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怨偶天成>第 27 章 郡主打虎
  门外忽然传来小太监的声音:“启禀皇上,太子殿下来了!”

  皇上将手中的奏章撂在御案上,有些惊奇地说道:“今是是怎么了,一个个的都要来见朕,让太子进来吧!”

  太子推门而入,恭敬地向皇上行了个礼,唤道:“父皇!”ωωω.χΙυΜЬ.Cǒm

  皇上坐在案前,微微向后一仰,习惯性地转动着大拇指上的扳指,说道:“都这么晚了,太子怎么来了,让朕猜猜,太子可是为了和宣和那丫头的婚事来的?”

  顾修瑾曼声道:“启禀父皇,儿臣此次前来,乃是有一些政事要向父皇详细禀告,事关民生大计,不宜耽搁!”

  “先前城门封闭,京中存粮不够,儿臣便将粮仓中的粮食先调了出来,以供百姓使用,如今存粮只怕不足原来的三成,只是眼下民生凋敝,百姓尚需休养生息,只怕也无余粮可以上缴。”

  皇上的脸上始终挂着浅浅的微笑:“此事朕已知晓,明日自会命户部去拟定征税方案,太子可还有其余要事?”

  顾修瑾顿了一顿,又躬身做了个揖,说道:“父皇英明,儿臣斗胆,也觉得和绾绾的婚事实在急了些。”

  知子莫若父,自打顾修瑾的脚踏入这扇门,皇上便已知晓了他的心思,说是为了民生大计而来,实际上还是为了婚事而来。皇上不曾为了太子的“斗胆”而大动肝火,脸上的笑意反而更深了。

  “太子这是何意,朕让你娶宣和,你难道不明白其中用意?朕倒是也听闻过你与那宋小姐的传闻,可你是太子,应当分得清轻重。”

  “父皇多虑了,儿臣并无其他想法,只是这婚期实在定的有些着急,只怕礼部也来不及筹备,还请父皇三思。”

  顾修瑾接到圣旨后,头一个想法便是想去见叶绾,可惜终究晚了一步,叶绾早就收拾好东西回了淮阳王府。比起叶绾刚刚回京的时候,两人的欢喜似乎缓和了一些,只是顾修瑾也能感觉到,现在的叶绾还是不想嫁给自己的。

  他身居高位,自小学的便是帝王权术,也见惯了阴谋诡计。凡是想要的,便要不择手段地去争取,他也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正人君子,唯有一点,在成亲这件事上,他并不想勉强叶绾。

  皇上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从众多奏章中抽出了一封信,递给顾修瑾。后者拆了信封,取出里面的薄纸,细细阅读起来。

  待他阅毕,皇上轻叹一声说道:“与北疆毗邻的镇铎国不日便要访京,若非事情实在紧急,朕又怎么会急着让你完婚?”

  “宣和这孩子也是朕看着长大的,与朕的亲生女儿无疑。若非她的身份实在过于特殊,朕也不会这样逼她。她今日在御书房外站了一个下午,都没能得到朕的召见,眼下那丫头,只怕要在心里埋怨朕了吧!”

  镇铎国虽然只是一个小国家,然而极善于打造武器盔甲,凭借这一优势,在近百年来迅速崛起。如今突然访京,也不知是何意,而东隅国刚刚经历一场浩劫,国力不稳,如今皇上需要快速凝聚民心,稳定政局。

  淮阳手握兵权,又是常年驻守北疆的重臣。而叶绾是淮阳王的独女,她的立场也就表明了淮阳王的立场。更何况叶绾远赴南荆,请回来了妙手回春的清音大师,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眼下正是深得民心的时刻。

  所谓趁热打铁,皇上觉得眼下便是让两人成婚的大好时机。

  裕容宫中,叶绾将心事向熹平诉说了一番后,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不知不觉夜色渐深,她索性在裕容宫住下了,趁着宫门还没落钥,熹平遣了便亲信出宫向淮阳王通报一声,免得王爷与王妃焦急。

  叶绾说道:“好在如今裕容宫足够宽敞,我们也不必挤在一张床上了。”

  熹平想起从前的往事,眼中也闪烁着笑意。

  叶绾年幼时,有一次跟着父王母亲前来宫中赴宴,趁着大人不注意,多饮了两杯果酒,便觉得昏昏沉沉,死活赖在宫中不肯离开。熹平年幼时长得软软糯糯的,精致的像是宫廷匠人们雕刻出的瓷娃娃,叶绾一见便欢喜。赖在她身边坚决不肯走。

  淮阳王没了法子,只能请求皇上留叶绾在宫中住一晚。

  那时熹平还是个不起眼的公主,远不如现在受宠,只能跟着母妃住在偏远简陋的宫殿中。那晚叶绾和熹平挤在一张床上睡了一夜,因为酒精的作用,睡得十分酣甜,倒是苦了熹平,提心吊胆了一整夜,叶绾翻个身,她便会立刻惊醒,小心翼翼地瞅着身边躺着的小姑娘,眼见她呼吸平稳,这才又安心睡下。叶绾踢了被子,熹平怕她冻坏,时不时地还要起来为她盖上被褥。

  如此反复折腾了一个晚上,直至天明时分才沉沉睡去。

  两人的情谊便是从那时起便结下的,以至于后来叶绾常常说,她们两人是生来便要做好朋友的,否则京中美人那般多,怎么自己偏就赖上了熹平呢?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多年。

  翌日仍旧是个好天气。叶绾没再去求见皇上,直接出了宫,他方走到宫门口,便见那边听着一辆马车,瞧着有些熟悉。

  渐渐地走了近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马车中伸了出来,轻轻挑起了门帘,紧接着,便有一张连露了出来。

  多日不见,顾修瑜还是像从前那样没个正形。他甫一露脸,便笑着向叶绾吹了个口哨,笑着说道:“绾绾,听说你昨晚宿在了裕容宫,我今日一大早便在此处等你了。走吧,我领着你去茶馆喝茶去!”

  叶绾愣了愣:“你专门在此处等我?”

  顾修瑜笑着应了。

  叶绾说道:“从前怎么不见你这般殷勤,只怕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吧!”

  “唉,这你可冤枉我了,我昨日听说你与太子的婚期定了。便想趁着如今还有机会,多带你四处游玩一番,等你成了太子妃,这些乐趣我便只能自己一个人享受了,想想都觉得寂寞。”

  若是昨日有人在叶绾面前说这番话,叶绾准要气的跳脚,可是过了一晚,她已经想开了许多,熹平说的对,她们生来便拥有令常人艳羡的身份地位,荣华富贵。但凡事总是有得有失,既然受了老天在其他方面的偏爱,总要吃些亏。

  是以她只是冷哼了一声,便上了马车。倒是让顾修瑜震惊了一番,心道这丫头怎么突然转了性。

  不过她想开了也好,省的自己再费心去开导了。凡事就该如此,既然改变不了,不如试着接受。

  城东新开了一家茶馆,有叶绾爱喝的雨前龙井。茶馆的东家又花重金聘请了说书先生,乃是放松心情的绝佳之地。

  顾修瑾要带叶绾去的就是这家茶馆了。如今时候尚早,可是茶馆中已然是高朋满座。

  京城许多地方都是专为权贵开放,只有出身富贵人家的人才有资格进去。

  可所谓茶馆,就是要接地气,是以这茶馆难的没有门第之见,从豪门公子到市井百姓,都能来这茶馆喝上一杯热茶,再添些银钱,便可加几碟小菜,与众人一起畅所欲言,才算热闹。

  原本这样朴实的地方无法入那贵族人的眼,这这茶馆的东家十分机灵。打从开店开始,他便四处搜寻那些权贵们有没有什么独特的爱好,他便可投其所好引起那些权贵们的注意。

  而这满城的公子老爷,官老爷们成日里忙不完的政务,根本没那闲心情凑这些热闹,纨绔公子们倒是有时间,只是奢靡惯了,偏爱那些斗鸡走狗的事儿。打听来打听去,东家最终把注意打到了这位京城风流榜排行第一的颖王身上。

  虽然是个闲散王爷,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官职,可是受皇上宠爱呀,更何况还是在皇后娘娘身边养大的,年纪轻轻地就封了王,是满京权贵都争相巴结的对象。

  更何况这位王爷虽说在京城风流榜上排行第一,却难得的没什么下流的嗜好,成日里无非就是爱听写小曲儿,看些话本子。又是个十分平易近人的权贵。

  是以东家花重金请了坊间有名的说书先生坐镇,又精挑细选了一些十分独特的话本子,这才敢将请帖递到了颖王府上。

  顾修瑜倒也没有辜负他这一番苦心,开张那天,果然大张旗鼓地来捧场。有颖王开了这先河,其他权贵也就放下了心中的成见,有了这个极好的开始,这家茶馆的生意倒是十分红火。

  而今日茶馆中前来捧场的人尤其多,从一楼到二楼做满了人,有些人来的玩,没了位置坐,就站在一旁。百姓们方经历了一场大难,正是爱取乐的时候,更何况今日说书先生说的乃是宣和郡主远赴南荆请神医的故事。

  满京城的百姓,哪有不知晓宣和郡主和清音大师的人,要不是靠着清音大师的药方,他们早就没命坐在这里了。故而对这个故事十分好奇。

  叶绾和顾修瑾刚进了大门,跑堂便应了上来,顾修瑾此前来过,他自然认得,至于叶绾,虽然在整个京城名声十分响亮,可大多数人也只是听说过这位郡主,并未见过真人。只是她既然和顾修瑜一道而来,想来也非富即贵,跑堂不敢怠慢。

  笑着说道:“王爷您来了,今个儿人多,不过您的位置我们都一直留着呢,王爷里边请。”

  两人刚一落座,便听那说书先生慷慨激昂的声音传来:“这日,宣和郡主带着神医,正要快马加鞭赶回京城时,忽听一道震耳欲聋的啸声传来,紧接着,从荒林中走出了一只吊睛白额的大猛虎。”

  叶绾挑了挑眉,和顾修瑜对视了一眼,后者用十分肯定的眼神向她表示,你没有听错,说的就是你。

  “那猛虎站起来有两个壮年男子那么高,身上黑色的斑纹闪闪发亮,四肢十分健壮,尾巴一甩,便能将一棵近百年的古树拦腰打断,”

  这是谁编的故事,也太荒谬了吧,谁会信呀,真当大家都是傻子吗?

  叶绾环顾四周,只见整个茶馆的人都聚精会神的听着,说书先生说道精彩处,他们还会张大嘴巴,发出啧啧的惊叹声。

  还真有人信呀!

  “话说绾绾,你真的在南荆荒林里遇见老虎了吗?”顾修瑜听了一会儿,顺口问道。

  叶绾白了他一眼。

  “我就说嘛,你哪有这本事。”

  不过这个故事倒是让叶绾想起了一件事。这一路上老虎倒是没有,只是在荒林边捡到一位昏迷的姑娘。说来也是奇怪,回京已经有些日子了,可是始终不见阿泽回来,连个口信也没有。

  阿泽不是寻常的护卫,乃是淮阳王为叶绾精挑细选出来的暗卫,做事也一向成熟稳重,即便一时无法脱身,也会用暗卫独有的方式捎信回来,这样杳无音讯的,着实有些奇怪。

  后来郡主打虎的故事越传越广,满京城的大街小巷中,但凡有话本先生出没的地方,都会讲上一两句这个故事。

  满城的百姓更是崇敬叶绾了,并且心中都已默认,郡主有打虎的本事。

  叶绾:感谢京城父老对我的厚爱,可是,这是一个女孩子期望拥有的名声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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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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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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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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