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干净明亮的照射在这块水草丰美的草原上,周围是星星点点的白色帐篷,一群群牛羊正在被牧民驱赶着去吃草,早起的鞑子女人点起了干牛粪,将陶罐放在火上,切羊肉牛肉进去,然后放一些面粉,就是一天的早餐,再喝一杯浓香的羊奶牛奶,浑身都会热乎乎的舒坦。
原来这个匪帮只是到处袭扰抢劫,没有落脚点,过一天算一天,直到朱刀来到这里,用拳头打下了自己的地位之后,他改变了这些马匪到处流窜的习性,让他们学会了兔子不吃窝边草,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也有女人能在帐篷里任他们发泄欲火而不反抗,而不是先奸后杀。
身边的这个女人是朱刀从另一个匪帮的手里抢来的,女人的全家都被那个匪帮杀光了,她也被糟蹋的够呛,本来其他同伙都打算丢下这个女人等死,朱刀却从这个女人的眼里看到了一种似乎相识的倔强,于是就不顾别人的反对将她带了回来。
草原的人活的顽强,就好像这草原上的草,总是能生长活下来。
被救回来的鞑子女人在朱刀的帐篷里躺了一天,饱饱的吃了几顿牛羊肉之后,又活了过来,就跟上了朱刀。
朱刀不让她进帐篷,她就会在帐篷外面睡一夜,等朱刀出了门,她就会溜进去将帐篷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煮好牛奶等着他回来。
除了朱刀,别的男人碰她,她都会拼死的踢打叫骂,就好像最皮烈的野马,而朱刀怎么不理睬她,怎么让她滚,她都会跟在朱刀的身边,赶都赶不走。
直到有一天和鞑子骑兵交手之时,朱刀中了一箭,鞑子女人照顾了他三天三夜将他从鬼门关抢了回来,朱刀就默认了这个鞑子女人是他的女人,还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念秋。
只要有时间,二爷都会站在帐篷口看日出,这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习惯了。<>
念秋没有什么想法,仇是二爷报的,家也没了,草原上的人没有了牛羊就等于没有了活路,不跟着别人是会死的,念秋不想跟着别人,固执的认为救了自己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男人,于是不管二爷如何的对待自己,她都跟着二爷。
草原女人没什么出息,只会照顾好男人,照顾好家。
分配给二爷的牛羊,二爷不管,她管。
二爷的衣服破了,她补。
不管二爷吃不吃她做的饭,她都会按时给二爷做好。
就像是草原上的狗,不管主人怎么打骂,它都会依恋在主人身边,直到死。
草原上消息闭塞,也没有人会主动给朱刀传递什么消息,从北方雪原出来之后,朱刀就不知道华国那边的消息了,他想自己的女人,想儿子,想的心痛,想的一想起就会流泪。
他后悔,很后悔,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他只能远远的想儿子,想那个女人,也许有一天他会像那个女人一样建立一个国家,真正的帮助那个女人一次,让自己有一个回家的理由,而现在,他不能回去,也没脸回去。
上一次从一个商人的嘴里听说了华国出兵江东,打了大胜仗,江东皇帝死了,江南王也死了,女皇没有管江东会怎么样,只是将大量的人口和财富带回了华国,留下了一个烂摊子。
朱刀没杀那个商人,将他放走了,算是报答他带来自己女人消息的报酬。
朱刀猜不透李淰萩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明明可以占了江东却不要,也许他从来就没有明白过李淰萩的想法,也没有试着去了解过,他总是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寄居人下,仰人鼻息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所以,朱刀总想掌权,想要得到男人的自尊自信,因为他和李淰萩比较起来,很自卑,李淰萩一个人赤手空拳的打下了一片天,而自己身为一个男人却只想抢女人的东西。<>
这个匪帮也许就是自己打天下的基础,朱刀很重视这个小小的势力,这个小小的落脚点对广阔的鞑子大草原来说微不足道,可对于朱刀来说,却是他的起步基石,怀揣着一个席卷天下的梦想,一个重新回家的梦想,朱刀很认真的打理这个匪帮,从几十人的小势力,到今日三百多人,都是朱刀一点一滴的积累下来的。
如今这个匪帮里,二爷的话要比大爷的话都管用,而大爷也渐渐的放权给了朱刀,每天只是享乐,将事情都交给了朱刀处理。
朱刀的眼界和经验也确实不是一个小小的匪帮老大能比拟的,如果不是怕伤了人心,朱刀早就推翻这个名义上的老大自己当头了,只是经过上一次想推翻李淰萩自己当皇帝却造成自己妻离子散的事情之后,朱刀对造反已经没有了兴趣,如今这样也挺好的。
“念秋啊,一会你帮我把马刷刷。”朱刀知道念秋就站在自己的身边,知道她就像一只在等待主人垂怜的小狗一样等待自己一个微笑一个赞赏的眼神的赏赐,却没有丝毫的心情,吩咐她就像是吩咐自己的下人一样冷淡,自己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私情,以后也不会有,在自己的心里只有那个比念秋更倔强的女人。
“是。”鞑子女人答应一声,然后就去喂马,刷马,给马扎上马鞍,每个鞑子女人从小就伺候马,每个人都是好手,当部落的男人死光的时候,女人也一样可以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
她没有问二爷去什么地方,每隔几天,二爷总会带着手下出去一趟,有时候会带回来一些货物牛羊,甚至人口,有的时候也会空手而归,甚至少几个人回来。
就算二爷功夫好,也有几次是带着伤回来的。
念秋不问也知道,狼是吃肉的,匪帮是打家劫舍的,没有谁是刀枪不入,长生不死的,她只是希望二爷能活的长久点,再长久点。<>
二爷这次走,走了很久,比往常都要久,当念秋发现大爷的帐篷收了起来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一次二爷恐怕是回不来了。
大爷走了,没有带别人,那些手下已经不是大爷当初的手下了,大爷也调遣不动,他也不稀罕。大爷向南走的,那边是华国的天下,大爷有金子有银子,在那边可以活的很好,当了半辈子的强盗,也该退休当富家翁了,这次的机会难得,大爷终于可以丢下过去去投奔新生活。www.xiumb.com
在大爷走了之后,念秋也带着两匹马走了。
她沿着当天二爷离开的方向去寻找二爷,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草原广阔到无边无际,而夏天各种草长的都很快,马蹄踏过不久就消失了痕迹,念秋寻找的很辛苦。
每天天刚有点亮光就起身寻找,直到天黑的快看不见手指才休息。
草原是有狼的,也有蛇,各种毒草毒虫,甚至遇到的牧民都可能因为贪图你的马将你害死。
念秋不敢独自去见别的牧民,只是沿着一个大概的方向不断的绕圈寻找。
三天之后,沿着空气中飘来的腐尸的味道,她在一处草溏里看到了大片的死尸,秃鹰和豺狼正在开宴会。
吃死人肉吃红眼的秃鹰和豺狼根本就不怕人,念秋用浓烟才熏跑了它们,也没跑远,依然远远的看着这个独身在寻找什么的鞑子女人,等着她不防备的时候将她杀死吃掉。
到了第二天中午,念秋才找到奄奄一息只靠着池塘里的臭水勉强活命的二爷。
身重数十处刀剑伤的朱刀最严重的伤是大腿上的一箭,和被重物砸骨折的一只手臂,由于失血过多,朱刀已经浑身发热昏迷了好几天,只靠着本能去喝水才勉强活了下来。
念秋将二爷用几根枪杆做成的担架放好,用马拉着担架向回走,牧民不能没有牛羊,没有牛羊就等于会在冬季饿死,她必须要找回丢下的牛羊才能让二爷活下来。
回去的路更加危险,受伤的二爷经不起颠簸,念秋不知道打退了多少次狼群的进攻,箭射完了就用刀砍,刀砍断了就放火烧,甚至为了能逃走,她连马都放弃了。
背着朱刀,踉跄的走,走不动了就爬……直到看见了那个小小的匪帮落脚点。
等朱刀醒过来的时候,念秋已经闭上了眼睛……据说她死的时候嘴角是笑着的。
手下人告诉朱刀,那个女人爬到营地的时候,肚子都磨烂了,而没有吃喝的朱刀是喝着那个女人的血才活着到达营地的。
看着那个小小的土包,里面埋了一个没有名字的女人,朱刀甚至不知道那个女人的原来名字是什么,而她却用生命拯救了他。
“只因为那时我顺手救了你?你傻不傻啊?我觉得你真的很傻!是天底下最傻的女人!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样做很无聊?我有妻子的,有儿子的!你让我怎么能忘了你!你真是一个大白痴!……”
朱刀站在那个小小的土包前骂了一夜,骂的自己嗓子都撕裂了,咳出来的都是血。
从此后,朱刀早上的时候会傻傻的站在帐篷口看日出,想老婆想儿子,晚上睡觉前却会去看看那个埋的并不远的小土包,里面有一个傻的用自己的性命去救一个坏男人的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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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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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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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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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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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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