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早上好。”
清若筠微笑,“早上好,清歌呢?”
“应该还在睡吧,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一定很累了,还要倒时差。”
清若筠闻言,倒是没有说什么,坐下来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餐,她的动作十分优雅,处处透露着豪门贵妇的教养。
“你今天有课吗?”清若筠问大女儿。
夜清筱点头,“下午有课,妈是有什么事情要让我帮忙吗?”她还在读大三。
清若筠摇头,“没事,以后上午要是没课就多睡一会儿,身体要紧。”夜清筱从小就身体不好,要是休息得不好,更容易疲惫。
夜清筱笑容温婉,“我昨天晚上睡得比较早,已经睡饱了。”她没说因为妹妹回来,她有些兴奋,早早就醒了。
“嗯,那就好,我吃饱了,就先去公司了,等清歌醒了,你提醒她到公司报道。”
听清若筠主动提起清歌,夜清筱犹豫了几秒,开口,“妈,清歌她不喜欢去公司上班,要不还是算了吧,等过几天,让她休息一下再来说这件事好不好?”
清若筠沉了脸,“清筱,这件事没得商量,她必须去公司上班。”
“妈,清歌的性子倔强,你这样逼她只会适得其反。”夜清筱皱眉,眼底闪过一道并不明显的担忧。
“要是由着她的性子来,她能翻天,清筱,你要是真的为你妹妹好,就帮我劝劝她,让她来公司上班。”清若筠是打定了主意要让二女儿到公司上班,怎么可能因为女儿的一句话就改变了想法。
“妈。”夜清筱还想再劝,清若筠却已经离开了,只留给她一个背影,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转身上楼。
夜清筱敲了敲清歌的房门,“清歌,你起来了吗?”
门里没有任何的动静,夜清筱看了一眼时间,按照清歌的作息,她现在早就已经醒了,难道是为了躲避妈妈?
“清歌,妈已经上班去了,你可以出来了。”夜清筱说道,语气温和。
门里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夜清筱想了想,再次开口,“我进来咯?”
转动门把手,却发现房门根本没有关,夜清筱推门进去,房间里空空荡荡的,根本没有人,床上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的,看样子主人已经离开有段时间了。
夜清筱给清歌打电话,却无人接听,皱眉想了想,转身下楼,“晓月,你看到清歌了吗?”
晓月正在收拾餐桌呢,听见夜清筱的话,头也没抬,“二小姐今天一早就出门了,说是出门走走。”
“她说了去哪里吗?”
“不清楚,就说要看看这座城市的变化。”
夜清筱闻言,拿了自己的包包就要出门,“要是我妈打电话回来,就说清歌跟我在一起,要陪我去办点事情。”
“好的,大小姐。”
夜清筱开车去了市立图书馆,直接上图书馆的天台,果然就在这里找到了清歌。
“清歌。”夜清筱喊她。
清歌转身,看见自己的姐姐,皱眉,“你怎么来了?”她取下了自己的围巾,给夜清筱戴上,“穿这么少也敢出门,你自己的身体不要了?”虽是责备的语气,却掩饰不住其中的关心。
夜清筱温柔地笑笑,“我刚才有些着急,就忘记了。”
“着急什么?难不成我还会因为那点事情想不开?”
“当然不是,我是担心你迷路了,这几年东陵市变化太大,有时候我出去都会找不到方向。”
清歌嗤笑,“你以为我是你啊,出去逛个街都会将自己丢了。”
“清歌,想不想跟我出去兜兜风?”
清歌挑眉,“我以为你来找我是让我去妈的公司上班的。”
夜清筱轻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们姐妹也四年不见了,你既然回来了,就陪我走走吧,如何?”
“行啊。”清歌摊手,“钥匙给我。”
夜清筱将车钥匙交给她,清歌拿在手里,晃啊晃的,夜清筱见状,好笑地摇头。
车子在马路上飞驰,清歌开着车,直接带着夜清筱去了她的大学,夜清筱侧头看她,“不是说出去走走吗,怎么到我的学校来了?”
“你学校可是出了名的风景优美,我早就想来看看。”
走在校园里,清歌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不住地点头,“还别说,你们学校帅哥不少啊,果然还是江南养人,不仅出美人,还帅哥。”
正好迎面走来一个男生,眉清目秀的,清歌朝着对方吹了一个口哨,“嗨,帅哥。”
夜清筱连忙拉下清歌的手,“别闹。”
对方一见是两个美女,其中一个还是校花,耳尖红了红,正想上前搭讪,却见夜清筱已经拉着清歌跑了。
“别跑了,小心你的身体,你要是进了医院,清若筠女士就要找我算账了。”清歌一把拉住自己的姐姐。
正好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情人坡,清歌一屁股坐了下来,也不管干不干净,夜清筱犹豫。
清歌见状,直接将她扯了下来,“坐吧,要那么干净做什么。”而她则是直接躺了下去,双手枕在脑后,翘着腿,姿态要多悠闲就有多悠闲。
今日无风,虽是冬日,但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清歌舒服地闭上了眼睛,夜清筱侧头打量着妹妹,与四年前相比,清歌出落地落发漂亮了,退去了稚嫩,浑身都散发着青春与活力。
“这么看着我,是不是爱上我了?”清歌睁开眼睛,俏皮地问道。Χiυmъ.cοΜ
夜清筱伸手将她头上的草屑拿掉,“你啊,还是这么贫。”
“我可不是对谁都这样的,你应该感到荣幸。”
“是,能得清歌小姐的垂青,是我三生有幸。”夜清筱配合着她,换来清歌一笑。
夜清筱眼眸含笑,她喜欢看见这么有活力的妹妹,不像她……
夜清筱看着嘴里轻轻哼着歌谣的清歌,神情犹豫却还是开了口,“清歌,能不去当兵吗?”
清歌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不能,你知道的,那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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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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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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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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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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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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