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桑听了高兴,她就是要让许宥那家伙好好尝一尝一无所有求助无门的滋味。
她同许宥是上辈子的恩怨,他若是这辈子知难而退不再打秦家主意,她也懒得再同他打交道,从此彼此做个路人,一辈子不要交集。倘若他还不死心,她自有大把的手段让他一败涂地。
昨儿她没有睡好,就想着今日司兰烨要过来,又不知道他过来干什么。
秋菊出去打探消息,不一会儿她又把春兰也支出去打探消息。
这会儿秋菊回来了,兴奋道:“姑娘,世子果然来了!”
秦桑一激动,站了起来,好奇的问:“他来为什么?”
秋菊摇头:“不知道呢,今日老爷夫人都在家里,世子同他们进了正厅谈话,奴婢听不到。”
秦桑眼眸微转,正厅?
她记得正厅除了正门进,还有一个侧门,侧门后头有一道宽大的屏风,隔着屏风应当可以听到。
她急忙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妆容和衣裳,她今日挽着流云髻,斜插着一只鎏金梅花嵌红宝石的簪子,眉心一点淡金色的花钿,穿着一件樱红绣金线牡丹轻罗锦袄,披着一件滚白绒银白貂裘,真明媚如花,娇颜似画,如同天下落下的小仙子。
她理了理发髻,便转身往前厅走去,进了侧门悄悄的躲在了屏风后头,春兰和秋菊也悄悄的跟在她身后,三个一起躲在了屏风后偷听,客厅的声音一清二楚。
“我父亲从边关来信,吩咐了亲事的事情。今日我同舅父一起同过来,想同伯父和伯母,一起将日子定下来。”
听到了司兰烨的声音,秦桑心口猛地一跳,她紧张的捂住了心口,原来他这次来是为了订日子?
秦鼎也有些吃惊,当他和李氏看到司兰烨的样子和状态,越发觉得惊喜。他看起来比传说中的要好太多,这样雍容优雅的气度,实在让人喜欢。
男方亲自过来订日子,是对这桩婚事的重视,秦鼎是高兴的。
“既然世子今日亲自上门,又有长辈在此,自然应当定下婚嫁的日子,只是我不知道侯爷人在边关,何时能回京?若他不在,这婚事恐怕也不好进行。”
司兰烨道:“父亲在心中说过,最迟在明年三月即回京。只要婚事定在三月之后,便无妨碍。”
秦鼎和李氏对看了一眼,相□□了点头。既然对方已经将诸事安排好了,女儿也没有什么异议,日子自然可以定下来。
几人一番商议,又选了良辰吉日,便将两人的婚事定在了明年的三月十五。
秦桑掐指一算,距离婚期也不过三个月,恐怕年后便要开始各种忙碌了,待得嫁妆婚礼一切都备齐了,也就到了她嫁人的日子了。
好快啊!
她心里一阵慌,当听到外头他的声音时越发的慌乱。她真的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吗?
一个不留心,她无意踢到了屏风,那屏风发出轻轻“咚”的一声。
春兰和秋菊两个吓了一跳,僵的一动不敢动。秦桑也吓住了,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
司兰烨抬头向这边看了一眼,唇角微扬,对李氏道:“在下此次前来,准备了一份礼物给秦姑娘,不知可否亲手送上?”
李氏听了笑道:“世子客气了,一家人有什么可见外的。她现在应当在玉兰苑,我着人引世子前去便是。”
司兰烨道了一声多谢。
秦桑听说他要去玉兰苑探望她,慌忙蹑手蹑脚的同两个丫鬟一起从侧门出去,飞快的回了玉兰苑。
等她喘了一口气,就听到小丫鬟来报,说世子过来了。
秦桑忙道:“请他进厅里坐。”
春兰去斟茶,秋菊捂嘴笑道:“要是世子爷知道姑娘为了见他前后的跑都跑出汗了,定然高兴坏了!”
秦桑啐她道:“小丫头,就知道打趣你主子。以后也给你找个人嫁了,看看你还打趣谁?”
秋菊红了脸,不敢做声了。
秦桑立在红梅树下,抬头看时,那人迎面走了过来。
他今日没有穿白色,而是着一件宝蓝色销金云纹锦袄,腰束玉带,披着一件银灰色貂皮披风,走在雪地里,愈发显得容光绝艳,清贵绝尘。
他来到了她的跟前,低头看她,道:“站在外头做什么?冷的很。”
秦桑抿唇笑道:“没关系,我穿的多,不怕冷。”
“我今日来的目的,你应当知道了吧?”他眼底带着几分戏谑。
秦桑一怔,恍惚明白,方才她在屏风后偷听的事情,他知道了!
她很是难为情,岔开了话题转身进屋:“茶应当备好了,世子进来吧。”
司兰烨是第一次来她这里做客,进了屋便暖香阵阵,十分舒适。厅中各项摆设亦是精致,墙角摆着琴台墨案,墙角瓷瓶中插着大束红梅,显得厅中生气勃勃。
他抬眼,便看到墙上挂着一幅墨竹图,那图正是两人合作的那幅,不由得唇角微微扬了扬。
秦桑见他看那画,有些不好意思,拿起茶杯低头饮茶。
司兰烨从承安手中拿过匣子,道:“这次来给你带了点礼物,你看是否喜欢。”
秦桑好奇极了,她爹和哥哥都经常从各处带贵重礼物给她,什么样的宝贝她都不稀奇。但是她好奇,司兰烨回送给她什么。
当她打开那盒子的时候,不由得愣了一下。
“这是……”
她将东西从盒子里拿了出来,惊喜的细细观看。
“好精巧啊!”她轻叹。
一旁丫鬟也瞧着惊叹。
“这么精致啊,没见过这样的呢!”
“就是,很漂亮呢!”
拎在秦桑手中的,正是一只精致的小灯笼,这灯笼比一般的灯笼小些,也精巧许多。
精致的青竹上蒙着玉白色的纱,灯笼上一个胖胖的小兔子栩栩如生,周遭描绘着青草鲜花春光灿烂。
灯笼口上下的口上镶嵌着晶莹剔透的水晶,下面缀着华丽的水晶流苏。
秦桑乍然看那兔子,竟有些眼熟,她蓦地想起,这不是当初她给他留的那个兔子吗?
他照着画了一个,当然画的更生动灵活。
所以,这个应该是他亲手做的吧?想到这,她心里甜甜的。
但她也有些疑惑,见过有灯笼嵌着金丝银丝的,却从没见过嵌水晶的。
“这个可以点吗?”她问。
“自然。”
“为什么是水晶?”
司兰烨道,“晚上你试试便知道了。”
“哈?”秦桑不满的瞥他,“你又卖关子。”
司兰烨淡笑不语。
“喜欢吗?”
“自然是喜欢的!”女孩笑的裂开了嘴角。
礼物送到了,他也该告辞了,出来时,他看到外头廊下的冰雕梅花,他诧异的扬了扬眉。
这冰雕梅花本是他随意所做,如此笨重,她竟从山上一直带到了家里?
秦桑见他目光停留在冰雕上,惋惜道:“可惜天气一暖,便要化了。”
司兰烨看了她一眼,眼底带着几分暖意,道:“傻丫头,冰雕虽会化,但灯笼不会。”
听到那句“傻丫头”,她心肝儿颤了一下,随即问:“灯笼是你亲手做的对不对?”
司兰烨不置可否。
秦桑开心的咬着下唇,低低的说:“我就知道!”
司兰烨笑了笑:“傻丫头,我要走了,你不必送了。”
秦桑不服气地道:“我不是傻丫头。”他老是叫她傻丫头,人家可一点都不傻好吗?
司兰烨揶揄的道:“好,不叫傻丫头,我叫你桑桑,可好?”
秦桑一怔,抬头,看到他修长的墨眸中流转温柔的星光,那样的星光让她无法拒绝这样亲昵的称呼。
她红了脸,垂下头手指绞着衣带,轻声道:“桑桑就桑桑。”
父母兄长都叫她“桑儿”,这世界上唯独他叫她“桑桑”。
看到她娇羞如花的小脸,他忍不住伸出了手。
冰凉素白的手指轻轻的滑过她嫩白的脸颊,冷的她打了一个寒颤,秦桑诧异的抬头。
他的手指比她的还冷,明明他穿着貂裘。她知道她的父兄即便是在冬天手也是热的。
他眸色如墨,沉沉如水,低声道:“桑桑,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他的手指落在她的脸颊上轻轻摩挲了一下,正要收回,却被她温热的小手紧紧的握住了指尖。
“司兰烨,我不会逃。”她目光坚定的望着他,“你如果讨厌我想退婚就直说,但如果不是,我不会逃的。”
他定定望着她良久,眸色晦暗低沉。
她这么可爱,他怎会讨厌她?别的女子都拼命远离他,唯有她傻乎乎的靠过来。因为太傻了,傻得他都看不下去了。
“桑桑,现在不逃,以后就逃不了了,一辈子……都逃不掉了……”
她从未见过他这样的眼神,暗沉的仿佛能将人溺死,但眼前的这个人是他,她知道,哪怕是深渊,她也不想逃了。
她咬着牙一言不发,只是握着他的手倔强的看着他。
看着她执着的目光,他幽幽轻叹道:“桑桑你……让人无可奈何啊……”
“我知道你觉得我傻,可是我就想做这件傻事。”
司兰烨看着她的手,唇角扬起清淡的浅笑。
秦桑自己觉得难为情了,放开了他,将手藏到了身后。
“走吧,送送我。”他转身向前走去。
两人并肩而行,春兰和秋菊两个在后面跟着对视一笑。真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呢!
到玉兰苑外头,他停住了,道:“我走了,你回去吧。”
秦桑点了头,转身进了院子。
“元宵之约还记得吗?”她听到身后传来他的声音。
“记得!”她偷偷的弯起了唇角,头也不回的应了一声,然后快步走进了院子。
回到房里,好一会儿她心情才平静下来,她看着自己的手心,心中羞涩又欢喜,方才她握着他的手呢,他的手是真的冰冷。下次见,她一定给他带点补血的好吃的东西。
晚间,她拿了小灯笼在手中把玩,这灯笼太过精致,她把玩时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下子弄坏了。
春兰和秋菊在一旁看热闹,春兰将烛火递给秦桑,秦桑小心翼翼将灯笼里的小蜡烛点燃。
“亮起来了!”丫鬟轻呼。
她们将屋里的拉住都灭了,只剩下小灯笼。没想到当小灯笼亮起的那一瞬,满屋华彩五彩斑斓如梦似幻,犹如置身七彩银河之中,银河之中,那胖胖的小兔子无忧无虑,仿佛活蹦乱跳一般。
“哇!”几人惊叹起来。
“世间恐怕只有世子有这样的奇思妙想吧!”
“太美了,我们是真的在人间吗?”
秦桑也意外极了,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灯笼,竟有如此乾坤。
抬眼望着满屋的斑斓,他仿佛送给她一个五彩的梦。
她幸福的扬起了唇角,她仿佛就是那只胖胖的小兔子,一蹦一蹦的,跳进了属于他的世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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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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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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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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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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