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时候,只不过短短的几天,甚至是几个小时,几分几秒,就会发生变故。
那个村子并不在安宁县,而是在邻县。
顾青坐了半天的车,又走了十几里的山路赶到那个叫做红星村的村子里时,村子里的村民正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时不时的凑到一起低头交流几句,然后再拿了一种莫名的目光往某处看过去。
见着顾青这个生面孔,这些村民自然是极为好奇的。
顾青也顾不上去打听这些人聚在一起是为了什么,她只是关心林秀的现状,因而顶着众村民那好奇的目光,就打听起了林秀所在的钱家。
一听顾青打听钱家,那些村民的眼神更奇怪了,打量顾青的眼神,就跟顾青开口之前,他们看向村子里某一处时的一模一样。
顾青当时心里就是一个咯噔,还隐隐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而事实证明,顾青的预感是对的。
从这些村民的口中,顾青知道了一个让她当时就觉得天旋地转的消息。
原来,林秀那天之所以会去杨家村,是被她婆婆带着走亲戚的。
林秀的婆婆娘家就是杨家村的,她生了一个傻儿子,所以这些年来没少被周围的人,以及娘家那边的亲朋拿了异样的目光看待,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都从没抬起过头。
但现在不一样了。
自从自己的傻儿子娶了媳妇,而且这个媳妇还是一中的高中生,林秀的婆婆可是得瑟起来了。
所谓衣锦还乡,也不外如是了。
这一年来,她就没少带着林秀往杨家村去。
这一次是林秀婆婆娘家的某个亲戚嫁女儿,林秀是被她婆婆带着去吃喜酒的。
对于林秀这个嫁给了傻子的高中生,林秀婆婆的娘家人一直都是极为好奇的,每一次林秀过去,都会被众人像是看什么稀奇东西一样围观许久。
原本,林秀是早就已经习惯了的。
直到新娘即将被接走之前,林秀听到了一对母女说话。
那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带着自己十来岁的女儿过来吃喜酒,婆婆娘家的亲戚林秀只认得那么有限的几个,这对母女却是不认识的。
也不知道那女儿做了什么,做母亲的板着脸道:“……谁跟你说的!不好好上学,以后只能被别人当成傻子!”
听了这话,小姑娘非常不服气地回了一句让林秀听着扎心的话。
“妈妈你说错了,就连傻子都能娶个高中生的媳妇呢,您让我好好上学,难道将来也要把我嫁给傻子吗?”
嫁给傻子。
这毫无疑问就是说的林秀了。
当时林秀正站在这母女俩的身后,所以她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话让林秀给听到了。
但不管怎么样,那小姑娘的话让林秀简直痛不欲生。
这一年来,林秀过的是什么日子,只看她这一年的变化就能知道得清楚明白了,之前她还能在心里努力说服自己,这样的日子不会一直过下去,她还是能有出路的。
直到听到这些话,她才再也没办法自己骗自己,现在的生活,让她完全看不到任何的希望。
那些曾经考大学去往外面的世界的憧憬,此时想起来,竟像是隔了许多年一般。
带着这样的绝望,林秀跌跌撞撞的冲了出去,也就是那天,她遇到了一年不见的顾青。
再之后,回到那个婆家之后……
“惨啊,是真惨……”
“别看那家的儿子是个傻子,却也是个喜欢打媳妇的,这一年都这样打过来了,哪里想得到这一次她媳妇会突然发了狠?”
“说起来,那姑娘也是个可怜人,要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了,又哪里会变成这样……”
顾青听着村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林秀的事,只觉得耳中一片嗡鸣,就是这些人的讨论声听着似乎都隔了老远一般。
她不敢相信,正值最好年华的林秀,居然会跟一个傻子同归于尽。
但不管顾青怎么不肯相信,等她亲眼看到了紧闭着眼,露在外面的皮肤一片青紫,看着格外骇人的林秀时,她仍只能相信这个事实。
林秀,自此就成了顾青心里一个磨灭不掉的名字。
至于林秀的家人和她那个婆家,后来的后来,带着某种不甘心,顾青也曾经托人打听过。
听说,林秀的家人在林秀死后只不过愧疚了那么几天也就罢了,相比女儿,林秀的哥哥才是林秀父母的心头宝。
而林秀的婆家,虽然是个傻儿子,但怎么也是儿子啊,原本还指望着这个傻儿子能传宗接代的,哪里能想到他们眼中温顺的儿媳妇竟然会以这样惨烈的方式跟他们的傻儿子同归于尽,林秀的公婆在伤心之后,也恨毒了林秀的父母。
在他们看来,要不是林秀的父母没把女儿教好,他们也就不会失去唯一的儿子了。
所以,办完丧事以后,林秀的公婆三天两头的就跑去林家闹,直闹得林家鸡犬不宁。
林秀的父母最初时倒也觉得理亏,但在知道这两口子之所以愿意拿他们的女儿来换亲,是因为他们的女儿早年出了事,根本就不能生孩子之后,这理亏立即就变成了恼怒。
他们把只差一年就能考大学的女儿逼着嫁给傻子,为的不就是能给儿子娶个媳妇好传宗接代吗,如今女儿都没了才知道,他们这一年多以来一直供着的儿媳妇竟然是只不下蛋的母鸡,这还得了?Χiυmъ.cοΜ
于是两家你咬我一口我还你一嘴的,总之是再没个宁日了。
知道了这些之后,顾青忍不住在心里觉得痛快。
虽然,这些对于林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但那些伤害了她的人没能好过,这就足够顾青替林秀觉得有些安慰了。
……
“顾青,顾青,你怎么了?”林秀伸出手在顾青的眼前挥了挥。
自从见着她之后,顾青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她,老实说,她心里觉得有些毛毛的。
顾青,她这是怎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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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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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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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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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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