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平常住的地方是王轩在锦城的房子。王轩隶属于秘密部队,常年不在锦城。他让辛晓月姐弟俩住着他的房子,帮忙打扫照看。
辛晓月姐弟俩其实在前几年刚找到爸爸的时候,也是回辛宅住了一段时间。
后妈何天云明里暗里不乐意,说话做事夹枪带棒,连带后妈带来的那个姐姐也明里暗里要收拾他们俩。所以,辛晓月就以上学太远为由,和弟弟又搬回了王轩的房子里了。xǐυmь.℃òm
说到王轩,其实,若是正常的人生轨迹,辛晓月与他是永生永世都不可能有交集。
王轩系出名门,沪上豪门。从小就优秀得让人发狂,是天上最璀璨的星斗。
而辛晓月则出生蜀西山野。爸爸是下乡知青,久久不能返城,就在乡野结婚。
在辛晓月三岁时,爸爸回城了,从此杳无音讯。妈妈生下晓阳后,身体每况愈下,过了一年就撒手人寰。舅舅拉扯着姐弟俩,靠着挖草药、捕蛇讨生活的。
只不过,有时候,命运很是奇妙。
处境与际遇天壤之别的辛晓月与王轩,不仅相遇了,还成了彼此生命里的贵人。
若当初,王轩没遇见辛晓月,可能生命就终结在那座大山上了。
而辛晓月没遇见王轩,也就会如同无数大山里的女孩那样:等年长一些,嫁个村夫,生子,劳碌一辈子,不一定能走出大山。
至今,距离他们俩相遇过去了八年,但初见王轩时情景却还历历在目。
王轩算不得惊艳的男子,但那一张脸很是周正,带着微笑,一双眸子灿若星河。
辛晓月初见他时,他躺在六月初的山野草丛里,脸上没一点血色,一条腿受了伤。他就面带着微笑,轻声说:“帮我。”
原本害怕陌生人的她,瞧着他那一双明亮的眸子,忘记了害怕,顺从地点头。
后来的故事,不过是王轩“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的故事。
她那时不过是在他周围撒了驱蛇粉,把携带的唯一饭团和水给了他,跑去找舅舅去镇上替他打电话。而她则抱着自己打了补丁的旧棉被给他盖上,守着他,直到接他的人来到。
他出院后,知恩图报,非得为他家盖了一楼一底带小院子的房子。
同时,他还把她与晓阳带到锦城上学,住在他在锦城的宅子里。并且给舅舅找了一份儿小区安保的工作,还帮姐弟俩找杳无音讯许多年的爸爸。
辛晓月来到锦城的第一年,王轩在锦城养身体。
他常常点拨姐弟俩。
两人都聪明,很快就适应了城市生活,在学业上也奋起直追,成了年级前几名。
每次看到他们的成绩,王轩总一脸欣慰地拿着架子说:“啧啧,你俩总算没辜负老夫的一番指点啊。”
“你又不老。”辛晓月总会小声嘀咕。
他耳力极好,笑着说:“你们才十来岁,我却二十四了,可不是老家伙了?”
“哪能这样算?”辛晓月胆子比以前大了些,但与他说话,还是觉得一颗心怦怦跳。
“哈哈,总之,你们别砸了老夫的招牌,好好学习。”他七老八十似的,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
辛晓月姐弟被逗得哈哈笑。
第二年,他离开了锦城,回部队去。那时,辛晓月才知道他隶属于秘密部队,连部队番号都不能让外人知道。
上次,他就是执行任务出了意外,受重伤。若不是辛晓月发现,他就死了。
“我可以给你写信吗?”临走时,辛晓月忍不住问。
他轻抚她的头,和蔼地说:“不能,部队有保密规定。”
她乖巧地点点头,一副快哭的样子,他则是安慰:“好好学习。我书房里,有我给你和晓阳整理的学习计划。等我下次回来,要检查的。”
“好。”她乖巧地点头。
他出任务后,她更疯狂地学习,拿到了年级第一。
老师怕辛晓月这样学习,身体吃不消,就劝她注意劳逸结合。
她一边谢过,一边说:“要努力,不能懈怠,不然赶不及。”
“你这孩子,什么赶不及,才十来岁,老气横秋的。”班主任不解,只觉得这孩子太可爱了。
辛晓月却是在与自己暗暗较劲。王轩二十四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精通好几门外语,还研究了文史、神话、甲骨文等。
总之,他太优秀了,她若不拼了命学习,她怕以后跟王轩都没话可聊了,更别说能帮得上他,或者配得上他。
是的!
王轩成了她的保护神,成了她衡量成功的标准,成了她生命里的白月光,成了她内心最隐秘的向往,成了她的灯塔,成了他旖旎梦境的男主。
“轩哥,我好想你。”辛晓月坐在落地窗前,双手捂脸,指缝间,眼泪滚滚而出。
她不是个懦弱的人,也不是个爱哭的人。
可二十一年生命里,她目睹了妈妈、外婆、舅舅相继亡故,如今又遭遇了所谓亲人的算计,再加上晓阳还在ICU生死未卜。
辛晓月哭得很伤心,越发怀念对她极好、对她从未有算计的王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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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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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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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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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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