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天龙大侠传>第74章 天山见大鸟
  翌日辰时,龙云跟随六人的驼队向吐蕃国而去。走之前他给客栈老板十两银子,嘱托好生照看他的那匹千里马。

  龙云骑在一头健壮的骆驼上,跟在三个大汉的后面,他后面是六头专门驮货物的骆驼,每个骆驼身上驮着两个大麻袋,麻袋上绑着防雨防晒的黄布,另外还有成串的水壶,后面有三个大汉殿后。龙云的骆驼上挂了六个大牛角水壶,一个大汉告诉他穿越沙漠之前要五天,每天每人至少要喝一壶水。在干燥灼热的沙漠里,可以不吃东西,但是不能不喝水。

  出边关城门的时候,驼队遭到守关兵丁的了阻拦和盘剥。龙云对此有些愤慨,几个大汉倒是很看得开,麻利地把银子塞到头头的手里。“年轻人,现实就是如此,你慢慢就习惯了。”一个大汉劝道。

  出关之后,驼队走得很快。因为出了边关后,便是月氏控制的区域,那里时常有月氏的马匪抢劫杀人。很幸运,龙云七人未遇到马匪,很快便道了吐蕃国的土地上。一众人一路向西,一开始还能看到一些树林,山川和河流,越走就越是荒凉。漫漫地,看到的东西的主色调变成了黄色。他们开始进入了沙漠,行了半日,放眼望去都是漫天的黄沙,无边无际。沙漠里好像不分季节一样,到了中午时分,烈日当空,炙烤着这片黄沙。没有一丝的风,就算有风,在这无遮无挡的沙漠中也不能感到一丝凉爽。直到申时过半,头顶的太阳才不那么火辣,灼热的空气才开始变得凉爽起来。

  风餐露宿的行了五日,龙云跟着驼队终于走出了那片茫茫的沙漠。经受了沙漠和烈日的洗礼,龙云的肤色黑了一些,原先是麦黄色,现在变成了微微的古铜色。这五日里,龙云白天跟着驼队赶路,晚上继续修炼《凝气通脉诀》,他已经修炼到了高级篇,正经境中期时候,他已经打通了身体的六条正经,半个多月以来他一直在冲击正经境后期,再打通身上的三条正经。

  走出了浩瀚的沙漠,又行了三日,眼前才逐渐出现了山川,溪流,树木,城镇,才能看到更多的人。龙云七人在一个叫库尔勒的城镇歇息了两日,继续向前,沿着河流前行,继续向北后再向东,最后达到一个叫吐鲁番的城镇。吐鲁番是一个中型的城镇,人口稠密,交通便利,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有很多来自邻国的商人,骆驼到处可见。白天里,各处街道都熙熙攘攘,到处的商铺和街边的摊位都热闹非凡,吆喝声,砍价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六个大汉在这里做完了一单买卖,继续往其他城镇去了,龙云就一个人留在了这里。

  正午时分,龙云健步如飞的去了吐鲁番的最北面,眺望不远处的天山。这天山连绵起伏,在吐蕃国横亘千里,把吐蕃分成了两个盆地。有几处高峰的四周满是白云围绕,山上覆盖在着皑皑白雪。天山雪莲生长在天山山脉的一千两百丈以上的山上,本来产量就低,自从其药用价值被发现之后,每年都有大批的人上山采摘雪莲。近些年来,雪莲在千两百丈以上两千丈以下的山上几乎已经再也看不见了。只有两千丈以上的高峰上,还有为数不多的雪莲。物以稀为贵,再加上商人的炒价,现在天山雪莲在吐鲁番的价格已经攀升到了每株十两黄金。有巨额金钱的诱惑,每年采摘天山雪莲都会发生抢夺事故,死伤时有发生。如果花钱买,龙云身上的银子只够买五六株雪莲,他来回几千里,如果只弄到这么点雪莲极不甘心,也担心不够配制神仙散的解药。如果上山采摘雪莲,也许要经历激烈的抢夺。但既然已经来到了天山脚下,龙云决心如论如何都要弄到尽可能多的天山雪莲,哪怕是爬便天山的每一座山峰。他不打算去抢夺别人采摘的雪莲,但如果有人要抢夺自己采摘到的,他拼了命都要守住,因为这雪莲比命都重要。

  天山上海拔高,空气稀薄,如果贸然山上,发生高原反应,严重的也许会丢了性命。上山之前,龙云决定先从低往高爬几天山,适应一下高山上的气候和空气,减少发生高原反应的可能。这一日天气响晴,碧空如洗,天山像一条巨龙一般蜿蜒在大地上。山上的皑皑白雪好像龙鳞一般反射着耀眼的光芒。龙云昨日登到了四百丈高的地方,今日他要上登到一千两百丈之上,明日就要上到两千丈之上开始寻找珍惜的天山雪莲。

  他骑着骆驼来到山脚下,把骆驼栓好,一手夹着御寒的衣物,开始山上。他仰头朝山顶望去,白色的山峰直插云霄。突然他看到五百丈的高空上有一只黑青色的大鸟在飞翔,只是飞得有些笨拙。高空中传来一个缥缈的叫声,咋一听龙云还以为是大鸟的叫声。但是仔细分辨又好像不是鸟叫,好像是人的声音,龙云心中好奇,便多看了几眼。笨拙的大鸟煽动几下宽大的翅膀,突然像苍鹰一样下极速的俯冲,天空中又传来了叫声,这叫声里充满了欢快。龙云这次听得更加清楚,觉得应该就是人的声音。“但大鸟怎么能发出人的叫声呢?难道有人骑在它的背上不成?”龙云心里一阵嘀咕,眼睛不时地看一眼大鸟。只见它越飞越低,欢快的叫声不断传出。龙云更加肯定那叫声是人的声音,也可以分辨出来是个年轻女孩的声音。看来是一个女孩骑在了飞翔大鸟的背上,龙云不禁佩服她的勇敢。

  大鸟扇动一阵翅膀,再次向下俯冲,离地面越来越近,三百丈,两百丈,大鸟仍在俯冲,一百五十丈,一百丈,五十丈,大鸟仍然在向地面急速俯冲,在离地面三十丈的时候,从大鸟处突然传来了惊恐的大叫,叫声不断,直到二十丈的时候,大鸟才扇动了几下翅膀,止住了坠落,缓缓地把头抬起,开始平行着飞。但坠落的劲道太大,仍带着大鸟继续向地面撞去。惊恐的叫声再次响起,龙云心中惊惑不已,开始为那大鸟上的女孩担心。在响彻山谷的大叫中,大鸟摔到了地上。在几百米的地方,龙云看到大鸟撞到地上的刹那间有一些碎片飞起。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也得重伤了。龙云不再多想,立马从山上几百米处朝大鸟坠落的地方飞奔过去。他身上带的有止血疗伤的药品,兴许还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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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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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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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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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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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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