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药田种良缘>314、二更
  老秀才告诉丁文志,乡试的地方比院试大,省城里有贡院,十分气派,搜身环节也比院试的时候严格很多,基本无夹带的可能。

  只不过,乡试比较磨人的是九日三场,头天入考场,第二天正式考,第三天出场。

  举个例子,乡试第一场是八月初九开始,考生八月初八就得进场,初九凌晨开始考试,初十交完答卷才能出场。

  第二场的十二日和十五日也是以此类推。

  在这期间,考生所有的坐卧、答题、饮食和活动都只能在号舍里。

  考场内的号舍每个人一间,宽三尺,深四尺,前檐高大约六尺,后墙高八尺。

  说白了,也就是大概1·16平方米的空间。

  白天用来考试,晚上把答题用的板子拆下来搭成床板睡觉。

  老秀才还说,因为号舍太过狭小,光是坐都坐不舒坦,更别说晚上睡觉了,甚至于倒霉一点的,被分到老号舍,年久失修漏风漏雨的那种,考生为了护住考题,宁可用自己的身子挡着,结果挡出病来,后面两场考不了,又得等三年。

  丁文志讶异地问,“临考的时候,主考官都不安排人检查一下号舍的吗?”

  老秀才叹息着摇头,“贡院那么大,上千间号舍,哪里兼顾得过来,更何况,现在这世道有几个真正的好官?就算朝廷拨了银两下来修葺号舍,那些钱经过一层一层的盘剥,最后都不知道进了谁的口袋,谁还想得起来修号舍的事儿,咱们这地方又山高皇帝远的,只能祈祷自己能分到好一点的号舍里去。”

  丁文志听罢,心里也默默叹息,难怪他爹千叮咛万嘱咐说以后真当了官,要当个能为百姓效力的清官,这年头,真真正正两袖清风的好官,已经不多了。

  有件事,丁父和丁家其他人不懂,老秀才却是摸得一清二楚,他说:“监生是有被特别照顾的资格的,你是府学举荐去国子监的贡生,到时候答卷上主考官会标一个‘皿’字,咱们省去国子监读书的没几个,你中举是十拿九稳的了,只是名次前后的问题罢了。”

  老秀才一说,丁文志才想起来,似乎当初林海跟他提过一次,说他回来考最划算,因为他是监生。

  每个省都有监生的特定录取名额,回户籍所在地考试,很容易就被“特殊照顾”。

  况且老秀才也说了,今年他们省的监生没几个。

  也就是说,他不用在中不中举上纠结了,该纠结的是名次。

  见丁文志从始至终的表情都没什么太大的变化,老秀才心中暗暗佩服,想着不愧是去国子监读过几年书的人,这么能沉得住气,一看就是块好材料。

  丁文志的内心确实是没什么太大的波澜。

  如果是换在几年前没去国子监的时候得知自己十拿九稳能中举,他一定会止不住地高兴,喜形于色。

  可去了京城这么多年,所接触的同窗不是官二代就是世家子弟,一个的家世比一个显赫,区区一个举人功名,那些人压根就没放在眼里。

  因为他们不用科举,只要从国子监毕业,就能借着家族的权势在衙门谋个肥差。

  所以丁文志很清楚,举人功名比起他们来,还差的太远,虽然中举就算不继续考也能做官,但他所谋的远不止于此。

  哪怕他不想跟那些人攀比家世,可在浮华的地方看惯了名利和权势,谁还愿意继续待在乡野碌碌无为一世无名?

  他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施展抱负,为朝廷献一份力。

  到了省城,丁家下人早为丁文志订好了客栈。

  老秀才没跟他一起,说自己在省城有亲戚,去亲戚家住几日,考完再来跟他汇合。

  看出来老秀才很是过意不去,丁文志便没留他同自己一起住,把自己的东西安置好以后,八月初八这一日进了考场。

  ——

  丁文志在家的那几日,教了丁安生一些东西,学字是来不及了,就教他一些朗朗上口的三百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丁安生当时背的挺好,过后就忘,只零星记得最顺口的那几句。

  好在他爷读过书,时不时地提点着他,这小家伙就学着私塾里的夫子,摇头晃脑地念起来。

  他爷问他,“你这么会念,知道咋写不?”

  丁安生摇摇头,“不知道,小叔叔没教。”

  他爷又问:“那你想学不?”

  丁安生憋了半天,问他爷,“念书有糖块吃吗?”

  “有。”丁父笑呵呵道:“不仅有糖块,还有糖人,等你考上功名,想吃啥就吃啥。”

  丁安生流着口水丝,点头如捣蒜,说:“那我学。”

  丁父说:“你跟我来。”

  为了糖块,丁安生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

  到了书房,丁父取了纸笔,把他抱到凳子上坐着,手把手教他写自己的名字。

  丁安生的名字笔画简单,写起来不难,有糖块作为诱惑,小家伙学得挺认真,三天后终于能自己写了,虽然握笔的姿势不对,写出来的勉强能让人看出来像个字,不过丁父觉得,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

  镇上的妇人基本都是不用下地种庄稼的,尤其是常和胡氏走动的那几位,一得空就来打马吊,知道丁文志去了省城考试,一个个“关心”得不得了。

  “秀才公多时候回来的?咋都没听说就去省城了?”

  胡氏道:“回来得匆忙,没几天就赶考去了。”

  “哎呀你看看,我们都来不及见上一面。”

  胡氏:“不见也没啥,他在家的时候都忙着读书,基本不出门的。”

  “要说,你们家文志马上就年满二十了,镇长太太还不给张罗一门亲事?”

  胡氏:“……没来得及。”

  “那你可得抓点儿紧,都这岁数了还不成家哪行,身边没个女人管束着,男人的心思容易浮躁。难不成,镇长太太还准备给自家儿子张罗个大户人家的姑娘?哎呦您可别动那心思,大户人家的姑娘好是好,可大户人家的老丈人,有几个是不挑女婿门第的,与其让人横挑鼻子竖挑眼,倒不如娶个能踏踏实实过日子的,我觉得就挺好。”

  胡氏:“……”

  刚洗完水果端进来的廉氏一听这话,觉得十分刺耳,皱了皱眉,“咋地,婶子觉得我们家文志高攀不起大户人家的姑娘?”

  你家不是大户,养不出知书达理有涵养的姑娘来,就酸大户人家眼光高?你眼光不高,我们家高啊,就瞧不上你家这样的!

  妇人陪个笑脸,说:“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觉着吧,咱们地方小是小,可姑娘淳朴,心思不花哨,不都说娶妻娶贤吗?我这是为了你们家文志以后的日子着想。”

  廉氏也陪着笑脸,“文志他妹妹说了,他是个有前途的,要娶就娶个城里人,最好是京城人,娶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姑娘,以后带不出去,没得糟蹋了他一身的功名。”

  妇人一听,噎了个结结实实。

  丁文志的妹妹指的是谁,相信在座的没人不清楚,那是当年在桃源镇名声响当当的小地主,如今高高在上的楚王妃。

  今天来的这几位,全都是揣着心思的,想攀上丁家,攀上丁文志。

  如今听说楚王妃都亲自发话不希望丁文志娶个乡下姑娘了,谁还敢不要命地往丁家塞人?

  廉氏看着几个妇人的脸色,心中暗爽。

  的确,以前杜晓瑜还在白头村的时候就暗示过丁文志几回,让他别在乡下培养出一个小青梅来,目前要以学业为主,等以后高中了,城里好姑娘多的是,还愁娶不到贤妻?

  丁文志以前只是单纯地听杜晓瑜的话,后来去了京城,见京城那些同窗的夫人太太来看他们,一个个知书达理,谈吐不凡,那时候他就觉得杜晓瑜说的很有道理,假如有一天他当了官,他的夫人却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那将会给他的仕途带来很大的阻碍,所以趁着还没娶,干脆先别想这事儿,把科举走完拿到功名再说。

  ——

  贡院放榜是考完一个月以后,到时候如果中了举人,会有专门的人负责去学子家里报信,所以丁文志一考完,回到客栈舒舒服服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裳就打算回家。

  碰到老秀才的时候问他要不要一起。

  老秀才的脸色看上去不太好,应该是考场上没发挥好,他说:“这是我最后一次乡试了,我想在省城等到放榜,亲自确认了再回去。”

  考了这么多年没中,丁文志理解他的心情,安慰了他几句就收拾东西坐上马车回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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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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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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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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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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