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了一个多时辰以后肉才烂,胡氏停了火揭开锅盖,火腿的香味儿顿时飘散到堂屋里来。
杜晓瑜再也坐不住了,直接起身去厨房。
胡氏刚把火腿放到砧板上,准备把肉和骨头分离开来,见到杜晓瑜进来,便递了个肉多的大骨头给她。
炖火腿这种东西杜晓瑜再清楚不过了,上桌子的时候没有上砧板的时候香,因为刚出锅,还没放什么调料,只有去年腌火腿时上面留有的盐,热水洗过几道再煮过一道,已经没那么咸了,算得上原汁原味,这时候吃到嘴里,香得让人恨不能把舌头也给吞进去。
杜晓瑜接过胡氏递来的骨头,丝毫不顾形象地靠在灶台边就啃了起来。
胡氏轻声笑,“你吃慢些,又没人跟你抢,怎么狼吞虎咽的?”
杜晓瑜一边嚼着火腿,一边囫囵不清地说道:“谁让娘炖的火腿这么好吃,害得我去看田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惦记着,这会儿可不就得一次性吃个痛快吗?”
胡氏失笑,无奈地摇摇头,又说:“吃完了这边还有。”
杜晓瑜摇摇头,“不了,这是一家人的吃食呢,要真让我一个人给吃光了,他们过来喝西北风不成?”ωωω.χΙυΜЬ.Cǒm
胡氏戳戳她的脑袋,“胡说!我整整炖了一只呢,你就一个肚子,哪里吃得完?”
“那也不能再吃了。”杜晓瑜扔了骨头把手洗干净,又喝了半杯水,打了个饱嗝,“这会儿提前吃饱了,晚上就没地儿装了,还是先空着肚子的好,我看还有猪尾巴呢,那可是我的最爱啊!”
杜晓瑜说完,揽起袖子准备帮胡氏做饭。
胡氏却说道:“我一个人能行,你去新宅把你哥哥嫂子和阿福团子他们都叫过来吃晚饭。”
杜晓瑜这才想起来,阿福和大哥出去打猎了,嫂嫂和团子留在新宅,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大哥他们该回来了吧?
把双手拢进袖子里,杜晓瑜裹紧了身上的棉袄,很快出了老宅回到新宅。
团子和小安生都困得在炕上睡着了,廉氏拉了毯子给两个孩子盖着,她自己则坐在炕头纳鞋底。
杜晓瑜见到两个孩子睡得很熟,不忍心打扰,就压低了声音,“嫂嫂,大哥和阿福哥哥他们还没回来吗?”
廉氏摇头道:“还没呢!”又抬起头往窗外看看天色,蹙眉道:“这都出去一天了,怎么还不见人影?这又是大雪天,该不会……”
“嫂嫂!”杜晓瑜打断廉氏没说完的话,勉强笑道:“他们两个吉人自有天相,一定能平安回来的,说不准是猎到大一点的猎物了一时半会儿难以拖回来所以才会这么晚。”
廉氏也很想接受杜晓瑜的安慰,可是心里总有种不好的预感,没来由地觉得慌乱。
杜晓瑜又何尝不担心,劝慰廉氏的那些话,不过是不想让两个人都跟着慌作一团罢了。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屋外还是没见着丁文章和阿福的人影,杜晓瑜眉头拧得死死的,到底还是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对着廉氏道:“嫂嫂,不如咱们去老宅把这事儿告诉爹吧,让他请人帮忙去找找,我有点担心……”
廉氏早就担心过头六神无主了,这会儿被杜晓瑜一提醒,马上回过神来,点头如捣蒜,急急忙忙把针线收好,又把还在熟睡中的儿子抱起来裹在小棉毯里。
杜晓瑜也叫醒了团子,给他加了件厚棉袄,几人正准备出门去老宅,外面就传来了丁文志的声音,“晓瑜妹妹,嫂嫂,你们在不?”
廉氏对着外面道:“小叔来了?”
丁文志道:“爹娘让我来请你们过去吃饭,你们可都准备好了?”始终恪守着文人礼节,哪怕这里是堂屋,没得到里头人的首肯,他半步都没越过来。
廉氏和杜晓瑜对看一眼,都从对方眼睛里见到了担忧的神情。
廉氏叹一口气,应声道:“嗳,我们马上就来。”
两人相继出了堂屋,丁文志见到丁安生小小的一团缩在廉氏怀里,心下欢喜,上前两步,温声道:“嫂嫂,让我抱抱安生吧,自打我去了县城到现在,好几个月的时间都不曾抱过这小家伙了,也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
廉氏笑道:“这才几个月大呢,哪能记得住人。”
一边说,一边把包裹严实的丁安生交给了丁文志。
丁文志扫了二人身后一眼,微微蹙眉,“大哥呢?”
廉氏迟疑,不知道该不该这时候讲出来。
杜晓瑜上前两步,“二哥,大哥和阿福哥哥出去打猎还没回来,我和嫂嫂都急得不得了,想着得赶快把这事儿告诉爹才行,让爹想法子带着人上山去找一找。”
丁文志一听,脸色白了大半,“你们怎么不早说呢?”
杜晓瑜也无奈,“之前天色还早,谁会往不好的方面去想,我们也是看着天色暗下来才察觉到不对劲的。”
丁文志当机立断,“都别说了,咱们赶快回老宅吧,再晚很可能会出事。”
廉氏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的,被丁文志这一说,一颗心顿时沉到了谷底,脸色堪比外头的白雪,魂不守舍地跟着丁文志和杜晓瑜来到老宅。
杜晓瑜见廉氏已经吓坏了,便自己站出来一五一十地道出实情。
胡氏正在摆饭,听完后手一抖,筷子没捏稳就这么一大把地散落在地上,碗也碎了一个。
老人都说碎碗是不好的兆头,因此这一幕更加重了胡氏和廉氏两婆媳的心理负担,一个个慌得不行。
丁里正倒还算冷静,只是沉着脸道:“文志,你赶快提着油灯跟我上山去找。”
“我也去!”杜晓瑜大声说道。
丁里正不同意,“你一个小姑娘,大晚上的去山上不合适,再说,外头的雪还深着呢,我也不放心。”
杜晓瑜满面严肃,“爹,我以前在李家的时候,下雪天上山拣柴的事儿没少干,您就让我跟着去吧,那一带的路我也熟,一定不会拖累你们的。”
丁文志、胡氏和廉氏又各自劝了一番,见杜晓瑜心意已决,全都无奈,丁里正叹气,“那好吧,一会儿我走在前面探路,你二哥殿后,你走在中间,要有个什么事儿,也好互相照应。”
杜晓瑜紧蹙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谢谢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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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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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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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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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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