柜说是拥有‘莽荒飞沙’血统的良驹。
光是这马车,便花去了他足足三百多两银子。
若说贵,也并不算太贵。
比起那些世家豪族们用‘千年金丝楠’‘万年铁樟木’打制而成所谓的‘陆地行宫’来,这车只能算得上是简谱,但胜在结实与舒适。
仅那两个以百年老榆木打制而成又嵌了三百多枚柳木铆钉用来减震的马车轮,就值不少银子。
这天下既然有‘九州神兵榜’,自然也会存在含括天下灵驹名驹的‘九州灵驹榜’。
如姜小蛮那头的卢马小白,便在榜上有名,更是能够排的进前百。
而‘莽荒飞沙’,这种昔日莽荒草原狼骑们用烈酒来喂养的烈马,同样榜上有名。
不过排的要后面些,只排在第九百九十七位,却也价值千金。
这种以烈和难驯而出名的莽荒名驹,整座岚氏狼庭全盛时期,也不过拥有三万余匹。
看似不少,可相对号称八十万狼骑的狼庭来讲,却只是太仓一粟。
固然如此,以往大夏朝与草原狼庭开战,可没少吃过这战马之亏。
就算如今大夏边军在八代镇边军侯姜夜统帅之下气吞了整座莽荒,纯血的‘莽荒飞沙’却也不是寻常百姓家能够豢养的。
姜小蛮花大价钱买来的这两匹,自然不可能是纯血,甚至是连五分之一的血统都不具备。
可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驹,耐性极好,且没如同它们先祖一般那样的爆裂脾性,最是适合用来拉车。
两匹千里良驹再加上一座远途车辇,再算上替小堂倌与萧姑娘置办些行头与沿途吃食,可是足足花去了他一千八百两银子。
左右是有钱了,这花钱如流水般倒也并不是太心疼。
乘肥马,衣轻裘,约莫说的就是如此。
萧颖本是要推辞的,可在姬小月的坚持下,倒也购置了些女孩子穿的衣裳和胭脂水粉。
姜小蛮看着小堂倌那热心肠的模样,笑而不语。
女儿家本就爱美,出门在外尤是如此。m.χIùmЬ.CǒM
他哪里会猜不出姬小月的心思,跟着萧颖一道挑选,无非是想过过心瘾。
可惜,谁让她现在非要扮男孩子呢?
最后,只能闷闷不乐嘟着嘴,给自己选了几件最小号文士袍作罢。
为什么要选最小号的呢?
因为小短腿太大的穿不了啊!
可就算是如此,那宽敞白袍罩在身上,也显得姬小月分外小巧玲珑。
女孩子家本就比起男儿来要显得纤秀,这点哪怕是服了幻形丹也不能改变多少。
早前姬小月为了赶路,身上也就穿了件当初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白袍。
姜小蛮摸着下巴,看着小堂倌那袖袍随风飘飘荡荡,若有所思。
在醉香楼初见‘小岳兄弟’脱下青衣小厮装换上白袍时,总觉得那么眼熟似曾相识呢。
敢情当初自己那件还没来得及穿上几回,就再也没找见过的文士袍,是被这死丫头给顺手牵羊了去!
“唔,四平八稳,姜大侠进步蛮快!”
姬小月掀开帘子,从车厢里探出脑袋来,乐呵呵道。
说着,她索性整个人都从车厢钻了出来,与姜小蛮一起并肩坐在车辕另一边,将脑袋靠在车边框上,一双大眼睛舒服的眯起享受阳光打在脸上暖暖的感觉。
这会儿,小堂倌终是换下了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月白长袍,身上裹着件淡黄色的文士袍。
依旧是男儿打扮,姬小月不主动说姜小蛮也就不问。
反正是服了幻形丹,寻常人根本看不出来。
这样,也挺好……
姜小蛮轻拉缰绳,看着小堂倌那舒适模样,笑道:“我说小岳兄弟,怎么不陪着萧姑娘说说话,跑出来吹凉风作甚?”
姬小月睁开一只眼,瞥了一眼姜小蛮,轻哼了一声,“萧颖睡着了,有道是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同处一车厢多少有些不便。”
说罢,小堂倌似乎想到了什么,两只眼猛然都睁开瞪圆了看着身旁少年,鼓着嘴道:“我可告诉你,别乱打萧姑娘的主意!”
今天从下山后开始,姬小月就总觉着姜小虫这臭家伙看萧颖眼神怪怪的。
方才在城里时就是,那小眼神,总是有意无意就往人家萧姑娘身上去凑,也不知他打的什么主意。
难怪被玄知秋那死丫头说成是下流胚呢!
姜小蛮微微一怔,有些意味深长的盯着小堂倌那双如琥珀一般的大眼睛去瞧,嘴角微翘,拉长声调道:“怎么?小岳兄弟,还怕我和你抢萧姑娘啊?”
姬小月一双大眼睛眯在一起,嘴上乐呵呵说着说对啊对啊。
她自然不知道姜小蛮如今哪有心思去想这些。
就算是有,那也得是打你这小堂倌的主意,而非那个萧姑娘主意
直到现在他满脑子都是早上分别时鬼虎和自己说的话。
萧姑娘要找的独孤翟,会是自己爹爹?
可仔细想想。
姜耀,姜耀。
耀若是拆开来,右边可不就是个翟字。
姜小蛮低着恼道陷入沉思,越想越觉得可能。
只是,这件事,要怎么和爹爹说啊!
或者,直接传封家书回去告诉娘亲?
这些年爹娘两人的感情那是没得说,可别因为这个两人再打起来……
不过以爹爹那惧内的性格,多半是要被娘亲收拾惨的。
姬小月见少年低垂着脑袋不说话,以为他是做贼心虚,不由轻哼一声撇过头去。
姜小蛮似乎想起什么,抬头看着姬小月道:“那个,小岳兄弟,你和萧姑娘熟,她可曾跟你说起过她娘亲与那独孤翟之间的故事?”
小堂倌丢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过来,撇着嘴道:“没有,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告诉你!”
女儿家的心思哪里是那么容易猜到的,姜小蛮自然不知道这会儿,小堂倌心里面藏着的醋瓶子已然被打翻了,呵呵一笑也不在意,伸出手就去揉姬小月脑袋:“调皮!”
小姑娘张口就要咬,姜小蛮手往后一缩便躲了过去。
少年哑然道:“我说你属小狗的啊!”
“我不是小狗,别乱摸我头!”
姬小月咬牙,恨恨道:“不然,会长不高的。”
也不知是有意无意,姜小蛮就拿眼睛去瞟那双搭在车辕上的腿,匀称倒真的是匀称。
就是,实在太短了些啊!
见姜小蛮动作和神情,姬小月哪里猜不到这家伙多半又是在心里腹诽自己是小短腿了,抬脚就要踹。
却被那惫懒少年嘿嘿一笑,抬手就捏住了小腿。
小姑娘脸霎时就红了,蹬了蹬见挣脱不开,恼道:“你……放开!”
姜小蛮装作无辜的样子摸摸头,疑惑道:“我说小岳兄弟,你脸红什么,咱们都是‘大男人’家的,这没什么吧?”
当说到大男人时,他还特地加了重音。
小堂倌不乐意了,轻啐了一口道:“你还知道是大男人,两个大男人这般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姜!小!蛮!你到底放不放开。”
“不放,不放,就是不放!”
姜小蛮乐呵呵晃了晃脑袋嘿嘿直笑,手上力道不觉稍微加重了一分,但也不敢太过用力,生怕真的弄疼这个敢在自己面前玩女扮男装的小飞贼。
“呸!下流!无耻!无赖!臭不要脸!”
姬小月这会儿脸红的跟个熟透了的红柿子一样,只觉着被姜小蛮抓着的那只脚麻麻痒痒的,这让小姑娘羞恼不已。
另一只没有被抓着的腿,又忍不住踹了过来。
可是,依旧是够不着啊!
还不等缩回去,却又被姜小蛮的另一只手给捉住。
“你们……你们在干什么?”
萧颖将脑袋从车厢内探出来,瞪大了眼睛,小嘴轻张。
“唔,萧姑娘你睡醒了啊。”姜小蛮连忙松开小堂倌的脚,嘿嘿直笑,看了一眼撇过头羞红脸的小堂倌,摸摸脑袋说道:“没干什么,小岳兄弟腿抽筋,我帮他揉揉。”
说完,还打蛇上棍的舔着脸伸手又去抓姬小月缩在一起的两只脚,嘴角翘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小岳兄弟,我这门揉筋术乃是我们姜氏一族祖传的,来来来,我再帮你揉揉!”
姬小月轻哼一声,伸手摸了摸发烫的脸颊,置若罔闻。
萧颖看着两人若有所思,点点头轻笑一声,道:“姜公子倒还真是个不错的朋友呢!”
“呸!”
姬小月轻啐一口,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盯着萧姑娘,直盯得萧颖不好意思低垂下头。
小堂倌平复了下方才不禁变得紊乱起来的心跳,然后认真道:“萧姑娘,姜大侠他确实是个不错的朋友。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讲就不得不提防了,在南域有个顺口溜你可得记好了,防火防盗防姜小蛮!”
姜小蛮无语,以手扶头。
这顺口溜,是你这小飞贼现编的吧。
关键是,姓萧的姑娘竟然还真的认认真真点了点头。
“嗯,我记住了,”
萧颖看了一眼这会儿兴许是因为心虚开始专注赶着马车向前的少年,又看了一眼冲着自己做鬼脸的‘姬公子’。
姓萧的姑娘脑袋靠在车厢门上,浅笑盈盈。
她忽然就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后来再没出现过在山里的小药童。
时常进山的小药童是她幼年时候唯一的玩伴。
所以,当那个跟她说未来有朝一日一定会成为这天下最为出色药师的小药童,再没进山来找她玩时,她难过了许久。
那时,娘亲拉着自己的小手,跟她说:“颖儿,不要急着出山,你日后一定会有许多朋友!”
嗯,很多朋友!
这样在路上的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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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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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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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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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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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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