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小姑娘经连番打击,瘦得小脸都脱形了,还含着眼泪,唇色苍白的跟自己赔罪,美娘到底心软,便没说重话。只劝她不要多思多想,照顾好自己身体才最要紧。
“我如今也是要做母亲的人了,颇能体会为人父母的心情。凡父母之于子女,总是希望他们平安顺遂,喜乐康泰的。这比什么虚礼都要紧。”
贞淑郡主谢了她好言相劝,回了王府之后,果然打起精神,专心打理那些扶贫借贷之事。
而且比从前更见用心,且更愿意去体察这么做的深意。
只是心里,到底埋下了一根刺。
若不是庆国战败,自己怎会有今日的处境?
她不恨美娘,不恨逼死父王的闵柏,只恨燕成帝。
当初大燕第一次派兵参战之时,父王就对燕成帝十分不满。
好端端的,你干涉别人家事做什么?
又不是他当了皇帝就要造大燕的反了,庆国国小民弱,一向都只有做属国的份,你管他们叔侄谁坐龙椅?
不过,也是在大燕出兵的时候,白翰就已经预料到自己的失败。
堂堂上国帝王,既然出了手,就不可能输。
这个脸面,丢不起。
只那时的白翰,仍乐观的跟妻女预计,就算败了,他也有可能争取到划地而治。
谁知最后闵柏来了,他输了,还输得那样一败涂地。
但白翰输得心服口服,临终前也说,就算是为了安抚人心,他那皇侄想来也不会难为她们母女。
可谁知世事难料,她那好堂弟才平定乱局,便把她们母女送来了大燕。
如今父王尸骨未寒,母亲又跟着去了。自己想要尽孝,都无能为力……
不,
她还是可以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白贞淑想了许久,唤来自己的忠仆。
他原是白翰的旧部,只因早年在战场上瞎了一只眼睛,还废了一只手,无人当他是个威胁,故此才能追随她们母女,一路来了大燕。
“我明日就去求告,让你随同那些太监去到京城。替我给母妃坟前上柱香,再收拾些她的旧物。你若得空,也悄悄打听一下,母妃究竟是怎么死的。若打听不到也无妨,只管找寻机会,命人把我这只珠花送回庆国,给洪大人。告诉他,我在这里。”
忠仆领命而去。
他自然知道,白贞淑说的洪大人,正是辅佐她那堂弟,庆国小皇帝上位的第一功臣,洪明修。
也是庆国第一才子,家世显赫,聪明机辨。
当初要不是他一封书信,才华横溢,情真意切,打动了燕成帝,也不至于有后头那些祸事。
按说,白贞淑理应是恨他的。
不过如今,她却在想,坐上了龙椅的凉薄堂弟,还会跟从前似的,对这位有半师之谊的洪大人言听计从吗?
如若不能,洪大人看到她的珠花,又得知母妃的死讯,他该作何感想呢?
不得不说,白贞淑这一步,赌对了。
当远在庆国的洪明修听说金选侍病故的消息时,难过了许久。还建议庆国小皇帝上书求情,接回金选侍的骸骨,归葬故里。
男人间的争斗,何苦牵连到女人?
都是有妻儿老小的,他也不希望自己哪天败了,妻女就落得如此下场。
可庆国小皇帝,一脸冷漠的拒绝了。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何况一个罪臣之妇?且死了都没得个封赏,这样无用之人,接回来也是辱没祖宗!”
他自觉已坐稳江山,越发不把洪明修放在眼里了。凡事一意孤行不说,还总跟洪明修唱反调,闹得他十分没脸。
洪明修含恨离去,偏数月后,便收到白贞淑的珠花。
得知她在汉王府,虽是被皇上赐下的姬妾,却并没有被闵柏充入后宅。
洪明修心中滋味,复杂难言。
思前想后,终于提笔,给白贞淑写了封请安的书信。
却不料因此又生出一场天大波澜,却是谁也预料不到的。
芜城。
三月里,春雨绵绵,润物无声。
虽说春雨贵如油,田里的农夫瞧着高兴。但城里的主妇,却恼火得很。
这雨淅淅沥沥,时停时下,总不来个痛快,却又十来天见不到日头。家里晾的衣裳总不见干,被子更是一攥一把水似的,阴湿潮冷。
靠近城北军营的一处胡同里,初为人妇的江婉婉,正跟当值回来的郑飞扬抱怨。
“……这样天气,生炉子烤吧,太糟蹋钱。不生个炉子,屋里竟是潮得没法呆。”
郑飞扬新官上任,要熟悉各种军营人情,本就累得慌。回家听她絮叨这半天,已是极限,忍不住道,“照你这么说,左邻右舍都不必活了。横竖银钱都在你手上,你若不乐意,爱搬哪去我都没意见。只求你别絮叨,让我清清静静看会子书吧。”
江婉婉剩下的盘算,只好统统又憋了回去。
成亲几月,她真不能说郑飞扬不好。
附近他这样的小军官多了去了,没一个跟郑飞扬这样清静省事的。
所有的俸禄全上交,连同以前攒的八十两银子,操办完婚事之后也俱给她收着。郑飞扬就随身搁几两银子零花,再不瞒她。
平素又不在外头喝花酒,又不赌钱消遣。除了在军营里当值,回家只看书写字。
对了,还帮她挑水干活来着。
上无公婆侍奉,下不必照顾叔姑。
郑飞扬带她回去成亲时,就跟郑寡妇母女说好了。
若她们老老实实不来添乱,他就照应她们母女一日。若她们定要找麻烦,便是给人欺负死,他也不会吭一声!Χiυmъ.cοΜ
郑飞雪也渐渐大了,正是要倚仗兄长面子说亲的时候,哪里敢不答应?
于是,江婉婉的日子,越发好过的。
左右邻居妇人瞧着,谁不羡慕?
都夸江婉婉是前世修来的福气,才嫁了这么个好男人。
不过江婉婉觉得,她的要求也不高。
可郑飞扬怎么就不能去找美娘张个口,换个好点的小院来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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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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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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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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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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