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方芙蓉制止了女儿,“云舒,你这孩子,先让二妹妹把话说完,今日是不是有什么要事去办了,于是才这么晚回来,你这凶巴巴的,别将她吓坏了。”
大夫人说话向来是有分寸的,不仅仅是洛裳辞对她印象很好,洛年忠亦是如此,这也便是她渐渐人老珠黄,却依然能在偌大一个丞相府站住脚的最大理由。可这个洛云舒似乎并没有get到母亲的独门绝技,说话总是这样强出头。
果不其然,洛年忠眼里多了一丝反感,只听得方芙蓉说完了话才点点头,表示有她一个懂事的人在,还是值得欣慰的。
他沉吟一阵,终于开口,“裳辞,你坐在这里好好说话,这一整日的时间都去了哪里,我去你房间一看,只有元香一个人在,说你不让她跟着,你是女子,不是男儿,一个人怎么能随意地跑到外面?”
说着,又看洛裳辞脸上还有方才打架落下的灰,更是眉头大皱,“你瞧瞧你,灰头土脸的,怎能不叫人担心?”
灰头土脸?
抹了一把自己脸上的灰尘,洛裳辞不禁尴尬——原来自己一路回来,脸上都带着这一小片一小片的污渍啊,也难怪回头率那么高了,本以为是踏炎这匹骏马实在太引人注目,现在看来,主要还是因为自己这一脸的“烟熏妆”。
见她这样狼狈竟然还不自知,洛云舒不禁冷笑,这次开口却温和了许多,改成绵里藏针,但仍然难以掩饰锋芒。
“看来妹妹果真是在外面玩累了,爹爹,我看我们也先别问她了,让她好好收拾收拾梳洗一下,好好歇上一会儿吧。”
“什么话,就算是要梳洗睡觉,也得先知道她到底去干了什么!”洛年忠听得洛云舒这话,不由更加生气,他对这两个女儿都不算太亲近,但是方芙蓉平日里总会说些洛云舒的好话,因此他心中更加偏向于这个大女儿,也希望一家人都能够和睦。
然而现在洛云舒不知道搭错了那根筋,竟然一改往日里温软柔和的模样,开始那话刺激洛裳辞了。
而洛云舒忽然看这个二妹妹不顺眼的缘由也十分简单,就是因为她牵进来的那匹马。
因为近日里发现,很多富家公子都喜欢骑马射箭,或是踢蹴鞠,然而蹴鞠这样的大型活动,她们这些世家小姐想要参加,只怕就要等一年一度的宫宴上了,男子却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这样的活动。
也有些姑娘,是由着自己的哥哥弟弟带过去一起玩的,丞相府上却又没有和其他公子混的好的男孩,于是她便想着学学骑马,也好跟其他世家子弟或是皇宫贵胄有一些共同的爱好。
买一匹马需要的钱可不少,好容易一点一点碎银地攒够了,兴冲冲地将这个消息告知于方芙蓉,立刻就惹来了她的坚决反对,说是骑马本就是男孩子该做的事情,一个女儿家,变成了假小子,传出去名声不好。
“可倘若我不骑马射箭,又怎能和京城中的贵族有接触,没有接触,我将来嫁给谁?”她还是不甘心,曾经这样问过,母亲却告诉她不必着急,他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嫡女,父亲一定会给她找一个人中之龙作为女婿,一定不会辜负了她美丽的容貌和高贵的身份。
虽然表面上答应了,洛云舒还是总想着得到一匹马,这些日子就连做梦的时候都是骑着马儿在宽阔的大道上驰骋,而她梦中的那匹骏马,就是眼前这浑身黑亮,四蹄雾灰色的踏炎乌骓。
自己的做梦才能得到的东西,洛裳辞这个没有娘的庶女是从哪里弄来的?
她想着,嫉妒之火越烧越旺,又忍不住装作惊讶,捂嘴道,“哎呀,二妹妹这匹马是从哪里弄来的,长得这样漂亮,只怕得值好多钱吧!”
这样值钱的马儿,她又是怎么买来的,这其中值得怀疑的地方颇多,虽然作为姐姐的洛云舒不能直接问,但总归是可以旁敲侧击地提醒一下洛年忠,好让他为难一下洛裳辞。
洛年忠是什么人,当朝丞相,文官之首啊,他怎么会看不出大女儿心中的这点小算盘,自己这个当爹的,岂能给她当枪使?
然而再看自从进了门就一言不发额洛裳辞,他叹了口气,还是问道,“你先将你今日的行踪说个清楚,再告诉我这匹马是哪里来的。”
“爹爹,这匹马是三皇子殿下送给女儿的,之前在赈灾营的时候,女儿帮了他一个小忙,他答应出来以后会给我一匹马,之所以不让元香跟着,是怕树大招风,我知道,一个大家小姐私会男子总是不好的,怕引人口舌而已,实际上我与三皇子并无纠葛,不过是他有心报答我便罢了。”
“他报答你?”天方夜谭,洛年忠想着,又想起这些日子京中流传的消息,好像是一个患了病的小姐在赈灾营中帮忙料理病人,整个赈灾计划才能这般成功,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无辜的人。
难不成传闻中的那个小姐,就是自己这个一直阴郁不成气候的女儿?
虽说不太敢相信,但倘若真是如此,他是不应该这样怒气冲冲地审问女儿的。
看父亲神色有些犹豫了,洛云舒赶忙道,“二妹妹可真厉害,竟然能得到三皇子的青睐,想必是在赈灾营里帮了什么大忙,不若都说出来,姐姐也跟着高兴高兴?”
今日她实在是被踏炎乌骓和父亲的态度气昏了头,以前只觉得自己才是这个家里最有能力,最得父亲宠爱的孩子,就连两个弟弟也要靠后放一放。
怎么这个洛裳辞自从被人追杀,逃回府中后就变得总有闪光点,不但父亲对她改变了看法,就连以前视同仇敌的三皇子,竟然也将宝马送给她!
“大姐姐,我也没干什么,不过是趁自己好一点的时候给病人端端茶送送水罢了,我觉得不足挂齿,没想到三殿下记在了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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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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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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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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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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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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