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燕子放进去后,当时我也没多想,不过还是很开心的,毕竟做好件力所能及的好事,要比拦路抢劫后心安很多的。
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和媳妇开玩笑说,今晚行善救了一条小生命,你怀着的肯定是个男孩。
说到这儿,兄弟得解释一下:我是来自农村的,在要儿子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了,儿子是偷着超生的,早晚会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过我认罪,愿赌服输――没办法,老爸是那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老封建,在小女儿出生的那五年中,每天都是愁眉苦脸的,特别羡慕那些能带着孙子在外面显摆的老家伙们。
当时媳妇也没在意,一家人说笑着就回家了。
第二天傍晚左右时,邻家一只狗儿生了一窝小狗,五岁的小女儿屁颠屁颠的去看小狗,结果大狗护崽,以为凑到眼前的小女儿要抱走它孩子,也没和我这个当爸爸的商量一下,张嘴就咬了小女儿小腿一下。
登时,在场人大慌,赶紧把哇哇哭叫的小女儿送到了医院,并通知了在超市工作的媳妇。
我媳妇挺疼小女儿的,得到这个消息后,,马上提前半小时下班赶去了医院,结果在上楼梯时,因为走的急了点,在楼梯拐角时,不小心碰到了楼梯栏杆。
她当时只觉得肚子疼了一下,也没在意,三步并作两步的上了医院三楼,刚走进打狂犬疫苗的那注射室内,还没有来得及和我说什么,却忽然蹲在了地上,脸色惨白,有血顺着裤脚淌了下来……
原来,她在上楼时碰的那一下,动了胎气,本身又算是高龄孕妇,结果造成了大出血。
当时就把我给吓毛了,把那注射的护士也吓得不行不行的,赶紧帮我们把妻子送到了妇产科。
妇产科医生不检查不要紧,检查后的结果差点把我吓昏过去,说依着镇医院的技术条件,根本无法阻止这种大出血,而且医院也没血库,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去大医院,要不然你媳妇就挂定了!
那位很有经验的女大夫告诉我们说,依着媳妇当前的情况,孩子是别想要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是妊娠三个月,正在最不能处理的要害处,既不能流产(流产的最多天数在60天左右),又不能引产(引产不能低于110天),当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先给孕妇输血等等。
我毫不怀疑医生是实话实说,因为媳妇躺在检查床上,血仍然顺着床脚往下淌。
那一刻,我真不知道该咋办了(事后才想到这可能是关心则乱),幸亏妹妹、和姑姑都在,妹夫开车,用最快的速度连夜赶向了市里。
那一晚,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了。
在去市区的路上,因为是带着小女儿的,她在半路开始发高烧,我抱着她,就像抱着个火炉那样,都烧的说胡话了,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
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幸好姑姑跟着,她揽着媳妇,尽最大可能的让媳妇能够保持稳定的坐姿,减少出血量。
那一路上,我就像是在做梦那样,紧紧搂着小女儿,坐在副驾驶上,愣愣的看着前方默不作声,感觉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后,才走完了六十公里路程,来到了有血库的大医院。
说来也巧了,来到大医院后,媳妇的大出血自个儿停止了,小女儿也在出了一身大汗后,退烧了。
别看咱们摊上这种事时,吓得脚丫子都毛了,但放在人家大医院专业大夫眼里,根本算不了啥事,只轻飘飘的说了句‘暂时住院观察’,就让我们交了押金去病房了。
虽说很不爽医生给的答案,可兄弟也不敢说什么,只能按照人家医生的嘱咐办。
有些事,就像它突兀的来,又突兀的去。
媳妇住院后,也没接受什么治疗,就慢慢安顿了下来,血也不流了。
姑姑去问大夫,媳妇情况怎么样,并一再强调能不能现在做手术,避免大人再出现那种吓人的情况。
可人家医生的回答,和我们镇医院的医生说法,是完全相同的,就说在这个妊娠月份,根本不适合做任何手术,只能住院观察啥的。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听从医生的。
不过大家都知道,孩子是保不住了,毕竟当时流了那么多血。
可事实总是在给人凶狠打击,让哥们我难受的嗨仙嗨死时,却又从容改变了最不愿意面对的结果:媳妇在那儿住了两天后,病情竟然稳定了下来,孩子仍然健康在他老妈的肚子里,做着他丫的春秋大梦。
就这样,几天后媳妇出院,回家静养了半年多,在龙年的腊月初一的清晨五点左右,做了个梦,梦到了一只小燕子,在两只大燕子的带领下,闯进了她的梦中,叽叽喳喳的飞了半天后,忽然消失――
然后,媳妇的肚子就开始剧痛起来,羊水破了。
对此,我们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尽管那天是大雾,伸手不见五指,我们赶了不到十五公里的路程,却用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赶到了镇医院。
那年的腊月初一清晨七点二十,小儿子安然降生在人世间。
媳妇说,在听到儿子哇哇的叫声时,她好像又看到了一只小燕子……
事后,那些妇产科的医护人员听说这件事后,都来媳妇产房内问这事。
其中一个年龄大的就说,这是好人有好报,本来你儿子不该出现在这世界上,不过因为你们两口子行善,燕子在保护你呢。
我们也不知道真假,就知道傻笑。
后来,我家老头子专门找我商量,说让他孙子叫燕子吧。
题外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当然说的有些罗嗦有些长,但我觉得这事挺灵异的,尤其是媳妇从手术室出来后,竟然问我有没有看到几只燕子飞过时,我更是茫然不知所措:这都大冬天,天寒地冻的,去哪儿找燕子?
这个题外故事,绝对是兄弟的亲身经历,一辈子难以忘怀的事,所以就把这件事当做一个故事情节写在了书中,一切为了本书剧情,并没有籍此宣扬某些被成为迷信的东西,至于别人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Ok,书归正传!
在方小艇的带领下,高飞穿过天井,来到了这栋四合院的正厅门前。
门前挂着芦苇编织的门帘,再加上已经褪色了的屋檐上的琉璃瓦、和窗棂,给人一种穿越回民国之前的错觉,但又那么真实。
方小艇伸手刚要挑开帘子,门帘抢先被屋里的高健城挑起。
看着儿子,眼里带着喜色的高健城点了点头,轻声说:“进来。”
“小飞,别紧张,你爷爷和你大伯他们,其实都很平易近人的。”
方小艇低声说了一句,迈步跨过了门槛走了进去。
别看方小艇安慰高飞别紧张,其实她每次见到老爷子和一号首长,心里却是紧张的很,虽说她现在已经是这个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但她毕竟出身草根,而高家却是红色世家,无形中她在高家长者面前,心底就会有种自卑。
房子虽然算得上古代建筑,但正厅内面积却很大,而且采光也相当不错。
冲门的墙下摆放着一张八仙桌,两边放着雕花太师椅,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双手拄着一个拐杖,腰板挺的笔直,坐在上座。
尽管他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坐着,却给人一种百万兵马大元帅站在阅兵台上的威风,浑身散发出一股子无形的上位者气息。
老人左首放着一个无背圆凳,被全国人民所熟悉的一号首长,就像一位儒雅的大学教授,看向门口的眼神里,含有淡淡的笑意。
高家老爷子和一号首长俩人坐着,至于包括高健城在内的其他人,不管在外面多么威风,在这儿却只有站着的份,这十几号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是高家的至亲。
方小艇一进门,就乖乖的站在了门后。
进了屋子后,她就知道再也没有主动说话的权利了。
高飞迈步走进正厅后,在门口稍微犹豫了下,就抬起了头。wWW.ΧìǔΜЬ.CǒΜ
他第一眼并没有看向太师椅上的老爷子,而是先观察两边的人。
站在桌子两边的那些人,就像古代上早朝的那些文武大臣那样,也都看着高飞,在大家四目相对时,有冲他点头的,也有冲他笑的,当然也有对他待理不理的,比方被某个少妇抱在怀中的那个七八个月的婴儿――
在高飞打量这些人时,方小艇心中就打鼓,一个劲的念佛,祈祷儿子千万不要怯场,因为当年她就是在这种气氛下,紧张的不知所措的。
她紧张不要紧,不管怎么样都是高家的媳妇。
但如果高飞紧张的话,未免会让别人看不起,他毕竟是高家的嫡孙啊。
高飞并没有让方小艇失望。
实际上,他在看向一号首长时,眼神都不曾波动一下。
这倒不是说高飞的定力有多强,其实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算一号首长的威风再大,那又怎么样?
反正他又不是当官的,如果在高家,甚至华夏混得不容易,大可以拍拍屁股闪人的,正所谓海阔天空任我行,何必单恋一根葱。
最终,高飞把目光落在了高老头脸上。
高老爷子本来微微眯着的双眼,此时蓦地睁开,好像有一道寒芒闪过那样,直直锁定了高飞的双眼。
偷眼观察的方小艇,看到这儿后心中咚的一跳,真切感受到了高飞此时所面临的压力。
尽管这只是高老爷子的两道目光,可她却很清楚,高飞以后在高家会是一种什么地位,就决定在高老爷子的这一眼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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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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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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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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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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