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秦承决原本一片冷然的眼中带着极少的笑意,“怎么了,舍不得她被坑?”
“不是,属下只是……”只是看不惯这些马贩子刻意抬高马儿的价格,专是为了欺骗不懂看马的无知女子,显然,洛裳辞就是这样一个人。
比起黎靖远想要仗义出手,秦承决却是在一旁看着,静观其变,他不觉得洛裳辞是个乐于当冤大头的人,但她显然也不是一个会相马的,那么她究竟会怎么做呢,他不免就有些好奇。
至于买马花的那些钱,反正也是他给她的,也不会有什么愧疚之感。
果不其然,黎靖远虽然没有上前相帮,洛裳辞还是停下了数钱的手,一脸疑惑地看看那匹白马,又看看一脸自信的马贩,摇摇头道,“不行,你这马不够好,竟然要我出一百五十两银子,这不是坑人嘛,我还是去别人家好了。”
那马贩子卖马数年,什么没经历过,只以为洛裳辞用的是一贯的砍价手段,他胸有成竹道,“小姐,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我这里的马,都是纯种的宝马,你看中的这一匹,就是大理神驹,不然你看,这除了你这匹,还哪里有纯白色的马儿?”
“你可别以为我是什么都不懂得大小姐,不瞒你说,我二舅是京郊一个马商,我从小也没少同神驹宝马打交道,更知道马儿看的不是颜色,颜色好看了又有什么用,你且掰开它的嚼子,我看看这马现年多大了,为何身体曲线这么不流畅,居然还能卖一百五十两银子,莫不是想抢钱?”
马贩子一呆,没想到这个看着年轻无知的姑娘,实际上却是个中行家,竟然说的头头是道,还懂得从牙齿看马的年龄。
至于她说的二舅,神驹之类,听起来好像也不假。
“姑娘,这城中的马商我都认识,不知道你二舅是哪一位啊,说出来,我也好多给你打些折扣。”
毕竟是在商场待了这么些年的人老油条,虽然洛裳辞丝毫没有脸红心跳,但他却还是留了一个心眼儿。
只见洛裳辞不假思索,当场就说道,“我二舅不常在京城,但也偶尔前来给三皇子等人送马,他的名字叫黎靖远,不知道你们都听说过没有。”
黎靖远?
不仅是卖马的小贩神色一滞,躲在一旁偷看的秦承决和黎靖远更是双双对视,秦承决一挑眉,似乎是在问,“你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个外甥女?”
然而黎靖远却无辜地摇摇头,表示并不晓得。
京城中的普通百姓,自然不知道黎靖远此人是秦承决的暗卫,但的确见过他几面,每次都是来此将最好的宝马用最合适的价格带走,他们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一个名字,原来竟是跟皇家有所交集的马商么?
其实洛裳辞这次纯属是歪打正着,她在这个世界认识的人并不多,其中陈远楚秀这些,只怕都已经名声赫赫,楚秀本就是管理京城繁杂事宜的,想必跟这些小贩都是熟识了的,黎靖远却不一样,他是秦承决贴身的护卫,不可能太过招摇。
因此,编出来这样一个人,就算这小贩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也不会怎样疑心。
不成想却是黎靖远时常来这里逛集市,看中品质优秀的马儿,就会带回去给秦承决,或是奖励有了战功的将士等人。
如此一来,便成了瞎猫碰上死耗子,那小贩一听黎靖远大名,当即道,“原来是黎先生的家人,是小的眼拙了,不过黎先生前些日子刚带走几匹好马,姑娘为何不去管他要呢?”
“唉,我二舅为人小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马儿品相都太好了,只让我稍微骑几天,不会送给我的,我自己攒了些钱,想要一匹属于自己的马,这匹马我看着喜欢,虽觉得它并不是什么绝世良驹,但也是值得买的,没想到你要价太高,非得说出我二舅的名字来,你才信我。”
马贩子也不是什么较真的人,洛裳辞也早就说过无商不奸,因此她并不觉得马贩子的做法有多恶劣,只是自己不会在这上面吃大亏就是了。
只听马贩哈哈大笑几声,“姑娘与黎先生果真是亲戚,二人说起话来一样的不含糊,黎先生也没少在我这里挑选过马儿,既然都是熟客,这匹白马我就三十两银子卖给你,虽然它并非盖世良驹,但长相漂亮,年纪也不大,性情更是温顺,适合小姑娘骑着玩。”
就连洛裳辞自己也没想到,一匹马竟然直接从一百五十两跌倒了三十两,掉了好几倍价,没想到黎靖远这个名字还挺管用,听这马贩子说话,又像是真的认识黎靖远,难不成京城中真的还有一个马商,跟护卫黎靖远重名的不成?
她想着,自然也不客气,数出三十两银子递过去,“你且放心吧,我二舅虽然小气,但是该疼我还是疼我的,我回去跟他说一声,让他以后多来你这里光顾。”
说罢,她很快接过马贩子递来的缰绳,温柔地摸一摸小白马的额头,白马也不反抗,低着头,显然已经知道她便是自己的新主人了。
买到心仪的马儿,洛裳辞自然满意,她笑起来,又道,“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不若就叫做闪电吧,你白白的,这样漂亮,名字也十分拉风,和二舅那个乌云正好成了一对儿!”说着,她自己被自己逗乐,又和马贩交流几句,基本了解了这匹白马的品种的习性,便高高兴兴牵着它离开集市。
“外甥女,你这是急着去哪儿啊?”
额……
不会这么倒霉吧。
洛裳辞被熟悉的声音叫住,一转一停顿地扭过了头,看到黎靖远和秦承决两个玉树临风的男子正在不远处盯着自己,只觉得天要亡我。
天哪,自己方才那一通忽悠,难道都被他们看见了不成,而且还打着黎靖远的旗号,这太丢人了吧。
她想着,乖乖地站定,又眺望远处,确定马贩看不见自己,微微一笑,嘴角泛起梨涡,“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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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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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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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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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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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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