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疾恶如仇桃花剑>第十四章 早起虫儿有鸟吃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莫小宝从睡梦中醒来,搂着怀中还睡眼朦胧的金湘玉,自恋地背了一首诗,然后冲金湘玉问道:

  “娘子,我这首诗做得如何?”

  金湘玉一愣,从被子里伸出如柔荑的右手揉了揉眼睛,显得呆萌无比。

  莫小宝一高兴,忍不住冲着金湘玉啃了一口。

  人这种生物,当心里不断重复重复又重复在心理暗示一件事情,那么随着心理暗示的次数增加这件事情即使是假的,即使再不可能,自己也会相信,而且是深信不疑。

  莫小宝自然也算得上一个人,自从因为一首诗词一套剑法将小仙女金湘玉收入后院成为娇妻便对两者极为重视,剑法自然不要说,衡山剑法从上一个莫小宝从小就开始练起熟的不能再熟算不得假。

  至于诗词,莫小宝表示熟读唐诗宋词三万首,但是没有任何毛用啊!

  这是大明朝,除了清朝的诗词,其他的只能算会用而不能说成是自己写的。

  “夫君,这好像是诸葛武侯的诗吧?”

  呆萌的表情化为无奈,跟莫小宝成亲久了,金湘玉也就看过莫小宝最开始见面写的一首诗之后就没见过新的,武功倒是可以,不过好在对自己也好得很也就知足了。

  可一听见,莫小宝不要脸地把诸葛亮的诗文当做自己的,金湘玉还是义无反顾地加入不吐槽会死星人,吐槽着。

  莫小宝搓了搓手,做出一副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抬头看向床顶,睁眼说着瞎话:

  “那什么娘子今天天气不错,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金湘玉跟着莫小宝一起抬头,疑惑地看向床顶,眼神中充满对看床顶也能看出天气的怀疑。

  不过,虽然除了帐顶什么也没看到,但也把金湘玉的注意力成功地吸引。

  莫小宝趁机从床上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没有看见星星,只有一阵微风拂面。

  从窗户往下看,街上的人群已经渐渐多了起来。

  由于京城晚上宵禁,导致晚上待在家里的人无聊透顶,成了亲的还可以在卧室中玩你追我你追到我我就跟你嘿嘿嘿的游戏,没钱没势的单身狗则就只能早早睡下。

  早睡自然早起,一个正常人除了婴儿时期每天需要睡十个小时以上,十八岁长大成年后则只需要八个小时。

  只要不是累到一种地步,睡满八个小时生物钟就会自然响起。

  “曾经有一只懒虫。”

  莫小宝从桌上倒了杯水,这是穿越前带来的老习惯,清早起床一杯水生命活到九十九,把故事开了个头将水喝下肚。

  金湘玉总感觉哪里不对,将外衣穿上,从床上起了身坐在床边。

  “这只懒虫很漂亮,像个小仙女似的。”

  金湘玉一下子站了起来,看向拿着茶杯脸朝窗外莫小宝的背影眨了眨眼睛。

  “她呀,平时都起得很晚,因此都吃不到早餐。”

  莫小宝重重踩下离合器,准备加速换挡。

  感觉身后两处柔软,回头看了看抱住自己的金湘玉,不怀好意地笑了。

  “有一天,她突然早起,于是...”

  油门被轻轻地踩下,重踩离合一档换二档后再次加油踩离合切换三档然后再加油踩下离合换四挡,整个加档动作一气呵成,很显然莫小宝是一个老司机。

  “天上便掉下一只鸟儿,够她吃一辈子的那种。”

  “我是懒虫,你就是那只鸟?”

  单纯的金湘玉抱得更紧了,好奇地问道,懵懂的表情比呆萌还要可爱。

  “不,”

  即使面对金湘玉这一条单纯而不做作的人行弯道,莫小宝并没有按照科目一所学踩刹车减速,而是将油门一踩到底,离合第四次重重地踩下,切换最高档位五档,速度一飙到极限。

  “你是懒虫,我却不是鸟。”

  “为什么?”

  金湘玉的双手慢慢松开来,显得有些紧张。

  “因为我虽然有鸟,但我是个人。”

  嘭的一声,由于车速太快四个轮胎全部爆胎,然后车翻了。

  “不过,你可以尝尝。”

  ---

  客房外,莫小宝被忍无可忍的金湘玉一脚踹出来,刚好看到端着早餐站在门外的张盖伦。

  张盖伦满脸问号,看着从客房里飞出的莫小宝。

  尴尬了三秒,莫小宝装作没事人一样,一边推门进去一边说道:

  “娘子,我剑还没拿呢。”

  三秒后,莫小宝跟着桃花剑一起从客房飞出来。

  张盖伦差点把早餐打翻在地,看着莫小宝道:

  “少爷,夫人她?”

  “咳咳,”

  莫小宝假意咳嗽了两声,道:

  “夫人今日身子不太舒服,你留下保护。我和古龙叔出去走走。”

  自张盖伦死心塌地跟着莫小宝后,对莫小宝的尊称便从莫大侠变成了少爷,金湘玉成了夫人,老丈人金掌柜自然成了老爷。

  古龙,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莫小宝也是一脸懵逼,武林外传的世界里掺杂着古龙老前辈的陆小凤传奇,莫小宝差点就以为古龙也穿越到自己书里来了。

  古龙的身份,则是老丈人原来的老伙计,在莫小宝买下马车后便毛遂自荐成为了车夫。

  虽然身份卑微,但驾车能和骑马一样快这种御马之术,却给莫小宝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从古龙的身上,莫小宝看不出一点会武功的样子,这说明有两种可能。

  要么,古龙一点武功也不会,是一个精通御马却普普通通不会武功的凡人。

  要么,古龙武功深不可测,早已超过此时只算一流高手的莫小宝。

  武林高手从不入流到三流,三流到二流,二流到一流三等只能算作高手。

  只有超越一流高手,才能成就天人境。

  成神或者成魔,只在一念之间。

  天人境之上,便是遥不可及的仙人境。

  如果是第二种,那么古龙的武功起码得是天人境超一流的高手,才能将其气息掩盖。

  别看莫小宝能各种秒杀一流高手,从夺命书生关德邦到嵩山派左姥姥。

  但一则是因为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二则是因为桃花心法无时无刻不在给予自己补充内力,莫小宝的每一剑都具有一流的威力,和剑法招数完全无关。

  衡山剑法虽然算得上一流剑法,但和桃花心法中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步法配合起来显得那么不协调。

  衡山剑法潇洒漂亮,但却不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步法的洒脱轻盈。

  能源源不断补充内力的桃花心法以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步法再加上神秘莫测的桃花剑,想必只有天人境的剑法才能配得上。

  可是天人境的剑法哪有那么好寻,即使如西门吹雪这种天人境的绝顶高手,使出的剑法也只是一流剑法,算不得天人境。

  自夏朝轩辕黄帝的天仙境界传说起,此后也就只有剑魔独孤求败创建天人境剑法独孤九剑,神雕侠杨过偶遇神雕得独孤求败剑冢传承。

  明初华山派风清扬得此剑法,传至令狐冲,却因令狐冲转投恒山派跟风清扬同归于尽,唯一刻录剑法的思过崖山洞中被尽数毁去,从此再无独孤九剑。

  直到剑圣叶孤城自创天外飞仙,虽也算不得天人境,但一流招式加上了天人境的身法合体剑法,对上独孤九剑,虽不说完败但也至少也是不虚。

  莫小宝对此倒是也不看重,毕竟人生匆匆数十载如白驹过隙,为免人生苦短留下遗憾,凡事皆不可强求,混吃等死也不免为一种人生态度。

  为什么一定要最好的,成为最佳的?琇書蛧

  人从出生到死亡,光溜溜地来被裹上一层衣服,死后腐烂不也是光溜溜地消失?

  即使成为最好最佳,即使能在人生留下重重的一笔,那有如何?

  与其死后徒有虚名,不如生前畅意而行。

  莫小宝认为,只要不再让自己消失几章,被读者认为作者悄悄把主角换了还把收藏给取消掉这种事情,其他的都还可以接受。

  ---

  万历三十五年八月八日,自万历皇帝初登大宝的元年(次年改年号万历)举办三年一次的乡试此时已经历了十一次,本年第十二次乡试因万历皇帝心血来潮地将选举武状元重新启动地点由南京改为北京,意图于武状元双双同考。

  莫小宝和古龙大叔走出客栈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出来,莫小宝深深地吸了一通清澈的新鲜空气。

  换做现代的北京城,这样新鲜的空气根本是想也别想。

  出个门带口罩已是最好的了,有时候还得戴上防毒面具,最恶劣的时候面对面都看不着人模样。

  哪像现在明朝的北京城,莫小宝闭上眼睛想怎么吸就怎么吸,我吸我吸我吸吸吸。

  一股淡淡菊花的幽香飘入鼻中,莫小宝张开眼,看见一个女子插着腰看着自己,旁边一个男子手拿一把折扇边扇着风边盯着自己,两人都身着不凡皆为上等绸缎所制,眉目间贵气横溢,绝非平常百姓。

  “喂,登徒子!”

  女子身着一碧绿绸缎外衣,秀发两侧结高鬟,为《炙毂子》记载:“汉武帝时,王母降,诸仙髻皆异人间,帝令宫中效之,号飞仙髻。”的飞仙髻,初见便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柔桡轻曼,恰似十五女儿腰。

  “你在干什么?”

  莫小宝不禁看得呆了,被女子一声轻声呵斥拉回现实。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喜欢女色,女人偏好男色,只是流于表面亦或者藏于心中。

  眼前女子虽美艳无比胜过金湘玉,但莫小宝却在看了一眼后便不再直直地盯着,眼神变得坚定。

  深受社会主义思想影响,对于一夫一妻制,莫小宝表示坚决拥护。

  绝不只是因为莫小宝喜欢被动,而是在莫小宝的心中,此时只有金湘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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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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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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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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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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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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