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快把手拿出来啦。”
被柴简压在床上一通乱亲,司南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小欢喜,可随着柴简越发不知收敛的动作,司南的危机意识直接爆棚了。
衣服都要被他蹭掉了啦。
柴简只当没听见,双手依旧藏在司南衣服里,不过去也没在做什么动作。可就这样,也叫司南觉得那双手烫人的紧。
“别压着我了,躺到一边去好不好。”见柴简的呼吸不像刚才那么急促了,司南才轻轻的推了推他,明白的告诉柴简火辣辣的见面礼已经打过招呼了。
半晌,柴简在司南敏感的小耳朵上轻轻咬了下,这才撑着胳膊翻身到一旁,与司南并排躺在大床上。
“我很想你。”
闻言,司南嘴角不受控制的上扬,抿了抿唇,到底没压住那来自内心深处的欢喜,露出一脸甜甜的笑,“我也想你啦。除了学习和睡觉,其他时间都在想你。想你吃的好不好;想你睡的好不好;想你...有没有想我。”
小手在床上摸了摸,想要去握柴简的手。不想刚碰到柴简的手,就被柴简反手握住了。
柴简拉着司南的手,温柔的放到唇边轻轻吻了吻,然后便不舍的将那只手放在自己的脸颊上,来回的磨擦。
那动作更像是在给他自己顺毛。
自从踏上南下的火车,柴简就对自己当初选择去江城读地大的决定产生了动摇和怀疑。
他为什么要去地大,有什么比司南还重要的理由吗?
及至到了地大,陌生的地方并不会叫柴简紧张不安,只是没有司南在身边,柴简总是觉得自己与周遭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对这个世界的归属感开始减弱。那双隐形的,对未知好奇的触角也在慢慢的往回收。
若不是繁重的学习任务让柴简胡思乱想的时间大大的缩短了,还不知道这个精神病患者会不会再度叫自己犯了病。
卢雅姿的事情就像一个信号,瞬间引爆了柴简所有的情绪。
他的意识是清醒,他的身体是可控的,可他的情绪却像匹脱缰的野马,它有了自己的想法。
“我应该跟你去京大的。”这样就可以时时刻刻守在一起了。
想到之前司南和乌明给他的信里说的京大生活,柴简就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如果他在京大,那他也可以弄辆自行车,然后每天晚上载着司南去上晚自习,然后再载着司南回校外的小院。
还像以前在知青院时那般,同吃同住,朝夕相处,无离无别。
司南闻言侧头看柴简,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怎么看都好看,什么时候都能叫她发现闪光点。
一般人,至少自我主观意识强的人,都会说我应该将你揣在怀里,时刻带在身边或是我应该带着你一块去地大这一类主从意识的话。
而柴简呀,呵呵,他明显是二班人。
不过...她为什么就从来没想过跟着柴简去江城呢。
是她想的太少了,还是因为京大是她两辈子的魔障?
可这也不能怪她呀,谁让那是京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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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了一通又傻又甜的悄悄话,司南在困意涌上来时,便将想要留宿的柴简赶走了。
司南有一肚子的理论知识,虽然好多都不太适合她和柴简,但男人喜欢得寸进尺这条恒古不变的定律还是适合柴简眼下这个状态的。
我什么都不做,我就占半张床。
我真的什么都不做,我就摸一下。
我保证什么都不做,我就亲一下,我就抱一抱……
按照这个套路,只要你微微心软一眯眯,那最后的结果定然是吃干抹净了。
╮╯╰╭
如今是盛夏的七月,开学是九月一号,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司南怕校外小院的一些吃食和调味料再因为时间和天热变质,便将这些东西都打包带到了阳城。
不但如,这次回阳市,司南还将她养在校外小院的鸡和兔子都带了回来。
没办法呀,总得有人喂不是。
而且兔子可以吃,鸡嘛,先让它们每天都下蛋保命,等回头开学了再带回京城就好了。反正现在坐火车也没那么严。
一夜好眠,司南起床的时候都早上八点多了。
换了身衣服便出了卧室,路过餐桌时见上面放着两根油条和一碗豆浆,司南便知道这是她的早饭。
去卫生间洗漱过后,司南一边擦雪花膏一边往屋外走,果然在院子里看到了正在说话的乌明和柴简。
早饭是柴简买的,这两天他吃的都是这家的早餐,早起他和乌明吃完又给司南带了份,回来就在院子里说话。
司南不愿意一个人在屋里吃饭,便拿着油条和豆浆出来了,坐在柴简跟前,一边吃早饭一边听两人说话。
其实说的最多的也就是他们在京城的生活,中间穿插的让柴简也说一些地大的事。
地大的食堂味道怎么样,地大的宿舍条件好不好,还有江城那边的气候等等。
“中午炖只兔子吧。”柴简这几个月就没吃过一顿顺口的饭菜。未必是食堂做的难吃,而是吃惯了司南做的家常饭,再吃旁的,总觉得不是那个味。
司南点头,带兔子来的时候就是为了吃肉的。
“嗯...中午可能再带个人。”
“司北放假了?”一听司南这么说,乌明和柴简便想到了司北了。
毕竟司东和乌亮俩个指定回不来了,不过来阳市的路上乌明和司南两个就商量了一回,准备等快开学的时候给星城发个电报,如果两人已经回学校了,那他和司南就去一趟星城,看看那两人。如果还没回来,那他们就只能直接返京了。
至于去星城一定会路过江城什么的...司南是不要算去地大的。
至少柴简没毕业的这几年她是绝对不会主动过去让人围观的。
毕竟那事刚过去没多久,锦旗还在教室墙上挂着呢……
“放假前来的那封信上说是这两天。我一会儿回趟筒子楼,看看司北回来了没有。”没回来就给他留张纸条。
“司北要是回来了,你就叫他收拾东西住到这边来。正好这边还有张空床,不然他一个人住在筒子楼,你也不放心。”
不是怕你不放心他,而是怕你跟他回家。
心忖了这么一句,乌明又继续跟柴简商量,“我看了下,你预留的那间书房也没啥用处,不如将书柜抬到客厅来,再在那屋放两床单人床,等冬天放寒假了,就叫乌亮和司东住那屋,省得他们俩个搞那个军式化的作息,叫咱仨跟着遭罪。”
这是乌明帮柴简找补呢。
总不能媳妇还没娶进门,就将大小舅子都撇到一边去不是。
司南听了也不反驳,只抿唇笑。到是得了乌明提醒的柴简猛的想到自己收拾房子的时候,就从来没想过司家兄弟。
不管人家来不来,他得把态度摆出来。
偷偷的看了一眼低头咬油条的司南,柴简轻轻的对乌明点头。
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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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司南刷了碗,就换上出门的衣服与乌明和柴简打了声招呼回筒子楼了。
司南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阳市了。
当然,就算不是几年没回阳市,她对阳市也不熟悉。
这个时代还没有导航,想要知道怎么在城市里不迷路,除了张嘴问外,就只有一个特别笨的方法可用了。
嘛办法呢?
坐公交车呗。
司南先去附近的公交车站台,公交车站台那里还是有指示路牌的。一站一站的看过去,司南发现并没有熟悉的公交车站名字,于是便按着那个最笨的方法坐公交车去火车站了。
一般城市里的公交车,尤其是这个时代的公交车,大多都会路过火车站。
所以只要到了火车站,再在火车站那里转趟回筒子楼的公交车就可以了。
方法虽然笨了些,却比较适合司南这种笨人。
花了一个多小时,司南才走上记忆里熟悉的街道。一路走一路回忆多年前的自己走在这条街道上时多么的茫然,无助和彷徨。
如今几年过去了,故地重游了,到是多了几分对这个时代的归属感。
以前看书时说,我心安处即故乡。虽然司南也不敢保证如果能回家她会不会抛下这个时空的一切毫不犹豫的离开,但至少在这个时空她有了可以让她放在心上惦记牵挂的人,心里不再空落落的了。
家人,朋友,相爱的人。他们像丝线一样,缠绕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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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这不是司南吗?你咋回来了,你可有年头没回来了吧?我听说你也考上大学了,可真出息。”司家一家三个大学生,都成了这一片的传奇了。
对面迎头走来了一个拎着篮子的大婶,她先是朝司南打量了好几眼,完事像是确定了一般的一边朝司南喊话,一边朝司南走过来。
司南愣愣的看着走来的大婶,一时想不起来这中年大妈是谁。不知如何称呼人的司南只好扬起笑脸含糊的对她点头,“是呀,得空回来看看。这不晌不午的,您这是干嘛去呀?”
“去打些香油。”那大嫂回了句又道,“刚从你家门口路过,我就听见里面有动静。”
“那怕是司北回来了。”司南听到这话,虽然还没想起来面前的人是谁,但却知道了这人住哪了。
筒子楼里,同一层的邻居。
随后又说了两句客套话,司南才继续往筒子楼的方向走。
筒子楼比几年前更破了,楼外墙的窗户都接了不少阳台出来。一看那接法,司南都觉得危险得不要不要的。
担心阳台掉下来砸到自己,司南迅速的走进了筒子楼。只一进来,楼里楼外就成了两个世界。筒子楼里光线暗的像是太阳渐落的傍晚。
除了光线暗,楼道里的味道也难闻的紧。毕竟家家都在楼道里做饭,腌咸菜,晾衣服……味道可想而知了。
司南站在门口适应了一会儿光线便捂着鼻子飞快的上楼。犹如闯关一般的来到记忆中的房间门前。看了一眼未上锁的房门,轻巧的将门推了开来。
“姐?”缺了油的门轴发出吱呀的声响,正洗脸的司北闻声回头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司南,脸上全是意外和惊喜的唤人。
司南点头笑,走进屋子时还顺手将房门关上。看了一眼放在地上的行李包,不禁问道:“刚下火车吗?”
“嗯,姐你呢?哪天回,诶,不对呀。”
他回来的时候,家里没什么变化,就跟他之前去学校前一模一样。他姐要是先回来的,那屋子就不对。住没住过人,他还是分得出来的。
可他姐要是刚回来,又怎么连个行李都没有。
司南:这还真是个好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六月末了,作者家的空调今年就开了两天。还是突然热了起来,不适应高温才开的。两天后温度回落,白天开窗户屋里就很凉爽了,不过东北温差大,晚上除了留一扇通风的窗户,其他的窗户都要关起来保暖。然后这两天屋里都不用开窗户了,因为开窗户会冷。其实在东北,好多人家都不需要空调。作者家的空调也是几年前,有一年夏天非常非常热,还没有风。再加上小区施工白天没办法开窗,晚上还有人在楼下喝啤酒吃烧烤这才买了一台。从去商场买空调,再到商场送货,厂家安装...那一年也没用上几天就是了。今天看到墙的空调时,作者就特别的感慨的想着,幸好当年买了个空调帘子挡灰。wWW.ΧìǔΜЬ.Cǒ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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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今天应该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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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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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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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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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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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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