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镇江府不远的一座码头之上,有一个人影盘膝而坐,因为天比较黑,也看不清他的容貌,只能依稀瞧见他的腿上,平放着一把比黑夜更加黝黑的长剑。
不多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突然响起,十多个黑色人影自南而来,他们每个人的身形都灵动异常,而且人手一剑。他们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因为有一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群人带头的有两人,左边之人身着一身白衣,唯有他的身形,在夜幕中显得尤为清楚,只听他开口问道:“你是谁?”
坐在地上那人答道:“我是谁你看不到吗?”
白衣人听着声音有些耳熟,又不敢确定,于是吩咐道:“点火把!”
一声令下,须臾之间,十来个火把豁然被点着。
顿时火光四溢,将码头照的亮如白昼。
“玉临风!”
白衣公子不禁惊呼出声,玉临风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连败飘香剑和南宫铁笔,而且看起来好像尚有余力。他实在没想到,此人会在此时此刻此地出现,这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说说吧,你们都是谁,为何总要追着我不放?”
白衣公子闻言心中震惊不已,他脱口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是来找你的?”问出这个问题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可能出了内奸,不过马上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玉临风淡淡一笑,说道:“我会算命,我早就算出,今天会有人企图用卑鄙龌龊的手段暗算我,与其被暗算,还不如在这里等着。”
白衣公子这才恍然,对于占卜问卦他倒是深信不疑,却不想这个玉临风也精通此道,当下笑着问道:“哦?你会算卦,那可否帮我算一卦啊?”
玉临风看了看白衣公子的脸,缓缓说道:“你我素昧平生,虽然之前在虎丘山见过一次,不过还不知道你姓甚名谁。”
“我乃江南飞雪剑派宋辉宗,江湖人称‘千山鸟飞绝’的飞雪剑宋寒江,正是家父。”
白衣公子宋辉宗说罢,面有得色,他在向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总会习惯性的抬出自己的父亲,虽然他也知道如此说会被人看不起,不过他丝毫都不在乎,他就是想让人知道,他是有背景的。
玉临风闻言笑了笑,说道:“我曾听说,江南道有一宗二庄三剑派,既然你是飞雪剑派的,那想必你身边的这位公子,就是流云剑派的少主吧?”
宋辉宗身旁的红衣公子闻言答道:“没错,在下流云剑派余善书。”
“呵呵,身为武林中人,却起了一个这么儒雅的名字,真是难得。所谓人如其名,你的名字里有一个善字,再结合你的面相,可以看出你本心不坏,只是无甚主见,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江湖就如同一个泥潭,倘若一步踏错难免越陷越深,还不如尽早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这样的话,才能方得始终。”
玉临风看着余善书的眼睛,就像一个长者在跟晚辈说话一样,其实他自己要比陈善书小了五六岁,这一番循循善诱的话,从他口中说出,难免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不过此番话听在余善书的耳中,却无异于晴天霹雳,一直以来父亲和兄长都说他耳根子软没有主见,并且多次告诫他不要和龙鼎轩走的太近,可是他却不听,这也是他做的最有主见的事情,其中难免也有与父兄赌气的成分,所以听了素不相识的玉临风之话,难免会想自己是不是真的错了。
不过他嘴上却强硬道:“本少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需要你来指指点点。”
玉临风笑了笑,没有在意他的态度,继续说道:“我想不明白,你们好歹也是江南大派的名门子弟,为什么却甘心供龙鼎轩驱使?”xǐυmь.℃òm
不过玉临风的问题却没有得到答复,因为宋、余二人出身名门不假,但门派和帮会却有着本质区别,最现实的事情就是,他们没有龙鼎轩有钱。想要使门派发扬光大,变的有实力,那就要有钱,且不说其他,单是门中弟子们每天吃饭,那都是一笔不菲的开销。
江南道富商云集,最不缺有钱人,可与他们同在江湖的,最有钱的就是江南三大家族。古瀚海眼高于顶,素来不与他们为伍。反倒是龙鼎轩和沈秀表兄弟对他们都不错,一来二去众人也就成了兄弟,每天都聚在一起快意恩仇风花雪月。最重要的是,龙鼎轩总会给他们指点一些生财之道,平时吃喝玩乐所花的费用,也从来都不让他们掏一文钱,如此一来,他们当然乐意整天跟在龙鼎轩屁股后面厮混了。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不过这些事情,他们自然不会告诉玉临风的。
“你少废话,龙鼎轩是我们的结义大哥,他有吩咐我们做兄弟的自当遵从,即便他不吩咐,单是你杀了远山兄弟这件事,我们就不能放过你!”宋辉宗冷冷说道。
玉临风只是呵呵一笑,他说道:“你刚才不是让我给你算一卦嘛,那我就送你一卦,我观你面像,上庭饱满,发际整齐,说明你少年时出身就好,没有磨难。这中庭就不怎么样了,虽然你天生聪颖足智多谋,也不缺报复野心,不过却总会遭人排挤,至于下亭嘛或许锋利,明显不是福气之像。”
玉临风说完,宋辉宗身后的一个黑袍客,不禁抬起笼罩在黑袍中的头颅,深深地看了玉临风一眼。
宋辉宗听他说完,不禁勃然大怒。
不得不说玉临风算的是很对,特别是受人排挤这句,他虽然是飞雪剑派掌门的嫡子,天资不凡聪明伶俐,不过自幼便有一个身影将他遮挡。那人就是他身后的这个黑袍客,也就是他的师兄。
在武道一途上,无论自己怎么努力都无法超越这个师兄,师兄的可怕,已经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里,就如一道阴影挥之不去,自己更不敢对其表现出忤逆憎恶之感,因为搞不好就会死在他的手里。
一直以来,宋辉宗都避而不谈这件事情,此刻居然被玉临风一语道破,虽然说的模糊,却也触及到了他心底深处的不愿提起的秘密。
宋辉宗面沉似水一字一顿道:“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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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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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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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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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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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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