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上面写着:“如若要救子,辰时西郊榕树谷见。”
“相爷,是奴家不好,没有照顾好诚儿,昨晚您醉得不醒人事,一直在呕吐,奴家安顿好诚儿睡下后,便来帮您擦洗身子,一直到后半宿,您才安静下来,连日来舟车劳顿,奴家也困乏了,待一觉醒来,察看诚儿才发现被褥是空的,不知何时诚儿已被人掠走。”
祭仲匆匆对随从说了句:“赶紧备马。”侧头见夫人已哭成泪人,知道此事不能怨她,也没过多埋怨。
“好啦别哭啦,为夫这就去把诚儿找回来,不会有事的,夫人别太伤心。”
祭仲迅速收拾了下,便出门跨上马朝西郊去了。
会是什么人劫持了自己的爱子呢?救子心切,祭仲一路快马加鞭,脑子也快速思索着,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谁会劫持小儿?
图财?照理不太说得过去,别人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钱。
寻仇?异国他乡,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就算有仇,那也是在郑国。
对哦!自己掌管兵权多年,一向雷厉风行,秉性耿直,讨厌那些繁文缛节,在朝堂之上心直口快,也曾弹劾过不少大臣,难道是趁自己远离国土,调不动兵力的情况下遭人报复?
布条所述位置很容易找,一条独路通往西郊,三面环山,深不见底的深谷将大山一分为二,一条羊肠小道如玉带般缠在山腰间。
之所以被命名为榕树谷,只因整座山被榕树覆盖,层峦叠翠,在小路突出来的地方,有颗巨大的榕树像位巨人一样盘踞在山巅,为过往行人避风遮雨。
祭仲心里暗暗佩服这复仇者会挑地方,这里既安静又易守,是个谈判的好地方,就算谈崩了想动武,也占尽有利的地理优势,若是发生战争,死伤再多的人,往山下一掀,真是尸骨无存,全被那茂密的榕树遮挡无遗,顿时让人不寒而栗。
跟随祭仲多年的那匹战马似乎嗅出了杀机,在榕树下嘶鸣一声后便驻足不前,祭仲警觉地朝四周察看一番,并未见有人。
正在这时,突然从那颗高大的榕树上,跳下数十蒙面黑衣人,个个身形健硕,手持钢刀,将祭仲团团围住,看那敏捷的身手,个个都应该是武艺高强之人。
祭仲并不是个容易认怂的人,只是目前小儿下落不明,明显对方人多,自己寡不敌众,他也不敢莽撞行事,没必要无谓的打斗,他直接对着那群黑衣人喊话道:“你们是什么人?把老夫的小儿怎么样了?”
黑衣人中有人开口道:“你就是祭仲?不错,还挺守时,你的儿子确实在我们手上,只要你乖乖听命,保你老儿与小儿无事,如若不然,这山谷将是你小儿的葬身之地。”
“说吧,什么事?”祭仲根本不想与他们过多的废话,一心只想知道儿子的安危。
“我们主上看重前辈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觉得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想必前辈也看出当今王上软弱无能,优柔寡断,根本无治国能力,想邀您一起加入主上麾下。”
只见祭仲浓眉紧蹙,一脸不屑道:“你说半天,还没告诉老夫你们主上是谁,言下之意是要夺权篡位?是想谋反?”
“提醒你一句,莫忘了你儿子还在我们手上,别把话说的那么难听,此事于国于民都是好事,对你祭仲也无任何损失,只要你听命于主上,将来定受主上器重。”
“器不器重老夫倒无所谓,只是你们主上是谁,我儿如今何在?你们把他怎样了。”
为首的黑衣人打了个响指,只听“哒哒哒”缓慢的马蹄声从山路的另一端传来,一匹周身黝黑的马上坐着一个黑衣人,黑衣人怀中正单手搂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在拐弯处一拉缰绳,马站住了。
祭仲一看,正是自己的诚儿,正想策马冲重围,那群黑衣人哪里跟让,寒光凛凛的钢刀直接向前逼了过来。
那孩子似乎也看见了祭仲,顿时在黑衣人怀里挣扎,并大声哭喊起来。
“爹爹!爹爹!”
黑马上的黑衣人凶神恶煞地对着孩子吼道:“不许哭闹,再哭把你丢下去喂狼。”
说着就做出往山下扔的动作。
孩子看了一眼那深深峡谷,吓得扭过头去不敢看,顿时噤若寒蝉,死死揪住黑衣人的胳膊,娇嫩的小手深深陷进黑衣人的肉里,脸憋得红彤彤也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那黑衣人没想到小孩子掐人的功夫这么厉害,一阵吃痛,倒吸一口冷气。
祭仲是何等聪明之人,已将这欲谋反之人猜出个八九不离十,若真是他,那可是个心狠手辣之人,如今爱子在他手上,还真不敢轻举妄动。
“诚儿不哭,听他们的话,爹爹会来救你的。”
祭仲满脸怜爱地看着自己的孩儿,真想马上冲过去一把夺过来,却被黑衣人架住了胳膊动弹不得。
孩子被吓得不敢哭出声来,大颗晶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听到父亲的安慰,瞬间眼泪如决堤的洪水,顺着稚嫩的脸颊奔腾而下,乖乖地紧抿双唇连连点头。
祭仲痛苦的闭上双眼,双眉紧蹙,抬头仰天长叹一声,少倾,只见他面无表情,眯着双眼,将瞳孔缩小到极致,一副做出了艰难的决定的样子,声音沙哑而沉闷地说:“我答应你们,把孩子还给我。”
为首的黑衣人一听,顿时双眼放光,大笑着赞叹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司马大人请放心,只要您助主上成功坐上王位,孩子绝对给您养得肥肥胖胖,保证半根毫毛都不少。”ωωω.χΙυΜЬ.Cǒm
祭仲挺拔的腰身在这一刻似乎突然弯曲了,面色凝重,用低沉地声音轻声道:“好,我答应你们!一言为定!”
为首的黑衣人很是兴奋。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黑衣人上前一步,压低了声音道:“既然司马大人如此爽快,那不如赶早动身,立春那天就是黄道吉日,还望司马大人务必在那天之前布署好一切,静侯新王登基。”
祭仲回到住处后,赶紧让夫人收拾一番,自己与宋国国君话别,便又匆匆踏上了回郑国的征程。
一年之计在于春,人们总是喜欢在立春这天做出一些重要决策。
立春这天,在郑国的朝堂之上,文武百官正在上朝,突然只听外面人声鼎沸,武器碰撞叮当作响,还没待众人回过神来,只见禁军和侍卫兵分两路,包抄了整个大殿,放眼望去,外面已是黑压压一片,全是官兵。
再看大殿之上,那明晃晃的钢刀已经架在了姬忽的脖子上。
姬忽被这突出其来的变故吓得浑身无力,瘫在了王位上。
“你们干什么?是想造反吗?”
倒是有大臣站出来发声,但立即就被禁军揪出来当场砍了头,朝堂之上,顿时鸦雀无声,除了汗珠子“啪啪”打在地板上的声音,再无人敢发出半点动静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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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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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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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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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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