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十万可能是他这辈子吃过最贵的一顿饭吧!
而周易则是收了钱心满意足的离开,直接又进了厨房。
这次周易准备给樊嫚儿做个红烧肉。
本来周易还想不到应该做什么的,但是樊嫚儿又说要吃甜的又说什么肉。
那么周易能想到的就只能是红烧肉了。
而周易做的红烧肉并不是用冰糖这些,而是用的是麦芽糖。
自从有了系统以后,周易给囡囡吃的大多数都是麦芽糖。
虽然麦芽糖并没有果糖那么甜,但是麦芽糖更加的好消化。
而且一直以来其实龙国吃的都是麦芽糖,这里面可是有讲究的。
麦芽糖里面都是葡萄糖,更容易被人体消化,而果糖不是,果糖比较难以消化。
而且果糖甚至有可能威胁到生命安全,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绝大多数果糖都来源于水果,不会真的有人以为水果那么好吃,就是为了让别人吃吧!
树上为什么要长那么好吃的水果,在树眼里吃它果实的人包括动物就是一堆肥料。
你吃水果,消化快了,为树传播一下种子。
并不是为了让你吃,对方就长得特别好吃,这想象都不现实。
而且果糖本来就不参与人身上的代谢,而且果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成瘾。
经常吃水果的人都会知道,如果那天你没吃水果,你就会想。
而且经过证明,经常摄入果糖,会更加容易患上糖尿病和痛风。
以前的时候患有痛风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老年人,而现在很多都是十五六岁的年轻人。
这些人又不喝酒,所以问题就是吃了太多的水果了,或者是因为喝饮料的缘故。
而麦芽糖就不会了,麦芽糖属于是种子里面的淀粉,被麦芽里面的酶分解出来的糖。
而这个糖叫做葡萄糖,不过葡萄糖比起果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没有果糖那么甜。
而且葡萄糖参与人体代谢的,是对人体有益处的。
其实有时候周易都很佩服那些古人,居然能发现麦芽糖,虽然不甜,但是对身体好。
龙国八千年的历史,一直是没有断过传承的。
而这八千年里面的经验,根本不是从国外那几百年里的时间就可以垄断的。
其实如果是做甜食的话,而且有肉,西餐应该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周易绝对不会去选择西餐的。
其实周易自从升级到三级以后,全世界的饭菜都已经印在了周易的脑海里了。
但是也知道了里面中餐与西餐的区别。
西餐有一个特点。
西餐的特点叫合,意思就是如果一个盘子,这边放肉,另一边边放蔬菜,那边是甜品。
把这一切都放到一块,所以这叫合,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而只有吃进去到了胃里以后才会发生关系,通过消耗胃里的能量让他们合在一块。
中餐的特点是,还在锅里的时候就把它们干到一块了。
这个结果呢,就是省了很多胃的能量。
省下的能量无非就是发生两种变化,一种是朝着身体方面来,还有一种是朝着智力方面。
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的龙国人都比国外的人聪明的缘故。
当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周易就决定,以后绝不做所谓的西餐,只要做好中餐就行了。
周易取出带皮的上好的五花肉,用的是乌金猪的猪肉。
只有这种正儿八经的土猪肉做出来的红烧肉才是最好吃的。
先是把五花肉切成1.5厘米的小方块,然后用冷水焯几遍,一直等把血水都焯出来。
准备好葱姜蒜八角小茴香陈皮,然后把猪油放入锅里面加热。
待油稍热的时候,就把葱姜蒜八角小茴香陈皮,放入锅里面进行翻炒。
等调料炒出味道的时候,把切好的猪肉放到锅里面。
等到炒出香味至猪肉表面微黄的时候捞出来。
这是新鲜的猪肉,如果是冻过的猪肉的话,那么就要多加一种调料,花椒还要多放一点姜。
而后多炒一会,一直要把猪肉里面的寒气炒出来才可以。
这样炒出来的猪肉,虽然猪肉是冻过的,单数味道和新鲜猪肉也不会有任何的差别。
而且寒气也不会坏人身体。
把炒好的猪肉装到盘子里面,又在锅里倒入少许油,再加入少许的麦芽糖。
等麦芽糖半融化的时候,加入刚刚炒好的猪肉。
把猪肉翻炒到每块肉都有糖色。
然后加入热水,加到莫过猪肉即可。
然后加入两勺酱油,加入香叶,盖上锅盖。
把火调到小火,慢慢炖上半个小时左右就行了。
...........
很快半个小时过去了,周易打开锅盖,然后又用大火进行收汁。
一盘香气逼人的麦芽糖红烧肉就出来了。
因为是麦芽糖的缘故,所以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红,而是比较偏淡黄色的。
周易闻着这个红烧肉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实在太香了。
趁着没人注意,周易直接拿筷子给自己夹了一口。
外酥里嫩,肥而不腻,还带着淡淡的甜味来中和猪肉中肥肉的腻。
实在是太好吃了,周易自己没忍住再夹了一筷子。
而樊嫚儿时刻都注意着周易的动向,当看到周易偷吃的动作忍不住有点想笑。
樊嫚儿还以为这道菜是给别人的,毕竟自己要的可不是什么红烧肉。
只是看到周易吃完后,端着盘子朝着自己走过来。
樊嫚儿看着盘子里面的红烧肉,忍不住说道:“这就是你的甜食和肉食?”
“对啊,又甜又有肉,这不是刚好符合你的要求嘛!”周易不着声色的擦了擦嘴角的油。
听道周易的解释,樊嫚儿有些无语了,红烧肉还可以这样解释吗?
但是又想到周易刚刚偷吃过了,再次说道:“但是你刚刚为什么要偷吃啊!”m.χIùmЬ.CǒM
“有吗?哪怕真有你也给我忍着,你个吃白食的,没有资格说。”周易没想到樊嫚儿居然看见自己偷吃了。
自己明明已经做的十分隐蔽了好不好,没想到她居然看见了。
不过想到樊嫚儿这家伙本就是吃白食的,而且还顺走自己九百多万的茶叶蛋,周易又硬气了起来。
别说自己偷吃了,哪怕自己光明正大的吃,她也要给自己乖乖忍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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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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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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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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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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