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觉得小渝的问题有点严重,她特别焦虑。”
“你也发现了,她最近真的是怪怪的,晚上也失眠,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这么严重,难怪我看她的脸色这么差,整个人还那么憔悴。大哥,我能不能问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
“问吧。”
“你们家的那个小保姆小菊,有没有跟林潇姐一样,对你有过暧昧举动?”
林浅的问题够直接,顾东君的回答更直接,“有,她第一天来,看我的眼神就不对,到家第三天,她趁我们睡着偷摸进我们房间,被我发现后她说听到小月亮的哭声所以进来看看,第五天,我上厕所,她没敲门就进来了,为此我郑重警告过她,她就给我装无知不承认。”
林浅干笑着,那画面,想想都尴尬啊,难怪大哥不能忍受,是人都不能忍受啊。
“我跟小渝提过换个保姆,可上个月刚好遇上换季,小月亮断断续续一直在生病,病了好,好了又病,小渝也感冒,所以这件事就一直拖着了,但人是一定要换的。”
“小渝说她很机灵,帮了她很多忙,人也天真,大哥你觉得她天真吗?”Χiυmъ.cοΜ
“装的吧。”
“哈,英雄所见略同。那个小菊有没有做过什么更过分的事?”林浅隐隐觉得,如果小菊就此收手,想来大哥也不会坚持要换保姆,大哥是一个很温和很善良的人,绝对不会刻意为难一个初次到大城市来谋生的小姑娘。
特别是,在大人小孩轮流生病的情况下,这个小姑娘还成了他最重要的帮手。
“唉,小姑娘挺有心机的,最近我加班晚归,小渝哄小月亮睡觉,有时候她自己也睡着了,小菊就会专门等我回家,”顾东君开始掰手指头,“拿包、换鞋、脱外套,完了之后还给做宵夜,我拒绝了,非常严厉地对她说不需要做这些,从此以后她是没再做,但一见我,就跟受了气的小媳妇儿似的,一脸委屈,我就郁闷了,你给我摆这种眼神干嘛,你又不是我媳妇儿!唉,没法说,跟小渝说吧,怕引起她焦虑,所以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换人。”
林浅暗暗想着,小渝啊小渝,你怎么这么放心呢,还没一点戒备心,幸亏大哥忠诚,要不然你得多多少好姐妹?!
“大哥,我不知道,今天我一时嘴快跟小渝提了一嘴,我一看那个小菊就不对劲,我就忍不住说了,然后她就焦虑了。”
顾东君当下就皱起了眉头,十分的担心。
“我看出来她很焦虑,所以就劝,你看她晚饭的时候也没有不对劲是不是?说明她还是能听进去劝的。”
“也就是能听进去你的劝,谢谢你啊,帮我劝她出去玩。”
“客气了,毕竟你才是她最亲近的人,她有什么异常,还要你多注意。”
“我知道。”
“她有事你随时给我打电话,那我就先回去了。”
“好,路上小心。”
正说着,顾城骁的车慢慢行驶过来,停在林浅的身边,他落下车窗,“哥。”
顾东君:“特意过来接人?怎么不到我家来吃饭?”
顾城骁:“没,刚下班,顺道过来接她。”
顾东君:“吃饭了吗?”
顾城骁:“吃了的。”
林浅坐进车里,顾东君朝他们挥挥手,“路上小心,改天见。”
车子开远了,转弯开进了夜色之中,看不见了,顾东君双手插袋,转身回家。
有了林浅的提醒,林渝自然就会多注意小菊,客厅里,她一边看着女儿玩耍,一边用余光看着小菊。
顾东君回来了,在家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小菊双眼放光,立刻跑到了门口。
她赶快拿出了拖鞋,卑微地蹲下身子,要帮顾东君换鞋。
她似乎,很喜欢做这件事,就好像她是他的妻子一样。
“咳咳!”顾东君咳了两声,冷漠地说道,“这双不舒服,丢了吧。”他绕开小菊,自己去鞋柜里拿了另外一双棉拖鞋换上。
林渝没有错过小菊眼中的失落之色。
有些事情,你没有去留意的时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一旦你用心去留意,就会发现许多问题。
她发现,只要顾东君在家,小菊就会比他不在家的时候,来的活跃。
顾东君不在家的时候,小菊只要一空下来就会发呆,有一次,她还取笑她少女怀春的样子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小菊告诉她,说自己喜欢一个明星,幻想着跟那个明星同居。
而只要顾东君在家,小菊仿佛永远都是活力四射的,特别勤快,特别来事,还特别爱笑。
此刻,面对顾东君的冷漠拒绝,小菊一脸想哭的样子,她蹲在地上,手里拿着被顾东君丢弃的棉拖鞋,久久没有站起来。
“这……这……这是新的……”小菊支支吾吾的,特别不舍得丢掉这双新拖鞋。
林渝苦笑了一下,那双拖鞋,是小菊跟她一起去超市购物的时候,小菊挑的。
——“顾先生,我和太太今天去超市了,我们买了好多东西,你脚上这双拖鞋是我挑的,舒服吗?”
——“顾先生,今天的菜和您胃口吗?我看那虾特别新鲜,就买了。”
——“顾先生,你的衬衣我已经熨好了,还不小心烫到了手……”
——“顾先生,你今天回来好晚啊,太太和小月亮已经睡着了,就我在等着您……”
许多许多的话,林渝以前根本不会去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心里都堵得慌。
小菊还想挽回一下,“顾先生,要不……就放着先?万一哪天你想穿了呢?”
“丢掉!”顾东君看都不看一眼,直接说道。
林渝不当回事,继续陪小月亮玩,只用余光关注着她,只见她泪眼汪汪的,抿着嘴唇,忍着伤心将拖鞋丢进了垃圾桶里,然后,她低着头,一声不吭地转去了洗手间。
不经意间,林渝窥探的视线与顾东君探究的眼神撞了个正着,刷的一下,林渝就红了脸,特别的难为情。
顾东君过去,握住她的手,掰过她的脸轻吻一下,“尽快换个保姆吧,这个……烦。”
林渝的嘴角微微一扬,内心的阴霾一扫而空,“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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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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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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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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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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