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夏逍遥皇>第三十四章 愿有岁月可回首
  朱雀城郊,往北十五里地。

  这里,过去有一座香火颇为鼎盛的古庙,唤作木王庙。

  平日间朱雀城的百姓们倒是虔诚的紧,每逢初一十五便是成群结队的前来焚香添烛,许愿还愿。

  很多良善信徒所许的愿望,也无非是些小富即安,祈祷来年风调雨顺,添子添丁,家人安康幸福之类,要说这木王庙**奉着的仙人倒也十分灵验,护佑朱雀城一方,聚拢了不少虔诚香客。

  前些年,这处古庙却在某一天遭了雷劫,走了水。

  原本庙中是有一株参天老柳树的,那一夜有雷电自九霄落下来,这株老柳最先糟了劫,第二日后竟然只留下一截焦黑的枯树庄。

  所幸是夜间,没造成人员的伤亡。

  只是听说,平日间守庙的老人柳老,那日之后便失去了踪迹。

  周围居民对柳老还是有些印象的,可说到底家家都在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议论了一阵子,便也逐渐忘却,曾经有一个颇为和蔼的老人是那古庙中的守庙人。

  走了水之后,朱雀城上的督军便是下了令彻底封了古庙。

  几年时间,原本香火鼎盛的古庙倒也逐渐荒芜下来,鲜有人烟经过。

  今日,这座渐渐被世人所遗忘的古庙中,却有一道身影站立其中。

  这是一个男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中年男人,他身上披着一件褐色的大氅,双手负在身后,就安静的站在古庙倾塌的院落中,他一双眼睛竟然是少见据说是霸主之相的重瞳。

  只是,这一双眼中却布满了沧桑。

  四十多岁的年纪,应该是男人一生当中最为鼎盛的时期,这样的眼神照理说不应该出现在这种时候。

  由此可见,这个男人身上的故事,定然是不少。

  “没有想到,强如柳皇前辈一般,也最终没能争渡过那天人五衰的劫难。”

  男人的嘴唇动了,一双重瞳盯着那截已然焦黑失去生机的柳树残桩上,轻声说道。

  半长的头发披散在肩背上,随风摆动,灰白相间,却罕有黑丝。

  这时,男人身后不远处的虚空,忽然荡起一阵涟漪。

  “主上!”

  然后,一道身影缓步自虚空之中踏出,单膝跪倒在男人身后,低声开口唤道。

  “如何?”

  男人转过身,看着这道身影,轻声开口问道。

  声音虽轻,可背在身后的双手却紧紧用力缠握在一起。

  不难看出,这个时候男人内心还是多少有些忐忑与紧张的。

  不然,早就历经生死见识过各种大风大浪,身份地位强大如他,也不会如此。

  “确认无误,是忘忧郡主。”那跪着的身影缓缓起身,开口说道,顿了顿又补充道:“墨家那两个兄弟这会儿在那督军府外守着,应该未被忘忧郡主察觉到,只是……”

  “只是什么?”

  不得不说,这男人身上那股子上位者的气息确实浓郁,微微颔首,便是让身前跟随了许多年的手下不由低下头去不敢看他的眼睛。

  “只是那忘忧郡主的夫君似乎发现我们了,属下先前暗中跟随时,那姜耀也不知是否发现了属下,似有似无的盯了我一眼。”想了想,这个名字叫作李典身材有些瘦削的男子,接着说道:“那一眼,竟然让我犹如坠入九幽深渊一般,直到现在背后尚有冷汗。

  这种感觉,也只有当年在北海冥幽死牢初遇主上时有过。”

  “呵呵,你盯着人家妻子看,哪个当丈夫的能愿意?”这中年男子嘴角微微扬起打趣道,说到这里,他微微停顿了一下,轻笑道:“更何况,那姜耀是南域大夏皇朝如今的九皇子,没当场收拾你已实属不易。”

  男子性格本就属于比较不羁那一类,这些年因为忧心于家中小女安危,很少会笑,倒也给一众下属们一种威严之感。

  只是如今,多年找寻终是有了结果,让他内心不免也愉悦起来,这语气倒也不同以往那般清冷,倒是让李典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去通知墨家两兄弟,不用守着了,当心那九皇子将你们当作窥伺人家妻子的采花贼给消灭了。”中年男人哈哈笑了起来,冲着李典吩咐道:“另外,去准备一份门贴递送到朱雀城督军府上,明日咱们上门拜会拜会这位大夏皇朝的九皇子和他的妻子,忘忧郡主。”

  “喏!”

  李典点点头应道,向中年男人微微躬了躬身子,然后转身伸手撕裂虚空踏入其中不见了踪影。

  “先祖保佑,终于,终于找到了!”待李典走后,中年男子终于再也没有忍住,重重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向上天祷告,他哈哈笑了起来,有滚烫泪水自眼眶中滚落而下,打落在地面上,嘴角微微颤抖着:“苏儿,咱们的小月儿终于有救了!”

  这一天,离他背着自己女儿出走北海国,已然过去了十七余年。

  男人姓姬,单名一个恒字,是姬小月的父亲。

  同时,也是北海国中,七大至高家族之一姬氏一族前任族主,北海沧溟枪皇。

  他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尘土,哈哈大笑着。

  只是,这笑中带着泪。

  一十七年,青葱变白发,张扬换沧桑。

  后悔么?

  或许有吧,但绝不是舍不得那北海国至高的权利。

  要说后悔,也只是从来没有尽好一个当父亲的责任。

  这些年,一直都没能陪在女儿身边。

  想来,那个小丫头在心里一定恨透了我这个爹爹吧?

  如今,怕是再见面时都认不出自己家的那个小月亮了,她一定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可一定要像她娘多一些,若是像自己,那还真没法嫁人。

  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小子,如今想着要去当滚自己家小白菜的那头猪。

  如果有,那一定要是青年一代的俊杰才行,再不济也要比自己年轻时候强才行。

  ……

  “傻妮子,在想什么?”

  姜耀雄浑的声音打断了林媚的思索。

  这两日,她总觉着似乎有过去相熟之人气息在这朱雀城中出现,却想不起这股气息究竟属于谁。

  修为与记忆刚刚恢复不久,很多事很多人,都还记不太清。

  “没想什么,我在想,咱们的小蛮儿应该已经走出边地到了北凉城那边,在外面吃的好不好,睡得好不好?”看了眼窗子外渐渐暗下的天色,林媚转过身看着自己这个夫君,嘻嘻笑道:“也不知小蛮儿有没有见到你外公舅舅他们,小家伙应该会给他们添不少麻烦吧。”

  “北凉城?”姜耀撇撇嘴,伸出手摸了摸妻子的脑袋,呵呵笑道:“三哥刚刚传来书信,说咱们家小蛮儿如今还赖在那樊城没有离开呐!”

  “三哥来了书信,他见着小蛮儿了?”林媚睁大眼睛,诧异道:“樊城离着咱们朱雀城也不算远,这小子不好好一路北行,赖在那儿做什么。”

  也不由让当娘的不担心,毕竟那樊城,可是这边地少有的商业之都。

  既然是商业之都,那自然少不了萎靡的烟花场所。ωωω.χΙυΜЬ.Cǒm

  蛮儿还小,最是容易学坏的年纪,如今三哥信上又是说小蛮儿赖在这边地出了名的烟花之地,这让当娘的心一瞬间都是快提到嗓子眼里了。

  “你呀!关心则乱,对咱们小蛮儿还不放心么?”陪伴多年,姜耀哪里看出自己妻子这会儿的心思,哈哈笑着伸出一只手指头点在自己妻子额头宠溺道:“就咱家那傻儿子,把他扔去炎帝城中,怕是都学坏不到哪里去,想什么呢你!”

  不管过了多少年,哪怕如今自家孩子都能够独立前行了,他还是一如既往般对身前这个人儿无比宠溺。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姜耀觉着,这世上若是对他来说最为幸运的一件事,便是能够有幸娶到林媚这个妻子,能够有了一个活泼却纯真的儿子。

  “讨厌!”伸出纤纤玉手打落自家夫君点在自己脑袋上的手指头,林媚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又有些急切问道:“三哥在信上还说了什么?小蛮儿究竟怎么样了?”

  “哈哈,要说小蛮儿这小子,不愧是我儿子,才到那樊城没多久便是将青鸾姐家的一个后辈小姑娘给揍哭了,倒也是个能闯祸的主儿。”姜耀轻笑着自怀中摸出那封不久前由姜夜养的那只雪雕送来的书信,递到妻子手中,想了想然后说道:“咱儿子身边,如今还跟着一个小丫头,三哥在信上说,那小姑娘似乎姓姬。”

  姜耀倒是不太反对小蛮儿多和女孩子交往的,这男孩子嘛,年轻时候总归是要多在外面走走看看的,能够结识几个过命交情的兄弟,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作伴,那无疑是人生一大幸事。

  毕竟,这青葱岁月也不过短短数十载光阴,别留下太多遗憾。

  只是,一想到陌离那丫头,让他不由轻声叹了口气。

  这些时日,陌离那孩子就跟失了魂一般,消瘦了不少。

  想来,对小蛮儿那臭小子应该是思念的紧。

  这最能伤人的便是相思,如此下去也不是办法。

  女子一旦害了相思,便是如饮那最为刻骨的毒药一般。

  望而不得,终会害处病来的。

  所以,他想着这些时日和林媚商量一番,看是不是能够让陌离找些事情做,或者是干脆跟着自己妻子潜心修行也是不错。

  日后对小蛮儿来说,也是一个贤内助,就如同林媚对自己一般。

  归墟国的忘忧郡主,那岂是能说笑的?

  这段时日,林媚的修为愈发精纯起来,比起以往来恢复了不少。

  以陌离那丫头的身世背景来说,想来日后成就不会比自己妻子差。

  说到心里,姜耀也是希望终有一日两个孩子能够得以终成眷属的。

  做父母的,哪个不希望自家孩子有个好归属。

  若是真让陌离作儿媳妇,他这个当公公的倒是满意的紧。

  “夫君,你是说那小姑娘姓姬?”

  林媚微微一怔,一双柳眉微微轻挑。

  她终于是想起,这两日那股熟悉的气息究竟是何人了。

  北海国,轩辕丘,姬恒。

  那个当初拐走自己亲如姐妹一般侍女的混蛋!

  “紫苏,你这丫头,躲了这些年,终于是肯来见我了?”

  林媚嘴角轻扬,既然那姬恒出现了,紫苏这妮子自然是形影不离的。

  也不知当初那个死倔死倔的小丫头,如今过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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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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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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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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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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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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