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身穿黑色礼服的人肃穆而立,面带悲容。
因为今天,是孙家老爷子孙长贵的葬礼。
孙长贵出生贫寒,但凭着一手鉴宝绝活和乐善好施的性格,在芙蓉市赫赫有名。
上至市领导,下至街头小贩,无不为他的离世感到惋惜。
就连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芙蓉市四大家族,都分别派出代表前来吊唁。
少倾,孙老爷子的棺椁下葬。
一抔黄土落下,孙家老少扑倒在地,嚎啕大哭。
四周的宾客,也忍不住黯然抹泪。
然而就在这时,山脚下传来一阵歌声,声调轻快,仿佛遇到了天底下最开心的事。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歌声来得奇快,上一刻还在山脚,下一刻已经在不远处,直奔葬礼而来。
空气中悲伤的氛围凝滞,宾客们面面相觑。不知道是哪个不开眼的家伙,敢来这里捣乱。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最后一个字唱完,众人猛然回头,竟发现唱歌之人,不知何时已站在墓前。
那人看起来二十出头,穿着一身白色布衣。静静的站在那里,背影有种说不出的孤寂。
“你是什么人?”
孙长贵的遗孀唐老夫人皱起了眉头。
在葬礼上唱歌,这分明是不尊重逝者,把孙家脸面当众践踏。
布衣男子彷如未闻,平静的看着面前的新坟,喃喃道:“小孙,真羡慕你,才九十二岁就死了,这是多么大的福气啊。”
“为师就惨了,不知还要多久才到尽头……”
语气落寞,带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沉重,仿佛孙长贵只是他的一个晚辈。
宾客们轰然大惊。
连四大家族掌权人,见了孙长贵都要叫声孙兄。这小子才多少岁,竟敢如此目中无人?
即便来吊丧的人群中,还有官方的代表,恐怕孙家也不会善罢甘休。
果然,布衣男子还没说完,四名孙家仆从就在一名年轻女子的指挥下,杀气腾腾的将他围在中间。
“我爷爷不幸辞世,全家上下悲痛莫名。不管你是谁,若不道歉,我们孙家绝不轻饶!”
那女子身穿丧服,脸上未施粉黛,却娟秀文雅,犹如鹤立鸡群,正是孙家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孙淑月。
“我为什么要道歉?”
“古语有云,喜丧者,福寿全归。孙家儿孙满堂,是为全福。小孙已满九十,是为全寿。他身前行善积德,临终时不受病痛折磨,是为全终。这种喜事,长歌当哭有何不可?”
布衣男子背对众人,反问道。
山腰一片寂静。
宾客中不乏满腹经纶的学者,可他们发现,布衣男子的话竟然无法反驳。
孙淑月更是无话可说,她气得满脸通红,狠狠的跺了跺脚,道:“好,唱歌可以不追究。但你,你怎敢把我爷爷叫做小,小孙?”
爷爷被他叫做小孙,那孙家上下该叫他什么?“被我叫小孙,是他莫大的荣幸。”
布衣男子转过身,漠然的看了看孙淑月。
他的面容并不俊朗,然而那一双眸子,却如黑洞般深邃,仿佛吸纳了十万年的时光。只一眼,竟让孙淑月无法动弹,眼睁睁的看着他走到唐老夫人面前。
“小孙和我有旧,孙家我自当照拂。以后有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布衣男子右手一挥,一张纸羽毛般落在木然的唐老夫人身上。
接着,他旁若无人的向山下走去。
“你给我站住!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当我孙家好欺负吗?”
孙淑月终于反应过来,一声令下,四名仆从如狼似虎的向布衣男子追去。“住手!”
一道沧桑威严的声音响起。
“奶奶,为什么!”
孙淑月诧异看去,开口的竟是唐老夫人,这让她很不理解。
但唐老夫人并没理会她,右手紧紧抓着纸张,左手颤巍巍的从兜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喃喃道:“怎么可能?这世上怎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奶奶,你在说什么啊!”
孙淑月满头雾水,好奇的凑上去一看,顿时俏目圆睁!
那张照片是两个人的合影。
其中一个,是年轻时候的孙长贵。
而另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年龄和那时的孙长贵相近。
照片已经有些模糊,但那人的一双眼睛依旧明亮如晨星,和刚才那个布衣男子一模一样!
怎么可能?
这可是孙长贵二十多岁时的照片,将近七十年过去,就算驻颜有方,也该老态龙钟,怎会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
望龙山山脚,刚祭奠完孙长贵的苏炀情绪低落。
他其实是个长生者,生于十万年前修仙者遍地都是的修法时代。
十万年间,他经历过尸横遍野的神魔大战,捕杀过力大无穷的蛮荒怪兽,与尼安德特人一起唱过歌……
直到五千年前,他最后一个师弟渡劫成功,飞升进入仙界。
从此蓝星进入末法时代,灵气枯竭。无论他怎么修炼,都无法突破到下一个境界。
在枯燥无聊的漫长岁月中,他除了周游列国,寻觅修法时代的遗迹外,还偶尔会指点几个凡人,让他们成为行业翘楚。就像他师父当年不分贵贱,传道受业一样。
孙长贵只是他诸多弟子中,最普通的一个。
“师父曾说我无法斩断红尘,割舍不掉七情六欲,导致业障缠身,才无法修成大道。凡人命数匆匆,要受生离死别之苦,我本不该在他们身上寄托情感,可……我总是不忍心。”苏炀突然很想喝酒。
于是他按着记忆,来到芙蓉市的一条小巷。
这条小巷狭窄破旧,但挤满了达官显贵。
他们都是冲着巷子深处一家无名餐馆而来。琇書蛧
这家餐馆的老板只做一道菜,脾气还非常不好,据说国家电视台来采访,都被他毫不留情的轰出门外。
但他做的那道肥肠鱼,的确是人间美味,只要尝过一次的人,无不终身难忘。
“滚出去!”
苏炀刚到巷子口,餐馆里就有一个器宇轩昂的年轻人被推了出来。
在他身后,一个满身油腻不修边幅中年人拿着勺子大骂:“老子张易牙今天心情不好,都给我滚!”
满巷子的人,全都哀叹一声,沮丧的往回走。他们很多都是从其他地方赶来,排了几个小时队,没想到连门都进不去。没人注意到,张易牙看到巷口站着的年轻人时,身体直接颤抖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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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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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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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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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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