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这一次,由于叶绾是偷偷摸摸地出府,许多东西并未准备周全,她原想等着出了城后再去置备,可刚一出城,便见城门口停着一辆马车,另备有几匹快马。
沉离在一旁解释道:“这些是殿下为郡主准备的,马车上备有干粮和药材,以备不时之需。”
叶绾心中着实感动了一把,顾修瑾不与她作对的时候,还是蛮值得信赖的嘛。
叶绾粗略检查了一遍,物资准备的十分周全,就连那日顾修瑾递给她的锦帕也备了一些,据说还能用来解南荆瘴气的毒。
一切准备妥当后,一行人便准备出发了。越王山远在千里之外,若按正常的速度要十来天才能抵达,只是每多耗一日,便有无数生命消失,叶绾不敢耽搁,一路上快马加鞭,日夜兼程,总算在五日后抵达了越王山脚下。
南荆水汽充沛,山上的树木被养的枝繁叶茂,远远望去,郁郁葱葱的枝叶连成一片碧海。高耸的山峰直入云霄,山顶隐在云蔼之中,让人瞧不真切。
这越王山云气缭绕,宛若神仙洞府,果真是个隐居的好地方。
只是山势陡峭,根本无法骑马上山。叶绾只能命人将马儿安置在山下,领着众人徒步上了山。
走了有小半日,终于在山间见到了一座古寺,朱红色的木门紧紧闭着。似要阻绝一切纷扰,遗世而独立。
这寺庙修建的十分宏伟气魄,只是古旧的墙皮已经有些斑驳脱落,半旧的牌匾上嵌着“落拓寺”三个大字,金色的漆皮已经落了不少,只有字的边缘还残留着金边。
想来这寺庙已经有些年头了。叶绾遣了个侍从前去敲门,不多时,门后传来拨动门栓的声响,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门口先是探出了一颗光溜溜的脑袋,很快,便有一个穿着僧袍僧人现在大家面前。
那和尚看着和叶绾一般年纪,身形十分清瘦,宽大的僧袍套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空空荡荡的。
叶绾上前问道:“小师父,不知你们寺中可有一位姓纪的出家人?”云裳说过,那位神医出家前的本名姓纪,唤作初云。
和尚弯腰施了一礼,低垂着眼,说话的声音无波无澜:“回施主,来此出家之人皆没有名姓,唯有一个法号罢了,不过清音师兄出家前似乎是姓纪,想必施主是来寻他的吧!”
“那清音师父现下又在何方?”
那和尚伸手指了一个方向:“那边的山坳处有一个清潭,眼下这个时候,想必清音师兄正在清潭处钓鱼吧!”
叶绾觉得这里的和尚好生奇怪,僧人忌讳杀生,可这和尚说起钓鱼,面色竟然毫无波澜,似乎早已习以为常。
可这念头不过在她心中一闪,便被抛诸脑后。她是来找人的,这等小事实在无需挂怀,真要追究起来,此地的怪异之处还多得很呢。
是以她朝那和尚道了声谢,便转身朝着他指的方向走去。
这山路蜿蜒辗转,好在没什么岔路,转了几个来回后,隔着一片不太茂密的林子,叶绾远远地便瞧见了一个瘦削挺拔的背影隐在树丛之后,潭面有微风,吹得他的衣袖轻轻飘起。wWW.ΧìǔΜЬ.CǒΜ
叶绾朝那边走去,还未靠近便听那边传来一个清亮声音:“有客来访,恕贫僧不能起身相迎了。”
这声音懒懒散散的,又透着一股戏谑,像是骑马倚桥的纨绔公子,全然不像是个出家人的声音。
叶绾脚步微微一顿,仍是继续朝着那边走去,口中说道:“这位师父,想必就是纪神医了吧!”
叶绾离得近了,这才得以看清他的面貌,先前云裳称赞纪初云的医术登峰造极,她脑中想到的便是一个胡须花白的老者形象,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和尚。
而等到此时真正见了他的面貌,叶绾又是一惊。这个和尚面容清秀,肌肤细腻,若是未出家必然也是个翩翩公子的模样。如今他落了发,独自一人静坐在林间,可周身的气质只有一半超然地洒脱,另一半又沾染了俗世的尘埃。
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偏偏映在他身上丝毫不违和。
纪初云听叶绾称呼他为纪神医,笑着说道:“纪初云早已不再是尘世中人,而是一段风尘往事罢了,我如今入了佛门,过往种种都与我无关了。”
叶绾听他言语之中颇有避世之意,自己还未张口,便被他不着痕迹地拒绝了。
她眸光流转,笑着反问道:“出家人怎么还会在此钓鱼?”
“出家人便不能钓鱼了么?”
“哦,原来是我想错了。”叶绾刻意拖长了尾音,“原来师父钓鱼是为了放生。只是你想必不知道,这钓上来的鱼儿即便再放回水里,也不能成活了。”
纪初云懒懒地抬了抬眼皮,望着站在不远处的少女,有些无奈地说道:“姑娘年纪轻轻,倒是生了一张利口。”
“大师瞧着年纪也不大,怎么说话如此沧桑。”
要论能言善辩,叶绾这多年还从未输过。凭他她这三寸不烂之舌,今日无论如何也要说服纪初云下山。
京城近百万的人口,此时都沉甸甸地压在她的肩上,无论如何也不能后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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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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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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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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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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