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吃饭的张举人一听,马上扔了碗筷出来,见果然是丁文志,老脸上爬满了不敢置信,“贤侄怎么来了?”
丁文志道:“我要上京赶考了,来问问老伯,要不要一起,我以前的同窗都联系不上了,刚好咱们俩是一届的,上京路途遥远,能有个伴也好。”
张举人听罢,眼神犹疑了一下,说:“不瞒贤侄,我不打算继续考了,想就此去衙门谋个官职。”
“为什么不考了?”丁文志问。
张举人动了动嘴皮子,似乎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
张举人不说,他婆娘站出来说,“是这样的,刚中举人那会儿,朝廷不是给了二十两银子的路费去京城赶考吗?我们家老爷的银子,被那几个倒霉婆娘使计给诓走了,一个铜子儿都没留下。”
张举人的婆娘说着就落了泪,老爷就是心太软,儿子一上门来随便假装服个软卖个惨,他就动摇了,连路费都能让儿子儿媳给诓走,如今别说上京赶考,老两口凭着家里这几亩地还能过到几时都没个准。
丁文志一听,顷刻了然,说:“没关系的,张老伯要是想去,路费我可以帮你垫着。”
“那怎么行?”张举人坚决不同意,他一个长辈,能用小辈的钱吗?
丁文志道:“本来是有机会考中进士入翰林的人才,若是因为区区二十两银子就束了手脚放弃前程,岂不可惜?老伯若实在介怀,就当是我借给你的,等你将来有了钱,再还我也不迟。”
这话说得虽然挺有道理,但张举人自尊心很要强,总觉得过意不去。
丁文志又说:“老伯就别犹豫了,天下学子,谁不想入翰林院,大好的机会摆在眼前,难道你不想去试试?”
张举人当然想去,可是……
他婆娘见他还在犹豫,赶紧用胳膊肘捅了捅他,说:“我看丁举人说的很有道理,他爹,你要不就去试试呗,二十两银子,我多喂几头猪,多捡几个鸡蛋去卖,到时候一定替你还上,你只管安安心心地去考,家里的事儿就别牵挂了,一切有我呢!”
被老妻一通安慰,张举人感动得一双老眼都红了,直说对不起她,过门这么多年没过过好日子不说,还把嫁妆都给倒贴在他读书上。
婆娘抹了泪,扯着嘴角笑,“你这不是给我挣回来了吗?就算考不中进士也是个举人,以后在县衙有了差事,每个月都有俸禄领,还愁啥?”
听了老妻的话,张举人很快去收拾东西,坐上丁文志的马车,先朝着府城去。
他们走的时候,丁文章的媳妇儿廉氏刚好生了个大胖娃,又是个儿子。
——
丁文志之前在京城一直都是住在国子监的校舍里面的,如今出来了,自然不能再回去,到了京城以后,他打算和张举人去租一间小院子住下,一来图个清静,二来租小院比住客栈划算。
京城的客栈,哪怕是普通的也比他们乡下的贵上不少,如今距离春闱还有一个多月,算下来开销很大。
只不过,要找到这么一间院子也不是易事,二人到京城以后,随便吃了顿饭就趁着天色出去寻摸了。
丁文志怎么都没想到会在大街上碰到林海。
林海乍一见到他,还有些不敢相信,等再三确认了才隔着对街喊,“文志兄!”
丁文志循着声音望过去,见到林海正带着几个小厮在街上闲溜达。
林海三两下蹦过来,看了一眼他旁边的张举人,有些迟疑,“这位是……?”
丁文志介绍道:“是跟我一起乡试入选的张举人。”
林海点点头,做了个揖问好。
张举人也回了个礼说不必客气。
林海见丁文志四处张望,问他找啥。
丁文志说:“打算租个清静的小院住下读书备考。”
想到了什么,又问林海,“你是京城人氏,知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清静一点的小院,不要太大,能住人就成。”
“嗨!”林海直接摊手,“咱们同窗一场,既然让我遇到了这种事,还能亏待了你不成?租什么小院,这样,你们俩直接去我家,我让人给你们腾出一间僻静的院子来,保证不会有人打扰你们读书的,如何?”
丁文志犹豫。
林海已经邀请他很多次去他们家了,只不过他每次都找了理由推脱。
“文志兄,这次你要是再拒绝我,可就是不给我面子了。”当着张举人的面,林海直接说:“你看你们俩大老远的赶来,自己租院子的话还得费心费力地去收拾,再说你们自己又不能做饭,还不得顿顿往外跑,直接去我们家多好,我爹欣赏读书人,尤其欣赏文志兄这样的,放心吧,一准让你们住得舒坦。”
推了那么多次,再推的话似乎是有点不近人情,丁文志只好点了头。
林海高兴坏了,吩咐后面的小厮,“过来给两位举人拿东西。”
不多会儿,丁文志和张举人手上的包袱就被林家小厮给接了过去。
二人跟着林海直接去了林府。
林海的爹林啸是大理寺卿,乃全国三法司之一的长官,官拜正三品,府邸气派巍峨,大门口守卫森严。
张举人活了一辈子,从未见过这么大的府邸,当下站在林府门前的大石狮子处就走不动道了,一双老眼里净是激动。
林海客气道:“二位里面请。”
丁文志也对张举人道:“老伯请。”
张举人回过神来,知道自己刚才失态了,老脸上一臊,跟在二人后头往里走。
家中来了客人,又是请了好几次才终于请进门的优秀学子同窗好友,林海直接把人带去了正厅,然后让人奉茶,再吩咐后厨备饭。
张举人看了一眼那茶杯,一套下来,怕是把他们家圈里的鸡鸭鹅猪全拉去卖了都买不起,因此他没敢端,怕磕着碰着弄坏了,只说自己不渴。
丁文志倒是镇定些,他到底是在京城待了那么多年的人,虽然平时没去过多少大户人家,但在气度方面,相对来说还算沉稳,何况,离京之前他去了一趟楚王府,富丽堂皇的亲王府邸都得见过了,一个正三品官员的府邸,自然就不足为奇。
林海对二人解释道:“国子监今日旬休,我爹在衙门还没回来,我娘和妹妹是女眷,不方便出面,就由我招待二位了,别见怪。”
张举人虽然没来过京城,但他听说过,大户人家男女七岁不同席,男女大防看得很重,不像他们在家里,吃饭了就一大家子人围在一个桌上,村里的女娃天天都要下地干活,哪来的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穷人家不讲究那些。
丁文志眼神微闪,看向林海,“你还有个妹妹?”
为什么以前从来没听他提起过?
林海咳了一声,说:“有的,有的。”早让你来我们家你死活不肯来,傻了吧?
丁文志只是有些讶异,却也并未放在心上,笑笑就揭过了。
后厨动作快,没多久就让饭菜上了桌。
做得很是丰盛,明明只三个人,却弄了一大桌,还全都是好菜,林海又让人取了酒来。
三人边吃边聊,估摸着吃了半个时辰才让人给撤下去。
给丁文志和张举人住的院子准备好了,下人来通报过后,林海站起身,带着二人过去。
那小院距离主院远些,平时很少有人过去,院子里种着几株腊梅和桃花,桃花在吐蕊,一进院就能闻到一股子清香味,很是幽静。
林海看向二人,尤其对丁文志挑了挑眉,“怎么样,满意不?”
丁文志点头说满意。
张举人从来没住过这么好的院子,自然是满意极了,连连给林海道谢,说多亏了他帮助,否则他们俩今儿都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落脚的地方。
林海性子豪爽,摆摆手,“不过举手之劳罢了,你二人别跟我客气,房间里的被褥我已经让人铺好,要是累了就先进去歇会儿,我还约了几个同窗在酒楼聚会,晚些时候再来看你们。”
见他要走,丁文志忙出声,“对了林兄,你家府上距离楚王府远不远?”
林海心知丁文志要去见楚王妃,道:“不远,楚王府只隔着我们家一条街。”
丁文志点点头,松了口气。
林海见他抬头看天色,提醒道:“距离春闱还早着呢,你又是今日刚到的京城,就算再有急事,也不急于这一时吧,歇歇,歇够了,明儿个再精精神神地去拜见王妃,她看着你也觉得舒心。”wWW.ΧìǔΜЬ.CǒΜ
丁文志觉得有理,索性打消了念头,回房读了会书,又和张举人讨论了一个时辰的学问,没多久下人送了热水来。
赶路这么些日子,身上早就味儿了,二人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睡了一下午。
傍晚时分,丁文志没了瞌睡,醒来后出了小院,也没敢走远,怕林府太大迷了路,就在附近的山石旁站了站。
正准备回房的时候,见到迎面走来个明丽娇俏的美人,皮肤很白皙,双眼像含了秋水似的明媚,身段婀娜,走起路来聘聘婷婷。
丁文志见避让不开,索性拱手作揖,也不知道怎么称呼,一时间没了言语。
美人见到他,却是止了脚步,声音细软好听,“公子便是我大哥常提起的丁姓同窗了吧?”
丁文志愣了一下,点头说是,却不敢问姑娘芳名,毕竟是这府中的女眷,这么问太过唐突,一个说不好还得让人当成登徒子。
“我是林海的妹妹,我叫林诗雨。”
见他无从称呼,她自我介绍起来。
丁文志恍然大悟,原来眼前的姑娘就是早前林海口中的妹妹。
林诗雨。
这名字乍一听有一种诗情画意的感觉,果然不愧是官宦人家,取名跟乡下人简直是天壤之别。
“原来是林姑娘,在下失礼了。”丁文志眼睛看向地上的青砖,没再抬头,声音倒是不慌不忙。
林诗雨看着眼前年轻俊逸的男子,掩唇轻轻笑了一下。
早就听大哥夸过多少回了,说他有个同窗是从乡下来的,但是读书相当刻苦,在国子监的表现十分优异,每次旬考月考的排名都很靠前,很得老先生们的喜欢。
她一直好奇,那是怎样一个人,所以私底下央了林海好几次,让他把丁文志带到府上来,只可惜,丁文志总是推拒,今日却突然到访,让林诗雨有些措手不及,因为大哥事先并未告知她此事,只是在把人安顿好以后亲自去找她说了一声。
林诗雨住在内院,本来这么出来见外男有些不合规矩,可是她跟她爹一样,是个惜才爱才之人,尤其赏识那种青年才俊,她思来想去,觉得自己不能一直待在内院,否则以丁文志这种知礼守礼的作风,能“偶然”碰到她就怪了,索性,林诗雨也不扭扭捏捏的了,直接跟她母亲说来找大哥的这位同窗讨论诗文,就这么大大方方地过来。
如今见着了人,果然如她大哥所说,是个端方周正的,她莞尔,“丁公子不必多礼,我来找你,是前几天闺中好友给我出了个对联,我思来想去都对不工整,想请教你,看能不能对出更好的下联来。”
林诗雨知道,跟这种文人打交道,必须得找到共同话题,而他们之间的共同话题,就是“文”,以文交友,再恰当不过。
果然,她话音才落,丁文志就抬起头来,眼神中多了些兴味,“上联是什么,还望姑娘告知。”
林诗雨指了指前头的八角亭,“不如咱们去前头聊吧!”
她是请示了母亲光明正大来的,不怕被人瞧见。
丁文志却有些犹豫,怕坏了她的名声。
林诗雨眼神闪了闪,笑说:“咱们是讨论学问,又不是做别的,损不了清誉,这京城里,每年还有才子佳人们的诗文会呢,不也是男女同出席吗?丁公子太过谨慎。”
话虽这么说,心中却是极其满意丁文志的做派。
丁文志闻言,眉头这才舒展开来,跟着林诗雨进了亭子,二人就着那副对联,又讨论到了别的诗文上,没多会儿就相谈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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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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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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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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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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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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