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飞扬人生>1、开局就结婚了可还行?
  时间:2000年,农历三月十六。

  地点:平行世界明国楚州,天月县玉凤镇刘家村。

  刘垚醒过神来,看着屋内的一切显得还是不是很适应。

  哪怕,他已经穿越过来了三天,可是怎么都觉得不对劲。

  你说说,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穿越了呢?

  我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就把我弄穿越了,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我去你妹的老天爷,神经病啊把我弄过来?”

  就在刘垚抱怨的时候,一个长相非常清秀的女子走了进来。

  对方的长相还是挺出色的,虽然不施粉黛,虽然身上的衣服很土,可是她穿着总有一种难言的清纯气质。

  “你好了一点没有?”

  女人走过来,挨着刘垚就坐下来了。你们别误会,这就是刘垚的老婆。

  没错,他穿越过来,真的就有了老婆,并且还是在结婚当天穿越过来的。

  原主在三天前结婚,结果被喜酒喝多了一下子喝过去了,如今的刘垚接管了这具身体。

  这个女孩子,是邻村的一户人家的女子,名字叫做李秋月。

  怎么说呢,对方之所以嫁给他并不是因为爱情。

  有个毛线的爱情,两个人其实虽然见过不少次,但是要说起来还真的不是很熟。

  最后是为啥子呢?

  因为,这个李秋月家里出了事,需要五千块钱,最后只能嫁女儿了。

  而刘垚的父亲刘大力,一下子就看中了这个姑娘,想让他当自己儿媳妇。

  这不,直接说明了,五千块钱的彩礼,秋月嫁给自己儿子。

  李秋月也明白家里的情况,确实需要一笔钱。最后,她答应了下来,不过这一次家里人也伤了她的心。

  她母亲是一个重男轻女的人,为了大儿子买房子的事情,就这么把女儿给嫁了。

  而至于刘垚,他则是没所谓的肯定答应啊,这个李秋月长的挺好看的,听说人也勤快。

  所以,自然是答应下来的。

  这不,就这样没多久就把婚礼办了。

  坐在刘垚旁边,李秋月还是内心稍微有点紧张。或者说,她根本没有想过自己这么早就嫁人了。

  虽然说,她并不讨厌这个刘垚,但是还不习惯啊。

  刘垚其实长相也还不错,有些帅气。

  结婚当天,原来的刘垚被很多人灌酒,一下子喝过去了。

  就算是如今刘垚接管了身体,可是这几天也是没有什么精神。

  这不,李秋月一进来才问他怎么样了?

  “没得啥子事了,就是当天酒喝多了。辛苦你了,这几天家里的事情要你来操心。”

  李秋月摇摇头,摸了摸刘垚的额头,然后去厨房里面端过来了一碗稀饭。

  “喝点稀饭吧,你这是明显醉的太狠了,这几天先吃一点清淡的。”

  说完,李秋月红着脸蛋儿,下意识的想要喂刘垚吃饭。

  刘垚看了一眼这个红着脸蛋,并且很是紧张的李秋月,忍不住笑了起来。

  “算了,看你这么紧张,这个还是我自己来吧。”

  李秋月将碗递给刘垚,随后沉默的点点头。

  “那行吧,你先吃点东西休息一下,我去割一些猪草回来。”

  说完,李秋月穿上了一双解放鞋,然后将一个背篓背上,里面放了一把镰刀斜背着背篓就出门了。

  背篓的背带,也是用竹子做的,不过顶端缠了一些布条,这样的话就能让肩膀轻松一下。

  刘垚的家,是一套农村并常见的泥瓦房。

  这玩意儿吧怎么说呢,家家户户都是这个样子的。

  这个年代的刘家村,连一家砖房都没有。

  这一次,刘垚的父亲刘大力为了凑齐这五千块钱的彩礼钱,将家里可谓是消耗一空。

  其实这也好在,刘大力是一个泥瓦匠,也算是一个手艺人了,所以他才能拿出这笔钱的。

  不然的话,这笔钱那是无论怎么样都拿不出来的。

  如今的泥瓦匠,二十或者二十五一天的工钱,这还是好在他是手艺人是大工。

  如果是小工的话,一天才十二块钱。

  这五千块钱,可以说将他们家的存款给差点清空了。

  如今这个年代,能够有一万块钱的存款那就是有钱人家了。

  家里有一方钱的话,那是真的了不起。

  李秋月背着背篓,从家里旁边的一条小路走出去,就来到了旁边的园子里面。

  这里有很大一块地,不过是好几家人的土地了。

  如今正好是春天时节,地里面有非常多的那种野菜非常的嫩,用来喂猪是很好的东西。

  家里有两头猪,这是喂着过年的。

  将背篓放在旁边的小路,李秋月走进地里面,然后就开始割猪草。

  她的手脚非常的麻利,没有多久就弄了一堆野菜。

  弄完了以后,背着野菜就回家,她就将所有的野菜倒进一个木盆里面。

  接下来,只见她拿出了一把猪草刀,木盆里面垫着一块木板。

  而她也是将猪草卷成一捆,然后手脚非常麻利的杨起猪草刀开始剁猪草。

  说真的,非常的麻利,一般人只怕随时都要一刀砍在手上。

  可是,在李秋月这里,这一切格外的顺利。

  没多久她就做完了这一切。弄完了以后,她就来到了厨房。

  农村的厨房,一般都有两口柴火灶。其中一个,是用来炒菜的锅。

  而旁边的一口,就是用来煮猪食的。

  李秋月去旁边偏房里面,打开了地窖的板子,将一副特质的楼梯拿过来斜着放下去,底端紧紧的抵住了地窖的墙面。

  接着,她拿着一个撮箕走下去,没多久就弄了一撮箕的红薯出来。

  这玩意儿,是去年秋天放进去的。农村的这种地窖,可以将这些东西储存很久不会烂的。

  你比如土豆,红薯之类的,都是放在里面,可以放到第二年都没事。

  弄起来以后,李秋月将红薯放在房子外面的一个石岗里面,接着拿着一个耙子,就开始洗红薯。

  洗干净以后,她把红薯捞起来然后端进厨房放进猪食锅里面,接着添加了一些水,然后用一块厚膜把红薯盖起来。Χiυmъ.cοΜ

  她就找来一盒火柴,将从村里一个木匠家里弄来的引火的树沫拿了出来。

  点燃以后,直接塞进去,很快大火就燃烧了起来。

  看到火燃起来,李秋月开心的笑了笑,然后放好火柴就开始忙碌起来。

  ……

  就在李秋月忙着煮猪食的时候,刘垚此刻则是呆滞的看着屋子的房梁。

  “我丢,竟然还有金手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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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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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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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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